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法》课程思政的内涵与实现途径

2022-03-24 21:10初振波
经济师 2022年7期
关键词:经济法立德思政

●初振波

《经济法》课程是高校经济管理类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目前,各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该课程,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与经济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相关经济管理以及经济纠纷问题,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进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践中,《经济法》课程教学存在重“授业”“解惑”轻“传道”倾向。高校肩负着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的重大使命,客观上迫切要求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与思政教育紧密结合,实现二者的高度融合。

一、《经济法》课程思政的内涵

《经济法》课程思政,即以立德树人为目的,将思政元素融入到《经济法》课程中,使其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的一种教育理念。

(一)《经济法》课程思政的目的是立德树人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要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在清华大学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又旗帜鲜明地提出:“我们要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流大学,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只有坚持立德树人,才能使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因此,包括《经济法》课程在内,高校各门专业课、基础课、通识课,必须坚持立德树人理念,做到“传道”“授业”“解惑”高度统一,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要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加强对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二)《经济法》课程思政的途径是协同育人

《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必须将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其他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因此,在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经济法》课程与其他课程“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全员全课程参与,运用“融入式、嵌入式、渗入式”方式方法,融思政元素于课程教学之中,各自“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讲出“思政味”,挑起“思政担”,“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打好“组合拳”,形成育人的“合唱”和“交响乐”。

(三)《经济法》课程思政是隐性与显性的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我们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理直气壮开好思政课。同时,要挖掘其他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既要有“惊涛拍岸的声势,也要有润物无声的效果,这是教育之道。”《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既不是传统思政课内容的全盘嫁接,也不是将专业课打造成思想政治教育课,而是契合学生认知特点和思政需求,将思政教育渗透到专业知识体系和认知框架中去,引导学生通过体验式思考,实现理性认知和情感共鸣与行为认同。《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就是借助课程目标、内容等改革,融思政元素于法律知识传授之中,“润物细无声”,实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有机结合,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二、《经济法》课程思政的实现途径

(一)强化《经济法》课程思政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当前形势下,办好思政课,要放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看待,要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来对待。”“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新时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种教育观,《经济法》课程思政是高校课程思政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广大教师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努力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二)创新《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为课程思政实施提供依据

《经济法》教学大纲是《经济法》课程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的纲领,也是评定学生课程学习成绩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因此,《经济法》课程思政首先要创新《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的思政理念和思政教学目标,结合专业培养计划中的毕业要求,深入研究课程教学内容,积累思政素材,设计好思政教育教学环节,找准切入点,实现课程教学与思政教育的有机结合和融合。

(三)深挖《经济法》课程思政资源,坚守思政教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经济法》教学实践中,教师应根据经济法课程内容与特点,在教学目标上,把经济法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在课程设计上,把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理论和国家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在课堂教学中,把经济法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经济法的重要性;在法律案例分析中,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法》课程教师要始终深挖《经济法》课程蕴藏的思政资源,要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思政目标、思政内容、思政元素、思政载体、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进行整体设计,既要与知识传授、技能训练的过程融合,也要具有鲜明的思政教育特色。“传道”、“授业”、“解惑”有效结合,坚守思政教学,保证课程思政主体地位不动摇。

(四)创新《经济法》课程教学手段,努力提升课程思政教学效果

在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必须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努力提高《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效果。一方面,《经济法》教师可以运用经济法经典案例,完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优点是生动形象,寓教于乐,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学以致用,让学生获得成就感,激发学习动力,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另一方面,《经济法》教师还可以运用“互联网+”创新教学手段。“90后”学生是互联网的“原住民”,他们乐于通过网络利用移动端来获取知识。因此,经济法教师在继续用好传统的PPT教学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在线网络录课、腾讯课堂或微师视频讲座等,将思政元素渗透其中,促使学生温故知新,汲取精神养料。

课程思政不是一门课或几门课,也不是一项活动,而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需要高校党委及其职能部门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也不只是一线教师的事,需要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方面密切配合和协同发力。《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需要专业课、基础课与通识课的全面推动和互相配合。总之,《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高校各个方面通力合作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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