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统一文化及其异化

2022-04-07 01:55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殷商诸侯国亲亲

张 强

(新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新乡 453002)

文化认同是民众对自己国家或地区认同的基础。由于文化具有深沉和久远的影响力,因而文化的统一性对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至关重要。班固有云:“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一之虖中和,然后王教成也。”[1]1640正是有了周人对周天子倡导的核心文化的认同,西周王朝的早期才能够保持统一与稳定。可以说,西周王朝的建立、发展及后期的危机,基本上是与西周统一文化的形成、发展及异化同步的。因此,对西周统一文化的核心内涵及其演变进行深入探讨,并进一步发现西周文化演化与西周历史演进之间的关系,对西周史研究尤为重要。

西周时期,新的观念和命题不断出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和特点也多在这一时期孕育。因此,西周思想文化研究自然也就成为了学界的一个热点,出现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在所有成果中,尤以王国维的研究最具开创性,他认为:“中国政治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夏商二文化略同……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2]451-453王氏的结论是,通过文化上的彻底变革,西周王朝建立起一个等级有差、“纲纪天下”的社会治理模式[2]454。细考前贤的研究可以发现,研究成果多集中于西周文化的创新以及这种创新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方面。对西周文化自身的演化及文化演化(异化)对西周历史发展的影响,前人的研究几乎没有涉及。本文通过对历史文献的分析研究,从动态的历史视角对西周文化的形成及演化进行了系统探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出西周文化与西周历史演进之间的关系。希冀本研究能对西周史研究以及同类型的文化与社会历史发展关系研究有所启迪。不当之处敬请方家不吝赐教。

一、先周时期周人文化的特点

从一般意义上讲,一个社会的文化必然是对这一社会现实存在的反映,特定的社会存在一定会催生出与这一社会存在相适应的社会文化。周人源起于中原以外的“西土”之地,先周时期,周人面对的社会存在内容、水平必然与中原地区有所差别。因而,周人也就形成了与中原文化不同的先周文化。

(一)先周相较殷商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

先周时期,周人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后稷时代以农业为主的生活方式——“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3]255是其证;不窋到公刘时期的戎狄游牧生活方式——《国语·周语》“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于戎狄之间”[4]3-4是其证;公刘以后,又恢复为以农业为主的生活方式——《诗经·大雅·公刘》是其证[3]260-262。

可以看出,先周时期,周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过着戎狄式的游牧生活。因此,先周文化受戎狄文化的浸润极深。这就决定了先周文化大抵还只能是徘徊在农业文化圈的边缘地带。在夏、商、周三种文化中,特别是相较于同时代的“大邑商”文化,先周时期的周人文化表现得最为落后,属于后崛起之戎狄族文化民族[5]129。杨宽也认为,在公刘时期,周人“比中原地区先进的夏、商等族,还是落后的,还要被看作戎狄”[6]27。换言之,公刘之后,先周周人文化才真正跨入文明的门坎。

从古公亶父时期开始,先周文化开始与中原的殷商文化及西部姜族文化发生了更多的接触和融合,在吸收外来文化的同时,周人逐步形成了以农业文明为最显著特征的先周周人文化。

(二)周文化中包涵有许多殷商文化成分

尽管先周时期周人文化从某种程度上讲可能尚属戎族文化的范畴,但是,在先周文化,尤其是季历、姬昌时期的先周后期文化中,也已包涵了大量中原文化,特别是殷商文化的成分。这种文化现象的产生,概有如下原因:

1.殷商文化对周人的强烈影响。陕西凤雏村遗址出土的甲骨文及传统文献典籍的记载,反映出殷商时期,周族在政治和宗教文化上均处于从属地位,文化方面受到殷商文化的影响也非常大。《竹书纪年》记载,随着历代周人的艰辛开拓,到殷商武乙时期,周人已经发展成为殷商西部的一股重要力量。殷武乙三十四年,“周王季历来朝,武乙赐地三十里,玉十瑴,马八匹”;殷大丁四年,季历还被殷商任命为西部地区的“牧师”[7]25-26。换言之,从先周季历时期开始,周人开始成为殷商王朝势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并真正完全进入到由殷商王朝所主导的“中原文化圈”。

作为殷商势力的一部分,特别代表殷商王权势力的一个西部“方伯”,在文化上受到殷商文化的影响,甚至是完全遵从于殷商文化的要求,对当时的周人来讲应是一种必然。许倬云认为:“周人经过几代的经营,逐步向东方进迫,过程是漫长的,其中必有相当密切的文化接触,此点足以进一步支持殷周文化雷同的必然。”[8]448张光直也认为,殷商和周人在文化上表现出大同小异;在日常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方式以及占卜方法、葬俗上也几乎是一样的。因此,商人和周人即使不属于同一个民族,也是属于同一类民族[9]81-106。

2.周人对殷商文化的主动了解与接受。从季历始,周人在殷商西部的伐戎战争中不断胜利[7]25-26,影响力迅速扩大。但周人势力的不断壮大,同时也导致殷、周之间关系的极度恶化,商周之间的战争冲突全面爆发,结果导致“文丁杀季历”[7]26,殷王武乙惨死于河渭之间[10]104。

商周之间的冲突,极有可能是商王对西部周人势力实施主动打压的结果。当然,也有可能是周人主动挑战殷商权威的一种尝试。关于谁是挑起冲突一方的问题,现恐已很难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双方的冲突最终以周人势力遭受全面压制而结束。也就是从此时起,雄心勃勃的姬昌在周原地区开始卧薪尝胆、励精图治,意图彻底击溃殷商,取而代之。

要实现剪商建周伟业,夺取属于殷商控制的中原地区,就要求周人必须对以殷商文化为代表的中原文化有更为全面的了解。如此,姬昌势必会进一步主动强化商周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并试图通过交流来打探殷商王朝的虚实。因此,商、周文化之间的某种趋同性便开始呈现。

事实上,在夏、商、周的历史文化演化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着多方面的承继和发展,甚至是承继多于变动①。徐中舒就认为,商、周虽非同一民族,但二者的文化却趋于一致[11]279-280。西周金文族徽,也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商代的族氏名号沿袭而来,充分说明了大量殷商文化因素在周代仍继续存在[12]。考古学发现也证明,先周文化中的青铜器铸造及骨卜等,就是由学习和模仿殷商文化而产生的[13]331。“在殷墟的周边地区,西周文化从西周早期到晚期始终表现为浓厚商式风格;这里的文化保留了原来殷商文化长期的文化传统,特别是埋葬习俗。”[14]

可以看出,尽管先周文化还比较落后,但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和殷商文化长期接触,受到了殷商文化的很大影响。在先周文化中,包括了许多殷商文化的成分。从西周整体历史发展进程来看,周文化中包含的殷商文化因素,在周人建立并稳固其统治政权的最初时期,应该是发挥了正向作用;而在“三监之乱”中,则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西周统一文化的基本原则及核心内容

如前文所言,文化具有历史继承性,西周思想和文化必然以夏商文化,尤其是商文化的历史发展过程作为背景和基础。《礼记·礼器》云:“三代之礼一也。”[15]743传统观点多认为,夏、商、周三代文化相互因袭而成。其间,下代对上代文化必然存在着某些扬弃,此所谓“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

武王克商后,西周文化在继承殷商为一绪[16]基础之上,开始将自己的固有文化加入到中原文化的主流[17]15-38,并最终演化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西周中央政权强调并要求诸侯国必须遵守的统一文化的内涵,不同的时期可能会存在些许差异,但其最核心部分形成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活动。通过周公制礼,西周文化在礼乐文明制度等方面出现了大量创新。其中,最关键、最核心的创新是建立在“尊尊”“亲亲”及合于“礼”的基础之上,以“大宗”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政治制度创新。

(一)西周统一文化的基本原则

1.“礼”。“礼”,“履也”[18]2。“礼”是西周社会群体行为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它既集中体现了周武王、周公等西周上层的意识,又是设立各项政治制度的指导性原则。《左传》记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也。”[19]57《礼记·经解》亦云:“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于方圆也。”[15]1371

西周初期,“礼”涵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在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15]13-15也就是说,西周的“礼”包括王朝的典章制度、社会的日常活动及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是西周统治者对官员及民众行为的一种制度化和法制化。按照周天子的要求,在西周整个社会,自上而下,行必遵“礼”。

可以说,西周的“礼”凝聚了周人当时的社会实践经验及理性认知。周“礼”既体现出周人的价值观念,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制度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讲,西周的“礼”还可以看作是周人共同认可和遵循的一种社会文化。

2.“亲亲”和“尊尊”。“亲亲”“尊尊”是践行“礼”的具体方式和规范。“亲亲”指的是血缘关系方面,是周人获取相应政治权力的基础性条件;而“尊尊”则是指国家治理中出现的上下级政治关系方面。

西周的各种典章制度,“皆由尊尊、亲亲二义出。然尊尊、亲亲、贤贤,此三者治天下之通义也”[2]472。在周人看来,“尊尊”“亲亲”是人生而有之的先天范式,不懂得“亲亲”“尊尊”便是不知“礼”。如此,西周的“礼”便通过“亲亲”和“尊尊”的具体行为方式得到落实和实现。

《礼记·中庸》还有云:“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15]1440可见,在周人的日常行为中,“亲亲”为“仁”——在“亲亲”的具体行为过程中,“礼”和“仁”达成统一;“尊贤”为“义”——在“尊贤”的具体行为过程中,使“义”中包含并体现出了“礼”。换言之,通过“亲亲之杀”“尊贤之等”,不仅呈现出“礼”的等级、秩序,而且使“礼”得到具体的执行和落实。这样,在西周社会生活中,便建立起一个尊卑有等、上下有别,严格规范的等级制度和政治秩序。

需要注意的是,商代也讲“亲亲”,但商、周两代对“亲亲”的理解有所不同。《史记·梁孝王世家》云:“殷道亲亲,周道尊尊,其义一也。”“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质,质者法天,亲其所亲,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长子。周道,太子死,立嫡孙。殷道,太子死,立其弟。”[10]2091由此可知,在周代的文化中,“尊尊”是排在“亲亲”之上的。换言之,西周文化讲血缘的“亲亲”关系时,在血缘关系中加上了“尊尊”的内容,而且侧重点在“尊”而不在“亲”[20]。

概言之,在西周的血缘关系和政治关系中,完全将尊卑贵贱、远近亲疏的等级原则放在首位,血缘关系受制且服务于政治关系。

(二)西周统一文化的核心内容

西周建国初期,武王、周公及成王对前朝的典章制度进行了大规模改革,形成了有别于夏、商两代的周制。王国维将周制异于商制的主要部分概括为:立子立嫡制,及由此派生的宗法制和丧服制,再派生出的封建制、庙数之制及同姓不婚制等[2]453-454。在西周形成的新典章制度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

王国维认为:“周之制度典礼,实皆为道德而设”[2]477,“周之制度典礼乃道德之器械”[2]477,“殷周之兴亡,乃有德与无德之兴亡”[2]479。周人的“德”,不仅包含了承源于上天的个人修养方面的主观内容,也包涵了个人行为规范方面的内容。“‘德’字承载着人伦之德、人性之德以及行为之德、品行之德和治理之德等新思想,是西周时期的新概念”[22],“以人伦之德为主干的外在之德和以人性之德为主干的内在之德直接源自作为至上神的天,它们通过心的作用落实为行为之德、品行之德和治理之德”[22]。

在周人看来,尽管“德”源自于天,但在具体社会活动中,仍需践行“礼”才能使“德”得到呈现。同时,“礼”也通过“德”行而得到落实。这样,“德”与“礼”便达成了统一。有学者甚至认为,周公通过对“礼”的加工和改造,开始用“德”来概括原始“礼”的全过程——用“德”来代替“礼”,从而“使礼纳入到道德的规范”[23]。

西周文化要求统治者应始终将“正德”放在首位,《多方》“明德慎罚”[24]463和《梓材》“勤用明德”[24]388的记述是其明证;《召诰》甚至还说殷商“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24]399。上有所好,下必效之,想必周人对“德”也应是普遍重视的。应给予重视的是,《尚书》以上记述显示出,在西周王朝建立的初期,“以德治国”理念便已经萌生。

还应该强调的是,在西周的文化中,“德”通过与“礼”的有机结合,不仅提出了周人追求个体人格完善的最高目标,更满足了凝聚宗族血缘关系,及凝聚、跨越血缘社会关系的需要。

2.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宗法制度是周人根据“尊尊”原则建立起的一种新的“礼”制形式,是具有血缘关系的同姓贵族的一种基本价值遵循。宗法制的具体实施操作方式是:以嫡长子为大宗,大宗“百世不迁”;以非嫡长子为小宗,小宗“五世而迁”[15]1008。小宗尽管出于大宗,但与大宗的地位、尊卑,等级分明。在各种活动中,小宗不但要向大宗负责,同时还必须始终以大宗的利益为前提和基础。

另外,根据“周道尊尊”的精神,周天子地位最为尊贵。为保证周天子“君统”的“主尊”和稳定,就要把周王与其他或嫡或庶的兄弟从血缘关系上分割开来,而分开的最好方法就是分封为诸侯。出于同样的考虑,诸侯也使自已的嫡、庶兄弟自立宗族,成为卿大夫,建立起“宗统”。这样,整个西周社会就成为了一个等差有序、界限分明的等级社会,即所谓“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15]1007,“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25]40。换言之,依靠规范的宗法制,在西周中央政权和诸侯国中就实现了管理、运行的规则化和标准化。

李峰将以天子为最高等级的西周官僚体制看作是“一元化贵族文化”[26]330。在这种文化的引导下,周人逐步形成了文化、种族同一体的意识。诸侯国也开始互视彼此为同一个统一体里面的同僚,并开始认同西周王朝所倡导的共同文化。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西周中后期。

3.分封制。西周的宗法制通过分封制得到了实践和落实。分封制研究一直是西周史研究的热点问题,历来受到学界的关注。笔者的博士论文《生态环境对西周历史进程影响研究》曾对该问题有较为详尽的讨论[27]145-153。柳宗元[28]27-30、齐思和[29]176-226、杨宽[6]577-599、王玉哲[30]577-592、张荫麟、吕思勉[31]29-30、许倬云[32]147-180及李绍连[33]等,对该问题都有过研究。葛志毅《西周分封制度研究》则是对这一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力作[34]。受篇幅所限,本文对分封制的具体内容不再赘述。

需要指出的是,西周王朝通过武王伐纣及平息“三监之乱”之后的两次大规模分封,扩大了其控制和影响的范围,奠定了其疆域的基本框架。但从本质上看,分封所形成的西周国家政治结构实际上却是一种松散的二元结构[35]47-54。周天子试图用宗法制来实现对诸侯国的约束,并要求诸侯国定期对周天子朝拜、按照周天子的要求进行国家管理,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诸侯国仍拥有很大的自主权。

西周的早中期,由于周天子的影响力比较大,同姓诸侯与周天子的血缘关系比较亲密,异姓诸侯也多是建国中的功勋之臣,所以各诸侯国对周天子的认同度还比较高,每个诸侯也基本能按照西周核心文化的规范行事。随着时间推移,诸侯与周天子的血缘关系日渐式微,诸侯的实力逐步增强同时,受诸侯国统治地区环境状况影响,不同诸侯国内部也开始萌发出不同的地域文化,西周王朝所强调的统一文化、核心价值遭受到极大冲击。不同诸侯国形成的多元文化成为一种离心力,对西周王朝的稳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随着西周中央王朝经济实力减弱,加之与诸侯国在地理空间上的距离,造成中央政权对诸侯的“僭越”乃至对抗显得越来越无能为力。分封本是西周王朝谋求政权稳固的一个重要方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分封制本身所蕴含的不利于稳定的因素表现得愈来愈明显。随着诸侯国对中央政权文化上的认同感逐步减低,形式上一体化的西周王朝也逐步开始出现裂痕。

三、西周统一文化的演变及影响

西周初期,文王、武王和周公在因袭夏商礼仪典章制度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周人的文化体系。成王时期,在周公姬旦的主持下,西周王朝又对夏、商各种制度进行了扬弃,特别是在祭祀、用牲、宗法和分封等制度方面进行了十分明显的变革,形成了以“德”为核心、“德”与“礼”相统一的西周文化。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亦为周人所认同和接受。文化上的统一,使得周天子的权威地位得到确立和稳固。

西周中期,尤其是穆王时期,周王朝在政治、文化及思想方面出现许多变革。到了周夷王时代,周人在政治、经济及思想等方面形成了更为规范和完善的西周文化体系[36]。在恭王、懿王之际,周天子的权利进一步扩大,西周国家的政体开始从原本由贵族集团所掌控,进一步转变为以王权为中心的集权体制[37]。这一时期,在对西周统一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各诸侯国自然也实现了对周天子所代表的中央王朝的认同②。但是,同样也是在这一时期,西周诸侯国内部开始萌发出适合本地区生态环境的地域文化,各诸侯国文化异化现象开始萌生。诸侯国内部血缘宗族与王权政治博弈下的族群认同现象开始出现[38]。

从西周的历史演进来看,厉王以后的西周后期是西周王朝逐渐走向衰亡的阶段。此时,中央王朝内部已出现周天子集权与大臣分权的分庭抗礼,诸侯的势力强大到足以干预王位废立的程度;懿王之子夷王燮甚至还出现违“礼”“下堂而见诸侯”的情况[15]781。出现这种状况的深层次原因,是在西周王朝内部,文化和价值观的疏离已经非常明显,各诸侯国文化异化异常突出,西周王朝坚守和遵循的统一文化开始崩坏。

考古学发现也证明,西周对南方诸侯国的文化影响多“来源于西周的早中期”,中后期开始呈现递衰之势[39]。特别是在江淮地区,由于受到当地独特生态环境的影响,西周文化逐渐被当地区域文化所取代:“在西周早期,西周王朝曾经大规模地向江淮地区扩张,实际控制了江淮分水岭以北和滁河南岸到裕溪河之间的区域,并对滁河以北到古海岸线的区域形成了强烈的影响。西周中期开始,西周王朝势力在分水岭以南地区减弱,地方文化势力增强。到西周晚期,随着江南宁镇地区吴文化的兴起,吴国的势力迅速在江淮地区扩张”[40],“整个江淮南部和江淮东部偏南部分的文化面貌趋同……江淮西部长江流域区在西周早期属于当地文化的延续,西周中晚期则属于南淮夷文化区”[40]。

概言之,不同地域文化的产生和逐渐发展,一步步加剧了西周原有文化和价值观的异化,西周王朝逐步失去了保证其政权统一的思想基础,王朝走向解体便也成为一种必然。

四、结论

社会文化是对社会现实存在的反映,而社会文化一旦形成,便又会反过来作用于社会存在,进而对社会历史的演进产生重大影响。在对夏、商文化借镜基础上,以“礼”“尊尊”“亲亲”为基本原则,以德治、宗法制及分封制等为核心内容的西周统一文化得以形成。伴随着统一文化的形成,西周政权得以确立。周人对西周文化的普遍认同,成为保证西周中央政权稳固最为重要的基础。西周中后期出现的政治、社会动荡,应该与诸侯国不同地域文化(或西周文化异化)的形成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换言之,在西周历史演进过程中,文化作为一种最为深沉的影响力,对西周社会的稳定和演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注释:

① 晁福林.清华简《系年》与两周之际史事的重构[J].历史研究,2013(5):154-163;从商王大戊说到商周时代祖宗观念的变化——清华简《说命》补释[J].学术月刊,2015(6):141-149+167.

② 朱凤瀚.论西周时期的“南国”[J].历史研究,2013(4):4-15;张利军.五服制视角下西周王朝治边策略与国家认同[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6):13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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