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翔 蔡琳娜/江苏省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江苏省出台全国首份做好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意见,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制度。扬州市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大力促进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到2020年,扬州市获得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并纳入名录管理系统的家庭农场达12379个,经营面积总计19.1万公顷。其中,省级示范农场203家,市级示范农场134家。本文选择337家省市两级示范家庭农场为监测对象,考察扬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分析家庭农场运营中的存在问题,提出多方位提高发展水平的对策建议。
高邮市、宝应县、江都区、仪征市为扬州市农业生产大县(市、区),是家庭农场培育发展较好的地区。扬州市总计337家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其中,高邮市79个、宝应县76个、江都区73个、仪征市51个、邗江区34个、广陵区19个、经济开发区5个。扬州市家庭农场经营类型以种植业为主,同时注意结合地区农业特色优势,开展多种类型的产业经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中,有155家从事种植业,有1家从事林业,有4家从事畜牧业,有11家从事渔业,有29家从事种养结合类,有3家从事其他类;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中,有99家从事种植业,有1家从事畜牧业,有12家从事渔业,有17家从事种养结合类,有5家从事其他类。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经营土地总面积85474.82亩,其中省级示范农场平均经营面积247.60亩,市级示范农场平均经营面积259.39亩。
各类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品牌资产声誉有待进一步提升。拥有注册商标以及质量认证的农产品和家庭农场,其声誉度高、形象好,市场竞争力强,收益也较高。统计分析表明,在扬州市省、市两级示范家庭农场中,有注册商标的分别为41家、16家,占比20.20%、11.94%;有注册商标,且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个数,分别为22家、8家,占比10.84%、5.97%。扬州市示范家庭农场品牌资产声誉还不高,家庭农场主的品牌意识、品牌塑造能力方面还需提高。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政策资金支持,多数家庭农场由个体经营,自身无法提供充足的初始资金,财政与金融支持显得尤为重要。研究表明,扬州市省级示范农场获得财政支持62家,占比30.5%;市级示范农场获得财政支持32家,占比23.9%。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获得贷款的20家,占比9.9%;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获得贷款的15家,占比11.2%。近三分之一的样本家庭农场获得财政项目或金融贷款支持,且金额差距较大,政府财政和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有待提高。家庭农场保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扬州市家庭农场以种植业为主,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因此农业保险对于家庭农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中,购买农业保险的分别为109家、163家,占比81.3%、80.3%,投保空间还有较大潜力。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家庭农场相应运行质态信息需要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即时进行更新调整,以便职能部门掌握信息和开展监测检查。现实中,需要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信息管理能力。
打造特色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素质培训,提升经营者品牌意识;有关部门可以引领分地区品牌建设计划,突出当地历史文化或产业文化,制定具有当地特色的家庭农场定位计划;家庭农场运营者要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创造出吸引消费者的附加价值,建立良好的家庭农场形象,在提升品牌知名度的同时保证农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组建家庭农场联盟,进行融合发展。各地区可在相关部门的主导下以区县为单位成立家庭农场联盟组织。通过合作联盟,一是以联盟组织名义申请贷款和政策资金支持,帮助家庭农场度过经营难关;二是抱团统一采购和销售,避免单个经营者在采买与供销时处于弱势地位,以更低的成本获得各类农业生产资料,同时经过联盟组织居中牵线,帮助经营者与收购厂商达成更高的收购价;三是统一推广良种良法,开展实用农业技术培训,指导经营者用更科学的方式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四是联合打造自有品牌,产生规模效应,引导经营者从追求产量向追求效益转变,从“卖粮食”向“卖产品”转变。
强化财政配套,加大金融支持。各地要加强有关家庭农场财政支持政策解读,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积极申报,强化申报流程的指导。鼓励金融机构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小额信贷公司、村镇银行等持续推进工作,针对地区内的家庭农场采取上门对接、服务到点等措施,从产前生产资料的投入到产中养护防疫防病害到产后销售,提供全面的金融保障服务。
完善保险体系,规范理赔流程。各地政府部门应与保险公司协商合作,推出农业综合保险项目,帮助家庭农场规避外在环境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损失。有关部门应设立专项补贴资金,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业保险费率,拓宽针对家庭农场的保险保障范围,推进家庭农场全面投保。
规范信息管理,定期更新名录。在省级统筹下,市级职能部门要加大规范建设和信息化管理的教育培训,提高县、乡镇两级业务职能部门,以及家庭农场主的相关意识和能力。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将信息更新和规范化建设管理作为对基层职能部门,以及家庭农场年度考核指标,把考核结果既作为对基层职能业务部门年度绩效重要依据,也作为示范家庭农场获得相应政策支持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