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全
(伊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新疆伊宁 835000)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来看,乡村振兴是建设中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础,也是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选择。必须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服务乡村各领域的人才队伍作为人力资源支撑,这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人才保障。2021年《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指出要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等四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的培养,[1]乡村教师作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的服务内容和职责受到关注。本文拟从乡村教育、乡村思想建设、乡村文化传承、乡村社会治理四个维度对乡村教师作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的身份进行厘定,分析其服务乡村的现实境遇,找到增能路径,促进乡村教师更好地发挥其作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的职能。
乡村振兴是包括教育在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卫生、就业等方面的全面振兴。[2]乡村教师作为乡村服务人才,通过其自身的乡村“知识分子”身份,服务乡村教育、引领乡村思想建设、传承乡村优秀文化、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贡献着自己的知识和智慧,为乡村振兴打下教育和文化基础。
乡村实现全面的振兴,需要立足乡村本土,培养反哺乡村的高质量人才队伍,这只队伍不但富有乡村情怀,而且必须具有时间上的可持续性。
1.乡村教师服务乡村教育,为乡村青少年成才打下知识基础
乡村教育家陶行知指出,乡村教师是改造乡村生活的灵魂,他们用农夫的身手、科学的头脑、美术的观念去改造乡村社会。[3]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乡村青少年是乡村重要的后备人力资源,乡村教师作为“那些眼睛盯着真理的人”,[4]一方面履行自己的教书育人职责,普及科学文化知识,让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全面发展,为后续成才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乡村教师利用自身的知识素养,对乡村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研究、筛选和整理,通过教育将其铭刻在年轻一代身上,实现乡土文化的代际传递和保存。[5]三是乡村教师对学生进行“强农教育”,可以改变以往的“鲤鱼跳龙门”“飞出大山再不回”的离农思想,厚植学生的乡土情怀,树立服务乡村、建设美丽家园的意识。
2.乡村教师服务乡村教育,能造就具有乡村文化知识、富有乡村情怀的乡土人士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根本的因素在于人以及人的现代化所蕴藏的强大乡村人力资本,乡村教师要利用好乡村教育这个重要的人力资本载体,将全体乡民作为施教对象,担负起提升整个乡村文化的使命。[5]换句话说乡村教师不但是儿童的老师,也是全体乡民的老师。一是乡村教师具备乡村振兴所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如当前的互联网、物联网以及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教师能够通过自己知识者的身份,向广大农民示范、传播现代文化和科学技术,使农民接受和掌握先进科学知识,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二是乡村教师通过自身的知识者身份,可以提高村民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和创新意识。长期以来,受传统文化影响,乡村信息较为闭塞,村民接受新事物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乡村教师以自身知识魅力,影响村民转变封闭保守的观念,积极接受新事物,挖掘乡村致富门路,提高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释放人力资本潜能。[6]
实现乡村振兴,要加强乡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其统领乡村思想道德建设的作用,为乡村振兴打好思想基础。
1.乡村教师在教育岗位上践行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
爱国、爱岗、敬业,这是对教师职业素养的基本要求,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这是教师的使命。乡村教师忠实地践行着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通过学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引导学生把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建设美丽家乡、建设祖国紧密联系起来,引导乡村青少年肩负起实现乡村振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重任。
2.乡村教师能以贴近乡土的语言宣讲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
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需要通过最贴近乡村的语言来深度解读和宣传。乡村教师既有丰富的乡土知识,又能科学准确地把握国家方针政策,在教学之余,乡村教师基于自身的知识底蕴以及乡村“文化人”的影响力,通过讲座的形式对农民进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讲解,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九大报告精神、党的惠农政策、脱贫攻坚计划、乡村振兴系列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这样农民才能深刻理解国家的法律和大政方针政策,知道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政策的系统规划,体会到国家对农民生活的关心,增强农民对乡村振兴的信心。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7]这个“魂”就是以“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核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千百年来,中国乡村社会根植于邻里守望、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的乡风村貌,这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动力和文化根基。
1.乡村教师能通过学校这个乡村文化平台,传播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中国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是几千年来沉淀的宝贵财富,是凝聚“农心”的重要粘合剂,[8]振兴乡村就需要保存、传承这些优秀的乡村文化基因,守住乡村文化的根脉。乡村教师与乡村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作为乡村的文化人、文明人,他们自身来自乡村亦或扎根乡村,熟知千百年来形成的古村落文化、礼仪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乡村教师通过学校教育向儿童传播着乡土文明,潜移默化地使学生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有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唤醒他们热爱乡村、立志建设乡村的自觉。在滋养学生乡土知识的同时,也通过学生将这些乡土知识带向每一个家庭,增强其文化自豪感,促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
2.乡村教师作为先进文化知识的掌握者,能引领乡村现代生活与传统文化的融合
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将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文明融合,重塑乡村整体风貌,使乡村社会充满现代气息。乡村教师是先进文化的载体,他们能够依据自身的知识素养,摒弃传统与现代对立的观念,客观理性对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进行评判,做出筛选与取舍。乡村教师具有乡贤的身份,在传统社会里他们的另一个作用就是“教化”乡民。新时代乡村教师以“新乡贤”的身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积极宣传乡村新道德、新风尚,引导乡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乡民自觉遵守相关道德准则和社会礼法,重塑乡村的伦理共识,[9]重塑乡村文化的当代价值。
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乡村教师作为乡村服务人才,是乡村公共事务的参与者,服务乡村治理。
1.乡村教师具有参与维护乡村公共秩序的身份优势
乡贤文化根植于我国乡村文明,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0]在古代社会,乡村塾师以自身的学识和威望而被乡民所尊崇。一是在乡村公共秩序维护方面,经常参与制定乡规民约、协调邻里关系、化解乡民矛盾、解决日常纠纷。[11]二是在乡村法治方面,乡村教师充分利用自己的学识以及熟知法律法规的优势,通过参与村民婚丧嫁娶以及其他民俗文化活动向村民宣传、讲解社会主义法制思想,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村民树立正确观念,养成尊重、敬畏、遵守法律的习惯。三是在移风易俗方面,乡村教师具有对文化批判鉴别的理性,通过教育以及自身人格魅力的影响,引导村民改变长期以来困扰乡村的各种不良风气,促进乡村移风易俗,营造良好乡风村貌。
2.乡村教师能为乡村治理提供智力支持
乡村振兴,需要乡村干部准确把握国家相关政策,针对所在乡村的特点做出发展远景规划、决策部署。乡村教师作为见多识广的文化人,应积极主动参与到村委会有关乡村治理的会议中来,帮助分析国家有关乡村振兴的教育政策,在乡村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发展、农产品生产销售、旅游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等过程中建言献策,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乡村教师作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由于受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以及现代城市文化的影响,乡村教师虽然身在乡村,但服务乡村社会的能力不足。
随着国家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以及国家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农民化的乡村教师行将远去,乡村教师已成为“在乡村工作的城市人”,他们工作在农村,居住在城市,无论是身份还是认同都已远离乡村。
1.乡村教师的身份认同趋向城市化,缺乏服务乡村振兴的乡土文化基础
乡村教师以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他们有些来自乡村,但是已经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逐渐完成了从乡土到城市的转变,从小被灌输的“走出乡村就是出人头地”“走出去就别再回来”的离农思想,深深地影响着对乡村的情感,他们想极力撇清与乡村的关系,融入城市生活。有些乡村教师来自大中城市,从小接受着城市文化的熏陶,他们进入乡村,巨大的经济、文化反差使他们无所适从,乡村教师队伍身份构成的改变,使得这一群体缺乏服务乡村公共事务的乡村文化基础。
2.乡村教师的乡土生活不在场,服务乡村振兴的精力不足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12]这是法律对于教师的角色定位,同时也将乡村教师的活动空间主要限定在学校场域。乡村教师的本职工作如备课、上课、学生身心管理、教育督导以及其他与教学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已经占据了教师大量时间,他们基本没有时间与精力去关注除学校和教学以外的乡村公共事务。另外,乡村教师虽然工作在乡村,但他们更像是乡村的“局外人”,[13]住在城市,交际圈基本限定在学校和城市,已经与乡土社会没有了内在的关联,服务乡村公共事务的情感淡漠。
1.乡村教师传承乡土文化的信心不足
传统的乡土文化在“现代性”的冲击下已经支离破碎,在城市化、科学化、现代化、消费社会等理念的支配下,传统的乡村文化被异化为保守、落后甚至是愚昧的代名词,显得与现代社会脱节而格格不入。现代社会崇尚城市文化所带来的方便快捷、高质量医疗和优质教育的同时,也衬托出了乡村社会生活的巨大反差。由于长期存在的认识误区,乡村文化的存在价值被普遍忽视,乡村文化也因此逐渐失去了独特的文化魅力,无论是来自乡村还是城市,乡村教师在以现代城市文明为核心的文化影响下,开始对乡村传统的村落文化产生迷茫、怀疑甚至自卑,他们不愿提及也不想面对,逐渐对乡村传统文化失去信心,认同感消失。
2.乡村教师传承乡土文化的热情受阻
当前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乡村社会表现出“空心化”和乡村精神边缘化的特征。大批青壮年离开乡村向城市流动迁徙,国人充斥着一股走向“城市”的心理冲动,[14]大批乡村青壮年的离场导致乡村“空巢化”和乡村文化的“空心化”,[15]乡村文化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出现断裂和消失。乡村原有的生活模式、人际关系被打破。现代城市文明带来的价值观冲击着乡村传统的社会道德评价体系、销蚀着乡村精神、弱化着乡村文化的内生秩序,传统的尊老爱幼、诚信和睦、谦恭礼让的乡风日益被利益至上、功利主义所取代。在这场文化冲击中,乡村教师也被裹挟其中,在乡村文化传承中表现出无奈与无助,成为旁观者。
随着国家义务教育的普及、信息化的发展以及乡村行政体制的不断完善,乡村教师在乡村公共事务中的话语权减弱,身份逐渐边缘化。
1.乡村教师在乡村公共事务中话语权式微
我国古代社会里,以乡塾为代表的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前提是传统乡村社会知识资源的稀缺性,乡村教师依靠着自身掌握的文化资本,受到村民的尊敬和拥戴,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乡村生活治理中,[6]有的甚至被公举为乡贤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参与协调乡村资源分配、矛盾解决等各项事务。当代社会,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知识已不是乡村稀缺的资源,尤其是信息化时代,人们获得知识的途径更加多样化、方便快捷,村民能轻松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这使得乡村教师不再是乡村唯一掌握知识的群体,他们也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调节矛盾的专业性缺乏,文化资本贬值,加上当前功利主义的思想遮蔽了人们传统的价值观,乡村教师道德楷模的身份也被不断消解,逐渐在乡村公共事务中失去话语权。
2.乡村教师在公共事务中身份日趋边缘化
古代乡村社会的乡贤治理模式具有时代特征,乡村教师作为乡贤参与乡村社会公共事务,更多体现的是其德高望重的人格形象。当代社会,乡村治理早已实现了“政治嵌入”模式,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行政权力机构就设置到村一级,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16]当前国家逐步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不断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决策参谋、统筹协调等方面的职能,[1]乡村教师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有限,在传统乡村治理中的影响力也随之减弱。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既要防止将乡村教师的工作职责泛化甚至无限扩大,也需要不断增强乡村教师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识,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在乡村振兴中,我们既要看到乡村教师作为公共服务人才在知识、文化等方面所具有的优势,也要明确乡村教师公共服务的方式和范畴,防止将乡村教师公共服务职能泛化。《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12]2021年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指出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其核心是落实好国家各项乡村教师政策,培养一支高素质、本土化、扎根乡村、奉献乡村的优秀教师队伍。[17]乡村教师作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其核心职责是教书育人。乡村教师在传承传统文化、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对年轻一代的教育影响间接实现对乡村家庭的辐射,通过乡村教师公正、无私、博爱、以身作则的人格形象对村民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是中国千百年来农耕文化中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的积淀。[18]乡村教师既要有扎实的乡村文化底蕴,又要有传承与复归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这是乡村教师服务乡村社会的基础。
1.乡村教师要建立对乡村文化的高度自信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19]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所有人首先要建立对乡村文化的自信,才能用心去传承。一是乡村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在乡村振兴方面的政策、法规,领会党和国家在乡村振兴中的决心和部署,在思想上建立起对乡村文化的自信。二是乡村文化自信要建立在乡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政府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要求,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把乡村建设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型城镇。当乡村成为人们向往的地方、羡慕的地方、获得感强的地方,乡村文化自信才因有坚实的物质基础而更加稳固强化、历久弥新。[20]
2.乡村教师要提高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
乡村教师不仅要树立起对乡村文化的自信,肩负起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还需要通过学校场域对乡村儿童施加教育影响,让年轻一代了解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懂得乡村文化对于乡村振兴乃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在传统与现代的文化冲突中,教育儿童从小树立起正确的乡村文化观,树立起传承乡村文化的文化自觉,最终使得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一代代传承下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21]乡村治理要加强多元群体参与,乡村教师作为其中一员,要改变传统观念、创新参与方式,积极发挥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1.乡村教师通过挖掘和创新乡村文化参与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乡村教师工作在乡村,具有得天独厚的研究乡村传统文化的条件和素材,在教学之余可以通过口述史、民间工艺的收集、古村落建筑研究等,挖掘乡村传统人文道德、生产生活文化,展现乡村前辈们的智慧。同时,乡村教师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结合新时代要求,深入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家国情怀以及尊老爱幼、勤俭持家、明礼守信、大公无私等精神,不断为乡村文明注入现代元素和时代气息。
2.乡村教师通过乡村调节员的身份参与文明乡风建设
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要发挥乡村教师的特长,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既要摒弃乡村教师和乡村没有隶属关系而被轻视或边缘化的偏见,也不能脱离教师主责而无限扩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要“加强乡村人民调节员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2]乡村人民调节员的角色既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又要熟知邻里守望、诚实守信等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同时还需要具有令人信服的个人魅力和人格品质。因此,乡村教师尤其是德高望重的教师以及乡村学校领导等应按需要加入乡村人民调解员组织,积极发挥乡村知识分子在文明乡风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