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也是国家名片

2022-03-31 12:30凌岚
花城 2022年1期

凌岚

美国初高中的英文课,其地位和功能类似中国的语文课,属于基础教育的主课。但与中国的课程相比,无论是历史渊源还是课程设置的差别都很大,若以国内统一课本和统一教学大纲的普教思维来看会很难理解。本文将从美国初等教育中的英文书目出发,探讨英美文学的教化功能。但在开始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美国在早期殖民地时期一直到20世纪初“课本”的诞生和发展做一个简单的回顾。

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由殖民地组成的联盟,有点像中国古代的部落联盟,散布在美国东岸极广大的疆域上。每一个殖民地在地方经济、居民识字水平、社区和宗教组织,以及治理理念上都有差别,有时差别很大,甚至连英语都可能不是通用语言。殖民地组成的各州之间关系也并不好。各州间的鸿沟在合众国联邦建立后的100年才慢慢合拢消弭。这个缓慢的历史过程也体现在基础教育上。

17世纪末美洲殖民地建立之初,美国东北岸的殖民地社区就开始建立学校。1635年,波士顿拉丁学校成立。1639年,离波士顿不远的多切斯特郡用纳税人的钱资助成立了“玛瑟尔学校”(Mather School)——可以算作第一家公立学校。玛瑟尔是当时波士顿为中心的新英格兰地区极活跃的清教牧师和社区领袖,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的建州宪章就是他筹备了四年后向英皇申请批准的。他们父子也参与建立哈佛学院,也就是哈佛大学的前身,“旨在为殖民地培养自己的神职人员”。玛瑟尔著作颇丰,在当时英国和美国都很有话语权。他的著作中有关巫术异端的小册子曾在新英格兰广为流传,成为“撒莱姆猎巫事件”的主要理论依据。

不难看出,这些新成立的学校主要由清教牧师主导,课程主要教授英王詹姆斯版《圣经》和拉丁文。除了极少的几家学校,殖民地孩子的开蒙识字,主要还是沿用英国的传统,在家庭内部教授字母、学习简单词的拼写、算数等基本文化技能。上流社会的家庭在孩子长到八九岁以后把孩子送去英国寄宿学校读书。以英文为主的教育集中在北美洲东北岸最早殖民的几个州——马萨诸塞、罗得岛、康涅狄格这些被称为新英格兰的地理区,这里集中了英国来的移民。除了这些地区,在纽约上州、宾夕法尼亚州、芝加哥地区集中了荷兰和德国等德语地区来的移民,这些德裔移民社区的学校和教会主要说德语,社区报纸、教会敬拜都使用德语。德语社区一直保留到20世纪初世界大战爆发,美国对德宣战后才被政府强制取缔,要求社区用英语。南部州则情况更复杂,因为种棉花和出口棉布,南部的州成为当时美国经济最发达、白人最富有的地方。但南部各州识字率又是全美国最低的:白人家庭请私人教师来家里给孩子上课,或者把孩子送到美国东部,甚至英国的寄宿学校;而黑人的普教却无人在意。

殖民时代最重要,也是唯一的基础教育读物是《新英格兰识字课本》(The New England Primer),一共90页,以《圣经》为基础,在英国儿童开蒙课本基础上改编(也可以说是抄袭)的殖民地版,类似“三字经”。这个识字课本自从1687年在波士顿首次印售大受欢迎,在之后的100多年里卖出超过200万册,一直到20世纪初有些地区的小学还在使用。美洲殖民地的基礎教育跟教会、牧师以及隔着大西洋的母国英国是紧紧相连的,连殖民地使用的《圣经》都是从英国进口。

《新英格兰识字课本》出版后近一百年,1783年到1785年,美洲大陆终于出版了本土的美国语词典和语法手册——诺亚·韦伯斯特编撰的《美国语法和词汇手册》,在民间简称“拼写蓝皮书”。“蓝皮书”初版只有几百个词条。经过逐年修改,书名变化多次,这部辞书越来越丰富。韦伯斯特痛恨自己童年上过的教会小学,对以英伦语言为中心的基础教育非常反感。当时美国流行的中学教育是首先要教孩子学希腊语和拉丁语,大学入学也是主要看这两项成绩,英语训练在课程安排中靠后。韦伯斯特在美国独立革命后立志要将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身份通过语言教育传达给美国大众。

他在“拼写蓝皮书”的基础上编写出版了《韦伯斯特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这部百科全书式的词典大获成功,到1890年时已经卖出超过6000万本,在美国的受欢迎程度仅次于《圣经》。“大词典”不提《圣经》,也没有任何宗教训导。在内容上包罗万象,有词条、语法标准,也有美洲简明的历史和精选美文,包括美洲历史编年大事记,从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开始,到1781年独立革命中的约克郡大捷结束。美文部分,既有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随笔,也有独立战争时期流传于殖民地的“战斗檄文”。这本词典是美国本土基础教育真正的开始,旨在推广美国文化、美国语言。在独立战争中,韦伯斯特和“国父”之一汉密尔顿关系密切,授命创立《联邦党人报》宣传美国宪法和共和体制。这部字典体现的就是他一贯的独立思想——反对英国皇权,反对宗教,要把英文教育与《圣经》切割,让美国青少年在英文学习中认识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国家文化身份和政治理念。

《韦伯斯特大词典》并没有完全取代《新英格兰识字课本》,在波士顿地区的精英学校,《圣经》、希腊文、拉丁文一直都是必修课。传统与新兴思想同时并进,而不是取而代之,这种多元的平行结构一直贯彻于美国的基础教育中。另外,州与州之间的割裂和理念矛盾也体现在教育中,各州对中小学书目的选择有很大的自由。英文课选用什么文学经典做教材,每一个学区的教委会和学校都有决定权。比如在政教分离的立国宗旨下,一般公立高中不用《圣经》里的篇章做英文课教材,但私立高中却可以把最典雅的英王詹姆斯版的《圣经》抽出几章在英文课上学习。美国初高中的英文基础教育,用的是英美文学中的经典做教材:《人鼠之间》《杀死一只知更鸟》《蝇王》是初中英文课的“老三篇”。到了高中,莎士比亚的《恺撒之死》和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梅里维尔的《白鲸》成了必读书目。

为了增加阅读理解的深度,高中英文课可以排演一部莎士比亚戏剧,甚至可以在高三的时候写《白鲸》的论文。从初中到高中认真读文学经典,对大部分美国人来说可能是一生当中唯一一段读文学经典的时光。初高中英文经典教育可以让普通人受益一生的。

跟中国的语文课注重议论文不同,美国初高中的英文课的侧重点是叙事体,小说为主,非虚构的作品近年也有,但虚构类还是占主要。一直要到高中才开始写议论文(essay)。另外,中学用作课文的文学经典大部分是全本,而非节选或者“洁本”。经典文学作品的内容在家长,尤其是华人家长看来可能是重口味甚至是出格的。比如曾有一个朋友偷偷问我给上九年级的孩子读《麦田守望者》合适吗?因为其中有召妓的情节。但后来我问过读这本书的儿子,他几乎都没有注意到召妓的情节,因为我问,他才想起来,但很明显他没有多想。

中学生所读的经典书目不是一成不变。随着社会观念更新,平权运动的推动,“老的,死的,白的”作家的作品被替换掉,非白人文学作家以及女性作家的作品出现。美国的语文课,它既是语言教育——教语法,教规范英语,给孩子建立书面英语的规范性,同时也通过经典来教文化和社会观念。韦伯斯特通过中学书目来打造美国文化身份和国家认同的思想,是英文教学里选择书目的一根金线。但什么样的文学代表美国文化?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可以商榷并与时俱进的。可以说,美国中学生所阅读的书目,就是一直在回答这个问题。

在美国读中学如果只能选读一本小说,那肯定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自1960年出版后就常年畅销,是几代人的英文课必读书。有一种说法,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初中就可以毕业了,读完《白鲸》,高中就可以毕业。《白鲸》这几年不再进入高中必读,而《杀死一只知更鸟》却一直保留着。

这部小说从酝酿到写成出版,几乎与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种族和阶级的冲突同步,这样一本薄薄的见证时代的大书出自一个无名作者之手,且是她的处女作,这种文学成就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学史上都可以称作奇迹。

哈珀·李,1926年出生于亚拉巴马州的门罗维尔小镇,跟南北战争中南方名将罗伯特·李将军家沾亲带故,属于南方的显赫之家。哈珀·李的父亲弗兰西斯·李是当地报纸的主编,也是律师,曾做过亚拉巴马州州议会的州议员,当地人叫他“芬奇”——《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主角,正义的律师也叫芬奇。这并不是巧合,哈珀·李的这部小说带着强烈的自传性,是以父亲办过的一桩真实的案件为基础写作的。1931年,亚拉巴马州一群黑人少年被控强奸两个白人女性,审判中被告处处受到白人种族主义者的骚扰,陪审团全是白人,草草结案。哈珀·李的父亲为被告中的一对黑人父子做辩护律师,最后这对父子都被宣判有罪,处以绞刑。这个案子从起诉到判决多处违反刑事案件程序法,在美国司法史上臭名昭著,结案时哈珀·李还是一个孩子,但正是它触动了这个律师的女儿的社会良知。这个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在美国影响深远,对整个社会都提出一个触动灵魂的问题——处于社会底层的黑人,若是触犯法律,这些人是否配享有一个公正的符合司法程序的审判?司法公正的阳光是否可以照到被视为贱民的黑人头上?答案在1931年的亚拉巴马州是“不配有”,但显然哈珀·李的父亲并不这么想,作为律师的他为一对陌生父子的辩护给年幼的女儿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小说的众多人物、故事背景,都来自她的童年记忆。比如女主角斯考特的朋友迪尔,是照着邻居和童年玩伴杜鲁门·卡波蒂所写的。小说的语言生动直白,故事跌宕起伏,既有相当的戏剧性,读起来引人入胜,又直面社会,是现实主义的佳作。这本书遇到一个颇具慧眼的编辑,在她的督促和鼓励下多次修改重写,连小说的题目也从原先的《守望之心》改成现在的题目。1960年甫一出版就登上畅销书榜,多年来被数代读者珍爱。哈珀·李以处女作少年成名,从此以后就被盛誉的旋风裹挟着走了大半生。到晚年才出版第二本小说《守望之心》,反响平平。她后来承认这所谓的“新作”不过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初稿。

現在回到这本经典。前面提到美国初中生几乎都读过它,没有另外一本文学经典可以达到这种统一教材的效果。美国中学的英文课怎么教呢?不外乎精读,布置作业写读后感,上课时朗诵最喜欢的书中的篇章,甚至选一章按角色排戏。比如我熟悉的本镇中学八年级的英文课就是这样要求的,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选出你最喜欢的人物,给这个人物写评论,一共五段话,规定字数两页。我家孩子选中的人物是书中混沌玩闹的熊孩子迪尔,让他最心碎的是那个被父母关家里50年的布·莱德里。而书中男主角,高大正义的律师芬奇并不是他心仪的英雄,最后一幕的善恶斗争高潮他也不太在乎。最打动孩子的是迪尔在法庭上看到黑人,然后他出门为之大哭,这个情节让刚满14岁的少年读者为之动容。他写道:“迪尔作为家族中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弃儿,他一直是个身份低下的贱民,在亲戚家被当皮球一样踢来推去,但他一直浑浑噩噩毫不知觉,因为他是孩子,像婴儿一样对歧视无知无觉,直到他在法庭上看到黑人被羞辱,他忽然有了自我意识,他忽然明白什么是贱民,明白什么是社会不公正,这是他哭的原因。他的旋转木马一样的白日梦世界终于有梦醒的一刻,所以他忍不住大哭,而其他俩孩子并没有哭。”迪尔哭完也就完了,照旧很快乐,唯一的变化是不再骚扰戏弄那个街区的疯子怪物布·莱德里。但仅这小小的变化,却是迪尔长大成人的开始。

布·莱德里少年时寻衅滋事,被狂热的教徒父母囚禁在家中不许出门,宅了50年,父母走了哥哥继续来管他囚他,一直被边缘化的他变成一个社区妖怪,家中不停地被塞纸条,被街道上寻衅滋事的顽童迪尔戏弄。这样一个人物,让孩子心碎,心碎程度远超过书中受不白之冤在逃跑中被杀的黑人。布·莱德里最后出手救了兄妹俩,被孩子们当作英雄,一生唯一一次有人陪伴光明正大回到家中(之前都是乘人不注意偷偷溜出来),少年读者们都觉得出了一口气,给心地善良遭受父母虐待的布·莱德里一次亮相的机会。孩子最后写道:“《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伟大在于,它写出孩子心中直觉中的是非观念、社会公正。”英文媒体对此书的标准书评,几乎没有一个职业书评人会对迪尔和布·莱德里这两个人物倾注这么多的爱。爱和心碎是最宝贵的赤子之心。他读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2013年,离这本书的初版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它的魅力超越了时代。文学经典的伟大正在于此,一本书里可以有那么多故事和线索可以被谈论、记住和玩味,打动不同年龄阶段的读者群。《杀死一只知更鸟》对于美国初中生的意义,远大于英语教育,像我儿子这样拼命打网络游戏“英雄联盟”的初中生,在爱和心碎里他的良知被开启,这比多少政治思想说教都管用。

这个短篇是越战老兵作家蒂姆·奥布莱恩(Tim O’Brien)的小说集中的一篇。因为它的反战意味,在一些保守的州不会拿来作为中学教材。

蒂姆·奥布莱恩1946年出生于明尼苏达州的小镇奥斯丁,这个中西部偏僻的小镇后来成为他写作时永远做参照物,也一直想远离的地方,他的战争小说就是为了反驳小镇居民的世界观而写。奥布莱恩1969年加入陆军当步兵,被送到越南。去越南参战的前一年,他所在的第二十三军中有一支步兵连制造了臭名昭著的“美莱村屠杀案”。“我们到那里的时候,并不明白当地人为什么对我们敌意那么大。屠杀美莱村的新闻过了很久才传出来。”陆军第二十三军也是后来的国务卿科林·鲍威尔参加越战时指挥的军队,1995年鲍威尔在第一本回忆录里写到的美军军官中弥漫的腐蚀性的职业气味,跟奥布莱恩的作品中呈现的大兵那种“事不关己,就是执行任务”,对生死漠然的精神状态非常吻合。

奥布莱恩退伍后,拿退伍军人奖学金进哈佛大学读了英文硕士。毕业后在《华盛顿邮报》实习。1973年写完了他的第一本书,越战回忆录《若是死在战场,把我装在盒子里运回去》,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开始了职业写作。奥布莱恩写的关于越战的小说和回忆录被公认为美国当代越战文学中最好的作品,无出其右。

短篇小说集《士兵的重负》(The Things Rhey Carry)自从1990年出版以来,不仅获奖无数,销量成为出版界现象级的存在。1994年开始进入美国初高中英文课,一直到今天它还被一些州的教育委员会选定为美国中学生必读篇目。2010年出20周年版时,它在全世界卖出超过200万本,中译本也是这一年出版。对此作者自己都不太理解,这部作品中传达出的痛和破碎依然鲜活,刻骨铭心,杀戮带来的耻辱和道德审判依然触目惊心,拿它当英文教科书是不是太重口味了?

《士兵的重负》属于自传体小说(autofiction),它模糊了非虚构和虚构的界限,近似于把回忆录《若是死在战场,把我装在盒子里运回去》的主角虚构化,叙述手法像一台超级照相机,把一个越战美军中最下级步兵的所见所闻所感放大在读者面前:

“随身携带之物大部分情况下取决于战场需求:P-38开罐头刀,装口袋里的小刀,加热用的小板,手表,身份铭牌,驱蚊水,口香糖,糖果,香烟,盐片,酷力饮料粉,打火机,火柴,针线包,工资卡,C型军粮配给,两到三壶水。这些东西加在一起,总重量达20到30磅,因人而异。亨利·多博斯是一个胖子,他会多带几份军粮,他特别喜欢桃子糖水罐头,不喜欢清水蛋糕;大卫·捷生,很注意个人卫生,带了牙刷、牙线,还有他从澳大利亚悉尼酒店里带来的免费的小肥皂;特德·勒文德是一个胆小鬼,4月中旬在山科村外被人一枪爆头时他都一直随身携带镇静剂。根据陆军野战手册的要求,步兵都需要加了内里的钢盔,钢盔外有迷彩罩,总重5磅……无线电报话员米奇·桑德斯随身带安全套,诺曼·鲍克带了日记本,莱特·凯利带了漫画书;科奥瓦是一个虔诚的洗礼派教徒,带了一本父亲赠送的插图本《新约圣经》,他父亲在俄克拉荷马城教主日学校。为了对冲随时可能降临的倒霉,科奥瓦随身携带着祖父打猎用的砍刀……晚上很冷,雨季时极潮湿,每一个战士都带了一块绿色的塑料披风,这东西既可以当雨衣,又可以铺在地上,还可以当帐篷。披风有保暖夹层,差不多有两磅重,但绝对值得!比如4月时特德·勒文德被冷枪打中,尸体就是裹进披风,抬到水稻田里,然后用直升机运走的。这些步兵,绰号叫‘腿子’或者‘格拉子’。格拉子(Grunts)是越战时期美国陆军士兵的自称,指穿着迷彩服,脏兮兮、臭烘烘,汗流浃背,睡不够觉,从直升机上冲下来一头扎进战场的军衔最低的下士。

“4月中旬的时候,他们得到命令要摧毁祝来(chu lai)地区的繁密的地下通道系统……大部分情况下,在炸毁前,上级指示必须搜索地道,这对步兵来说就很棘手了,但他们只能耸耸肩去执行就是了。因为体大身肥,亨利·多博斯被免除了下地道的任务。其他的人进行抽签。勒文德死前,野战排共有17个兵,抽到17号的人下地道,他会剥掉身上的装备,头冲前趴在地上,带着一支手电筒和克里斯中尉的45口径手枪进洞。其余的人呈扇形分布守在洞外。他们或坐或蹲,背對着洞口,侧耳听着地下的任何动静,想象着地下密布的蜘蛛网、鬼魂,手里捏的手电筒无比地重,地道的四壁挤压下来——那是最经典意义上的坑管视线,一切都被挤压了,包括时间;你扭着身体往前爬,屁股和手臂着地,那感觉就像被吞没。这时你心里会生起一些莫名其妙的担心,比如手电筒会突然没有电吗?老鼠会带狂犬病菌吗?如果你尖叫,声音在地下能传到多远?外面的战友们能听到吗?听到了他们有没有胆子把你拽出来?在某种程度上,在洞外等待更可怕,想象力更致命。

“4月16日,李·斯特拉克抽到了17号,他大笑了一下,嘴里嘟囔了一句就下洞了……其他人等在洞外喝酷力饮料,亨利·多博斯吃一块热带巧克力,特德·勒文德吃了一颗镇静剂然后去小便……

“5分钟以后,克里斯中尉来到地道洞口,弯腰查看。麻烦了,他想到洞里可能塌方。就在这一刻,他情不自禁想起玛莎,洞发生断裂,哗地塌了,把他和玛莎埋在里面。爱是这样密集,突然断裂一样痛。跪在那里,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战斗和地道里的李·斯特拉克,他却因为爱而瘫痪,他想睡在她的肺里,呼吸着她的血液,被她窒息……

“克里斯上尉盯着洞口,人却不在那里。

“特德·勒文德解手回来路上吃了一记冷枪,嘴巴大张着倒下,牙被打落了,左眼下一块黑色的瘀青,颧骨没了。莱特不停地说这家伙死了,讲真,这家伙真的死了,这话特别深刻……

“他们轮流扛着那个大个儿,连着电池在内重达30磅的无线电短波报话机;他们彼此分担着记忆,在队友受不了的时候,接过重担。受伤的、病弱的,都被带上。他们随身携带国际象棋、篮球、越南语-英语词典、军队番号简章、紫星和铜心勋章,还有印着军人守则的塑料小卡。他们带病——疟疾和痢疾、虱子、皮癣、吸血蚂蟥,水田藻,还有这样那样的霉菌,他们随身携带着整个大地——越南,那个地方,那片土——脸上、迷彩服上、靴子上蒙着橘红色的尘土;他们携带天空,那里空气中的一切,所有的潮湿、雨季、真菌和腐败植被的腥臭,他们随身携带着重力……他们带着即将死去的队友的情绪负荷——悲苦、恐惧、爱和渴望——那些看不见又不即不离的重量……”

最后一段后來被用在史诗性多集纪录片《越战》的结尾,由奥布莱恩亲自出镜朗诵。即便他不出面,在美国念过中学的人对这段文字都耳熟能详。这段中的一连串病菌名,冲淡了全文的主旋律英雄主义色彩。对特德·勒文德被冷枪射中的描写,笔墨简省冷峻,没有任何煽情化的描写,“死了,真的死了”显得非常荒诞,好像这个行走在水稻田间的野战排的人在倒下之前已经死了,但还没有死透,是那一颗子弹让他真的死了。

多年以后给创意写作系的学生讲课时,作者谈到写《士兵的重负》的初衷,奥斯丁小镇的居民对越战所持的普遍欢迎的态度激起了他的写作冲动:“一个小镇,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对外面的世界极无知,且因这种愚昧而沾沾自喜,就是这样一个小镇把我们送到了越南。这个小镇的人送我去河内,可他们看到河内(Hanoi)这个词里的三元音都不知道怎么发音。”小镇居民对把自己的骨肉送去战场的热情和执迷不悟,这种愚昧,对一个越南老兵可以说骨鲠在喉。小镇居民所代表的远离越南的美国就像1937年乔治·奥维尔写的伦敦,“在最深的睡眠里昏睡,有时我担心我们会一直睡下去,直到炮弹的炸响声把我们震醒”。(奥威尔《向卡塔罗尼亚致敬》)

读《士兵的重负》是很容易想起乔治·奥维尔,战争神话的功能就在于“让谎言变得可信,让谋杀变成值得尊敬,让坚不可摧的变成虚幻之风”“当总的气氛是坏的时候,语言就变得很丑。”(《政治与英语语言》)奥布莱恩从来没有说他受到奥威尔的影响。他用近乎粗俗直白的语言,写出越战战场的日常,没有英雄主义的矫饰,也无假伤感的诗意,用极简主义的笔法,每一段描写、每一个人物都极具画面感,短语句,带着节奏,给读者带来强烈的阅读快感。他对武器和军事用语的罗列,重口味中带着奇异的残忍的诗意、恐惧、无聊、度日如年,但绝对不煽情。

奥布莱恩的《若是死在战场,把我装在盒子里运回去》中的一章《阿尔法公司》,被英语课当作《士兵的重负》的参考读物。《阿尔法公司》中的千姿百态的普通战士是小说人物的真实原型。“阿尔法公司”的头儿,是一个叫“疯狂马克”的中尉,美国陆军精锐组织——“绿色贝雷帽”成员,一个职业杀手。绰号里“疯狂”不是指他神经兮兮,高度兴奋,相反,面对危险马克有着超乎常人的平静,这样一个冷血到像机器的中尉,就是“野战排共和国”的护卫者。从“疯狂马克”身上可以看到《现代启示录》里科兹上校的影子,杀红了眼的科兹上校也是陆军的精英出身。

奥布莱恩至今非常活跃。除了小说创作,他过去一直在得州大学的创意写作系当讲座教授,2019年他加入NBC的热剧《我们这一天》(This is vs)第三季的创作组。

美国高中英语课的小说篇目大部分是中国读者耳熟能详的,比如《老人与海》(海明威)、《蝇王》(戈尔丁)、《杀死一只知更鸟》(哈珀·李)、《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麦田里的守望者》(塞林格)、《最蓝的眼睛》(莫里森)……其中雪莉·杰克逊的《乐透》(又译作《摸彩》)估计中国读者知道的人不太多。《乐透》只有六页,被哈金称为写得最快的经典之作(《文学与不朽》)。1948年,作者花了一个小时时间完成,写完后立刻投稿给《纽约客》杂志,发表后轰动美国。

《乐透》①写的是美国东北部新英格兰村庄一年一度在初夏时举行的“摸彩”。很多女性读者读到开头,想当然以为女主人公最后能摸彩摸到一台自动洗衣机——这种纯中产阶级主妇的预期是杰克逊在小说前半部可以营造的,她用现实主义手法写出山中村落生活的岁月静好,虚晃一枪,与荒诞恐怖的结尾之间形成巨大的戏剧张力。开头是这样的:

6月27日的早上风和日丽,天空澄明,太阳光带着新鲜夏天的热度,花儿都开得很盛,草地绿幽幽的。10点钟,村民们开始往村中心的小广场走。小广场在邮局和银行之间。在别的村,因为居民太多,摸彩要花两天的时间,必须在6月26日开始才能如期完成。但这个村人口仅300人,两个小时不到就能完整举行一次摸彩,所以它从10点开始,村民们在摸彩结束后还能赶回家吃上热午饭。

《乐透》发表后在美国引起巨大争议,但杰克逊和《纽约客》编辑部都无动于衷。直到她去世前几年,在一次给大学生的讲演中,雪莉·杰克逊承认《乐透》所写的村庄是以她住的佛蒙特州本宁顿镇为模板,故事是在6月初的早上她带女儿买菜回来的路上引发的灵感。《乐透》把当时的美国读者给吓到了,发表后的那个夏天,杰克逊收到超过300封读者来信,询问这个故事是不是确有其事,如果是真的,发生在哪里?可不可以围观?好几家报纸的专栏作者公开宣布读完《乐透》以后立刻就取消订阅《纽约客》;《旧金山纪事报》在头版头条质问作者写《乐透》的用意何在?到底是什么寓意?一个仅六页长的短篇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好在本宁顿镇的居民没有人知道《纽约客》,更不要说读《纽约客》上的小说了,没有人意识到那个不声不响的海曼太太(“海曼”是雪莉·杰克逊的夫姓)把小镇写到一个虚构的杀人仪式里。

《乐透》到底写的是什么?在这篇讲演里,杰克逊说主题不外乎三个:困惑、聚众围观和古老的虐杀。关于民间的石刑献祭传统,弗雷泽的《金枝》中有专卷讲述,《邪灵转体》,弗雷泽比较了世界各地的民间献祭仪式,其中最重要的仪式是遇灾害找替罪羊,把邪灵转移出去,类似集体排毒。在古代希腊最繁华的城市马赛这种杀替罪羊的仪式升级,每出大事,比如传染病、干旱、饥荒发生,城里就有找人做替罪羊拉到城外受石刑的献祭仪式。到后来不一定要发生天灾人祸,一年一度的节日大庆典也进行石刑,受刑者是一对男女。雪莉·杰克逊熟读巫术主题的书籍,《乐透》是否在《金枝》中找到灵感读者只能推测了。完成于1948年的《乐透》隐喻文明社会的公开虐杀,有人猜测作者是受到“二战”时的屠杀新闻影响而写,但杰克逊并不承认,她坚持她爱写恐怖故事。她属于那种混沌的天才,对自己的先知先觉并没有那么强的自我意识。恐怖故事《乐透》的确具有可读性, 这也让它一直保留在中学生阅读篇目中。

与进入中学英语课教科书的文学大家如海明威、哈珀·李、菲茨杰拉德、塞林格、托尼·莫里森不同,雪莉·杰克逊在文坛地位一直不尴不尬,她的书被贴上恐怖小说、鬼怪故事、流行小说的标签,商业上成功却不入纯文学的正册,很长时间都不得翻身。雪莉·杰克逊1965年8月去世,离世时没有过49岁生日。这个深居简出的女作家,她的作品过去一直因为“怪异故事”的标签而被评论家不屑,她也因此得了“弗吉尼亚·伍尔伍夫”(Virginia Werewolf )的绰号,“伍尔伍夫”是英美民间故事里的狼人,月圆时出没,与伟大的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姓只有一字之差。进入21世纪后的第一个十年,美国掀起雪莉·杰克逊热。那一年她作品集的第一卷由乔伊斯·凯络尔·欧茨编辑并写序,进入文学经典的“美国文库”出版;之后她的自传和书信集陆续面世,2021年文集的第二卷出版。为纪念她在美国哥特小说领域的划时代成就,在她的长子推动下,“雪莉·杰克逊文学奖”于2007年设立;2020年根据她生平改编的传记电影《雪莉》问世。她的长篇名著《邪屋》《我们一直生活在城堡里》再次“触电”,被翻拍成电视剧。

《乐透》出版后几十年间,世界不仅没有太平盛世,更浩大的惨剧和灾难接连发生,制度化的谋杀,在《乐透》最初发表时美国读者对人性和社会还有单纯美好的幻想,时过境迁,现在读者对制度化的谋杀,人类本能中的野蛮杀戮冲动以及围观快感都已经不陌生了,再也没有人会质疑这个故事到底在说什么。

从殖民地的第一所学校建立开始,基础教育的课本和书目选择一直存在争议,甚至出现几十年一大变的情况。在手机和视频进入生活以后,传统意义上的阅读被学生抛弃,这成为全世界的普教老师最头疼的问题。美国学生不爱读经典,上课要读要交作业没办法,但到了课外中学生几乎从来不碰文学, 中学生逃离经典的潮流引发了一场阅读危机。另一方面,经典书目老旧,比如美国文学中的丰碑作品《白鲸》就被读者视作纯粹男性视点而拒绝。热播的美剧《英文系主任》里《白鲸》已经成为白人文化落伍的梗,终生研究《白鲸》的老教授开课,注册来上课的学生不到五个。英国作家戈尔丁的《蝇王》在过去50年一直是英语课阅读的必读书,但最近却被学生投票为最不爱读的英文经典之一而下架。

为了吸引学生的阅读兴趣,降低经典的难度,美国的一些中学把最新的非虚构和历史畅销书引进初高中课程。比如讲1930年到1936年发生在美国内陆的沙尘暴事件的历史小说《四面来风》(The Four Winds)进入八年级阅读书目。《四面来风》这个题目来自《圣经·启示录》,指人类在末日审判的时刻,被四面来临的大风吹打,“四风”即是“天怒”或者“天谴”。《四面来风》文字简易,跟现在全球变暖的时代危机有密切关联。它让中学生第一次对真实发生的生态危机如身临其境。那是美国历史上的黑暗年代,连续多年的沙尘暴对生态系统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土地歉收,引发饥荒,农民不得不远走他乡。1934年,受灾最严重的俄克拉荷马州和得克萨斯州,沙尘暴连续不停地刮了四年,那里原本广袤无际的草原和农田变成寸草不生的荒漠。成千上万的农民不得不举家迁到加州谋生。在加州这些新迁来的农民备受当地人的排挤欺负。作者在后记中说:“当我着手写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生态灾难时,绝对想象不到这本书在我们这个时代会有那么大回响,经济崩溃,大面积失业,人们被面临的糟糕局面吓住都有现实对应。在黑暗的时刻,我们面向历史,在历史深处寻找前人寻求新生的勇气和力量。”

这部书因为文字缺少打磨,叫座并不叫好,但不期然受到众多中學生的追捧。对《四面来风》的兴趣,勾连出另一部早已被美国读者遗忘的文学巨著——赛珍珠讲20世纪30年代中国北方农民生活的小说《大地》,这是旧书商没有想到的。

经典文学的时间性在当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前人的心血之作对于今人的人生体验是否具有相关性,这个话题已经超越英语课的课堂。课本的时代性、社会迫切性从来没有消失过,1783年韦伯斯特出版“拼写蓝皮书”就敏锐地预感到,英文课本离不开时代精神,跟国家的身份认同紧密相连。当代人面临的困境,在《白鲸》里找不到的答案,年青一代会在《四面来风》中继续寻找。

责任编辑 杜小烨

①《1948年6月28日的早晨以及〈乐透〉》,收入雪莉·杰克逊逝世后出版的随笔集《请跟我一起来》(Come Along with Me),目前无中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