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蓓
虽然近年来我国各地区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但结合实际调研可以发现,存在问题仍比较突出,如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不畅、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健全、农民社会事务参与度低等。为尽可能解决相关问题,正是笔者围绕城乡融合发展开展具体研究的原因所在。
1.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现阶段我国存在严重的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具体体现在居民权益、居民收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化解需要聚焦市民与农民、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差距,关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方面问题。在城乡融合发展实践中,需要明确城市和乡村的同等地位并保证二者形成有机整体,全方位实现城乡融合,这种融合需要在收入差距、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得到体现。在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必须设法解决,这需要得到城乡融合的大力支持,真正通过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明确问题解决路径[1]。
2.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国已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时期,这使得城乡融合发展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围绕供给方面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乡村产业缺乏带动力使得乡村经济发展动力不足,而通过城乡融合发展,即可改变乡村传统生产方式,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支持。聚焦产业链、资金链、创新链、价值链的整合,打破城乡技术、资本、劳动、市场壁垒,实现城乡间生产要素的有效交换和自由流动,真正提升生产效率并实现生产力发展。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将持续向城市社会转型,这一过程能够全方位带动消费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正视城乡融合发展在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2]。
3.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需要。结合历史发展规律可以发现,工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但为满足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内涵需要,必须保证国家发展整体的均衡协调和共同繁荣。各国现代化均高度重视城乡互利双赢、协同发展关系的营造,这也是高品质乡村生活被视作现代化重要象征的原因。现阶段我国城市与发达国家城市发展的差距不大,但在乡村领域的发展差距较大。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升,但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我国乡村地区仍存在很多短板。考虑到国家整体现代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密切关联,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高度重视城乡融合发展,解决城乡发展的不平衡问题,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不畅。在城乡融合发展探索中,城乡间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尚未充分实现,相较于城市,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也较为落后。围绕劳动力流动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农村人口在城市虹吸效应下长期处于净流出状态,很多地区的农村出现“六一”“三八”“九九”等人口现象,同时务农人口大多数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农村劳动力素质下降趋势显著,严重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由于我国尚未打通城市技术、人才要素向农村流入的路径,加上农民职业化保障体系缺失、针对性扶持政策缺乏影响,城市的技术、人才要素向农村流动受到严重制约。在城乡居民二元化问题影响下,农民融入城市存在过高成本,而受到城市和农村差距明显的金融发展影响,“钱随人去”现象在农村地区也日渐显著。此外,还应关注现阶段农业价值链、产业链、金融产品间存在的匹配度较差问题,该问题导致城市资本在农业农村领域的营运受限,这与土地流转层面存在的产权主体模糊、制度改革滞后、资产闲置等问题也存在直接关联[3]。
2.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健全。现代农业在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要性极高,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能够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支持。近年来我国现代农业的新业态、新产业快速发展,但农业现代化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这种不足主要体现在产业体系层面。近年来我国民众的生活水平持续提升,优质农产品在城乡居民消费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但受到盲目使用化肥农药、环境污染等因素影响,我国农产品在安全、质量方面仍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在满足城乡居民优质农产品需求方面存在不足。受到较短的农村产业链条影响,现阶段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存在较为落后的农产品加工装备技术,导致农产品深加工程度不足,附加值较低。除此之外,相对欠缺的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也无法满足现代化智慧农业发展的需要,这对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造成的制约同样需要得到重视。
3.农民社会事务参与度低。参与公共事务属于城乡居民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但结合近年来各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实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社会治理和规划建设等方面,城乡居民均存在较低的参与度,其中农村居民参与社会事务的程度更低。由于缺乏对公共政策的了解,很少有农村居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单纯认为社会发展和建设属于政府责任的农村居民占比也较大,同时很多农村居民不了解自身在公共事务中的义务、权利及如何参与其中。受生产力发展影响,我国农村居民更多关注物质层面的满足,有限的文化水平也使得多数农村居民不热衷参与公共事务,这与政府部门实地调研及宣传工作存在的不足有着直接关联。由于未能充分尊重农村居民意愿,很多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无法较好满足农村居民的真实需求,城乡居民参与社会事务的主体性和积极性因此受到制约[4]。
1.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实现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需要设法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这需要得到政策的支持,并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要素双向有序流动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支持,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畅通渠道。需聚焦相关新机制的推行,如“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引导种植养殖专业、医教专业人才向农村地区流动,各地区需结合自身需要和实际情况提供专项奖补政策和就业基金,同时设法健全农村就业创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等保障机制。其次是金融支持。应通过融资授信为农业农村企业提供支持,并建设“绿色通道”用于涉农企业发债、举债,同时也要重视返乡创业贷款融资、农业扶持专项金融基金需要,“三农”发展应按比例使用“三农”存款。为更好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还应聚焦征信体系建设,通过农民信用档案建设及信用额度授予,农民创业就业能够获得更好的金融支持。第三是产权制度改革。需聚焦“三权分置”的进一步推进,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支持。为统一开发利用集体资产和资源,合资合作、自主开发等创新方式的灵活运用同样也需要得到重视。
2.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需要设法强化城乡经济联动,这需要关注多类型多业态的产业建设,从农业现代化发展方面入手,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基础,具体应关注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调整农产品供给结构。结合城乡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各地区需重点开展农业技术创新探索,相关的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需要关注科技创新成果向生产力的快速转化,保证农业现代化发展能够获得科技进步支持,实现农业提质发展,更好满足我国民众持续提升的对绿色优质农产品需要,同时农业竞争力和质量效益提升、农业发展基础夯实也能够实现。二是开展数字化经营管理探索。结合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应关注智慧农业发展平台建设,以此全程监测农业生产过程,提升生产效率、有效防控风险。通过充分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设农业物联网,即可对农产品开展全程管控,如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精准对接产销双方,生产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问题也能够有效解决,从而实现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升。三是充分挖掘农业多维功能。应关注乡村在康养、旅游等方面的潜力与特质,开展“乡村田园+养生养老”探索,如建立康养基地、发展农村特色旅游,这对盘活乡村资源及深化城乡交流均能够带来积极影响。通过对农业文化底蕴的挖掘,可以更好实现农业发展与文化、教育、科技等的融合,“农耕文明”价值能够更好释放,进而更好服务于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
3.拓展宣传教育渠道。为解决城乡居民社会事务参与度低的问题,各地区需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具体可从两方面入手:首先,培育“主体意识”。在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探索中,必须有意识提升农民的地位,并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保证农民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更好参与到城乡融合发展中。现阶段人们对社会公平公正的期待进一步提升,而只有城乡居民真正具备主体意识,积极参与到城乡融合发展的各项事务中,城乡融合发展才能够真正实现。因此必须设法破除城乡居民的传统观念和思维束缚,宣传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的理念,真正扫除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障碍。其次,畅通公共事务参与渠道。城乡融合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发力,其中最为重要的当属广大农民群体,该群体属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设者和受益者,为保证农民群众形成主体意识,必须科学开展激励措施,提升农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城乡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村居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为保证他们的首创精神在农村发展进步中得到发挥,需要首先明确他们的主体地位,同时设法强化组织保障,优化基层民主建设,真正畅通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以此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农民身份固化问题。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渠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参与城乡融合发展各项事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和主体意识,在他们逐步向新型农民转型的过程中,城乡融合发展自然能够进一步推进。
综上所述,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笔者涉及的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拓展宣传教育渠道等内容,则提供了可行性较高的城乡融合发展路径。为更好满足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打造城乡融合多功能载体、建设城乡人文生态共同体等方面同样需要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