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力
摘 要:敦煌吐鲁番文书是研究唐五代经济的重要史料,正确认识该文书中的相关史料价值有助于推动唐五代经济史研究的深化。通过对文书所反映的土地制度、赋役制度、商业贸易等有关内容分别进行分析,可知敦煌吐鲁番文书在唐五代经济史的不同方面均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可为正史记载提供内容补充,为学术讨论提供资料依据。对唐五代经济史的各类研究均可根据需求选取文书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考证。
关键词:敦煌吐鲁番文书;唐代;五代;史料价值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2.02.042
自20世纪初期敦煌吐鲁番文书大量出土,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敦煌学已成为当今国内史学研究中的一门“显学”,受到广泛关注。敦煌学体系龐大,内容丰富,涵盖政治、文化、经济、社会、科技等众多领域。唐五代是敦煌学中重点关注的领域,由于唐朝和五代距今年代久远,中原地区少有该时期的纸质文书出土,且正史记载内容有限,故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就显得难能可贵。这些文书中记载了大量关于唐五代社会经济的内容,是研究唐五代经济的重要史料,对文书史料价值的正确认识能够推动唐五代经济史研究的深入。
本文就已有研究成果对敦煌文书的有关内容进行大致梳理,从土地制度、赋役制度等各方面探讨文书中的唐五代经济史料价值,以期为相关研究与学习带来便利。
1 土地制度
均田制是唐代初期的主要土地制度,敦煌吐鲁番文书中有大量信息为唐代均田制的研究提供支撑。文书保留了很多有关户籍和手实资料以及土地授还信息等,这些信息不但证实了均田制的确切实施,而且记载了沙州、西州等地区的人口和土地情况①。
从敦煌吐鲁番的户籍文书来看,唐代全国各地的实授田数与法令规定田数不尽相同。吐鲁番地区可耕的土地较少,所分土地份额也小,会出现以下情况:永业田数量充足,口分田却严重不足;各户所分土地相当零散;减丁时有田可退之户甚少;父母健在而别居一籍的情况比较常见;兄弟分家,平分已授田;买田入籍,充当已授田;没番卫士与逃丁虚挂在籍等②。诸多现象与唐代法律规定的土地制度并不完全相符,法令规定的丁男授田百亩,应是可拥有田地的最高上限。而手实和户籍所载官府土地,很可能是当地户口原来所拥有的土地,每户田数相差不大。对于唐代土地属性,根据敦煌吐鲁番文书以及从以上方面侧面佐证土地实为私有制。民间除了均田土地,还有一定数量均田制以外的私有“自田”③。
唐前期对土地买卖严格控制,但没法完全禁止土地买卖,民间通过变相或地下形式进行土地买卖。唐代后期至五代(包括吐蕃占领时期),禁令已经基本失效,民间土地买卖频发,国家“据地而税”,不对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过多干预④。
2 赋役制度
唐前期实行租庸调制,后期至五代实行两税法。敦煌吐鲁番文书中有官府收租及纳资代役等情况的记录,其中吐鲁番地区发现的春秋两税的征收记录以及劳役、兵役等记载⑤尤为详细,由于正史记载不够充分,学术界对租庸调及两税法的具体实施情况多有争议,这些文书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史料记录。从文书反映的内容来看,唐前期严格管控户口,根据人的年龄大小实行“丁中制”,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对民间户籍通过手实、籍帐等手续进行严格登记,并以其作为收税依据征收租庸调并派发徭役。税收分夏秋两季征收实物,徭役有兵役、力役等。
唐代后期唐王朝失去对西域地区的有效控制,吐蕃统治下的敦煌民众赋役负担沉重,长期承担运输、修造、守囚、抄经、营田等多种劳役,税收多以实物征收,间有少量货币⑥。在归义军控制下,敦煌的赋役制度杂糅唐制与吐蕃制,百姓承担耕作、修建、做工、抄写等劳役。赋税主要是地子、官布和柴草,地子系地税,而后两者也按土地进行征收。
另外,有关唐前期轻税州的概念本不甚明晰,而根据敦煌文书的记载大致可以佐证轻税州指岭南各州,因将汉人编户并按户征收税米的特点而命名⑦。
赋役制度是唐五代经济史研究的重点内容,学术界对唐代赋役类型与赋役征收方式等问题存在众多争议,而敦煌吐鲁番文书为有关讨论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依据,并对吐蕃、归义军时期的有关情况都有良好的呈现,为相关研究提供了大量材料支撑。
3 农业与水利方面
敦煌吐鲁番地区的土地相对干旱贫瘠,当地农业具有典型的绿洲农业特点,出土文书中有大量反映农业经济情况的内容。唐前期对敦煌地区的农业开发较为充分⑧,当地种植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粟、豆、棉花、麻等。后经战乱,农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唐宋之际敦煌一带的农业领域存在有雇佣劳动的情况,雇佣给价不高,受雇人生活比较贫苦⑨。敦煌地区有较为充足的牧场,唐、吐蕃与归义军政府均在当地从事大规模的放牧活动,主要牲畜有马、驼、牛、羊、驴,以马最为重要,其中吐蕃时期对牧地和畜牧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已较完备⑩,农业也有一定发展,但农业多让位于牧业。农牧业的发展产生了相应的副业,酒、棉织品、毛纺织品、皮革等商品的生产与销售在当地广为流行。
为了保证充足的农业用水,水利设施的建设在当地社会至关重要。但是水利设施的修建最终不能满足农业需求的增长,敦煌地区的生态环境在唐末五代走向恶化。
4 商业方面
敦煌吐鲁番文书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可反映唐五代商业贸易的基本情况。唐初在敦煌经商的外来民族众多,不仅有著名的商业民族粟特,也有波斯、印度、吐蕃、于闻、回鹘、达旦等族商人,交换货币主要用金属钱币和丝绸k。
唐代坊市分离,市场内分为不同的“行”出售不同的商品,敦煌地区有“市壁师”负责管理并检查“行”的事务。唐政府自身也参与市场逐利,敦煌地区设有“捉钱”,负责放贷以增加收入。天宝年间有粟特人担任“市壁师”与“捉钱”,经营官营高利贷,可能也私自放贷获利,可见外族人在敦煌参与商业管理的程度极深l。
在物价领域,敦煌地区同内地一样进行和籴,市司每旬定期评估商品好坏以保障市场整体物价,商品价格根据商品所评估出的上、中、下三个等级而定,称为“三贾均市”m。
唐末五代敦煌地区对外贸易繁荣,吐蕃时期出现行人、丝绵等专业化部落,归义军时期行业的分工进一步细化n。归义军官府设置内宅司负责官府商品生产,通过控制棉花、丝织品等的生产从市场获利,并且归义军官府依靠商税征收获利颇丰。由于敦煌市场对外贸易依赖过强,并且唐末五代河西地区动乱较多,随着陆上丝绸之路的渐趋衰落,敦煌的商业贸易最终由盛转衰。
5 手工业方面
唐五代敦煌地区的手工业相当繁荣,从业者包括汉、粟特、回鹘等多个民族,人数众多,涉及金属、书画、建筑、皮革、军工等众多行业,其中皮毛加工业、玉石加工业、印刷业、造纸业等尤为重要。由于当地畜牧产业兴盛,唐五代敦煌地区的毛纺织业与皮革产业相当发达,主要有毛毯、衣鞋、鞍鞯等手工产品,此类产品的大量流通促进了当地商业的繁榮。唐五代时期的手工业多受到官府的严格控制,尤其归义军政府设置了一系列专门的管理机构,有酒司、宅司、作坊司等o,多数手工业部门主要服务于官府,但也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敦煌吐鲁番文书有关唐五代各产业领域的内容十分丰富,从文书反映的信息可以基本了解唐五代时期敦煌等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为学术界进行相关研究提供了珍贵的研究史料。
6 会计事务
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有大量的会计账目资料,内容非常丰富。根据敦煌地区的会计账簿可见,唐代对“帐”有较明确的概念和使用,唐代有完备的原始会计凭证、会计报告及民间会计形式,账簿的形式有什物历、入历、破历、诸色入破历(含四柱式和非四柱式)算会牒等p。另外,根据这些文书还能反映出不同阶级人的户籍信息。有关寺院的内容极为翔实,唐代寺院具有现代拍卖形式的“唱衣”活动,还有借贷、租赁、买卖等日常商业活动,寺中掌管仓储的僧人还有贪污、挪用的现象。
7 寺院经济
敦煌地区佛教盛行,寺院掌控着众多的土地,在当地的经济地位突出,敦煌吐鲁番文书记载的内容涉及寺院经济中的方方面面。唐初敦煌地区的寺院占地广泛,政府多次出台诏令严格限制寺院占地,唐后期政府不再限制占田。唐末至归义军时期寺院自营地缩小,寺户(常住百姓)的力役地位下降,寺院土地夹杂在各大灌渠、俗田之间,来源于信众施舍及主动购买,主要由佃农租佃或僧俗地主包租,经营方式趋向世俗化q。在吐蕃归义军的统治下,敦煌寺院僧侣据地上税,提供课役,其土地所有权不得随意变更r。寺院内部也有不同程度的科征与消费,比如寺院向当事僧尼科征香料等s。
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各类账目资料反映出大量关于寺院经济的内容,此类内容正史反映较少,故文书为相关研究提供了充足的史料来源。
8 结语
敦煌吐鲁番文书中有关唐五代经济的内容丰富,其真实性与准确性相对可靠。现今有关唐五代经济的其他文献资料存世不多,该文书的史料价值更显得弥足珍贵。文书对很多正史记载不足的内容和学术界存在争议的观点进行了重要补充与纠正。其中学术界有关唐代土地性质及赋役类型等问题长存争议,文书中有关土地制度、赋役征发等内容的记载就给相关讨论提供了重要甚至主要的史料依据。
此外文书也是唐五代其他经济领域研究的重要史料,在记载经济内容的同时兼及民族、制度、环境等情况,是研究唐五代社会与经济的宝贵文库,有关唐五代各种经济领域的问题,均可根据研究需求在文书中选取相关内容进行研究。目前,对文书中的经济资料已有相当程度的利用,但随着唐五代经济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其研究价值仍值得进一步挖掘。
注释
①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M].龚泽铣,译.北京:中华书局,2007:5-8,26-72.
②杨际平.从敦煌户籍看唐代均田制下土地还授的实施问题[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3(3):67.
③张维训.唐代敦煌地区户籍和手实中的“自田”问题[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1):52.
④刘进宝.从敦煌文书看唐五代私有土地的发展途径[J].中国农史,2006(2):49-50.
⑤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M].龚泽铣,译.北京:中华书局,2007:174-208.
⑥陆离.吐蕃统治敦煌时期的官府劳役[J].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05(00):177-185.
⑦王义康.敦煌文献所见唐代轻税州[J].敦煌研究,2004(4):98-99.
⑧潘春辉.唐前期敦煌农业开发述略—以P.2005《沙州都督府图经》为中心[J].开发研究,2006(6):119-120.
⑨徐秀玲.唐宋之际敦煌农业领域受雇人的生活[J].敦煌研究,2012(5):91-92.
⑩黄布凡,马德.敦煌藏文吐蕃史文献译注编年史[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0:54-55.
k郑炳林,徐晓丽.论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的国际化程度[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2):14-18.
l马舟.敦煌粟特人的经商—以天宝差科簿中“捉钱”与“市壁师”为角度[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4(4):62.
m赵贞.唐代的“三贾均市”—以敦煌吐鲁番文书为中心[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2(1):8.
n郑炳林.晚唐五代敦煌商业贸易市场研究[J].敦煌学辑刊,2004(1):111-116.
o郑炳林.唐五代敦煌手工业研究[J].敦煌学辑刊,1996.(1):34-38.
p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415-493.
q苏金花.唐五代敦煌寺院土地占有形式[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4(3):29.
r王祥伟.吐蕃归义军时期敦煌僧侣的占田及税役负担—敦煌世俗政权对佛教教团经济管理研究之二[J].敦煌学辑刊,2011(2):27.
s郑炳林.晚唐五代敦煌寺院香料的科征与消费—读《吐蕃占领敦煌时期乾元寺科香帖》札记[J].敦煌学辑刊,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