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中文版《鲁迅全集》送审之后

2022-04-02 00:50北塔
博览群书 2022年2期
关键词:批文许广平内政部

北塔

第一个中文版《鲁迅全集》是许广平以鲁迅遗孀的身份去国民党内政部送审的,现在所见内政部批文上写的是“周许景宋”。

许广平是何时开始送审的呢?

比较明确的说法有两种。

1.1936年11月说。这是大多数人的看法。如,早在1978年,叶淑穗和张小鼎在《浩大的工程 卓越的劳绩——纪念三八年版〈鲁迅全集〉刊行四十周年》一文中说:“许广平同志在鲁迅生前友好的协助下,早在一九三六年十一月就将全集目录编好,报送国民党内政部审核登记。”“十一月”指一整个月。我们能把时间定位得更准一些吗?王锡荣在《许广平为出版〈鲁迅全集〉奔忙》一文中说:

从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在短短的一个月里, 许广平强忍悲痛, 竟然主要依靠自己个人的力量, 已经把《全集》草目初步拟出来。……于是一面向内政部报审,一面落实出版单位。

“草目”比“目录”更准确,因为后来有修改。我们可以据他的这几句话推断:如果许广平是在把草目初步拟出来后马上送审,那么是在11月下旬;如果稍稍耽搁,那么可能是12月初。

1936年11月说之所以被大多数人支持,是因为它來源的渠道非常权威,来自鲁迅的遗孀许广平和三弟周建人这两位当年的直接当事人。陈漱渝和张小鼎他们没有交代他们所持的“1936年11月说”的来源。它最早起源于1937年10月19日《大公报》的《纪念鲁迅》一文 。该文是《大公报》为纪念鲁迅逝世一周年访问许广平、周建人的“本报特写”。

支持这个说法的还有一条旁证。许寿裳在1937年1月6日致许广平的信中说:

三先生来平,得唔见三次,甚慰,并知豫兄译著登记事,南京方面已经大部分通过,甚望其全数亦通过无留难。此间已托齐先生转托京友设法,未知现在究竟如何?乞示知。

“三先生”就是周建人,当时就职于上海商务印书馆。周建人由上海去北平见到许寿裳之前,就得到了“南京方面已经大部分通过”的消息;这个好消息应该还是许广平首先得到,然后传给周建人的;因为出面跟南京方面联系的不是周建人,而是许广平。也正因此,许寿裳接着直接问许广平:“未知现在究竟如何?乞示知。”周建人与许寿裳“唔见三次”得需要三五天吧,那之前他由上海乘坐火车去北京也需要一两天。我推断他此次离开上海的时间应该是1936年12月底,即那时他已获南京方面的消息。而南京方面用以审读约需一个月,所以说许广平开始送审的时间是1936年11月,符合推理。

2.1937年2月15日说。这种说法是由祝肖因在对第一种说法提出质疑否定之后提出来的。早在1989年9月12日,他就写完了《〈鲁迅全集〉》送审述略》一文,但直到6年后才在《上海鲁迅研究》杂志上发表。祝肖因在文中说:

不知是当年许广平对记者的介绍语焉不详,还是记者记述有误,总之,这个数十年来被公认为的权威性的说法已经受到怀疑。最新披露的资料表明,确切的送审日期应该是1937年2月15日。

他所谓“最新披露的资料”指的是1987年湖南文艺出版社推出的鲁迅之子周海婴编的《鲁迅、许广平所藏书信选》,更具体说是书中1937年2月25日一个署名“何珏”的人给许广平的信。那信上说:

逸尘先生:很抱歉的,将鲁迅先生著作登记事拖延了许久,因为李先生月初出发,鄙人也入院割治痔疮,转托人代办,又因手续不合,为内政部所拒。直待月半鄙人出院,始办理送部手续并与负责者接洽,但已劳先生盼望半月矣。

“逸尘”是许广平的别名。“月半”是“2月15日”。祝肖因据此认为,“‘送审’的确切日期是‘月半’即1937年2月15日,从而明白无误地否定了历来所传1936年11月‘送审’的说法”。我以为,何珏说“月半鄙人出院,始办理送部手续”的真正含义可能是:15日是出院的日子,而办理送部手续的日子可能会晚一两天。

这种说法涉及另一个相关的时间问题,即许广平在1936年11月初步拟出草目之后,为何不顾当时各方翘首以盼的紧急情势和焦急心理,要拖到1937年2月15日之后才送审?

此间涉及第三个时间点问题。许广平是何时开始委托“李先生”的?“李先生”指李秉中。许广平不是自己直接从上海跋涉去南京送审的,而是委托了鲁迅的弟子李秉中代送。那么,是不是在初步拟出草目之后就委托了呢?祝肖因的回答是“否”。他推断说:

许广平委托李秉中的时间大致在1937年1月底,而不是此前的其他时候。因为信中明确指明“已劳先生盼望半月矣”,此语是与前面“拖延了许久”相照应的拖延了多久呢?“半月”就是准确注脚。反之,如果李秉中不是于1937年1月底受托而是在1936年11月,则使许广平“盼望”的时间就不止“半月”了。

如果许广平委托李秉中的时间在1937年1月底,那么我们还是继续要问:从1936年11月到1937年1月,整整两个月时间,她为何迟迟不送审?是一时找不到可以委托的人吗?还是另有原因?这有待于进一步考证才能回答。

那么,这两种说法孰是孰非呢?

我无意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两者都有道理和证据。祝肖因抓住一点关键证据而试图推翻第一种说法,恐怕也难。但如何解决两者之间的不一致问题呢?笔者想假设性地提出第三条思路,即许广平他们是把材料分批送审的。

这是有“据”可循的。1937年6月8日,国民党当局对许广平他们送审的材料审查结束之后,把有关材料、内政部批文和中宣部审查意见等一并原渠道给了李秉中,李在给许转寄材料时所附的信中说:“续送译书三种,尚未批下。闻有问题,不识确否?”许既然可以在大批量送审之后,“续送译书三种”,为什么不能先送译书若干呢?请注意,许寿裳信中所说的也是“译著”。许广平之所以先送一些译著去受审,可能是因为她认为,与鲁迅那些与当局势不两立的匕首性著作相比,译著是外国人写的,针对的也不是中国,所以会比较容易通过。许寿裳信中所说的“南京方面已经大部分通过”,指的就是他们所预期的效果。当然,我的这个假设有待于小心求证。

我推断,《全集》的少量材料送审的时间是11月下旬或12月初;大部分材料的送审时间是1937年2月15日稍后不久。最后又送了一次,总共是分三次送审。

2月25日何珏此信前半封的内容要点是:登记事拖延了许久,原因几点。一是,2月初,李秉中出京,不能亲自办理,委托给了何珏;二是,何珏刚刚受托还没去开始帮办,就突发痔疮入院割治,于是转托第三人代办。第三个原因则是公家的,即“手续不合,为内政部所拒”。但何没有明说手续到底哪里不合即内政部所拒的具体理由。不过,应该不是非常严重的关键问题,因为登记只是履行手续而已,无非是交款交材料;这个问题可能是受托人办事不周所致。此信后半封的内容要点是:2月中旬,何珏出院,“始办理送部手续并与负责者接洽”,又10天左右,登记手续算是办妥,然后他给许广平写信报告结果。“已劳先生盼望半月矣”,实际上许广平盼望的时间何止半月?哪怕从1月底许广平委托李秉中办理起算,到许广平收到这封信,也已经快一个月了。

至此,1937年2月下旬,登记手续才算办完;接下来,许广平他们就开始等待更加漫长复杂的审批过程。

足足两个月之后,即4月30日, 内政部领导终于做出了“警字第二九七二号”批示,即关于此案的第一份批文。内容大概是:《两地书》和《坟》两种原本注册过,不用审查;《南腔北调集》《二心集》《毁灭》三种出版当时就被查禁,“未便准予注册”;其余《呐喊》等书31种要函请中央宣传部审查。根据这份批文,第一批次五种过内政部这一关时,准予注册的只有两种,只占五分之一。如果后面31种过关的也是这个比例,那么,只能准予注册6种。全部能合法出版的才8种,如何称得上全集?

许广平应该是通过南京政府里的人提前知晓了这个批文的内容。在正式拿到批文之前,4月27日晚她就急忙给许寿裳写信,及时汇报这个糟糕的情形。由此,笔者推断,她是27日就得知了批文的内容。

1937年4月29日,许寿裳给许广平回信,说“全集注册事,既已全部由内政部转致中央党部,自当从速接洽。裳拟致函熟人方君,请其竭力设法,邵、荆二君已有回信否?”“中央党部”这里指的是“中央宣传部”,“由内政部转致中央党部”指的就是批文中所说的其余《呐喊》等书要函请中央宣传部审查。请注意29日这个日子比批文落款的30日还早一天,许广平给许寿裳写信汇报的时间更要早几天(当时京沪之间所需要的通邮时间);因此,我推断她从内部渠道提前了解到了批文的内容。

得到这个消息后,二许就甚为担心、着急。在这种紧要关头,许寿裳没有以费辞安慰或鼓励,而是直接出谋划策。首先他说要“从速接洽”。接洽谁呢?他想到了三个人。

1.“方君”。这是何许人呢?许寿裳在1937年5月3日致许广平的信中说:“裳已驰函蔡先生及中央党部方希孔(治)。”由此可知,此人姓方名治号希孔。1934年年初,国民党政府成立了“中央宣传委员会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率先在上海将过去的出版后“书刊检查”制度改为出版前“原稿审查”制度。“图审会”设立主任委员一人,就是由方治兼任。方在升任副部长之前,按照夏衍《懒寻旧梦录》中的说法,“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不管谁换当部长,实权都操在方治手里。”更何况,1935年12月,国民党五大后,中央宣传委员会又改为中央宣传部,部长为刘芦隐,方治升为副部长。1936年2月24日,刘芦隐因“蒋介石首席智囊”杨永泰案被捕,6月5日被判处十年徒刑。7月,方治代理部长。此后,他以为自己肯定能转正。但是,1937年7月,蒋介石却让浙江老乡邵力子出任部长,方仍任副部长,不过,他在部内地位有所抬升,相当于次长(常务副部长)。邵力子碰到重大的或棘手的事呢,也尽量找他商量。方希孔作为掌握实权的副部长,很可能分管的就是他之前负责的熟悉的图书杂志审查业务。许寿裳找的是有可能帮得上大忙的人。

2.邵君。北京鲁迅博物馆鲁迅研究室的专家注解说是邵铭之。此君也是绍兴人,也曾留学日本,与许寿裳、鲁迅是终生挚友。许寿裳找邵铭之帮忙,是否有可能是因为后者与同为绍兴人的邵力子有什么家族关系?待考。

3.荆君。指的是鲁迅的另一个庶出弟子荆有麟。此人曾担任国民党中心党部上海宣传委员会秘书兼联系总干事。或许因此,许寿裳认为,此人在国民党中央宣传系统有些关系,也能帮上忙。

事实上,早在1937年4月29日许寿裳给许广平写这封信之前,早在27日许广平得知批文内容之前,许寿裳自己或让许广平已经向邵、荆二人写信求助,所以他才会在这里问许广平:“邵、荆二君已有回信否?”

给许广平写这封信之后,最晚不超过5月3日,许寿裳就驰函方希孔,“请其竭力设法”。

这是情势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许寿裳精神百倍,火力全开。除了请求以上三人帮忙疏通。他还写信给陈大齐、沈士远求助。5月2日,他又与马幼渔见面,听听后者的意见。许寿裳在1937年5月3日致许广平的信中继续说:

注冊事,时机不可失。裳已驰函蔡先生及中央党部方希孔治,请其设法,予以通过。陈大齐、沈士远二兄处亦同样函托,并征求其加入为纪念会委员。昨与幼渔兄谈及,渠谓大先生与胡适之并无恶感,胡此番表示极愿帮忙,似可请其为委员,未知弟意为何如?希示及,汤尔和为委员已得其允。

我们且来看许寿裳四面求助的效果。

1.方希孔这条线。5月7日,方治给许寿裳写短信说:

季茀先生大鉴奉读 手教至慰驰念关于鲁迅先生遗著呈送登记事候转到本部时当遵嘱注意以副雅望肃此奉复即颂时祺 弟方治上。

许寿裳4月29日致许广平信中说“全集注册事,既已全部由内政部转致中央党部”。方信中“候转到本部时”云云说明:已过了一周,送审件还没有到中宣部,至少没有到方希孔这位中宣部副部长的手上。差不多一个月之后,还没有结果。许广平非常焦虑。

6月3日,许寿裳又致信许广平说:

方希孔前月初有回信,兹附上,中宣部审核结果想不久即可发表。阅报蔡先生已返沪,弟可去一访,并将经过情形简单报告。适之有回信否?

前月初回信指的就是5月7日方治给许寿裳写的这封短信。哪怕5月7日方治说他还没看到送审件,但毕竟过去这么多日子了,许寿裳估摸着事情办得差不多了,所以他一方面给许广平安慰打气,另一方面鉴于好消息还没有到来,他还巴望着请蔡元培和胡适这两位大人物帮忙。此时,他听说蔡回到上海,所以建议许广平专门登门去拜访蔡,当面汇报有关情况。

2.荆有麟这条线。5月21日,荆给许广平写信说:

周先生著作事,经有麟托王子壮先生、周先生老友沈士远先生托陈布雷先生分向宣传部各负责人及邵力子先生处接洽。

可见,荆有麟自己出面委托王子壮帮忙,王1917年入读北京大学,也算是鲁迅的弟子。1936年11月,王调任铨叙部政务次长,其间迭兼中央监察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国民党政工考核委员会党务组副主任。国民政府考试院铨叙部成立于1930年1月,负责掌管全国文职公务人员和考取人员的登记、铨叙及各机关人事机构之管理事项。因此,王子壮是中央里的实权派人物。

3.沈士远这条线。沈收到许寿裳的函托后,就去找他的得意门生陈布雷。据《陈布雷回忆录》载,沈士远是他极敬仰的老师,师生关系十分亲近。17岁的陈布雷常去沈先生的宿舍请求指导。“沈先生常以《复报》《民报》《新世纪》密示同学,故诸同学于国文课艺中,往往倡言‘光复汉物,驱除胡虏’,毫无顾忌。惟有时以某某字样代之而已。”沈士远也十分欣赏陈布雷,说陈年纪轻轻,就已接受并信仰中山先生之革命思想,又能以文字表达其革命意志。陈布雷收到恩师的请托后,马上去找了宣傳部各部门负责人及邵力子。陈布雷与蒋介石交厚,最初还是邵力子牵的线。所以他跟邵力子可以坦率交谈。邵力子、方希孔他们本来就同情、敬佩鲁迅,支持《鲁迅全集》的出版;之前,鉴于鲁迅与政府之间的紧张甚至敌对关系,他们可能还有点犹犹豫豫、畏手畏脚;现在,既然“总裁智囊”陈布雷都出面来说项了,那么就相当于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他们何不做这个顺水人情呢?

许寿裳为了打赢这场审查仗,犹如一名统帅,独坐中军帐,发出一道道金牌,请(不是令)各种人物从不同方向和路线“进攻”中宣部尤其是邵力子部长。而且他把蔡元培这边作为主力军。因为他深知,正如沈士远与陈布雷师生情深,蔡元培也是邵力子的恩师。1901年,上海南洋公学为实现从速培养人才的教育诉求,开设经济特科班,邵力子是第二批录取的学生,而出任特班总教习的正是蔡元培。邵力子极为尊重蔡先生,称蔡是“最有影响的两位老师之一(另一位指马相伯)”。蔡元培也很赏识门生邵力子,称“善为文,努力革命”。论国民党内部关系,陈布雷位高权重,说话有分量。但从社会声望和个人关系而言,无人比蔡对邵更有影响力。

1937年5月13日,蔡元培收到许寿裳的求助信。这次蔡不仅没有推脱,而且当即写信给邵力子。邵也不敢耽误,马上了解了情况并做了当面汇报。5月20日,蔡元培复函许寿裳说:

鲁迅先生遗著事,弟曾函商于中央宣传部邵力子部长,力子来谈,称:内政部已转来呈文,当催部员提前检查。

请注意“来谈”的意思是,邵力子接到蔡先生的函托之后,马上到蔡府毕恭毕敬地“趋谒”。也因此,许寿裳相信,蔡出面找邵,事情必成。5月21日,许寿裳在给许广平写的信的最后,告知许“蔡先生已函托邵力子也”。5月25日,在许寿裳致许广平的信中,为了让后者放心,他还引用了蔡元培给他的回信的有关内容。两天之后,5月27日,他给蔡元培再写信,充满感激和感情地说:

鲁迅遗著事,承先生亲与力子部长一谈,部中必能知所注意,免除误解,使一代文豪,荣于身后,亦全国文化之幸也。

许广平收到许寿裳5月21日来信的时间是23日。一天前,即22日,她就收到了荆有麟21日的来信,荆说:

现已得到结果,邵力子部长与方希孔副部长已下手谕,关于政治小评,如有与三民主义不合之处,稍为删削外,其余准出版全集,惟印刷时时,须绝对遵照修改之处印刷,一俟印刷稿送审与删改无讹,即通令解禁。邵力子部长并谕:对此一代文豪,决不能有丝毫之摧残,云云。

这两封信仿佛是给许广平吃了定心丸,而且是双保险。这是陈布雷和蔡元培的双保险,也是邵力子与方希孔的双保险。因此,许广平很激动,很高兴。5月23日当天,她读完许寿裳的来函后,马上回信,详细报告这个来自国民党中央的好消息。除了全文抄录荆的信的内容之外,她又说:“关于迅师遗著,因先生等各方努力,似有很好效果(以前邵先生对李秉中言,似不大能宽假)。”

然而,荆有麟21日的来信中所说的好消息是许广平盼望了许久的,所以她喜欢听,而且不假思索就信了。笔者却生疑窦。邵力子与方希孔已下手谕准许出版全集,恐怕只是一个面上的初步表态。“邵力子部长并谕:对此一代文豪,决不能有丝毫之摧残,云云。”恐怕是一句漂亮话,讲给来说情的几个大人物和鲁迅的千万粉丝以及后人听的。这些手谕下发时,中宣部根本还没有开始检查许广平送审的材料呢。“手谕”只是“纸条”——内部指示,并不是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文(即批文)。

蔡元培给许寿裳的那封回信中接下来引用邵力子的话说:

当催促部员提前检查,现尚未断言是否全部都无问题,万一有少数在不能不禁之列,止可于全集中剔除几部,俾不致累及全集云云。

蔡转述邵的真心话,鲁迅的作品是否全部都能通过检查,准予出版,连邵本人都说不定。他只建议说:如果真的有几部不能通过,那么要忍痛割爱,丢车保帅,委曲求全,牺牲局部以保全集。这跟许多人包括许广平的想法是一致的。许寿裳一开始的理想是尽可能全部收入鲁迅的作品,但事已至此,他知道固执坚持没有多大意义,反而连累全集尽早出版,所以他在这信的后面就不再坚持前说,而是说邵的说法“亦持之有故,止可俟其检查后再说”。可见,邵力子作为部长,并没有(或许身不由己)在部里搞一言堂,而是要等部下对许广平报送的材料检查完毕后,再定哪些可以通过,哪些不能通过。

总之,在许寿裳他们竭尽全力动用最强社会关系找到邵等中宣部要员疏通之后,中宣部的态度由“不大能宽假”转而同意出版不全之全集,已经是相当不容易的巨大转变了。

1937年6月21日,李秉中给许广平寄写信说:

月余未缄候,无任抱歉!因离京两次,行色匆匆,心绪不宁,未能执笔。内子又入院生产,一切烦琐之事,令人头痛。昨始自庐山返京,得内政部批及执照九纸,已嘱何君先将执照寄呈,想已收到。

内政部批文的落款是“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六月八日”,也就是说,1937年6月8日,批文终于下来了,离许广平开始报送约半年。6月10日批文就被送到了李秉中处,而他6月21日才寄给许广平,耽搁了整整10天;原因是10日他在庐山出差,返回首都南京时适值他妻子在医院生孩子,他大概是直奔医院,没有去办公室,所以未见执照和批文。他从庐山跑回南京,大概就是因为妻子生孩子的家里大事;庐山的事还没有办完,所以孩子出世之后呢,他又去庐山。6月20日,庐山事了,他又回到南京,返回工作岗位,才拿到内政部批文及执照。大概当场他就请同事何珏先将执照寄给许广平。为何不让何一起寄批文呢?可能是因为批文中有相當大的问题,可能会让许广平看了之后悲愤失望;所以,李秉中觉得自己应该给许广平写信说明或安慰一下。况且,他还有别的事要跟许广平说。

李秉中点到的关于政审的实质性的问题有两个:一,《不三不四集》可暂时抽出,将来有机会时再加入全集;二,续送译书三种,尚未批下。如果只有这两个小问题的话,鉴于鲁迅生前就有不少书被禁,对此许广平不至于悲愤;但实际上,批文中或者说审查的意见多得多,多得让她受不了。

在总共送审的36种鲁迅著作中,国民党当局的审查意见分为三类。

1.全然不予放行的有4种:《南腔北调集》《二心集》《毁灭》和《不三不四集》。占比为九分之一;

2.全然准予发行的有11种:《两地书》《坟》《鲁迅自选集》《故事新编》《小说旧闻钞》《十月》《俄罗斯的童话》《桃色的云》《小约翰》《死魂灵》《表》。其中,前两种是内政部初审时就通过的,因为“曾经呈准注册”,照例放行。再,其中《十月》《俄罗斯的童话》《桃色的云》《小约翰》《死魂灵》《表》等六种为译著,超过一半;这说明译著通过的比例确实相当高。全然准予发行的11种占所有送审总数的比例仅为十分之三。

3.要求删改后才予以放行的多达21种,占比将近六成。如果把全然不予放行和要求删改后才予以放行的合在一起,则比例高达将近七成。这离众人所期盼的全集相差得太远了。

(作者系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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