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阳阳
2月15日,正值元宵佳节,新蔡县顿岗国土资源所所长吴伟和监察员小张像往常一样进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
“所长,快看,有情况。”走到顿岗乡平楼村时,小张指着道路右方一处鱼塘旁的楼房后喊道。
走近一看,是平楼村村民王大平(化名)正指挥工人往麦地里卸沙子。被压坏的麦苗,看着让人心疼。
“停下来,赶紧停工!”吴伟赶忙上前亮出执法证,勒令众人停工。
“吴所长,我干的可不是坏事,是为了发家致富。”老王指着旁边的鱼塘,神情略显紧张。
“你要建什么?”吴伟问道。
“我给村委会签订了鱼塘承包合同,正好鱼塘旁边的耕地是我的,就想建一间房子看鱼用。”老王答道。
“老王啊,你养鱼致富我们支持,可是这是基本农田,你擅自进行建设是违法行为。”吴伟严肃地说。
“那咋办呢?我的鱼塘不看护也不行啊!”老王叹气道。
“鱼塘旁边李存亮(化名)的楼房应该有闲房,你租一间不就行啦。”吴伟一边和王大平说,一边安排小张去征求李存亮的意见。
“我不租他的……”王大平支支吾吾说道。
正在这时,小张也赶了过来,把李存亮那边的情况给吴伟作了简单汇报。原来,李存亮的楼房与王大平的耕地之间原有一条宽约50厘米的水沟。两天前,老王为了建看鱼房,擅自把这条水沟填平了。李存亮知道后,双方起了争执。
“只要他把水溝恢复原貌,我的房子就租给他。”李存亮这时走了过来。
“哥,都是我不对。”听到这话,王大平赶紧拉住李存亮的手道歉。
当天上午,王大平就拉走了建筑材料,恢复水沟和耕地原貌。下午,王大平和李存亮在吴伟等人的见证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作者单位:新蔡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