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均
(华能灵台邵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灾害防治中心 甘肃 744400)
众所周知,开采煤炭资源会对地形、地貌、植被生存环境等均会产生一定破坏或影响,增加了生态问题发生的风险,外加近些年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屡见不鲜,很难取得理想的节约、集约效果。国内需进行修复处理的矿山土地面积较多,任务繁重。有权威机构对外发布,2016年年底时国内矿山开采占用、破损土总量超过250×104hm2,总计恢复整治面积不足60.0×104hm2。相关部门应尽早探查到全国各地采矿用地既有规模、分布特点及主要驱动因素等,进而实现对采矿用地的绿色化、高效化治理。
①行业集中度:多用于这项指标去测评现代车辆产业的聚合程度,其被设定为最大几个企业现有的固有资产、生产产值等在整个行业中的占比。公式如下[1]:
上式内,CRn、xi、X依次代表的是前n个采矿地面积最大地区的占比、第i个地区采矿面积和所有地区采矿用地总面积。
②基尼系数:数值在0~1范围,资源配置越不均匀时,对应的数值越大。本文利用其专研采矿用地和矿业产值之间的匹配程度。结合既往国人等作出的研究成绩,利用梯形面积方法计算出相应系数,公式如果:
式中,G、xi、yi、i依次表示的是基尼系数、采矿用地的总计比例、矿业产值的总计比例、地区数。
③不均衡系数:本文尝试应用了采矿用地一矿业产值不平衡系数,关于被检区的采矿用地与矿业产值之间的协调性,可以用如下公式表示:
上式中,I、n分别代表的是不均衡系数、地区数;xi、yi依次代表的是i地区采矿用地与矿业产值在全国所占比重。将xi、yi分别作为横、纵坐标,两者之间形成的差别越小,点(xi-yi)越贴近y=x,提示两者的相对均衡程度越高,否则就越不均衡。(xi-yi)和直接y=x的垂直差异可用如下公式表示[2]:
上式内,di绝对值越小,提示第i区采矿用地和矿业产值空间的相近性就越大。
一是经济因素,固定资产与矿业产值增长均会对用地扩张形成促进作用;二是用地成本因素,土地价格的上涨会增加企业用地成本,此时矿企应加大用地规模的控制力度,以减轻资金压力;三是现代企业特有的结构因素,大中型矿企数量所在比例对矿产用地面积扩张会形成双重影响,即促进、抑制,对两种作用的整体效果起决定性作用。
具体是城镇化不平衡系数,本课题研究了适用于采矿领域的用地—矿业产值不平衡系数,采用下式计算分析被测度区矿用地与矿业产值两者的协调情况:
在本式内,I表示的是不平衡系数;n是具体地区数目;xi、yi分别是i地区内采矿用地与矿业产值各自在全国所占比重。把xi、yi分别作为横、纵坐标,两者的差值越小,点(xi-yi)就越贴近y=x,提示两者之间形成了较高的相对平衡度;否则就代表两者不平衡程度就越差。点(xi-yi)和直线y=x的垂直差异是:
式内,伴随di绝对值的减小,i地区内采矿用地与矿业产值在空间层面上的分布差异性就会相应减小。
从本质上分析,灰色关联度属于一种因素分析方法,其应用原理是比较系列数据的几何关系分析系统内不同因素之间的关联性,因素曲线的几何外形的相似度越高,提示其之间形成较大的关联性。当下,量化关联度时可以采用的模型并不唯一,包括B型、T型关联度等,但是客观的将以上这些常规模型不能清晰的呈现出负相关关系,生成的关联性数值唯一性、可比性等较差,故而国内外学者积极对其进行改进优化。本文参照应用了洪晓枝[3]报道的T型关联度模型的改进算法,其能较充分的表现出负向、差异化权重等情况。设定两个量纲与实际意义等同的离散时间序列,X1={X1(t1),X1(t2),...,X1(tn)},X2={X2(t1),X2(t2),...,X2(tn)},可以通过执行如下步骤进行X1、X2两者之间的灰色关联度:
首先,测算出增量序列:
其次,计算出两者的关联度:
最后,计算出具体的关联度:
在本式内,r取值范围[-1,1],r<0时,X1、X2两者呈负相关性;r=0时,两者没有相关性;r>0时,两者形成了正相关性。结合既往形成的研究结果,对r大小做出如下划分:|r|=0,0<|r|<0.35,0.35<|r|≤0.65,0.65<|r|≤0.85,0.85<|r|≤1.00分别代表不关联,低关联,中等关联,高关联,极高关联。
指标选择:主客观很多因素影响采矿用地实际建设规模大小,综合现有研究,本次课题研究中主要考虑如下因素:一为经济因素,以采矿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X1)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业总产值的增量(X2),大部分情况下,X1、X2的增长对采矿用地规模扩展将会形成促进作用;二为用地成本因素,以用地成本为主,因为不能直接获得采矿用地的成本数据,故而本文使用用地平均出让价格(X3)强其取而代之。理论上,土地价格增加会提升企业用地费用支出,故而矿企应主动管控实际用地规模,减轻资金压力;三为企业既有结构因素。主要是大中型矿企数目占比(X4)。大部分大中型矿企一方面利用自身在规模方面占据的优势提高用地和人员投入量,进一步拓展生产;另一方面为了真正实现规模化经营,而在法律约束范围内采用多种防腐提升土地集约应用水平。
在矿产行业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国内采矿面积呈现出扩张趋势。2016年年底时国内采矿总面积236.1×104hm2,和2009年相比增幅为10.65×104hm2,平均每年增长约0.66%。2016年底,华北、华东与西北采矿用地面积位居前三,在全国总量中占比分别达22.11%、19.60%与18.48%。以上三个区域为国内采矿用地面积增长的主要区域,对全国增量依次贡献46.67%、25.16%与20.47%。只有华东地区表现出降低趋势,对全国增量贡献率是-18.69%。而华南区域表现出缓缓增长趋势,对全国增量贡献率仅是2.82%[4]。
省级层面上,河采矿用地面积最多的前三个地区是河北、山东、新疆;关于增量指标上,新疆、内蒙古与四川名列前三位,增量依次是2.83×104hm2、2.34×104hm2、1.17×104hm2;增速排在前三位的是四川、贵州与内蒙古。
整体分析,采矿用地的集中度稳定性较高。CR4在34%~35%区间中波动,2010~2012年之间的降低幅度不大,2013~2016年维持在0.35左右。根据贝恩对市场结构的规划情况,当CR4位于寡占V型时,提示采矿用地资源集中化分布。2009~2016年之间,采矿保持面积位居前三的是河北、山东、新疆,对应值依次是21.49×104hm2、21.33×104hm2、21.03×104hm2。采矿用地面积维持在6.67×104~13.33×104hm2范围内共计有7个区域[5]。
客观的进行解读,2010~2016年国内采矿用地基尼系数的走势是“倒V”型,其对外表现出先升后降的特征,最高值出现在2015年时,对应值是0.5581,结合以上数据可以间接判断2009~2011年期间,采矿用地和矿业产值的匹配度有较高的合理性,2012~2014年时慢慢形成了一定差距,2015年时出现了差距悬殊,2016年时两者的差距明显加大。当采矿用地面积大小较稳定的情境中,矿业产值出现变动是引起以上情况的诱因。站在各省份矿业产值在全国矿产总产值占比的不同年份的改变情况,2014年有10个地区比重改变超出1个百分点,并且幅度最大18.93%[6]。
在本文研究的时间范畴中,采矿用地与矿业产值不均衡系数之间表现出“倒V”型,与基尼系数的走向表现出高度一致性。整体上,保持在0.02~0.06之间,在2015年时抵达峰值。观察分布在全国七大区域di值,不难发现,高于年均产值采矿用地比重的地区以华北、西北地区为主。东北是唯一呈现出阶段性特征的地区,具体是在2009~2010年阶段东北地区矿业产值比重在采矿用地比重之上,2013~2016年后者明显落后于前者。华东、华中、华南与西南地区整体上表现为采矿用地比重略高于矿业产值比重。如果从di绝对值大小的层面上分析,西北、华东等地的采矿用地和用地比重之间没有建设出较好的匹配关系,表现出扩大趋势;而相比之下,西南、东北地区两者的匹配度较高。
因不同变量量纲、省份的基础等之间存在差异,仅对比分析绝对增量的实际意义不大。故而分析到对比不同变量的增长率,在统一量纲方面能起到较好作用。本文主要利用下一年减去上一年去测算出改变状况。具体是把全国层面数据设定为实例进行分析,进而顺利的获得△Xi(tk),见表1(单位:%)[7]。
表1 单位:%
采用适宜公式算出不同影响因素和采矿用地增加速度两者的相关系数,见表2[8]。
表2
为了能更清晰的表现出综合相似的贡献程度的关联度,测算各影响因素对应的关联度,r1、r2、r3、r4、r5、r6分别是0.79、0.45、-0.02、-0.10、0.44、0.66。
对计算结果进行排序,有r1>r6>r2>r5>r3,这就意味着在宏观视角上,本课题内选用影响因素对采矿用地面积增量形成的影响有一定区别,由大至小可以做出如下排列:矿企固定资产量的增多>土地违规事件惩治效率的提高>矿产资源运用总产值增多>矿山用地整顿面积的扩增>大中型矿企所占比例的增加>建造用地出让均价的增多。
从中能分析出,经济因素是对国内采矿用地扩张过程形成推动作用的最大因素,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的关联度达到较高层次,起到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第二大促进因素是用地政策因素,针对违规违法用地情况,严厉打击,这是提升采矿用地利用率的有效途径之一,在这样的情境下,国内矿企就会日益自觉应用合规方法、途径开辟、运用土地资源,创造更多的效益。资源自身的先天属性对其自身发展会形成一定制约,有区别差异的矿产资源应用的开采工艺和方法也不同,多数情况下不建议全面采用大规模、机械式的施作模式。
为实现对采矿用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笔者提出几点可行性较高的见解:基于“三去一降一补”方式开展矿产资源的勘测活动,用于防控有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导致采矿用地面积扩增;增强矿区土地资源违法应用事件的惩罚、整顿力度,利用政策更严格的规范矿区土地开发应用过程,打造出较好额定用地环境;加大矿区恢复整治资金投入力度并提倡规模化、集约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