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究发现,父母不和或教养方式的不一致,比一方不恰当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负面影响更大。夫妻双方和孩子的亲疏关系,甚至祖辈卷入后的各种家庭关系动力,会成为影响孩子情绪的一个隐形控制器。
有学者提炼出4种类型的不健康的家庭三角关系,这些关系状态中的孩子往往会出现情绪上的问题,难以健康快乐地成长。
即孩子出现病弱、无能的状态或制造事端,让父母忙于照顾自己,以缓解或转移父母间的关系冲突。孩子潜意识里认为:宁愿自己挨骂,也不愿父母争吵!
即孩子成为父母一方的情绪配偶。一个持续出现问题行为的孩子,可能是站在母亲或者父亲肩膀上与其“连体”。在中国家庭里,孩子还有可能是和祖父母“连体”的。
孩子成为夫妻冲突的牺牲品。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会回避冲突,使冲突被深埋,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孩子身上。
即面对父母的冲突,子女尽力做乖小孩,以减轻父母的负担,甚至承担起父母的功能。他们往往会“过度负责”,习惯性忽略或压抑自己的需要。他们认为自己有责任让父母和好,通常会左边劝劝,右边劝劝,成为一个调和者,并拼命地学习或做家务。
以上几种三角关系的形成,都源于父母之间或跨代之间未解决的冲突。如何避免这些不健康的三角关系?最简单的原则就是保持界限。夫妻间的冲突和不一致,要尽量在夫妻内部解决,不要溢出到亲子关系、婆媳关系等家庭其他关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