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旭
我是新中国第一代女空降兵。大前年,我和老伴、战友颜学庸把一生攒下的1000多万元工薪积蓄和科研奖金,全部捐给了家乡黑龙江省木兰县。这笔捐款被用于建设木兰县文博艺术中心,用于当地中小学生的教育。这段时间,我们收到了很多孩子的来信。我记得,有一个孩子这样写道:“在我心里,您就是一束光,给人无穷的力量!”这让我们夫妻俩感到很温暖,很幸福,我们回应说,只要活着一天,我们还会继续奉献一天,以实际行动,回报党的恩情。
真的,我和老伴作出捐赠1000万元个人收入这样的决定和行为,完全是出于自愿,一点也不觉得勉强和吃亏,反而感到享受和快乐!作为人民军队的老战士、老党员,受到党的长期教育和磨炼,经常左右我们生活态度和处事行为的是两个日益坚定的道德信条:
一是“人生的最大幸福是奉献”。奉献社会不仅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也充实了人的精神世界,这无疑是获取幸福的源泉。奉献者虽然自己生活拮据了些,却幸福了千萬家,推动了社会的进步,自己也从中体会到得偿所愿的快乐。有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我们的世界是人与人交织而成的社会,每个人的一切都与他人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像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所言:“贤明的人首先关心的是大家的利益,然后才是个人的利益;因为每一种利益都属于整个的人类,而不属于其中的某一个人。”然而奉献社会不是一句口头宣言,它应该落实在行动上。我们要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二是“公益慈善不能无我”。这一滋养我们精神生活的道德信条强调的是,公益慈善、乐善好施,是个体作为独立人格呈现的一种德性生活方式,是社会个体主动自觉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事业的一种道德选择。在党中央和国务院不久前颁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公益”是和“慈善”并列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同时,普及慈善意识,传播慈善文化,弘扬优良传统美德,通过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聚集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提高。既然如此,公益慈善活动岂能无我!正是通过这些道德思想营养的日益丰润的滋养和激发,我们立即把手头积蓄全部捐献给社会!这是我俩面向新时代选定的一种德性生活方式。今后,我们会一如既往,不断为新时代的社会公益慈善大厦添砖加瓦!
(何武涛组稿,责任编辑:仇学平)6E232746-A4BE-4281-A304-2E28DE2E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