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瑜 程令伟
(1.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 东城100732;2.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海淀 100084)
家庭是理解中国社会的微观基础。家庭不仅仅是家庭成员、成员之间的互动,以及家庭关系构成的实体,也是理解社会构成的一种隐喻[1]。文化意义上,家庭是养老的基本单位,“养儿防老”与“孝道”一直是中华民族的内在道德要求。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城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社会关系层面原子化趋势凸显,核心体现在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化,形成了新的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在城市化与工业化滚滚浪潮之下,第一代务工人员离开家庭由乡入城,当第一代进城务工人员回到农村,第二代开始进城务工以后,两代人之间的生活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差异,前者相对传统,后者更加具有市场思维。在养老领域,农村的家庭结构及其功能,家庭分工随之发生变化,产生了新的内容。一个社会的持续发展需要回应赡养与养育的问题,也就涉及到家庭内部代际间的互动,费孝通对比西方代际的“接力模式”,用“反馈模式”来总结中国家庭的代际关系,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又赡养乙代,中国的传统社会就是采取均衡互惠的反馈模式来解决这个问题[2]。家庭成员之间(尤其是代际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利益共同性,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犹如合作群体,跨越时间的契约是可以保证得以实施的,在家庭这样的合作群体里,父母向他们的子女投入时间、精力、金钱和情感,他们期望在年老的时候,能从这种投资中获得他们的应有的回报——家庭支持[3]。父母将孩子养育成人,孩子赡养年老的父母是中国不言自明的文化传统。但是,笔者在甘肃、安徽、浙江等不同区域的调研观察发现,代际均衡互惠的反馈模式正在发生转变,这种转变对农村养老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代际关系转型构成了理解农村养老另一微观视角,现有关于代际关系与养老模式的研究多集中在人口学领域,以定量研究为主。因此,本文将基于社会学视角,以家庭代际关系转型为观察切口,关注家庭代际间的微观互动与责任流变。本文试图阐明,农村代际关系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之下发生的变化及其解释,以及代际关系转变给农村养老带来的影响,进而系统地从代际关系视角理解现阶段农村养老问题。
家庭代际关系主要指上下代之间所形成的抚育、赡养、继承、交换和交往关系[4]。早期家庭代际关系的研究主要关注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家庭变化。以古德和伯吉斯为代表的经典家庭现代化理论认为,随着工业化、现代化的进一步推进,与亲属集团有着密切关系的大家庭将逐步由与亲属集团相对疏远的小家庭取代,这是一个线性序列和线性发展模式[5]。工业化和现代化在社会层面使得原有的社会关系与本地化情境脱离开来,加之现代国家福利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家庭成员不再完全依赖于家庭提供保障,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代际间的关系不再像“前现代模式”。尤其是在二战后,福利国家的家庭政策与个人福利,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个人能够脱离家庭,减少个人需要承担的家庭责任,增强了个体自主性。
随着人们对工业化、现代化等宏大叙事的反思,20 世纪后期的家庭理论越来越强调家庭的能动性,家庭对个体的作用,而不是家庭对社会的意义。以卢休为代表的学者们在代际关系研究中加入了个体能动性视角,代际关系研究从静态的、整体的分析变成更多地关注动态的、个体的分析[6]。在这一时期,代际关系可以理解成是社会结构与自我主体性之间不断博弈和协商的结果。这一理论流派认为,在理解代际关系时既不能忽视宏观层面的角色与规范对代际关系的制约作用,同样也不能忽视代际关系主体的能动作用。
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研究是在社会变迁、市场化的背景下展开讨论的,聚焦于社会转型给家庭代际关系带来的影响。在中国代际关系转型研究中,一些学者较早关注到了农村社会代际关系的变迁。阎云翔对下岬村的长时段田野调查发现,父母权威的衰落和年轻一代自主性和权力的增长,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家庭代际关系最明显的两个变化。在赡养老人方面,村民开始重新定义“孝而不顺”的孝道规范。在这个过渡中,第三代儿童发挥了向心力量的作用,为了保障第三代的发展,祖孙三代人适应一种新的、灵活的家庭结构形式,各种家庭资源向下流动,最重要的是,生活的根本意义已经从祖先身上转移到子孙身上。这些变化也导致了一种“下行式家庭主义”的出现[7]。在代际关系的新模式中,爱、关心和物质资源共同向下流动。这种趋势也可以被称为“望独子成龙”,以儿童为中心的关系和以第三代为中心的代际关系[8]。有研究者通过对江西、河南等地农村调研发现,当前农村代际之间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亲代对子代负有无限的责任和义务,以“为子女多做贡献”“不给子女增添负担”为自己的责任;而子代也将亲代的责任视为理所当然,子代对亲代只负有限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新型的代际关系既不是反馈模式,也不是理性的交换模式,转换为一种失衡的代际关系,可以称之为“辅助模式”,亲代尽一切努力辅助子代向城市移民,人口和生产的再生产在农村和城市两个不同的空间完成,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化和传统家庭伦理本位的价值观在共同形塑着代际关系的“辅助模式”[9]。上述研究表明,农村代际关系的转型是普遍存在的真实问题。
进一步,农村代际关系为什么会发生上述观察到的变化?一些学者进行了分析讨论。郭于华在对河北农村养老案例进行分析后认为,代际关系的变化核心是代际间在理念层面对于如何理解代际关系出现了差异,代际间围绕养老的冲突核心是代际间对于“代际公平”的理解有所不同。父母更加看重对儿女的“养育之恩”,这也是传统的孝道文化的重要内容。但是,子女接受了市场经济的洗礼,则显得更加理性,对于代际关系的理解遵循“有来有往市场交换”的逻辑,看重父母实实在在给予的帮助。另外,从市场竞争力角度来看,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具有农业生产生活经验的父母不如子女更适应这个时代[10]。因此,在市场逻辑不断侵入到家庭领域,市场竞争中竞争能力相对较弱的父母的养老便成为一个问题。康岚通过分析代际间主体在家庭主义认同方面的“代差”与“代同”后发现,青年人对家庭主义的认同是有选择的,这种选择导致青年人身上出现了以“家庭价值的稳固和个体意识的崛起”为双重特征的“新家庭主义”,青年人更多的强调家庭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这有别于父辈认同的家庭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传统家庭主义[11]。在个体化进程中,家庭主义与个体主义隐含着冲突,在这种隐含冲突下,代际关系也有了新的变化,子代对于亲代的家庭文化观念表现出更多的不认同。
代际关系的转型既有市场化改革对于人观念的塑造,同时也受到国家建构因素的影响。石金群通过研究代际的居住安排,认为在社会变迁与个体化进程中,家庭代际关系是个体抵御风险的最后堡垒,多数代际关系主体在结构和个体之间努力寻求一种平衡,体现为形式各异的代际居住形式,形成了转型期特有的流变的家庭代际关系。尤其是20世纪90 年代以来,国家不断地从私人生活中撤离,人们不得不面对国家撤出私人领域、把各种相关功能都重新“扔回家庭”的现实境地。家庭代际关系成为个体抵御风险的最后堡垒[6]。从国家建构的视角来理解代际关系的转变,可以认为,农村代际关系的转变实际上是对国家行为的一种适应性调整,这种调整也影响到了农村社会的整体发展,例如农村的治理真空,以及诸如养老、教育等社会问题的凸显。邓大才从国家治理与家户功能之间的互动关系出发,认为家户的社会功能与国家治理之间有着紧密的关联。国家不在场的情况下,家户的社会功能主要取决于家户的规模和家户的治理能力,在国家在场的情况下,家户的社会功能则取决于国家治理能力和家户治理能力[12]。
上述研究从不同视角阐述了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化及其对养老模式选择的影响,但是研究重心还是在讨论代际关系转型,对于代际关系转型带来的养老模式变迁,也即代际关系转型与养老模式之间关系的讨论略显不足。养老的完成主要由代际关系的性质所决定,养老和代际关系之间的这种概念上的联系与老龄研究文献中将养老视为代际关系的“功能性内容”和代际关系为养老的“结构性条件”的观点相一致[13]。因此,本文基于甘肃、安徽、浙江的田野调查,从家庭代际关系转型切入讨论农村养老模式的变迁,关注家庭代际间的微观互动与养老责任流变。
从家庭代际关系转型视角来理解农村养老模式变迁,基于对安徽、宁夏、甘肃三地的调研发现,代际关系的变化可以总结为从强调“代际均衡互惠”的代际关系模式逐渐转变为“不给孩子添麻烦”“父母无限责任”的代际关系模式,家庭资源以及注意力逐渐向子代和第三代倾斜,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子女反馈面向逐步减少,父母对子女(甚至第三代)的责任由有限转向无限责任。二是家庭资源以及注意力逐渐向子代、第三代倾斜,代际间责任扩展到隔代责任。上述两个方面的转型与代际反馈模式存在根本差异。养老模式的变迁是家庭在工业化、市场化等结构性因素之下所做出的反应,代际关系转型被养老模式变迁提供了社会观念基础,客观上使得农村老人养老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并带来一系列非预期的社会后果。
20 世纪70 年代左右,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通常会被认为是不孝顺,并被村民们谴责和“看不起”,这种乡土伦理对于稳定生活在村庄中的子女有着很强的约束力。但是,近年来,这种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笔者在甘肃的一个农村调研时了解到,2015 年冬季,村里发生了一起老人自杀事件,这一事件引起了村里老人关于养老问题的讨论。在笔者与村里老人攀谈过程中,大多数老人都觉得“时代变了,儿子有能力照顾老人就尽点孝心,没有能力也不强求,不给孩子添麻烦,别拖累孩子”。在具体的生活上,老人们对子女赡养的期待值不断降低,即便是儿女对老人照顾得不好,老人和村民们也不会去怪罪儿女,儿女不照顾老人不会被整个农村成员排斥,只要子女的做法没有违反农村中的常理,能够为老人和其他人所接受,那么在老人看来他们就是孝顺的。这种常理以前是“养儿防老”,现在转变为“不给孩子添麻烦”。一些学者将这些变化归结为乡村传统孝道伦理的衰落,并提出强化家庭伦理和重建孝道来解决农村养老问题[14-16]。
“子女反馈”面向逐步减少,但是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却转向无限责任。我们在安徽凤阳县的农村调研中发现,以前父母的主要任务就是给孩子结婚,孩子成家之后父母的“主要责任”或者说“人生使命”就已经完成了,接下来“孩子自己的路就要自己走”。但是近年来有了新变化,父母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不仅仅是给孩子结婚,还涉及到帮助孩子在县城、市区买房,甚至未来还需要将大量时间、资源、精力投入到第三代养育上。在这种新的代际关系中,父母的责任似乎没有一个尽头,需要不断地付出,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也有学者观察到了类似现象,例如,父母由在农村建房向在城市购买婚房转变,夫妻由一人外出打工向共同外出打工转变,小孩由在农村读书向到城市读书转变,由亲代抚养向隔代抚养转变,由儿子赡养向自己养老转变……这些行为都是对原来的代际关系的调整,并形成了结婚即分家、城市购婚房、隔代抚养、自己养老等一系列新规范[9]。在市场竞争体系当中,面对竞争压力,父辈不得不进入子代的竞争体系,必然切身感受到子代的地位焦虑和竞争压力,并内化为自己的焦虑与压力,“为子女着想”或者被要求为子代做点什么以减轻子代的“负担”[17]。
父母对子女的责任转向无限责任的另一个重要维度是家庭注意力从以老人为核心转向以第三代为核心,老人需要帮助子代承担起比以往更多的照顾第三代的责任,有限的家庭资源也是优先向第三代分配倾斜。中西部农村地区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现象,例如,家庭对第三代教育的重视与投入,孩子母亲或者爷爷奶奶前往乡镇学校或县城学校租房陪读逐渐成为一种趋势。每逢周末,前往县城的大巴车上多是孩子母亲或者爷爷奶奶带着孩子去县城参加各种培训班、兴趣班。这些现象一方面说明农村的家长们已经深刻的认识到教育对孩子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家庭安排重心和资源的向下流动,两代人共同投资培育第三代成为农村家庭的选择策略和一种新的社会趋势。
一些学者将代际转型与农村养老问题归结为农村传统孝道伦理的衰落,但是笔者在深入调研后发现,这一观点可能值得进一步讨论。子代并非不想尽孝,而是为了确保家庭代际向上流动不得不做出的策略性选择。儿女在成家后通常选择进入城市工作,通过务工、个体户经营等形式获得家庭积累,同时将这些家庭积累投入到第三代的教育上,以期通过投资第三代的教育实现代际向上流动。由乡入城的小家庭面临的现实问题是,一方面需要维持自己的小家,另一方面需要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进入城市后,小家庭将面对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需要千方百计地在竞争中取得优势,至少是不被同辈“甩开”。城乡之间在劳动回报率、公共服务质量、发展机会等方面分布不平衡使得子女无法做出两全选择,市场竞争逻辑主导了大家庭内部成员分工与资源配置,为了保障小家庭,老人就自然而然成为被牺牲、甚至是主动牺牲的一方。但是,在市场化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由乡入城的小家庭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和家庭再生产的成本,例如教育、医疗等成本急剧增加。在此情况下,仅仅依靠小家庭无法顺利完成家庭再生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提升子代家庭在城市的竞争能力,很多家庭选择通过“代际合力”的方式,即依靠父代对子代的帮助和支持来减轻子代家庭再生产的压力和成本[18],这也就构成了父代对子代和第三代的无限责任,以及家庭资源向下倾斜的现实基础。
从代际关系视角切入分析农村养老问题,可以发现养老模式变迁背后的结构性动因。农村老人养老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并产生了一些非预期社会后果,最为突出的便是子代之间围绕赡养老人而产生冲突的频率在不断增加,严重影响了家庭团结。在甘肃、宁夏、安徽三地的调研过程中,一个明显的发现是近年来子女经常因为赡养老人发生冲突,这种现象在农村地区越来越普遍。老人生病住院一般是子女间矛盾迸发的导火索,老人住院需要费用,手术后需要有人陪床照护,这个时候子女最容易起冲突,刚开始的争执一般是围绕老人住院期间的照护,逐渐转变为日常生活中赡养老人的分工协作问题。孝顺的子女会选择忍耐,但是长此以往也会引起家庭矛盾。根据调研了解,这一矛盾往往由与大家庭感情较浅的儿媳挑起,老人为了顾全家庭的“面子”与儿女家庭的稳定,对于儿媳的“发难”一般都会选择“隐忍”,这一境遇下,老人通常会选择委屈自己、成全子女,分出去独自生活,老人在遇到困难时一般都会自己想办法解决,除非特别重大的事情才会寻求子女的帮助。这种扭曲的家庭关系同样也是城乡关系转型过程中农村养老困境的体现。
代际关系的转型使得农村老人养老在文化层面与现实层面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小家庭不得不在市场化浪潮中做出取舍,以投资下一代的形式寻找代际上升的出路。其后果便是农村老人在贡献自己的最后一份力量之后,成为家庭实现继续向上流动目标的“战略性牺牲者”,而在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的情境下,农村养老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社会问题。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 年中国“乡—城”流动人口(由农村向城市的流动)规模达2.49 亿人,占全部流动人口的66.26%,比2010年提高3.06 个百分点,这说明中国人口流动的方向仍以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为主,而且农村人口依然是人口流动大军中的主力,以“乡—城”流动为主的模式未发生根本性改变[19]。从人口流动趋势来看,当下及未来一段时期,人口流动的趋势仍然是由乡入城,农村养老问题将会更加严峻。
伴随着市场化进程与人口流动,市场交换逻辑已经“殖民”到农村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成为主导家庭代际关系的基本逻辑。随着快速的经济体制与社会结构变迁,产业结构与职业结构也发生巨大变化,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行为不再具有兼业性质,亲代尽一切努力辅助子代向城市移民,人口和生产的再生产在农村和城市两个不同的空间完成。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化和传统家庭伦理本位的价值观在共同形塑着代际关系的辅助模式[9]。这种打破代际间均衡互惠的代际关系对于农村老人养老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从代际关系视角来理解农村老龄社会变迁,可以发现农村养老之所以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背后的理念因素,代际关系的变化使得传统的养老观念已经不再适用,而观念的转变是在一定的社会转型背景下发生的,是对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回应。
因此,在理解农村老龄问题何以成一个问题的结构因素与观念因素之后,考虑重构农村老龄社会这一议题时,以往讨论的重视家庭伦理、发挥家庭功能,以及重建乡村孝道文化等应对措施的局限性就体现了出来。从家出发,可以发现经过市场化浪潮后,实体意义上的农村家庭与文化意义上的农村家庭都发生了诸多变化,相应的,家庭所发挥的功能也就发生了变化。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孝道衰落、家庭缺位背后的宏观社会转型因素,明确家庭和国家在社会功能方面的分工和合作,避免家庭社会功能超载,根据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及时调整两者之间的功能承担份额和负担比重,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国共担”社会功能的发展之路[12],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出重构农村老龄社会的可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