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黄遵宪的文学主张及其在马来亚华人社会的实践

2022-03-24 08:32骆世俊
华文文学 2022年1期

骆世俊

摘 要:黄遵宪是马华文学史上最早推动白话文运动和现实主义文学的倡导者,亦是海内外推动白话文的重要推手。他赴任新加坡总领事前,已完成《日本国志》的撰写,他的文学主张在《日本国志·学术志》已形成完整的体系。马来亚是黄遵宪实践他文学主张的重要场域。任职期间,黄遵宪躬身笃行,创作出《番客篇》等著名的白话文作品,同时通过图南社推动文学活动,为马华文学注入了划时代的文学主张。

关键词:马华文学;黄遵宪;日本国志;图南社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77(2022)1-0048-09

1962年,方修在《马华新文学史稿(上)》将“新文学”的概念植入马华文学史中,并以此为中心,展开他的文学史论述和文学选集的编纂,掀开了马华文学史学研究的新篇章。其后,楊松年《新马华文现代文学史初编》提出了新的文学史标准,试图以“现代文学”替代方修的“新文学”观念,同时将上限从1919年10月往前推至6月,这两种文学史观念也是马华文学史时下最为流行的说法,但在本质上两者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新文学”可以说是文学观念的革命,它是对旧有文学观念的推翻与重建,方修和杨松年的做法是将这种文学革命与中国五四运动的影响直接挂钩。事实上两者不应该是直接的等同关系,五四运动的爆发固然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里程碑,但它并不是“反传统、反孔教、反文言”的思想文化革新的起源,也不是文学革命的滥觞,根据严家炎的推论:“依循‘五四’提倡白话文所依据的‘言文合一’(书面语与口头语相一致)说,早在黄遵宪1887年定稿的《日本国志》中就已提出,它比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等同类论述,足足早了30年。”①马华文学第一场文学革命并不是迟至1919年才发生,而是在1891年黄遵宪出任新加坡总领事后就已经开始酝酿,真正意义上的展开则始于1892年。

一、黄遵宪《日本国志》中的文学主张

“1890年(光绪十六年)黄遵宪将《日本国志》书稿交付羊城富文斋刊刻,但此年并未出版……直到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底左右,《日本国志》才终于得以正式刊行。”②《日本国志》迟至1895年才正式付梓刊行,但《日本国志》的编撰工作,是黄遵宪经过几年的辛勤努力所得到的成果。在1882年初,黄遵宪就已完成初稿,是年三月,因奉命调任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官,没有时间完成书稿的最后修改,1885年他请假回故乡嘉应州,为了专志完成《日本国志》的撰写,期间他拒绝了回旧金山任总领事和巡察南洋诸岛的任命,《日本国志》的撰述工作终于在两年后告竣,时为1887年夏。

1891年11月黄遵宪赴任新加坡总领事后,将《日本国志》初稿寄至巴黎使馆请时任英法意比四国大臣的薛福成作序,③可见到新加坡赴任前,黄遵宪在《日本国志》的文学主张已然成形。1891年8月,黄遵宪到新加坡赴任前曾给胡晓岑写过一封信,除了提及自己将于十月抵达新加坡,也阐述了他的文学主张,信中写道:“以俗语通小学,以今言通古语,又可通古今之驿。去雅俗之节,俾学者易以为力。”④这一文学主张沿袭自黄遵宪《日本国志·卷三十三学术志(二)》中的思维,卷中曰:“盖语言、文字合而为一,绝无障碍,是以用之便而行之广也。”⑤黄遵宪提倡当时的文学作品需要做出改变,他提出口头语与书面语要一致,同时需要把俗语融入文学创作之中,打破雅俗之间的藩篱,才有利于学习,也更容易被读者所了解和接受。这种文学主张在他青少年时期就已萌生,他早期的诗作就曾对此称道曰:“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⑥在诗中还大胆地提出以“流俗语”入诗,在当时这种想法几乎对传统的诗学是颠覆。郑子瑜在《人境庐丛考》⑦序中认为黄遵宪才是“诗界革命”的真正倡导者。⑧并批评说:“将文学革命的倡导之功,归之于胡、陈辈,我以为是不大公平的。”⑨

黄遵宪对语言、文字合而为一的文学作品给予极高的评价,他在《山歌题记》就曾直言:“十五国风,绝妙古今,正以妇人女子失口而成,使学士大夫操笔为之,反不能尔。”由此可见黄遵宪对口语文学的推崇,甚至觉得“学士大夫操笔为之”都无法达到这些“妇人女子失口而成”文学作品所达到的高度。

二、图南社——黄遵宪的文学活动与社会实践

《日本国志》正式出版的时间虽然是在黄遵宪卸任新加坡总领事之后,但马华文学界却是黄遵宪贯彻他文学主张的首个实践地。1891年至1894年间,黄遵宪任新加坡总领事,接手前任新加坡领事左秉隆创立的“会贤社”并易名为“图南社”,他撰的《图南社序》中就写道:“遵宪不才,承乏此间,尤愿与诸君子讲道论德,兼及中西之治法,古今之学术,窃冀数年之后,人材蔚起,有以应天文之象,储国家之用。⑩根据笔者统计,{11}黄遵宪在1892年至1894年间,曾于《叻报》刊登图南社课题和课榜共计45次,分别为1892年课题5期、课榜2期;1893年课题11期、课榜11期以及1894年课题8期、课榜8期,图南社1892年1月1日第一次课题原文如下:

“文:问胡椒甘密近年价值骤减,其故如何?有何法可以挽救其,详陈之;拟新嘉坡捐建同济医院叙。以上二题或兼做二艺或只做一篇,一听诸生之便。诗:新嘉坡海上望月感怀(不拘体,不限韵,不作者亦听便)。”{12}(注:标点符号为引者所加)

黄遵宪对当地文人的要求并不高,两题题目做一篇或两题兼作皆可,诗更是可做可不做,但从题末的备注:“不拘体,不限韵,不作者亦听便。”正与他1891年6月在伦敦使署为其诗集《人境庐诗草》自序中所提倡的“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要不失乎为我之诗”{13}的文学主张相契合。

黄遵宪在1892年至1894年的24期课题中,所出诗题合计共为34题,严格限制体裁(字句)和韵律的赋得体诗题为21题,占总数的61.8%,分别为1892年2题、1893年11题和1894年8题,不严格限制体裁和韵律的诗题为13题,分别为1892年3题、1893年5题和1894年5题,其中8题“不拘体,不限韵”、2题限定体裁不限韵律、“五古作他体者听”“七古五古不拘”和“四言用郭景纯《山海经》图赞体”各为1题。黄遵宪亲自为图南社所设置的诗题,开始(图南社课题第一期,1892年1月1日)和结束(图南社课题最后一期,1894年11月12日)都不约而同地以“不拘体,不限韵”的形式出题,这种“不拘体,不限韵”的诗题占据了总数的29.4%,接近三分之一的比例在当时已属于出格之举,但这个现象若回溯黄遵宪《日本国志》和《人境庐诗草》中的文学主张,就会发现这个巧合并非偶然,而是必然。

相较于左秉隆保守却符合时代的常规出题,黄遵宪的出题显得超前和破格,他的做法突破了传统的局限,他所设置“不拘体,不限韵”的诗题在题材上相对多元,如:“新嘉坡海上望月感怀”“宝珠屿观海”“佘山好春园杂咏”“寄慰淇漳山友人”“东征歌”“秋怀”“送出使随员往英国”等亦可为诗题,甚至还有诗题曰:“六月二十六日,小岛海战,广乙以小兵轮敌三倭舰,船主林国祥勇锐莫当,槟榔屿人也,作诗纪之。”这些诗题的设置,正符合黄遵宪曾在《人境庐诗草》自序提出的文学主张:

士生古人之后,古人之诗,号专门名家者,无虑百数十家,欲弃去古人之糟粕,而不为古人所束缚,诚戛戛乎其难。虽然,仆尝以为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今之世异于古,今之人亦何必与古人同?尝于胸中设一诗境:一曰复古人比兴之体,一曰以单行之神运,排偶之体,一曰取离骚乐府之神理而不袭其貌,一曰用古文家伸缩离合之法以入诗。其取材也,自群经三史,逮于周秦诸子之书,许、郑诸家之注。凡事名物名切于今者,皆采取而假借之。其述事也,举今日之官书会典方言俗谚,以及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耳目所历,皆笔而书之。{15}

黄遵宪主张创作不需要受到古人的限制,不需要局限于文体,取材和述事亦无需受到限制,可以“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要不失乎为我之诗。”{16}郑子瑜曾说过:“在清代末年,中国文坛已开始发生了文学革新的要求”“其中成就最大也最为后人所钦服的,便是黄遵宪”。他指出,黄遵宪的诗歌创作“具体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风雨飘摇的全景,而且能够勇敢地吸收新题材,运用新词语,建立起前所未有的新诗体。”

黄遵宪除了在诗题上尝试实践他的文学主张,也试图在文题中寻求突破,1892年,黄遵宪初创图南社时所设置文题,就直接将四书题排除在外,这种做法和左秉隆完全不同,黄遵宪的“图南社”虽然是由“会贤社”沿袭而来,两个人的理念和施行的模式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却不影响黄遵宪在此基础上植入他本身的文学主张,发展出自己的基调。“图南社”设置的文题范围大致上可梳理为五个类别,具体详情可参照以下图表:

黄遵宪设置的文题中,涉及中国相关事宜8题(21.1%)、论说题6题(15.8%)、国际相关事宜3题(7.9%)、学术议题1题(2.6%)和当地民生相关事宜20题(52.6%),涉及当地民生相关事宜的文题最多,数量超过总数的一半,这与他本身的职务和文学主张有着相当大的关系。黄遵宪为人务实,重视客观现实的问题,他认为老一辈的文人只读了古诗书后,就高谈阔论,侈言经国济世,但却不着眼于现实事务,他反对这种空谈虚论的文学,并大胆提出自己的文学主张,倡议文人需要有实际的历练,对事物要深入观察。他在《人境庐诗草》第一篇就写道:“世儒诵诗书,往往矜爪嘴。昂头道皇古,抵掌说平治。……古人岂我欺,今昔奈势异。儒生不出门,勿论当世事。识时贵知今,通情贵阅世。卓哉千古贤,独能救时弊。贾生治安策,江统徙戎议。”{19}“图南社”文题设置的基调,既是他文学主张的实践,也是他对文人学子的期待,他例举汉代贾谊写的《治安策》和晋代江统写的《徙戎议》,希望他们能“识时知今”“通情阅世”,像贾谊和江统一样,所做之文章能帮助解决现实社会中的问题。通过黄遵宪为图南社设置的课题可以发现,他不仅在文学主张上趋于通俗和推崇口语文学,同时也希望在思想内容方面达到“以言志为体,以感人为用。”

黄遵宪也身体力行地实践着他的理念,他认为担任总领事就是国家派往海外的父母官,需要维持海外华人社会的安定与繁荣,所以在刚上任不久,就亲自走访详察了南洋一代的情况。通过深入实地进行巡查调查,他对侨民疾苦有了深入的了解,然而他并未就此草率施政,他将相关问题设置为图南社的课题,引导当地知识分子对这些时弊做出论述,并通过这些回馈掌握更多的情报,进一步思考最佳的对应方式和施政方案,他在图南社的课题就曾直接将这个意图说出:“问领事官应办之事,诸生各举所知以对。”{20}为了不让文人学子有太多顾忌,他亦诚挚地说:“凡权力所不及者不必论,此外或条举各事或专举一事,其纵笔极思,毋有所隐,既以觇诸生之学识,亦匡本总额事之所不逮云。”{21}对于黄遵宪而言,图南社不仅仅是他实践文学主张的媒介,亦是他了解当地民生的触角,他通过图南社迅速掌握与了解当地华人社会所面对的严峻问题,也通过当地文人的笔触更有效率地施行政政策。

黄遵宪此前曾出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1882年美国议院制订了《排华法案》{22},掀起美国的排华浪潮,让在美华人遭受到逮捕入狱、殴打、驱逐、枪杀等暴力侵害与压迫,时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的黄遵宪以《排华法案》的内容有悖1880年中美签订的《续修条约》的精神与内容为由,向美国当局提出诉讼,与美国排华势力进行了严峻的斗争,在取得中国驻美公使郑藻如的首肯之后,他又争取到了美国官员费卢与哈门的支持。与旧金山海关反复交涉,指出“新例”背国例,违条约,妨商务。{23}经过黄遵宪多番游走奔跑,最终诉讼获胜,促使美国当局修订条文,为在美华人争取到“华商由他国来者,均无需执照”和“曾居留美国之人来美亦无须执照”的权利,这是近代中国外交史上少有的重大胜利。{24}除此之外,黄遵宪通过清政府驻美公使馆与美国国务院交涉,美国政府才同意华人离开美国时,由中国总领事馆免费给发身份证明和护照,让华人领取相关证明文件,1882年4月开始施行的护照制度,对海外华人而言,不仅仅可以保护他们在国外的合法地位和利益,同时给予了他们一个合法正当的身份,这一些举措也让黄遵宪赢得海外华侨群体的认可与尊重。对黄遵宪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的评价,钱仲联在《黄公度先生年谱》中曾引述美国老侨领司徒美堂的话,称其为“中国历来驻美外交官中唯一能做保护华侨工作之人”{25}。

他出任新加坡总领事后,发现南洋华侨所面对的问题,和美国华侨极其相似。由于中国1717年曾颁布“禁海令”,出海谋生的侨民就像是弃婴,在国外是外来者的身份,回国又会被执政者鄙视,视其为流民、弃民,回到国内一旦被查出,还会遭到官府的刁难,遇上无良的官吏,还会遭到敲诈勒索,更甚者还会被谋财害命,这也导致了许多有能力回国、想回国的落叶归根的侨民,因为害怕受到迫害而裹足不前,不敢回返中国。这不仅仅是南洋华侨所面对的问题,更是所有海外华侨共同遭遇的窘境。1893年6月,薛福成根據黄遵宪的调查报告,向清朝廷呈交了《请申明新章豁除海禁折》,三个月后,清朝廷即根据黄遵宪对南洋华侨的情况调查和建议,朱批奏折宣布了几项对南洋华侨影响深远的重要政策:

总署奏遵议薛福成请申明新章豁除海禁旧例折(节选)

是国初旧禁早已不弛之弛,特斯时未及广布明文,家谕户晓,吏胥、族邻因得窥罅滋扰,讹索诬陷,致累朝(廷)深仁厚泽尚未遍被海隅,如薛福成所奏,种种积弊,自系实在情形。

华民流寓各国人数滋多,若概禁其遄返故乡,不免觖望。应请如该大臣所奏,敕下刑部,将私出外境之例酌拟删改,并由沿海各直省督抚出示,晓谕州县乡村,申明新章既定,旧禁已除,除伪冒洋商,包揽货税,及别有不法重情者,仍应查究外,其余良善商民,无论在洋久暂、婚娶、生息,一概准由出使大臣或领事官给与护照,任其回国谋生置业,与内地人民一律看待,并听其随时经商出洋,毋得仍前藉端讹索。{26}

光绪十九年八月初四(1893年9月30日)依议朱批的这份奏折,废止了施行了长达176年的“禁海令”,取消之前严禁海外迁移的严苛惩罚,实为所有海外华人卸下了一重枷锁。黄遵宪这一纸奏折影响深远,极大程度地改善了海外华人的处境,让所有离乡背井的海外华人有了一个官方承认的正式身份,让他们有了落叶归根的权利,保护了他们在国内外的人身安全和身家财产,也加强了海外华人与中国的联系。社会学家陈达1938年在其研究著述《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中就说:“此实满清改变移民政策的一个重要转机。”{27}在南洋学者高维廉称誉:“此谕乃中国保护归侨之首倡。此亦即为公度先生在总领事任内最值得纪念之政绩页。”{28}

这份上谕于1894年1月13日刊登于上海《新闻报》,其后又被新加坡《海峡时报》转载,政策正式公布后,这个好消息在海外华人群体中迅速流传开来,为了落实这项政策,黄遵宪在收到御旨后就开始建立护照制度,早年出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的实际运作经验,成为他能在南洋迅速推行这项政策最大助力。护照制度的建立,强而有力地保护了华侨的正当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这项政策几乎是所有海外华人期盼已久的甘露,在推行时几乎是毫无阻滞,原本复杂的诸多流程诸如:将侨民登记注册、查明身份、取具保结、发放护照等等,在当地各帮绅董的帮助和侨民的合作下,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1894年“图南社四月课题”的文题更以此事为题,请诸生共议之,文题为:

策问:问南洋妇女流品淆杂、风俗浇薄,今欲清流品而挽风俗:‘凡良家妇女欲来南洋者,拟由各帮绅董查明良着,取具保结呈请领事发给护照,寄回内地以利边行。其无护照者必严查细察是否拐诱以分良莠。’‘南洋各处有节烈妇女,拟由各绅董察访其报禀由总领事详奏请旌表以昭激励。’‘凡妇女呈请离异者,拟由绅董联衔禀请地方官体察华俗变通英例,务得确情以杜背叛。’以上三策是否可行?有无利弊?诸生试详陈之。

黄遵宪护照制度的推行,大幅度减少了良家妇女和幼童被诱骗拐卖的情况,华工的处境也有所好转,仔细对比图南社所出的文题和当时他在南洋所实施的各项政策,可以清楚看到两者之间的联系,这些文题都不是无的放矢,每一道题背后往往隐含深意,通过这种模式的运作,黄遵宪不但没有耽误他的正职,还借此媒介掌握更多民心民情,同时也将他的文学主张渗透其中。

黄遵宪曾在“图南社腊月课题”中透露说:“图南社不出四书题,以南岛地方习此无用,也惟教读诸生,平日专习举业,多有不达时务,不工论说者。{29}在他设置的文题中,讨论实际民生相关的文题超过85%,他出的文题已经脱离了传统八股文的形式,而重视的是文学的实用性。黄遵宪虽然中过举,但他对当朝的科举制度并不认同,曾有诗曰:

吁嗟制艺兴,今亦五百载。

世儒习固然,老死不知悔。

精力疲丹铅,虚荣逐冠盖。

劳劳数行中,鼎鼎百年内。

束发受书始,即已缚杻械。

英雄尽入彀,帝王心始快。

岂知流寇乱,翻出耰锄辈。

诵经贼不避,清谈兵既溃。

儒生用口击,国势几中殆。

从古祸患来,每在思虑外。

三代学校亡,空使人材坏。{30}

诗中直接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弊病,认为这种陈腐的制度是一种束缚,只会扼杀人才,这种想法在当时无疑是非常大胆和前卫的,但他并不是一位激进的改革派,在倡导自己的文学主张时,他并没有刻意将传统文学排除在外,而是采取兼容并蓄的方式徐徐图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后,黄遵宪了解到,中国科举制度对马来亚的文人学子有很强的吸引力,无论是流寓马来亚的文人或當地土生学子,都有赴中国参加科举考试的想法,他们希望图南社设置四书题,黄遵宪遂“勉徇诸生之情,出此一题。”{31}

自此之后,黄遵宪为图南社设置题目时,开始增设四书题,两年间(1893-1894年)共设置19次月课,文题、四书题和诗题的占比分别为39%(30题)、25%(19题)和36%(28题),题目的比重明显倾向于文题和诗题,四书题则循例每课设置一题,黄遵宪身处的社会体制和担任的官职,让他不能肆无忌惮地发动类似五四运动般浩浩荡荡的文学革命,但这场没有改革口号和旗帜的文学活动,却实实在在地将他的文学主张推行与实践。

三、黄遵宪对马华文学的影响

黄遵宪对于诗界革命的思想早在他二十岁左右开始萌芽,这一文学主张在《日本国志·学术志》中形成完整的论述和体系后,马来亚成为了他首个实践的重要场域。这场发生在中国境外的文学活动,过去几乎没有出现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的论述中,马华文学史也未曾赋予它明确的价值定位,这是一场被学界严重低估的重要文学活动,这不仅仅是马华文学史上一次重要的变革,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转向。

早期研究黄遵宪的重要学者,对他在新加坡出任总领事时的文学活动进行研究和评估的相当罕见,如梁启超在《饮冰室诗话》中,认为“过渡时代,必有革命,然革命者,当革其精神,非革其形式。吾党近好言诗界革命。虽然,若以堆积满纸新名词为革命,是又满州政府变法维新之类也。能以旧风格含新意境,斯可以举革命之实矣。”{32}又曾言道“近世诗人能熔铸新理想以入旧风格者,当推黄公度。”{33}胡适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对黄遵宪的白话诗推崇备至,文中一口气例举《山歌》《已亥杂诗》《都踊歌》《赤穗四十七义士歌》《降将军歌》《度辽将军歌》《聂将军歌》《逐客篇》《番客篇》《以莲菊桃杂供一瓶作歌》等十余首诗,盛赞黄遵宪“是一个其为有意作新诗的”可以“单举他来代表这一个时期。”{34}梁启超和胡适都对黄遵宪的极高的评价,但两人的论述中都不曾对他在马来亚的文学活动做出评述。

日本学者增田涉有着不同的看法,他指出黄遵宪在晚清就有了“我手写我口”的文学主张和创作了几首被认为是白话诗的山歌,但却不能说他是提倡或主张白话文的人。{35}他质疑道:“后世视黄遵宪为专门诗家,并举为文学史上重要人物,清末‘诗界革命’之主导者乃至实践者,应是错误的。”{36}同时他认为这样的误解会产生,是“由友人梁启超所造成。”增田涉的《关于黄遵宪》是早期黄遵宪研究的重要论述之一,但文中的一些判断却让人不敢苟同,文中所援引的资料有多处并不准确,此处摘取一例,黄遵宪是1891年11月赴任新加坡总领事,父亲黄鸿藻在1892年1月26日(光绪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去世而告假回家治丧,至5月假满,才重新回到新加坡,此事亦曾刊登于1892年10月21日的《叻报》。增田涉文中的记录为:“1891年因父丧归国,1892年出任新设之新加坡总领事职。”句中共有两处错误,其一为黄遵宪父丧归国的时间有误,其二为出任新加坡总领事的年份有误。

文学史家在评断黄遵宪时,大多如梁启超、胡适或增田涉,着重在讨论他的文学主张和文学创作,如郑子瑜称其为“文学革命的开路车,诗界革命的倡导者”{37}、郑振铎说他是在“古旧的诗体中而灌注以新鲜的生命”的成功作者{38},研究黄遵宪思想的郑海麟对其维新思想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样没有重视他在新加坡的文学活动,黄遵宪主持图南社的相关论述也仅止于“提倡发展华侨教育”“促使南洋一带华侨的学术文化昌盛起来”{39},并总结说:“黄遵宪在新加坡任职期间对当地文化的发展是作出过贡献的。”近年开始有学者关注黄遵宪这段经历,但其着重点则主要讨论黄遵宪的图南社对儒学在海外传播的情况。

过去对黄遵宪的研究,几乎都是从他提出的文学主张和作品进行评价,认为他是“诗学革命”的倡导者,但这些对黄遵宪在文学革命中定位的研究,忽略了他在马华文学场域所进行的文学活动。如果深入考察他在马华文学场域中的作为,会发现黄遵宪不但“革其精神”和“革其形式”,还将他的文学主张推行和实践于中国以外的文学场域,将黄遵宪这一时期的文学活动加入,白话文最早推行的时间可以往前追溯至1892年,地点则是在以新加坡为枢纽的马来亚半岛乃至南洋一带。

中国的文学风气受到当时政治因素和传统的束缚以及客观环境的制约,让黄遵宪无法推行他的文学主张。出任新加坡总领事一职,反而让他摆脱了环境的限制,让他的文学主张有了推行与实践的空间。马来亚当地文人对于黄遵宪通过图南社倡导的文学主张的抵触并不会特别强烈,除了提出重出四书题的诉求,就没有其他反对的声音。杨松年曾说在五四运动时期:“马来亚在整合新文学的过程并没有像中国,或者台湾那样,受到旧文学界的责难。相反的,它是在旧文学作家的提倡下振兴起来的。”{40}他认为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马来亚作者从社会需要的层面来提倡白话文。”{41}但如果综合黄遵宪在马来亚的文学活动进行考量,不难发现马新一代的文人已接受过一次文学主张上的洗礼,黄遵宪通过图南社倡导的文学主张,对马来亚华文文学的影响可以归纳为四点:

一、提倡“言文合一”(書面语与口头语相一致)

二、诗体上的变革(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要不失乎为我之诗)

三、需要言之有物(倡议文人需要有实际的历练,对事物要深入观察)

四、不鼓励当地文人对中国科举制度的过分向往

胡适在1917年《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的八大主张{42},早在1892年黄遵宪在通过图南社倡导他的文学主张时,就已经一一在马来亚华文文学场域中实践过了,五四运动时期马新一代很快就能接纳白话文,与当地文人早已经接受过这种理念的熏陶有着不可切割的关系。黄遵宪不但是中国白话文学运动思想和创作上的先导,同时也是具体落实并推行白话文的第一人,在马华文学史上,他更是无可争议的白话文运动的倡导者。

四、结语

黄遵宪为人务实,重视客观现实的问题,他认为老一辈的文人读了古诗书后,就高谈阔论,侈言经国济世,却不着眼于现实事务,他反对这种空谈虚论的文学,大胆提出自己的文学主张,倡议文人需要有实际的历练,对事物要深入观察。黄遵宪出任新加坡总领事期间贯彻这种积极精神,让中国政府对当地华人的影响力急剧扩张,引起了殖民地政府的警惕,总督麦士威1893年底对黄遵宪的各种攻击达到最高峰,他指控黄遵宪接受贿赂以致没有执行防止私运鸦片烟由新加坡到海南岛的条例,强烈要求将黄遵宪调往他处。{43}

1894年,黄遵宪虽在清廷的一纸调令下离开了马来亚,但他的文学主张已在当地文艺圈中得到贯彻,他对马来亚文学界的影响,涉及了文风、文体、文字和语言习惯上的革新与变化,实为马华文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黄遵宪秉持“丕振文风为己任”{44}的态度,将文学理念渗透文艺领域,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慢慢将“言文合一”的文学主张传播开来,掀起了马华文学的第一场变革,为马华文学注入了划时代的文学主张,是马华文学史上最早推动白话文运动的倡导者,亦是海内外推动白话文的重要推手。此外,他也藉着图南社实践作为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引导当地文人对时弊做出论述,将文学功能与社会责任结合而行。

① 严家炎:《中国现代文学起点在何时?》,《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4期。

②③⑤ [清]黄遵宪撰,王宝平主编:《日本国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第21页,第345页。

④{13}{15}{16} [清]黄遵宪著,吴振清,徐勇,王家详编校整理:《黄遵宪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49页,第79页,第79页,第79页。

⑥{19}{30} [清]黄遵宪著,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2-43页,第1页,第47页。

⑦ 鄭子瑜编辑的《人境庐丛考》1959年由新加坡商务印书馆出版,是学界第一本黄遵宪研究集。

⑧⑨ 郑子瑜编著:《人境庐丛考》,新加坡: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4页,第5页。

⑩{12} 载1892年1月1日《叻报》,第5页。

{11} 此数据乃笔者翻阅1892年1月至1894年12月《叻报》和《星报》所查得,虽翻查数遍,亦不敢说毫无疏漏。

{14} 图表根据1892年1月至1894年12月《叻报》和《星报》所刊登的24期图南社课题进行分类统计。

{17} 出自《论语·学而》,理应列入四书题,但经过查实,1893年“图南社十一月课题”的四书题为:“君子居之,何陋之有?”故此按其原意,归入文题一列。

{18} 图表根据1892年1月至1894年12月《叻报》和《星报》所刊登的24期图南社课题进行归纳分类。

{20}{21} 载1892年11月21日《叻报》,第4页。

{22} Chinese Exclusion Act(Law)是美国于1882年5月6日签署通过的一项法案,这是在美国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1943年12月17日正式废除。

{23} 车吉心主编:《世界著名外交家传》,山东友谊出版社2000年版,第295页。

{24} 黄遵宪与律师仔细研究了《排华法案》的条文,该案条文与《续修条约》内容有悖,《排华法案》第六条“华商须凭执照方准入境”与《续修条约》中,“华商既准往来自便之人,自可无须执照”相矛盾。即使按照《排华法案》的规定,也可找出许多漏洞,如:(1)《排华法案》所限制的只是华工,而不是商人;(2)华商即使受限,中国发给执照,华商就可以来美;(3)在《排华法案》颁行以前的那些不在中国经商的或曾定居美国又回到中国的商人,即使不发执照也不在受限之列。

{25} 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收录于[清]黄遵宪著,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31页。钱仲联在《黄公度先生年谱》曾注明出自司徒美堂的《我痛恨美帝》,但经笔者翻查,《我痛恨美帝》这本书中并没有这句话,钱仲联在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人境庐诗草笺注》中,对《黄公度先生年谱》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已查无此句。学界多引述此言作为美国华侨对黄遵宪出任驻美外交官的评价,是以此处特于收入,借此言明学界引述之误。

{26} 王彦威,王亮辑编,李育民,刘利民,李传斌等点校整理:《清季外交史料4》,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791页。

{27} 陈达:《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第41页。

{28} 高维廉:“黄公度先生就任新加坡总领事考”,《南洋学报》(第十一卷第二辑),新加坡:南洋学会编印1955年版,第10页。

{29}{31} 载1893年1月19日《叻报》,第5页。

{32}{33} 梁启超:《饮冰室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51页,第2页。

{34} 胡适:《胡适全集·第二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89页。

{35}{36} [日]增田涉:《关于黄遵宪》,刘纕英译,《南洋学报》第十九卷第一、二合辑,新加坡:南洋学会编印1965年版,第48页。

{37} 郑子瑜:《郑子瑜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04页。

{38} 郑振铎:《文学大纲》,江西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第797页。

{39} 郑海麟:《黄遵宪与近代中国》,三联书局1988年版,第374页。

{40}{41} 杨松年:《新马华文现代文学史初稿》,新加坡:BPL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页;第36页。

{42} 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参见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一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43} 林孝胜:《清朝驻星领事与海峡殖民地政府间的纠纷(1877-94)》,收录于柯木林,吴振强编:《新加坡华族史论集》,新加坡: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1972年版,第28页。

{44} “奖励学童”,载1889年4月19日《星报》,第1页。

(责任编辑:黄洁玲)

Abstract: Huang Zunxian is the first to promote the vernacular movement and realist literature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Malaysian literature, and also an important promoter of the vernacular writing inside and outside China. Before he went to his post in the Consulate General in Singapore, he had completed his book, The Annals of Japan, his literary propositions having already formed a complete system in ‘the Academic Section’ of his The Annals of Japan. Malaya was an important site for Huang to put his literary propositions into practice. While he was on his post, Huang wrote a number of well-known works in the vernacular, such as his poem, ‘A Chapter on Overseas Chinese’ while, at the same time, he promoted literary activities through Tunan Society, injecting Chinese Malayan literature with his epochal literary propositions.

Keywords: Chinese Malaysian literature, Huang Zunxian, The Annals of Japan, Tunan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