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朱大治)元宵佳节临近,为确保市场上销售的元宵、汤圆食品的质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宵、汤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抽检,并对问题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
2月8—9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计量处和市计量院在抽检合格的基础上,结合“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方案要求,对该市生产经营汤圆、元宵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老鼎丰、好利来、米旗、李氏、林昌、沙记赛索这6家企业,全面检查了企业保持许可生产条件、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标签标识、计量器具檢定情况,同时对企业成品库待销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了现场抽样,抽取汤圆、元宵定量包装商品8批次。
经哈市计量院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其中3批次商品存在净含量标注不合格问题,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个别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电子台秤、化验室使用的计量器具存在未经计量检定及校准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辖区局对整改情况跟进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