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标·定向·示法:习近平公民道德观的三重维度

2022-07-19 13:13
理论导刊 2022年7期
关键词:公民道德公民价值观

熊 标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南昌 330108)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公民道德建设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习近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公民道德建设立标,科学回答了公民道德建设为谁而建的根本问题;从国家和民族事业的高度将国家治理理念引入公民道德建设,有效解决了公民道德建设的路径问题;落细落实抓好四类主体道德建设,清晰指明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方法,认真学习、梳理和研究这些成果,力争形成对习近平公民道德观的整体把握,对于当下推进中国公民道德建设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一、立标:确立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标准

公民道德建设既是一项极富生活气息的社会实践活动,又是一项需要追问“为谁而建”终极意义的理论课题。价值追问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这是因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意义就在于“要为社会成员提供一个新的生活价值取向,一种新的认同感。这种新的价值取向和认同感在赋予他们生活以新的意义的同时也为他们的社会行为提供一种软约束”。由此可见,公民道德建设的关键就在于确立公民价值取向,价值问题是公民道德建设必须面对的论域。习近平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这一精辟论述深刻揭示了核心价值观同公民道德之间的内在关联,是对公民道德价值问题的深刻洞见。与此同时,习近平指出:“一个民族、一个人能不能把握自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道德价值。如果我们的人民不能坚持在我国大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道德价值,而不加区分、盲目地成为西方道德价值的应声虫,那就真正要提出我们的国家和民族会不会失去自己的精神独立性的问题了。”可见,公民的道德价值是一个关乎国家、民族和个人的重大问题。因此,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必须解决追求何种价值、确立什么样的价值标准这一关键性问题。当代中国,唯一正确可取的主流价值观只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引领当代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坐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创造性地提出了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科学内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简洁明了的24个字,旗帜鲜明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应有的价值规范和要求,极大凝聚了当代中国的价值共识,反映了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总纲。与以往核心价值观只关注公民个体价值准则不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晰地指出了国家和社会层面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追求。具体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告诉公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而且指明了应该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和社会。将国家、社会纳入核心价值观视阈是对此前核心价值观只对个人作价值规范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对当前公民道德建设价值方向的一次重大调整。这一调整要求公民道德建设不仅关注公民个体的价值导引和价值建构,而且要认识到个体与国家、个体与社会的价值关系,并自觉朝着有利于国家、社会进步的价值方向发展。这也意味着公民道德建设不能仅仅只强调公民个体的道德努力,而且要从国家、社会及其与公民的良性互动中予以考量。这是因为国家、社会、公民三者价值观虽属不同层面,却是一个有机整体。公民层面的价值观是促成国家和社会层面价值观形成的基础。这也就是为什么“爱国”内涵从形式而言是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观,但其内容指向却是国家,国家和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是个人层面价值观的引领。尤其是在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中,我们要尊重、肯定公民个体多元的价值选择和价值追求,但是如若完全听之任之,势必引发价值紊乱。因此,国家和社会层面必须树立起主流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在多元激荡的价值中引导公民个体崇善向善。反之,如若国家和社会层面缺乏应有的主流价值观,公民个人的价值追求将会陷入无所适从的境地。苏联解体原因纷繁复杂,其中国家和社会层面价值观从社会主义转向资本主义就是原因之一,最终导致公民陷入价值认同的困惑与迷茫。前车之鉴,犹在眼前,这也是为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突出强调国家和社会层面价值观的重要缘由。否则,公民道德建设就会出现只见个人,不见国家和社会的窘境。因此,融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个人价值准则于一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价值观领域的一次重大创新,也是对当代中国公民道德建设一次新的价值定向,极大拓展和深化了当代公民道德建设的论域。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引领作用,具体而言,就是要培育公民爱国忧国之大德、互帮互助之公德、品行高尚之私德。习近平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国家大德、社会公德和个人私德的综合体现与要求。”首先,爱国忧国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国才有家,有国才有己,已成为全体中华儿女的共识。每当国家危难紧急关头,总有人挺身而出、奋不顾身。尤其是近代中国遭受列强凌辱、山河破碎,无数仁人志士发奋图强,走上寻求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之路。近代中国的历史无疑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爱国教育课,也证明了一个道理: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国哪有我。当下,每一个公民必须自觉捍卫国家尊严、维护国家利益,自觉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洪流中。其次,随着社会公共生活的不断拓展,社会公德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每一个公民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共同构成了公共生活共同体。这就要求每一个公民必须学会关心社会、关爱他人,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自觉参加公益活动,展现人性之美。最后,要注重提升个人品德修养。个人品德修养是个人进行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就是不断提升人的道德素养、完善人的道德人格。因此,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学习求知,不断提高道德认知;要内省自讼,不断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要克己自律,不断纠正自身的缺点和不足;要积善为德,多施善举、少为恶行。概而言之,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引领作用,就是要将国家大德、社会公德和个人私德立起来,将公民培育成一个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人。

二、定向:完成公民道德建设的治理转向

公民道德建设历来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公民道德建设大致可以分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中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具有浓烈的政治色彩,公民道德主要表现为“人民道德”。与之相适应,公民道德的内容主要围绕政治运动展开,建设的主要方式是政治动员,这是我们党思考和探索公民道德建设的开始。改革开放后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随着道德个体政治色彩淡化,社会经济人角色日益凸显,与之相适应,公民道德逐渐回归社会生活属性,这是公民道德建设一个新的开始。尤其是2001年,党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首次提出了“公民道德”概念,并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原则方法进行了精确阐释,标志着公民道德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一种独立形态开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之路。2019年,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推动全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达到新高度,公民道德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公民道德素质显著提高。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国人的道德困惑、道德焦虑并没有消除,一些道德难题并没有根本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传统糟粕沉渣泛起、西方思想文化侵蚀、经济社会发生剧变等影响。但是,我们也必须检视公民道德建设自身存在的问题。比如,在公民道德建设的认知上,我们囿于就道德论道德;在公民道德建设主体上,我们过分强调国家政府的管理职能;在公民道德建设话语体系表述上,我们过于政治化,等等。面对这些问题,习近平给出了整体性解决方案。

科学定位当代中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历史方位。一直以来,我们习惯于将公民道德问题从纯道德的角度进行认知,并由此出发来选择相应的道德建设路径,殊不知公民道德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既规定公民的道德义务,也伸张公民的权利;既是对人的外在约束,也是人的精神世界的自我建构。因此,我们必须对当代公民道德建设作出新的历史定位。习近平指出:“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显然,习近平是从民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高度来定位公民道德建设的。这一定位既是对公民道德本质和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对当下公民道德建设的现实观照。众所周知,公民道德作为一种道德意识是上层建筑的有机构成,其本质是国家意识形态。因此,公民道德建设的诸多问题都需要放置于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境遇中来加以审视和思考。无论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还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公民道德建设无疑都是重要篇章。只有将公民道德建设置于这一宏大的历史潮流中,我们才能厘清公民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重大理论问题之间的种种关联和相互作用,才能理解当代中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语境和价值取向,才能开拓公民道德建设的视野和论域,从而找到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路径。由此可见,习近平将公民道德建设置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境遇是对当代公民道德建设历史方位的一次科学研判和精准把脉,对于我们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

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由管理向治理转变。身为十八大报告起草小组组长,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就如何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战略举措。接着,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他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命题。自此,“治理”一词开始成为全党治国理政的共识,并成为统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的理念。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文化思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响应国家战略、融入新的发展理念。在道德建设领域引入“治理”理念,是道德建设的一次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用“治理”理念统筹公民道德建设既是公民道德研究范式的一次转换,也是公民道德建设路径的一次转向。这种转向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要求,也是公民道德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一方面,“治理”理念有助于公民道德主体塑造。公民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体,其素养如何直接关乎公民道德建设的成效。换言之,要想养成优良的公民道德必须有与之相匹配的公民。长期以来,我们不但对公民素质的培养缺少应有的重视,甚至忽视了公民这一主体存在。在封建社会中,公民道德中的公民实质是被视为统治对象的“臣民”,其存在及主体性被完全遮蔽,公民道德只不过是控制人的精神枷锁。到了近代,公民逐渐演变成了作为管理对象的“国民”,较之于“臣民”,“国民”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主体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释放,但是还没有达到完全的主体自觉。因此,将公民道德建设转向“治理”路向,就是要克服此前公民认知的欠缺,充分激发公民意识、伸张公民权利、培育公民德性、调动公民参与,公民道德建设不仅是国家道德工程,也是公民成就自我的道德修行。因为,“治理”路向要求公民自我意识的觉醒、自我规范的认知,这是公民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前提,也是现代公民道德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治理”理念有助于促成公民道德建设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正如前文所述,长期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主体角色主要由政府承担,在其管理思维模式主导下,公民及其他非政府主体经常被视为对象性存在,难以激发其主体功能,更谈不上跟政府之间的协同共治。政府一元主导的管理模式正是当前公民道德建设成效难以取得突破的症结所在。与管理理念不同,治理理念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多元主体参与,形成多元主体共治局面。因此,“治理”理念下的公民道德建设主体不应再局限于政府,而应该拓展到那些真正构成公民社会生活图景的公民、街道社区、学校、媒体、行业协会、企业、政党及各种非政府组织等多元主体。这些主体的挖掘将极大拓展公民道德建设主体,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丰富的主体保障。

综上所述,以“治理”理念统筹和引领公民道德建设,既是响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要求,也是落实“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具体举措,开辟了当代中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路径,构成了习近平公民道德观的重要内容。

三、示法:指明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方法

通过上文所述,我们可以清晰看到习近平科学回答了公民道德“为谁而建”的价值立场问题以及应该“如何建设”的方向性问题。在此基础上,习近平进一步回答了公民道德建设应该“怎么建”的具体方法问题。基于主体哲学视角,习近平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家德,抓好公民道德建设的起点。家是每一个人成长的起点,也是公民道德养成的起点。因此,家庭道德建设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习近平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希望大家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习近平所言的家教、家风本质上就是家庭道德。家庭道德的养成有赖于家庭的熏染和父母的教育。父母作为家庭的主体和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责任有义务为孩子的成长成人扣好人生的第一粒道德“纽扣”,做孩子最好的德育老师。因此,父母必须担负起公民道德建设的责任,既要自己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还要时刻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教育下一代,让道德的种子在孩子的心灵世界落地生根,自觉确立好公民道德的起点,筑牢公民道德的基础。习近平对家庭及家庭道德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其对中国公民道德建设起点的深刻思索,形成了习近平公民道德方法论的鲜明特色。

二是重视师德,抓好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在公民道德谱系中,师德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一重要地位从根本上说是由教师特殊的职业所决定的。习近平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座谈时指出:“教师的工作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质言之,教师的工作就是塑造千千万万关乎国家民族未来的青少年。因此,教师工作不仅辐射面大,而且影响深远持久。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教师必须成为道德高尚的人,自觉成为学生的道德标杆。也正因为如此,全社会对教师及师德有更大期待和更高要求。有鉴于此,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必须抓好师德建设这一重要环节。要成为学生乃至全社会的道德楷模,就必须做到:其一,要明道、信道。作为教师不仅要明和信有理想、有学识、有品行、有爱心的成己之道,不断提升自我的道德素养,而且要明和信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成人之道,培养出党和国家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其二,要自觉践道。作为教师不仅要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明道、信道的问题,更要在行动上自觉践行所明、所信之道;不仅要在思想上给学生答疑解惑,更要在行动上引导示范。正如习近平所说:“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这一论述既是对广大教师加强师德修养的具体要求,也是广大教师进德修业的方法遵循。概而言之,习近平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了其公民道德建设观的又一突出特征,切中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三是重视官德,抓好公民道德建设的关键点。在中国历史传统中,官德建设始终占据重要位置。古语云,官德隆,民德昌;官德毁,民德降。由此可见,官德建设不仅关乎领导干部个人品行,也关乎党风政风民风,这就要求广大领导干部要以道德的力量引导群众、引领社会风尚,自觉成为道德表率。之所以对领导干部有着比普通群众更高的道德要求,这是由于其失德行为的危害要远远大于普通群众,容易引发社会风气败坏和人心涣散。也正因为如此,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具有先导性,是关键点。因此,当前中国公民道德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他们成为全社会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模范。为此,习近平就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2014年,在河南考察时,习近平语重心长地指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对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高度重视。他进一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用好选人用人考德这根杠杆,引导党员干部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因此,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充分用好官德这根杠杆,切实做到德行优异者先用、德行平庸者慎用、德行恶劣者不用。从习近平的系列重要论述可以看出,抓好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就意味着抓住了当代中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关键点。

四是重视模范道德,抓好公民道德建设的亮点。在公民道德建设过程中,既要抓好官德建设、家庭道德建设及师德建设,也要注重发挥道德模范带头作用。道德模范身上闪耀着道德光芒,凝聚着有形的正能量,是全社会的道德标杆。习近平在会见道德模范时指出:“道德模范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激励人民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明德惟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因此,我们要严把道德模范评选关,选出有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的道德模范,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效应,善用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教育人、感染人、鼓舞人和塑造人,让人们充分感受到道德的力量。特别是在“远离理想、躲避崇高”思潮泛起的背景下,道德模范的价值和意义尤为突出,犹如黑暗中的灯塔驱散人们心中的迷雾,照亮公民道德建设前进的道路。近年来,郭明义、龚全珍、支月英、罗阳、黄大年、黄旭华等一串串名字响彻神州大地,他们既是长期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结出的累累硕果,又是一种宝贵的公民道德建设资源,是全社会各条战线学习的道德楷模,不断激励着每一个公民崇德向善。综上所述,习近平对道德模范作用的重视,既体现了其对道德模范群体的关注,是崇德尚德的表率,又抓住了公民道德建设的亮点,形成了其公民道德建设观的又一特色,对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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