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根据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对高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进行编排设计,挖掘经济法律知识中的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融入知识的传授中,同时实现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教师必须提高自身对课程思政的认识,依托坚定的思想意识驱动自身提高课程思政能力,整合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开展课程建设,从而不断深化课程思政实践。
[关键词] 高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
[基金项目] 2020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三批“课程思政”试点课程建设项目(112252203007)
[作者简介] 高永志(1984—),男,吉林九台人,硕士,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学院法学专业助教,主要从事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2)09-0157-04 [收稿日期] 2022-01-14
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中指出,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高校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1]。高校承载着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亟待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专业课程,以更为创新的教育方式,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
一、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的背景
在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中,经济法不可或缺,它关乎政府與市场、中央与地方、国家与国民这三大关系的调整,对国家的经济治理乃至政治治理、社会治理都影响甚巨,可以说经济法是典型的治国之法[2]。经济法课程作为一门综合性法律课程,其涉及行业不单单存在于法律行业,更关乎社会市场经济的方方面面。但是,从目前的经济法课程教育实践来看,各高校的经济法课程教育往往只在意专业知识的传达及答疑解惑,却忽略对于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思想道德文化水平的客观需求。在全国高校全面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背景下,承担调整三大关系重任的经济法课程不仅要顺势而为,更要敢为人先、树立模范,使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与专业知识有机统一,为学生构建经济法律与德育元素互融的知识结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一)经济法课程之社会意义所赋予的重要性
经济法受众群体非常广,它不仅存在于法学专业,更深入存在于其他专业,经管类等非法学专业学生也是经济法课程重要的学习对象,由于此类专业的毕业生将就职于金融服务、会计、人力资源等岗位,直接接触企业财务核算、风险管理等关乎企业公司重要决策层的业务,业务的重要性也让这类岗位富有特殊的职业意义。除此之外,学习经济法课程的非法学专业学生中日后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居多,这类人员缺乏法律常识与道德约束所导致的经济犯罪造成的社会伤害性也相对更大,甚至会从一定程度上破坏经济秩序。综上所述,经济法课程不仅要帮助学生认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掌握与经济管理专业关系密切的法律制度,更要帮助未来的经济管理人才树立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培养健康积极的心理倾向,养成良好的职业操守[3]。近年来,伴随着经济腾飞、人民生活水准提高,由于经管人员缺乏政治素养、职业操守等导致的经济犯罪案例也呈现上升态势,如此局势让高校教育者更加意识到非法学经济法课程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在经济法课程中必须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恶性经济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
(二)经济法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联系
对于非法学类专业学生的经济法课程所赋予的主要教育目的是让相关专业学生通过学习掌握与经济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树立法律意识,培养符合社会发展、具有法律素养的有生力量。经济法课程内容中包含有诸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知识点,只需稍做挖掘,即可提取出大量德育元素融入日常教学当中。所以,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法课程具有很高的契合度,两者所传达的价值观高度统一,融合度非常之高,只有经济法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有机结合,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经济法教育和思政育人双双前进。
(三)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
所谓“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引用典籍阐述关于“大德”“公德”和“私德”的重要性,真正将立德树人推向新高度,从而全面加快了高校德育的改革步伐。而经济法课程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则是培养多元化复合型经济类、法律类人才的需要,更是让学生树立正确法律思维模式,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发挥经济法课程专业领域所为具有的德育功能的需要,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一种体现。
三、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设计
(一)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
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特殊性,通过经济法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课程设计,在从专业的角度传授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的同时,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让这类学生成为既懂经济又懂法律,且对道德有规范和底线的社会人士。采用经济法课程深度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进一步培养出兼具优良职业道德、法律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卓越经济类人才。
(二)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方法
专业课开展课程思政应注重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在专业课堂上,不宜让学生感觉是在上一门专业思想政治课。思政课程是大张旗鼓、旗帜鲜明的道德宣言,在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起引领作用,而课程思政在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起到浸润、深化和拓展的作用[4]。有鉴于此,经济法课程可采用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两者协同发挥效果,共促学生深度理解课程知识内涵,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中,在理论讲授部分需侧重于知识点的剖析,而案例教学侧重实现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例如,以穿插视频、讲述故事等多种方式介绍相关案例,通过剖析案例来掌握相关知识点,并且通过随堂讨论、评价案例中的人物和事件,加强课堂的活跃度,增加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从而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习的知识,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内容
1.《个人独资企业法》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在讲解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德育教育。例如,《个人独资企业法》中规定有除斥期间,大意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人自该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没有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则五年过后债务人不再需要偿债,这里的五年就是所谓的除斥期间。在讲解该知识点时,与学生产生互动并发问;如果你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债权人在上述除斥期间未向你主张债权,除斥期间经过后,债权人向你主张债权,你是否会偿债?由此引出法律知识:从法律层面来说,选择不偿债没有违法,因为除斥期间已过,责任消灭。与此同时,在课堂上可进行一个简单的设定:假如这笔债权不大,是你能承受范围内,而且当初债权人是考虑到你的难处才没有在五年内向你主张债权,五年过后他遇到了难处才要求你偿债。提出如此设定之后再度引发课堂讨论,并询问学生是否会选择偿债。这种设定主要是让学生可以深切体会法律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只是保底的手段。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对方起诉,自己可以主张除斥期间经过则必然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如果在自己可承受范围内,选择偿债则是依情理的报答,是宽厚、友善价值观的践行,是以和为贵的理念的表现,也是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可喜的是,在诸多随堂问答中,绝大多数学生选择“偿债”选项,选择用更为平和的手段解决现实问题。
2.《合伙企业法》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在讲到合伙企业法时,会着重讲解合伙协议。首先,合伙协议本身适用更加广泛,适用于各个行业,且是合伙企业能够正常运转的基础。并且,合伙协议本身具有合同的性质,那么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就应当遵守契约精神,按照协议约定行事。如何订立一份好的合伙協议至关重要,它必须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必要的纪律与规则,既要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又要确保责任划分得公平合理。因此,各合伙人应当充分参与合伙协议的订立,共同协商后制定出各方均认可的合伙协议,并且,在签订协议后,所有合伙人必须遵守协议的约定,依约行事。有鉴于此,可给学生布置课后作业,让他们自由分组拟成立合伙企业,上交一份合伙协议,模拟实践。学生通过拟定一份合伙协议培养自己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等。另外,由于订立一份模拟“合伙协议”是需要通过团队合作达成的,所以算是团队作业,这就能够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让学生切身体验团队协作、互帮互助,为集体荣誉共同努力。
3.《合同法》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平等、公平、诚信、公序良俗,其知识点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其中,最重要的当属诚实信用原则,也被称为“帝王规则”,或者是所谓的契约精神。可以适当代入诸如“狼来了”“烽火戏诸侯”的寓言故事,传达言而无信可能会遭遇的不良后果,可能会丧命,甚至是亡国。再从现实案例向学生传达,作为现代人,如果丧失信用将会失去作为自然人的许多权利,比如在生活中无法乘坐飞机、高铁,从而导致寸步难行的严重后果。诚信原则在合同法中也有诸多具体体现,在订立合同阶段,当事人也互相负有依诚实信用原则而承担的忠实、诚实、保密等先合同义务,也就是说,即使合同未成立,也可能因违反上述先合同义务而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成立生效后,若一方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不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义务,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从德育方面来讲,诚信更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从歌颂诚信精神的成语就可见一斑,例如,一言九鼎、一诺千金、一言为定、言而有信、言出必行等。诚信是立身之本,通过《合同法》诚信信用原则的学习,可以帮助学生未来在社会上站稳脚跟,在自己的领域取得非凡成绩,为社会做出卓越贡献,成为德法兼备的一流人才。
四、关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思考
(一)提升教师思政意识,稳固课程思政主体
教师是课程思政的主体,在经济法课程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专业教师是冲在教育一线开展课程思政的执行人。如何使教师主体发挥最佳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影响因素较大的是个人能力和思想意识,而最重要的还属后者。其应当承认课程思政是一种能力,将蕴含于专业课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找出来并与专业知识一起春风化雨般播撒出去是一种本事,体现了教师本身强大的教育能力。现代课程论研究表明,无论是课程教学的内在环节,还是课程外在功能的实现,都离不开教师教学活动的展现,教师能力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关键所在[5]。然而,教师所拥有的这些能力、技巧都是需要后天通过努力学习获得的,而教师为什么学习这些技能归根于教师群体的思想意识,也即思想意识指导实际行动,从而达成某种目的。如果教师无法对思想政治教育融入经济法教育的理念高度认同,也就不会积极探索课程思政,不会努力提升课程思政的能力,从而无法将这种融合教育进行升华。专业教师对课程思政的认识不足会导致课程思政建设陷入实践困境[6]。因此,一方面,教师群体有必要通过线上培训、线下教育等方式武装思想,提升素养,这也让教师可以对经济法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另一方面,通过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分享,将优秀的示范课程设计的手段与方法推广,让更多教师在课程思政能力方面得到提升。
(二)适度挖掘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实现优质融入输出
所谓课程思政,从字面意思可以看出,其首先是课程本身,其次才是思政。课程内容是初心,是主角,也是教学主要内容,而思政教育则是辅助,是配角,是对于前面教学内容的一种升华。经济法课程必然要讲经济法律知识,但如果只是纯粹地讲经济法律知识,授课就会变得异常平淡。在知识点中挖掘思想政治教育元素,通过巧妙融合之后讲授给学生,让原先枯燥乏味的经济法课程变得更加饱满,大大提升授课的精彩程度,在这样的过程中必然可以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经济法为例,经济法课程中蕴含了无比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然而,并不建议深挖每一个知识点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原因还是要回归到前文叙述,课程思政中的“思政”是配角,如果专业课教师每讲到一个知识点都融入一下思想政治教育元素,那则是用力过猛,将专业课彻底变成了思政课,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是要不得的,也会让专业课失去本来的意义。经济法作为一门专业课,做好课程思政的前提是上好专业课;也就是教好经济法相关理论知识。在此基础上适当挖掘与本门课核心知识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精选最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进行优质融合,通过课堂讲授输出给学生,从而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才是课程思政教育的重点。
(三)统筹配置多方资源,共同助力课程思政
目前,高等教育在推进落实专业课程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仍具有诸多问题:统筹设计水平低、具体落实情况粗等。在课程思政的推广上有必要认识到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实施的课题,专业课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成为常规教学模式。以课程思政理念开展课堂教学需要在课程设计及实施上不断探索、尝试与改变。这并不只在于高校及教师本身,而是需要更多的扶持。在现行基础上可以分门别类地建立“课程思政建设专项经费”,以鼓勵教师大胆创新、积极开拓,提升课程思政的活力值。
经济法是重在理论讲授,而实践性偏弱的课程。可以通过各种课堂创新来弥补实践性薄弱的实际缺陷。例如,即便是非法学专业学生,也可以利用模拟法庭等法学专业资源,使学生学到的知识得到实践性的应用。还可以与社会机构合作,以实现协同育人。例如邀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或者知名企业家走进课堂现身说法,讲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事业成就的积极回应,使实践结合理论进入课堂,从而使经济法课堂不再是纯理论的枯燥说教,多方协同育人也真正做到了与德、法、才兼具的人才培养目标高度统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A/OL].(2020-06-01)[2022-01-15].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2006/t20200603_462437.html.
[2]张守文.提升治国能力的经济法路径[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5(1):149-155+159.
[3]邵将,伍婵提.高校专业课程思政的探索与实践——以《经济法》课程为例[J].教育现代化,2019,6(32):145-148+151.
[4]于桂花.“课程思政”教学实践路径探析[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0,40(15):27-29.
[5]岳宏杰.高校专业课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建设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21(11):66-71.
[6]陈磊,沈扬,黄波.课程思政建设的价值方向、现实困境及其实践超越[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20(51):51-53.
Practice and Thinking of Integrating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to Economic Law Course for Non-law Majors
GAO Yong-zhi
(Law and Public Adminstration School, Orient College,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Haining, Zhejiang 314408, China)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teaching objectives, teaching methods and teaching content of “curriculum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he Economic Law course for non-law majors is arranged and designed, and specific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lements in this course are excavated and integrated into the course teach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goals of ability training and value guidance are achieved. Teachers must improve their understanding of “curriculum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relying on firm ideological consciousness to improve their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ability and integrating all available resources to carry out curriculum construction, so as to continuously deepen “curriculum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practice.
Key words: university; non-law majors; Economic Law; “curriculum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