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
我国未成年人校园欺凌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校园欺凌不仅会给学生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更会对学生心理健康、人格健全造成永久性伤害,极大地阻碍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防治校园欺凌现象已迫在眉睫。
2021年12月,國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2年2月17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办法》的通知,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学校要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防治校园欺凌现象,法治副校长要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参与安全管理,指导依法治理。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凭借法治副校长在法治工作方面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督促和指导学校制订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导学校教师开展法治教育教学,界定校园欺凌的认定与训诫,从而加强学生对校园欺凌现象的认识,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学生对防止校园欺凌的意识,能有效扼制欺凌现象的发生。《办法》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要给学生进行防治校园欺凌的教育,开展普法教育,落实对中小学生的指导职责,能够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管理和教育,预防校内发生校园欺凌现象。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受欺凌学生的权益,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
防治中小学校园欺凌,需要构建更为坚实有力的防范体系,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高学校对校园欺凌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汇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的各方力量开展法治教育与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