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沧州市将稳住经济大盘、支持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体推进市场监管“智慧化”“信用化”“法治化”建设,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市场主体活力持续迸发。截至今年10月底,该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67.17万户,较2021年底净增4.85万户。
沧州市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深入推进智慧监管、精准监管、集约监管,用科技代替人力的“减法”换取监管效率倍增的“乘法”。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发设计了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平台,将1472家学校食堂和122家大型餐饮单位、集中供餐单位纳入监管平台,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人员远程操作即可即时、互动监管。该局依托沧州市网络监管平台,对7800多家餐饮外卖商户设置安全防线,不断提高网络订餐安全系数,消除“看不见”的风险隐患;在7家农贸市场、17家商超、6家便民市场、5家食堂试点推行“一菜一码”赋码管理,确保食用农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
目前,沧州市22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入网“药品流通追溯系统”,药店经营数据上传率平均达到98.5%;7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全部实现可追溯管理,32.6万只液化石油气瓶拥有自己独一无二的“身份证”,使用登记、充装控制、定期检验、用户查询、监督检查等实现全过程管理;依托“互联网+传统媒体+户外”三位一体广告监测平台,今年累计监测广告百万余条次,提高了广告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刘先生是沧州市某商贸公司的负责人,近期参加招投标时,因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拒之门外,急忙向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这两年因为疫情,我们公司生意不景气,加之自己疏忽,没有按时年报,现在好不容易等来了机会,却因为信用受损被拒。”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刘先生普及了企业信用修复的重要性,指导企业及时补报了年报,对其提交的申请信用修复等材料“一对一”指导。企业仅用一天半的时间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顺利参加了招投标会。
良好的信用是企业无声的名片,也是构建诚信社会的道德根基。沧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建立失信约束缓冲带+开通数据共享快车道+设立事前提醒服务台”,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针对因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未按期年报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长期停业未经营被吊销执照等三种失信情形,为市场主体提供一定的宽松缓冲期,避免因简单粗放的监管方式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加强跨部门协作,开通数据共享“快车道”,破解登记注册环节企业信息采集不准的难题;运用精准比对信息对拟清理吊销执照企业逐一电话提醒,对经提醒仍有意愿继续经营的企业,允许及时改正后退出清理吊销执照名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沧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模式,减少对低信用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增加对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今年以来,全市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493次,检查市场主体5936家。同时,该局完善重点领域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主动规避失信行为,全市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192家,“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已在越来越多市场主体中形成共识。
沧州市聚焦“危害大、风险大”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铁拳”等专项执法行动,构建“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该市探索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与河北省衡水市、山东省德州市建立区域联动执法协调机制和“办案直通车”快速通道,建立“津鲁冀”三省七市区域联动执法协调机制,与河北省廊坊市、天津市静海区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议事协调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警务联勤办公室,携手共筑市场安全屏障。
面对超大规模市场和层出不穷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沧州市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努力打造规范有序、宽松良好的法治化市场环境。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新设立的“三新经济”市场主体实施1至2年的“包容期”,“包容期”内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对77项无重大社会危害、非主观故意的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先行告诫说理,责令限期整改。今年以来,该局召开提示约谈会206次,对1074家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罚款。“过罚相当”“首违不罚”的理念让执法既体现力度又有了温度,市场主体纷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