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帆(首都师范大学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北京 100000)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社会底层,通过农民战争推翻元朝的统治并建立了明朝。元末明初,社会动荡,文化衰颓,社会秩序受到巨大的影响,武官拥有比文人更加重要的地位,百姓不知晓“俎豆之礼”,为扭转此种局面,恢复生产和巩固政权,统治者推行以礼为主的儒学治国方针,并于洪武二年(1369)提出“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的文教政策。朱元璋认为,京师虽然有太学,但天下学校未兴,因而下令郡县都设立学校,讲论圣贤之道、教化民众。关于明初学校的规模和设置,《选举志》有明确记载:“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俱设训导,府四州三县二;生员之数,府学四十人州县以次减十,后又命増广不拘额数。”[1]2645且务实求才,罢黜不学无术者,书法也被纳入书院的的规定内容中,并得以广泛传播。
经筵是宫廷专门为帝王设立的御前讲席,内容以经史为主,通过以“养君德,正君心”为主的道德人格教育来达到更好治理天下的目的。自汉代起,经筵已开始萌芽,历经南北朝、隋唐,至北宋仁宗时期逐步形成,而至明代最终达到鼎盛。明初,太祖虽然经常召唤文臣进宫讲学,但尚没有固定的仪注,直到宣德末年英宗嗣位,圣学未及,在大学士杨士奇等人的奏请下,才最终得以确定。明代尤其重视经筵,认为“经筵一日不废,则圣学圣德加一日之进;一月不废,则圣学圣德加一月之进。盖人之心思精神有所繁属,则自然强敏。经筵讲学,正人主开广心思,耸励精神之所也”。[2]
相较于其他朝代,明代经筵的设置更为烦琐细致,主要分为月讲、日讲两种,《翰林记》中《经筵月讲》一则记载:“月讲常仪云,每月初二、十二、二十二日会讲,先期司礼监官陈设书籍、御案如前仪,至期候上御文华殿侍卫、侍仪、执事进读赐宴,礼同,但各官止行叩头礼。孝宗时,经筵虽隆冬盛暑不废。弘治十年四月二日,当会讲以飨太庙有旨,改是月三日,至期遇雨,又改四日,盖圣学之勤不以事而废如此。”[3]295可以看出,月讲多是向外展示,侧重于仪式;日讲则更类似于现代教学体系中的教学制度,更注重实用。此外,相对于月讲,日讲只需讲读官内阁学士侍班,不用侍卫、侍仪、执事等官,每日读书听老师讲经后习书,相比月讲仪注更加简洁。
明初经筵讲习场面宏大,堪称宫廷盛事,在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卷一百九中描述道:“国家经筵之设其盛矣乎,天子自正朝辇,御文华殿公卿大臣盛服侍列,羽林之士亦皆环列以听,经筵一开,天下莫不欣欣焉,传之以为希阔之典,故曰其盛矣乎。”[4]3204
开设经筵目的不同于一般学校以帮助仕子求取功名为目标,而是以儒家为文化主体,通过对经典的讲授与学习,使皇帝修养德行,能够更好地治理国家。经筵讲学是一种思辨手段更是和当朝大儒交流的重要渠道,以培养君子人格并使其融入帝王的政治生活中为目的,达到劝导君主实施仁政的结果。同时,经筵讲官和皇帝的这种特殊的师生关系,使得他们在政治生活中往往成为天然的政治同盟,并获得良性的影响。
习书是经筵日讲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翰林记》中《东宫出阁讲书》一则记载,每日巳时,经史讲读结束后,侍书官教授皇帝楷书的笔法要领,而且相对于不同季节又有不同的要求:“凡写字,春夏秋月每日写一百字,冬月每日写五十字,一凡遇朔望节假及大雨雪隆冬盛暑,暂停讲读写字,今按此仪稍变。”[3]314可见习书在皇帝的每日教育中占据了不少的时间,因而,明代项穆评价“然书之作也,帝王之经纶,圣贤之学术”[5]2也是可以理解的了。“上有所尚,下必好之”,因为皇帝对于书法的喜爱和身体力行,书法逐渐在政治和艺术领域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明初书风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
英宗即位后,随着经筵日讲制度正式确立,练习书法正式成为其中的必要内容,自此以后,凡是年幼即位的皇帝基本上都要求有习书经历。在传统士人观念中,习书属于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之一,被视为文章之余事,有壮夫不为之讥,但相对于经筵,帝王研习书法自然不可等而视之。至万历朝,书法都是经筵日课之中的规定内容,书法教授者的选用,一定程度上对宫廷书法教育的标准和台阁体书风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因而也就产生了诸多以书法擅能的御用文人,其中书名最高、对明初宫廷书法影响较大的当属“云间二沈”,即沈度、沈粲二兄弟。其中尤以沈度著名,有“我朝王羲之”之称。
沈度书法极为皇帝所喜好,仁宗皇帝闲暇之余,喜好临摹《兰亭序》,并将临作赐予沈度;又经常至弘文馆中,除讲论经筵外,便是临摹法帖;其对沈度书法的喜爱,竟达到了一日临写数次的程度。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孝宗皇帝,《续书史会要》记载:“孝宗皇帝酷爱沈度笔迹,日临百字以自课,又令左右内侍书之。”[6]19另外,《翰林记》中《习书》一则也说:“习书虽六学之一艺,然事属经筵,颁为帝制,亦不可以为末务。洪武时无可考,太宗喜楷书时,典籍沈度书法丰润,上深爱之,每有大制作必命度誊写,累迁至学士,惟食学士俸仍事书办,赐象笏镂金刻度姓名其上,以宠耀之。其弟粲亦起自书办,累官侍读,自此沈字盛行于朝。然上习书尚未以度字为式,宣宗自冲龄习古法帖,宸翰妙絶,盖始学赵孟而加以遒劲,真所谓精能之至出神入化者,孝宗亦爱沈度书,宫中妙习焉,尝求其后官之物色,得其孙世隆,授之中书舎人,故今朝廷制诰犹用沈体云。”[3]322沈度曾作为太宗与宣宗的书法老师,因此当时的中书舍人学习书法也被要求以“沈体”为宗,后朝廷制诰文书也用“沈体”书写,沈度书法在当时受推崇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经筵的要求,加之皇帝至尊身份的提倡,沈氏书法成为宫廷书法学习的典范,宠耀绵延达百年之久,这对宫廷书法教育以及明代书法风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明代宫廷对待文房所持的精致态度,也可以从侧面看出明代宫廷对于书法的重视程度,《戒庵老人漫笔》载:“朝廷用笔,每月十四、三十日两次进御,各二十管,冬用绫里管,里衬以绵春用紫罗,至夏秋用象牙水晶玳瑁等。”[7]186可见,宫廷中讲究文房实用性的同时又兼具外观。
受经筵影响,宗亲诸王同样也重视书法的学习,相对于皇帝的喜好,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点从明第五代晋藩王世子朱奇源的自述中可以窥见。朱奇源博雅好古,喜好翰墨,受其父晋庄王朱钟铉之命,刻有《宝贤堂集古法帖》十二卷,俗称《宝贤堂帖》或《大宝贤堂帖》,此帖为有明一代亲王所刻大型法帖。
此帖序文中,有朱奇源一段文字,对其祖孙几代学习书法的经过记述颇为详细:“予高祖恭王幼好书法,初之国时,太祖高皇帝赐前代墨本甚多,曾祖定王蒙高皇帝命中书舍人詹希原教字书,故睿翰重于当代。是以祖宪王暨父王俱嗜书学,数世以来无问古今,但字之佳并收并蓄,所积益富。予于侍膳问安之暇,亦留心于古人笔墨,间每令侍者,取古今名人法帖张于左右,终日睇视潜玩。于是取魏晋以来诸家字帖,凡心之所欲者,或临或摹,自幼至今,不下万余纸,遂颇识古人用意处。”[8]序中提到,朱奇源的高祖、祖父、父亲三世均嗜好翰墨、收藏书画。受家学影响,朱奇源也留心翰墨,并且用功甚勤,其书法水平也达到“颇识古人用意处”的境界。序中还提到,主要负责宫廷诰勅典册书写的中书舍人詹希原,也有参与教授诸王书法。连续数位皇帝喜善并重视书法,也培养出了一批善书诸王。
关于亲王学习书法的地方,据《大明会典》中《诸王读书仪》记载,位于皇极门右厢房。讲官多选自部臣或进士改授翰林院,每日写字闭后有“每日轮一内侍官捧仿纸①仿纸是指印有方格习字纸张,十分便利。送内阁圏注”,用以来进行讨论教学。由于诸王世代习书所形成的深厚家学氛围,加之严格系统的学习方法,所以其中不乏善书者,《书史会要》提到多位善书的藩王:
晋恭王,讳棡,高皇帝第三子,分封山西,尝命臣僚集钟王帖中散逸字,编成文句,并千字文刻石传世。
周宪王,讳有炖,国开封王,恭谨好文辞,兼工书法,集古名迹十卷,手自摹临勒石传世,名曰:《东书堂法帖》。
三城康穆王,讳芝垝,唐宪王子也,博通群籍,尤嗜绘事,法书名画,未尝一日去手,所作行草,人称妙絶。
保安王号中和道人,尝临十七帖刻行于世,自制后序。[6]20-23
作为明代科举考核一部分的书法,提供了能够入主内阁成为近臣的升迁方向,成为国朝上下的必修课之一,所以,无论民间学堂,还是官学国子监,都开展了相对的书法教育。这也是明代统治书坛百年有余的台阁风尚形成的重要原因。
从洪武初年开始,官方律令明确指出,要求有品官子弟以及民间能识文断字者去国子监读书,武官子弟也以同样要求,并逐年扩大了招生年龄以及范围,《大明会典》记载:“洪武五年,令将官子弟承袭年幼者入监读书;成化十年,令公侯伯并驸马初袭授者,送监读书习礼,祭酒一依学规教之。其不能背书及懒惰不律者奏闻;十一年令公侯伯初袭、并驸马年二十五以下者,俱送监。”[9]10930且从宣德十年(1435)开始,要按季度把监生也送翰林院进行考校,年终还要进行总结,加上平时的抽查机制,大大加强了监生的读书积极性,这种读书风气的形成也让各地书院逐渐分布开来,公办与民办并存,直至嘉靖元年(1522),已经扩大到三十岁以下没有事务职务的公侯伯均要送至国子监读书。随着国子监招生范围扩大,书院开设数目空前增长,也使得作为必修课的书法逐渐渗进了所有读书人的日常之中。
在对于一般仕子学习书法的取法和练习强度上也有着具体而微的要求,《明史·选举志》中有云:“每日习书二百余字,以羲、献、智永、欧、虞、颜、柳诸帖为法,各专一家,必务端楷。”[10]对书家和字体都进行了标准化筛选与规定,书法逐渐在政治和艺术领域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于书写的具体要求,《大明会典》卷二百二十记载:“每日写仿一幅,每幅务要十六行,行十六字,不拘家格或羲献智永,欧虞颜柳,点画撇必须端楷有体,合于书法。本日写完就于本班先生处呈改,以圈改字少为最,遂月通考,违者痛决。”[9]10891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学习书法的细节,虽然对于风格不作严格限定,但是所列举的书家都是书法史上的经典大家,而且对于篇章布局也是统一要求。此外,授课先生会对习书的效果进行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需要承受一定惩罚。
在幼童教习方面,明代有着不少优惠政策,凡推举儿童到书院学习者,会相应按月发放粮食;在考试中课业优秀者,可被直接提拔选用入朝;愿意走科举之路出仕者,后可被荐入翰林。
据《明会要》记载:“明不设童科,闲有以神童荐者,召至亲试,或留中讲读,或遣归就举。”[11]由此可知,虽然官方不开童科,仍然注重对“神童”的发掘,他们大多不经科举,而直接于书办就职文书工作,朝廷的鼓励使得地方荐举愈发积极,后来风靡一时的“台阁书风”的部分成员即出自其中,兹据文献罗列如下:
成化末,崇仁洪钟七岁善书,有司以奇童荐,宪宗召见嘉叹命入翰林充秀才,读中秘书,宏治己酉中顺天府乡试第六,明年举进士授中书舍人,时年十八。[3]105
周文通,莱阳人,士岁能大书,成化间举神童,为翰林院秀才,仕至卿。[12]1033
任道逊,字克诚,温州人,年十二,以神童荐宣庙,面试其书奇之,历仕四十年,自中舍五转至太常卿致仕。[13]
解缙,字大绅,号春雨,江西吉水人,四岁能诗,称神童,举进士,累官翰林学士,楷书精绝,草体微痩,笔迹精熟,从怀素《自叙帖》中流出,书法赵魏公,评者云:“其正书伤媚,草书伤雅,如危帽轻衫,少年球鞠,又如艳质明妆,倩笑相对。”从子祯期亦善书。[6]54
姜立纲,字廷宪,浙江瑞安人,七岁以能书命为翰林院秀才,天顺授中书舍人,内敕房办事。[6]94
这种书学铨选制度为明初“台阁体”书法艺术的发展从政治、文化上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直至正德十六年(1521),这种对于学书的重视仍然存在于当时各级政府机构中。
此外,在明代书法教育规模空前繁荣的背景下,产生了不少关于书法教育方面的理论著作,比如李淳《大字结构八十四法》、丰坊《童学书程》、姜立纲《中书楷诀》、徐渭《笔玄要旨》等。
李淳《大字结构八十四法》,体例上采取文字论述与图例结合的形式,既符合朝廷对于书法的审美标准,又兼具简单直接、易于操作的特点。其后,姜立纲受李淳影响撰写《中书楷诀》,也是中书舍人的常备书籍,该书用图文结合的方式展现了学书的“八法”与“八病”,从笔画到偏旁皆有拆分细说,给予示例笔画的命名也多形象好记,时人为此书题跋曰“学书者不从此而谁从哉”。
丰坊《童学书程》是一部面向幼童的书法学习指南,分为论用笔、论次第、论名言、论法帖、论墨迹、论临摹、论名言以及楷书、行书、草书、篆书、八分等章节,全书简明扼要,既是当时幼童书法入门的代表性著作,也是后世研究明代书法教育的重要资料。与当时大多推崇“台阁书风”不同的是,丰坊在《童学书程》对沈度等人多有批评,称:“本朝无能分书者,沈度、程南云、金湜辈皆肥浊,而徐兰之杜撰,予固已论之矣。”[14]122同时认为学习楷书应:“书中有钟繇,犹儒有孔子。学书以欧为门户,以锺为归宿,而王右军、颜鲁公则其羽翼筌蹄也。”[14]104不可与俗浊之流为伍。可以看出此时文人的审美观与明初已有很大变化,作为书法教育著述也得以扩大这种不同以往的新的书法学习理念的影响,使得更多学书者跳出限制圈,投入逸趣中来。
除上述专门教育类著作外,明代书法理论类著作中不少也涉及书法教育的相关内容,其中尤其表现出对于书法之“法”的极大热情。费瀛《大书长语》即为其中代表,上卷从正心、识字、结构、神气、心悟等多方面对大字的书写技巧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下卷详述大字所需笔墨纸砚的要求,该书系统论述了装饰性榜书的书写技巧与要求,同时也是第一部整合了大字书法理论和技巧的书籍。
明代宫廷开设经筵,书法成为皇帝必修的内容,受皇帝喜好影响,宗亲王室以至于内阁大臣多有能善书者。明代书法教育在重视和普及过程中不断规范化,同时,书法的优劣也被纳入科举考试和铨选官员制度中来,成为仕途晋升的重要内容。在这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明代的书法得到进一步发展,整体上呈现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受皇帝审美趣味和政治实用性的影响,取法相对单一,风格平正典雅,书法作为艺术性的一面受到扼制;另一方面,科举将书法考核纳入其中,客观上极大地促进了明代书法的发展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