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微腐败”酿成“大祸害”

2016-10-26 20:15乔子轩
当代党员 2016年19期
关键词:微腐败群众利益腐败问题

乔子轩

“要不是区纪委,真不知道这笔钱什么时候才能到我手上。”

尽管已经过去几个月,但回忆起2016年3月19日领回居家托养补助资金的事,重庆市涪陵区增福乡黄龙村村民杨成依然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

和杨成一样,涪陵区今年有许多群众从区纪委整治和查处基层“微腐败”行动中受益。截至2016年6月底,该区已立案审查相关问题44件、涉案者50人,清退各类违规资金1229万元。

2015年以来,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微腐败”严惩不贷。

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松南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是小事,其量大面广,易发多发,扰民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必须严肃查处。

边排查边督办

责任压力实时传导

2015年6月5日,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专题部署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场全市范围的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行动随即铺开。

很快,一批问题线索汇总而来。

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这一批问题线索逐件登记,建立三级台账。针对问题线索较多的情况,采取市纪委集中督办、重点督查,区县纪委集中督查、重点查办,镇街纪委收集线索、直接查办的方式,建立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

同年8月,重庆市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将80件具有具体性、可查性、危害性、典型性的问题线索集中交办到区县,进行重点督查督办,要求限时办结。

不久,这80件问题线索调查结束,一个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先后浮出水面。

“我们除调查核实市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外,还确定一批群众信访反映多、经济体量较大、党群干群关系矛盾突出的重点乡镇,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乡镇纪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武隆县纪委副书记叶仲云说。

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重庆市纪委多次强调,要边查边收集,查完一批、收集一批、再查一批,长期坚持下去,直到问题彻底解决、群众满意为止。

2016年5月,重庆市纪委印发《关于深化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要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

2015年至2016年6月底,重庆市纪委已分5批共对293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核查完毕237件,其他56件问题线索正在抓紧调查核实之中。

边查处边通报

保持警示震慑常在

对垫江县高安镇跳石村村委会副主任李兴海来说,2015年6月26日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这天,因在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调查工作中向村民周礼文索要“生活费”,李兴海的错误行为在全县被通报批评,并在电视台点名道姓曝光:高安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其退还周礼文人民币100元,向周礼文赔礼道歉。

因为索要“生活费”被严肃处理,这是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的真实写照。

“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我们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从严治党直抵基层的最前沿。”重庆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6年1月,永川区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邱兵因私自收取公证费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月,丰都县三建乡蔡森坝村2组原组长熊国周因克扣贫困户春节慰问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上半年,重庆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36起,处理496人,给予党纪处分385人、政纪处分56人、组织处理137人、移送司法机关139人。

在查处过程中,重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不手软。比如,城口县纪委在严肃查处蓼子乡金寨村村干部挪用扶贫资金问题的同时,对蓼子乡、县审计局、县扶贫办等相关责任单位的9名领导干部给予了诫勉谈话、提醒约谈等处理。

“在追究责任的同时,我们不护短、不遮丑,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曝光,警示震慑基层党员干部。”重庆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2015年底,潼南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区纪委将查处的塘坝镇古家村村干部王光亮、瞿洪忠、侯成兰私分扶贫款的问题制作成警示教育片现场向全区领导干部播放。

“比平日的文件通报来得更直观,很震撼,让人警醒。”该区桂林街道纪工委书记余建军感慨道。

边立制边落实

推动问题在基层解决

2015年12月,开州区紫水乡龙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综治专干、综服专干、原计生专干等因私分涉农项目资金或将建卡贫困户慰问金存入个人账户用于私人开支等问题被分别查处。

据统计,2015年,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社干部违纪违规问题45件80人,分别占查处总数的41%和52%。

2016年5月,该区纪委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八严禁”》,对于村社干部弄虚作假、骗取、挪用、侵占扶贫领域等各项惠农惠民资金或集体资金八类行为进行规范。

“规定实施以来,已有3个村党支部书记对照‘八严禁,主动上报在涉农和项目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该区谭家镇纪委书记冉云清介绍,伴随着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持续加大和“八严禁”规定的实施,2016年上半年全镇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80%。

不只是开州区,重庆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查找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定或者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

2016年3月,北碚区启动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建章立制是行动重要一环。

璧山区针对该区大兴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雷飞远等人套取私分水稻病虫害防治财政补助资金问题,督促区农委制定《农委系统农业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长寿区针对该区万顺镇村建办负责人夏天友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C、D级危房改造中收受他人财物问题,督促区城乡建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旧房日常监管制度》。

…………

2015年,一份在重庆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有87%的受访群众对重庆市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示满意。随着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办,这一比例还在提高。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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