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锋 郑晓琳
老人安则家和,家和则社会兴。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安享晚年”的旗号,披着“养老产品”“养老理财”“养老健康”等外衣,进行养老诈骗的事情时有发生,给许多老人带来财产和精神双层重创,影响了家庭和睦。2022年4月,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启动了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等12个部门参与。各类媒体针对这个专项行动开展议题广泛、形式多样、渠道丰富的宣传报道行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整治养老诈骗是为老年人打造幸福晚年社会环境的关键一环,建设有效的养老诈骗宣传模式可以提升整治效果的“命中率”。为坚决铲除养老诈骗土壤,斩断伸向老年人的罪恶之手,势必需要建设多方位、立体化、多样态的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体系。对于此次专项行动,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多领域宣传,有效增强了老年群体的反诈能力。但当下此项宣传的“破圈”作品和“破圈”样态仍有比较大的增长空间,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使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有力度、有广度、有效度,如何实现反诈宣传更加深入人心。
新型网络媒体的不断发展,促使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出现新的传播场域、传播主体、传播情景。社会信息传播机制开始摒弃传统的大众传播模式,①新型网络媒体以其平等的传播理念、网状的传播路径、高速的传播时效、互动的传播体验等特点为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带来新情景。
第一,渠道迭代,传播平台丰富。社交媒体向公众提供了一个更全面的整治养老诈骗信息传播平台,当下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报道具有渠道互联网化的特点。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例,不仅有官方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并且入驻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利用立体化、多样化的传播矩阵,进行整治养老诈骗宣传。
第二,双向互动,传播主体多元。当下,传播不再是媒体组织的独角戏,受众的参与度与信息反馈主动性也大大增强。各媒体组织或者个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整治养老诈骗信息,受众可以“随看随评、随看随赞”参与传播互动,并且可以自己发布相关内容,扩大信息内容影响力。
第三,形式创新,优化传播内容。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已不拘泥于传统单一“文字+图片”的样式,出现了整治养老诈骗的短视频、动漫长图、H5小游戏、系列短剧、手势操等内容形式,带来了多样化传播图景。
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模式建设,需从价值逻辑、主体逻辑、效果逻辑入手,实现宣传有力度、有广度、有效度。
从价值逻辑上看,整治养老诈骗需要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三箭齐发”,而宣传教育是“首箭”。要肯定并且重视宣传的作用,明白它所扮演的角色和定位才能使宣传有力度。做好宣传发动是让更多老人了解养老诈骗的手段,预防自身被诈骗的事件发生。它对还未被骗的老人起到的是警示作用,对已被骗的老人起到的是唤醒作用,宣传的作用不可忽视。
从主体逻辑上看,在“传受一体化”的数字时代,新型受众处于数字传播的中心,有了更多权力,可以在传播链条中进行内容创造与传播,进而使宣传内容有广度。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不仅要靠媒体组织发挥效用,也应想办法激励普通民众积极参与进来,尤其要发挥老人子女的积极性和传播力,让他们加入传播链条,对老人经历的事件进行内容创作,提升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增加传播内容的吸引力。
从效果逻辑上看,传播效果意味着一种文化势能及其再生产,②要重视数字鸿沟下对老人传播与媒体报道的转型融合,建立整治养老诈骗传播效果评估体系,提升传播效度。在进行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时,要关注到老年人对数字文化的弱势问题,思考如何破除对老年人传播的渠道壁垒,打通老年群体和优质内容之间的通道,帮助银发群体获得有效信息。
1.整合优质资源,打好内容王牌
优质内容是吸引公众、提升宣传效果的关键。内容迭代升级可以推动实现高水准、高质量的普法传播。③首先在进行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的内容上,需从大众心理学出发,结合真实案件,用明晰的方式进行案件梳理,结合普法宣传,深入浅出地将养老诈骗案例讲得生动形象,重点突出,效用到位。针对“代办保险”“投资项目”“预定养老公寓”“销售收藏品”等典型诈骗类型要重点宣传,从当事人心理出发进行内容创作。其次在传播符号运用上要注意情感表达,传播内容的微语义和语言风格要尽量照顾到老年人的阅读感受,融入为老年人容易接受的叙事手法,通过阅读传播符号产生直接的意识形态影响。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些视频,用老人亲身经历的第一视角进行讲述,大大增强了视频内容的代入感。
2.丰富传播方式,形成多样传播
数字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为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带来多样化的传播方式。新闻工作者与智能技术应当是相互补充、协作配合、共同进步的关系。④积极利用新技术,传播形式呈现方式多元、传播话语注重情景互动、话题选择力求趣味接地气,可以提升内容的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短视频、H5等其他可视化技术不仅能够将受骗案件进行生动梳理,还可以融入法律知识将其深入浅出地展示出来。如法治日报开设的“追剧普法”专题板块,专门针对热门剧集、热点话题展开系列解说讨论,这种与热播剧及热点事件结合的宣传方式可以引用到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中。又如浙江省检察院设置“打击养老诈骗专题”,以整治养老诈骗漫画、图集、短视频等多样形式,创作符合当下受众碎片化的阅读习惯。
3.拓展宣发渠道,打造传播矩阵
整治养老诈骗内容的传播路径已从过去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转变为节点式、裂变式传播,传播节点在各平台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交织。增加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平台,扩大宣传范围,可以使各受众节点之间相互赋能联通,通过点赞、转发、朋友圈分享等使整治养老诈骗的内容传播累积,覆盖面扩大。如国家反诈中心入驻微信视频号、微博、人民日报客户端等,打造多平台、多样态、立体化的新媒体矩阵,以微短剧、动漫事件还原、热点宣讲等多种形式创作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内容,获得较好传播效果。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重视线上宣传效果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线下宣传,需线上线下齐发力,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全维度的反诈宣传体系。比如,天津市检察机关在打造线上平台的同时,积极开展线下养老反诈宣传活动,进社区、进超市、进广场进行典型案例宣讲、情景剧演出及宣传册发放,在公交车、地铁等进行养老反诈系列短片播放等。
4.注重宣传效果,实现有效传播
从传播学“使用与满足”理论来看,用户关注普法宣传平台,大部分希望在放松娱乐刷视频的同时获得一些反诈知识指导生活实践。在进行养老反诈宣传时要有意识地融入一些干货硬货,少说空话、大话、煽情话,及时了解用户需求。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微博专门设置#揭露养老诈骗套路#知识科普板块,针对热点事件进行云直播,讲述防范养老诈骗知识。
另外,要汲取建设性新闻的理念,建设性新闻具有更为积极的内容建设和向善的内容生产,⑤注意辩证地看待危机和风险,在负面的事件中挖掘成长、恢复、希望等积极元素。进行整治养老诈骗要注意宣传帮助公众感知潜在诈骗风险的同时,也要恰当地减轻公众的恐慌、焦虑和无助,增强公众的整体性、动态性认知,并提供法律建议帮助。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是一项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着眼于当下新媒体发展场域,建设一套有力度、有广度、有效度的立体化宣传网络,最大程度辐射专项行动的影响力。
注释:
①钟祥铭、方兴东:《智能鸿沟:数字鸿沟范式转变》,《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2年第4期。
②姬德强、陈蕊:《节点、界面与平台:深度媒介化时代的传播效果三要素》,《青年记者》2022年第13期。
③时斌:《“法治融屏”:户外法制宣传的创新探索》,《出版广角》2021年第11期。
④吴锋、刘昭希:《人工智能主播历史沿革、应用现状及行业影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⑤李强:《建设性新闻:公共空间新闻生产的变革之道》,《新闻爱好者》202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