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微腐败”的路径选择

2022-04-13 22:46朱友添
新农业 2022年5期
关键词:微腐败监管

朱友添

摘要:多年来,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农村集体观念逐渐淡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以承包、拍卖、转让等形式不断流失,出现了低产包、权力包等损公利己现象,签订合同不合理,存在寅吃卯粮现象,合同不规范甚至出现违法合同,造成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明,群众反映强烈,干群关系隔阂,出现了不少农村干部“微腐败”现象,甚至违法违纪现象。本文就如何破解农村三资监管的难题,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运行机制,分析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微腐败”主要贯穿领域、原因及路径选择,以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安全,实现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监管;路径

1.1 发原始单据签章“协调入账”

原始凭证未经村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或者未经证明人签名、村务监督小组签名盖章;或未经乡镇审核员审核,由村主任“霸签协调”入账。

1.2 工程建设项目报账手续“丢三落四”

需经招投标的项目,出现审核意见书送审价格与中标价、合同价不一,未见增加工程量清单,或业主、施工方、监理等书面签证,或缺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支付工程款未按合同条款执行;未经招投标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由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施工方签字后报账;经招投标或未经招投标项目部分施工方实为农村工匠,仅挂靠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建设公司而进行招投标或询价;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购买钢筋、水泥等大宗物资,未经咨询3家以上商家,直接确定供应商;款项直接拨付施工方银行卡号。

1.3 乡镇审核入账“把关不严”

有的乡镇审核员政策掌握不熟练,未对村级移交的原始单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听村干部汇报直接签字,给予村干部留下“微腐败”机会,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1.4 农村三资处置程序“模糊不透明”

农村集体资源由“谁种谁有”政策在农村演变成“谁占谁有”。目前平和县村集体承包合同1985件,村均约8件,而且签订承包合同关键要素存在对村集体不利尚失公平现象,不公开、不透明成为农村集体三资处置滋生“微腐败”的关键。

2.1 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力量单薄

2010年农经机构改革乡镇经管站未设,农经人员边缘化,业务合并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存在指导不到位的现象;村集体合同审核环节,乡镇缺乏专业性人员;基层存在农经工作人员老龄化、队伍青黄不接。

2.2 管理制度不健全

由于近几年来事务不断增加,如村容村貌整治、河道的清淤疏流整治、生活垃圾处理、治安管理等农村事务不断增加,财政资金不断下沉,但大部分村均未建立有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2.3 村干部文化素质偏低

大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为高中,村干部频繁变动,业务不熟悉,新手掌握政策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磨炼,也造成农村“微腐败”另一原因。

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是基层干部深化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民生热点问题,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内容,是群众监督的强项,是基层干部日常三资监管工作的弱项。如何整治农村三资监管“微腐败”问题,消除农村基层干部出现违法违纪风险,建议做到“一明确、二统一、六规范”。

3.1 “一明确”

明确职责,即明确报账员、经办人、证明人、监委会主任、村书记、村主任、审核员、代理会计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做到把握政策、业务熟悉。报账员:对本月已报支的票据进行初审,对原始凭证审批手续是否俱全,票据是否规范,账数是否相符,办理手续完整银行转账业务和现金支出;经办人:经办人收集报账支出票据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在票据空白位置签上姓名;证明人:证明人要实事求是,以负责的态度如实证明本项支出的真實性;监委会主任:对本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监督;村支书:依据财务审核制度做好本项支出的复核;村主任:审核本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把关,按审批权限规定签字,并及时安排资金给予报支;审核员:依据有关政策,对原始凭证逐笔进行审核,审核其合理性、合法性,附件手续完整性;乡镇代理会计:对各村报账员上报的上月票据进行复核,填写“报账员移账交接清单”并签字,接收后的票据应当及时制作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存档,入账并录入三资监管软件系统。

3.2 “二统一”

统一票据:全县村集体财务取得收入,统一到“乡镇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具收款票据。统一使用会计科目和软件:使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上级规定的会计软件。

3.3 “六规范”

3.3.1 规范三资处置程序

“三资”处置必须按照“提议报告—审核评估—民主听证—公开处理—公示结果”的程序进行运作重点,健全管理机制,堵塞漏洞,建立软件“合同到期”预警系统,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3.3.2 规范资金审批权限

村集体经费开支实行村委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经村两委会研究通过后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村党支部书记联审。

3.3.3 规范费用报支手续

经招投标程序实施的项目费用,工程承建方凭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的验收报告和工程结算清单或结算审核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结算。村报账员应将合法票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工程结算清单或结算审核意见书等相关材料,移交给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入账,款项汇入合同签订方对公账户。未经招投标程序实施的项目费用,工程完工后,承建方凭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的验收报告和工程结算清单或结算审核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结算,按预付工程款程序办理;日常费用支出:单人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用现金支付,单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应统一用转账支付到领款人本人账户。

3.3.4 规范原始单据签章制度 村集体财务支出原始单据必须落实“五章”制度,即经办人、证明人、联审(村党支部书记)、监审(村监督委员会)、审批人(村主任)。未完整落实“五章”制度的,不应入账,及时退回。

3.3.5 规范财务公开内容

实行财务公开,才有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有固定的公开专栏、固定的公开时间,内容要全面完整、通俗易懂,重点公开村集体三资处置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扶贫等资金使用情况。对于群众的反映的意见,要做出解释,应做到每月公开一次。

3.3.6 建立农村合同管理制度 要认真组织懂法律、熟业务人员,审查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标的、承包年限、承包金额等情况,依法依规处理被拖欠承包金及应收款等;对于因自然灾害、贫困户、困难户等拖欠承包金按政策区别对待;对于没有集体观念个别承包金不交的“钉子户”,按照诉讼程序依法收取;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文本、统一编号,建立健全乡镇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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