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高校的实力可以依据其名称是“学院”还是“大学”来衡量吗?“学院”是不是都比“大学”差?如果想选择的专业在某所“学院”的实力比在某所“大学”的强,该怎么选?
在很多人看来,“学院”总是比“大学”低一级,当分数没有优势的时候,他们即使可以选择专业实力、地域条件等都比较好的“学院”,也还是宁愿选择各方面条件相对没那么好的“大学”。其实,“学院”并不都比“大学”差。要了解“学院”和“大学”的异同,我们还得从一份文件讲起:《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下称《规定》)。
下面,我们摘录《规定》中的部分内容,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院”与“大学”。
办学规模
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求学》解读:不管是本科“学院”还是“大学”,都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学院”人数要求低于“大学”,且“大学”还对研究生数有要求。
学科与专业
1.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2.称为学院的其主要学科门类中应有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求学》解读:“学院”主要学科门类数要求低于“大学”,且“大学”还对学科门类下的在校生和硕士点、本科专业总数有要求。
师资队伍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2.称为学院的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
3.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求学》解读:“学院”和“大学”对专任教师与学生的比例要求一样,对兼任教师与专任教师的比例要求也一致。“大学”对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总人数有要求,“学院”则不做要求。
教学与科研水平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2.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求学》解读:“学院”和“大学”都需要具备较强的教学力量、较高的教学水平及科学研究水平,且教学水平评估结论都要达到“良好”以上。此外,“大学”各方面科研条件还应达到更高的标准。
基础设施
1.土地。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学院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约为33万平方米)以上。
2.建筑面积。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称为学院的學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3.仪器设备。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000元。
4.图书。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
各校都应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5.实习、实训场所。普通本科学校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学实践、实习基地。以理学、工学、农林等科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以师范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以医学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至少应当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适用需要的教学医院。
《求学》解读:“学院”和“大学”生均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要求一样,“学院”建校初期的面积还有特别规定。此外,在仪器设备、图书、实习和实训场所的要求方面,没有对“学院”和“大学”进行分别规定,而是按照学校的类别进行规定,可见“学院”和“大学”在这些方面的要求是一致的。
办学经费
普通本科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求学》解读:“学院”和“大学”都要求所需经费来源稳定可靠。
领导班子
必须具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领导班子。
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普通本科学校,在设置时,其办学规模和有关条件在要求上可以适当放宽。
《求学》解读:“学院”和“大学”对领导班子的要求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在办学规模、学科与专业、师资队伍、教学与科研水平方面,“大学”的要求的确普遍高于“学院”,但我们不能因此认为所有“学院”实力均差于“大学”,有不少“学院”在各项要求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壮大,实力比一些“大学”还强,录取分数也比一些“大学”高。我们要综合各方面来看,不能凭借名称盖棺论定。
【实力“学院”概览】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院是一所会计、金融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原上海金融学院于2016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以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主体,以会计学、金融学为核心,推动计算机科学、统计学与经济管理类学科的深度交叉融合。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分别入选上海高校Ⅰ类、Ⅱ类高原学科。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会计与经济研究》入选CSSCI来源期刊。学生就业形势良好,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21年在上海录取最低分为459分(超过本科线59分)。
·湖北经济学院·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现代服务业、区域经济发展与碳中和、法学、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4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法学、软件工程、商务英语、新闻学、休闲体育13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政学、货币金融学等29门课程获评国家级省级“金课”,建成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在湖北录取情况:物理学科类最低分507分(超过物理类本科线110分);历史学科类最低分539分(超过历史类本科线76分)。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院是一所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培养密码保密和信息安全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学院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包括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计算机技术领域)。网络空间安全是北京市高校高精尖学科。学校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培养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研究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联合培养网络空间安全博士研究生。2021年在北京錄取最低分为604分(超过本科批204分)。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院是一所以外语和旅游为优势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著名高校,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等人才培养与研究的重要基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日语、阿拉伯语、英语、旅游管理)、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日语)、国家级“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5个(英语、日语、阿拉伯语、俄语、旅游管理)等。涌现出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王毅等杰出校友。2021年在北京录取最低分为529分(超过本科批129分)。
·上海海关学院·学院是海关总署唯一直属的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2018年5月,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获批公共管理以及税务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办学层次实现跨越,同年海关管理专业成为世界海关组织PICARD标准认证专业。2019年,学校获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在上海录取最低分为506分(超出本科线106分)。
此外,还有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浙江传媒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行业特色院校。
《求学》拓展
·独立学院转设·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独立学院到2020年末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并逐步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或公办普通高校,或终止办学。转设后的独立学院不仅要与母体院校完全脱离关系,也不能再拥有“某某大学+学院”形式的名字。2021年,已有相当多的独立学院转设成功,并以新的名字来进行招生。比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改为浙大城市学院,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改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改为苏州城市学院,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改为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