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卢昌彩
2021年9月2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原则同意浙江开展渔业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的函》(农办渔函〔2021〕6号),标志浙江省全域开展渔业综合管理改革国家试点。浙江省台州市具有渔业改革的显著优势,要抓住新一轮国家赋予浙江省渔业改革的历史性机遇,深化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推动试点“盆景”变为面上“风景”,打造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示范区,助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渔区建设。
2018年3月,农业农村部批复《台州市建设国家渔船综合管理改革试验基地》(农办渔函〔2018〕16号)。四年来,台州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并进、全面推进与局部试点并行、生态治理与安全管理并举、管港管船与治渔兴渔并重”的总体思路,全面建设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试验基地,完成了综合管理改革四年设定的目标任务。先行先试变成了示范引领,探索创新成为了创新引领,台州市已成为新时代中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的先行者,在改革中积累了创建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示范区的显著优势。
台州市是中国渔业主产区、浙江省渔业大市,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建立综合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五届台州市委深改组第五次会议专题听取汇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深度谋划、系列部署、督促落实,总体形成党政重视、市县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综合管理改革工作大格局。
台州市全域实施“港长制”,设立市级渔港“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总港长,按照渔港等级建立县乡两级“港长”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建立了17个与渔港功能定位相匹配、各种职能全覆盖的渔港管理站,探索渔港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管理要素向渔港集聚,实现关口前移、队伍整合、阵地强化,构建“县域统筹、分级运行、综合管理、全域覆盖”的渔港管理新模式。
率先开发“船港通”系统,系统具备进出港报告、定人联船、动态干预、资源总量、安全记分、闭环管理、渔船审验、应急管理、环境管理、信息服务等功能,“船港通”成为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观星台优秀应用项目,并开始迭代升级2.0多跨场景。“船港通”的广泛运用,突破了渔业资源、安全、环境管理难点、堵点,有效支撑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为实现依港一网管渔船、管船员、管资源、管环境、管安全提供了数字化支持。
依托渔港推进依港管船改革,重点抓好资源、安全、环境管理三大领域改革。率先落实渔船动态干预、动态编组、违规记分等安全“实招”,实现渔船闭环管理,渔船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率先开展渔船进出港电子报告,渔民办事“一次都不用跑”。率先开展渔获物可追溯管理、浙北渔场梭子蟹限额捕捞、定点上岸三大试点,实现“溯源管渔、限额管渔、定点管渔”的标准化控制、全流程监管模式。率先全域推广“物联网+区块链”渔船水污染物处置,实现了信息化监测、网络化收集、联单化管理,渔船渔港污染数字化治理走在前列。
相继创设渔船综合管理改革、“港长制”、安全管理记分、渔船进出港报告、渔港管理站建设、驻港协同监管、船籍港和靠泊港协同管理、渔获物溯源管理、限额捕捞、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升级改造、渔船基层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渔船应急管理、渔船安全管理“打非治违”、涉渔“三无”船舶联合清剿、渔船安全“百日攻坚”“系统治理”“船员全员持证上岗”等意见或方案,出台“十条铁律”“六个一律”等“铁规铁律”,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与治安拘留衔接机制,深化改革的“四梁八柱”基本搭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为主线,以渔业高质量发展和渔区共同富裕建设为主题,以满足渔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域开展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渔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渔港建设成为现代化湾区建设、安全资源管控和渔区乡村振兴的大平台,实现渔业高质高效、渔港宜居宜业、渔民富裕富足,为新时代中国渔业管理改革提供创新示范,为建设浙江省海上“重要窗口”提供标志性成果和亮丽风景线。
1.创新渔港“港长制”管理模式
总结台州市各地“港长制”实践经验,按照“港长负责依法依规落实地方监管主体责任”的功能定位,丰富完善港长制内容,完善县乡两级港长组织体系,完善“港长”履职清单、责任清单,明晰落实港长负责渔港整体发展,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做好牵头抓总,深入开展渔港及渔港经济区建设发展、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及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压实渔港属地乡镇(街道)责任和依港管船责任。
2.健全渔港管理站建设
完善渔港管理站管理、运行、督查和评价机制,深化三门海润、健跳、浦坝港,临海红脚岩、东矶,椒江前所、葭沚、大陈,路桥金清,温岭石塘、箬山、钓浜、礁山,玉环坎门、灵门、鸡山、大麦屿等17个与渔港功能定位相匹配、各种职能全覆盖的渔港管理站建设,统筹整合乡镇、渔业、公安海防等力量实行驻港监管,不断推动各类管理要素向渔港集聚,全面做到渔船安全、渔港设施、资源环境监管关口前移、队伍整合、阵地强化。
3.建立“港长”“湾(滩)长”联动机制
坚持海陆统筹、港湾共治、区域协作,深化“港长”“湾(滩)长”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融合创新、整合提升,探索建立数据共享、定期通报和联勤执法制度,在港湾环境管理、资源管控、综合整治、风险管理和灾害处置等方面通力合作,实现同步部署、同步治理、同步督查、同步考评。
1.迭代升级“船港通”系统和功能应用
抓住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历史性机遇,迭代升级“船港通”系统,融合公安、海事、交通、卫健等部门涉渔数据,加强“船港通”与“台海天网”“精密智控”的协调对接,进一步加强数据融合、业务协同、政企协同,打造“船港通”海上安全智治多跨场景应用,建设服务渔业、渔船、渔区发展的基础性、功能性、创新性数据平台,有效推动定人联船、动态编组、违规记分、智能感知等措施落地,提高海上预警研判、网格管理、动态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使“船港通”在守护平安台州市建设的海上安全底线、美丽台州市建设的海上生态红线中发挥出更大作用。
2.推进渔船精密智控工程建设
实施卫星宽带上船工程,建设海上AIS移动基站,加快渔船视频终端配置,构建海上天网,构建强有力的数字管船体系,保障渔船管控无死角、信息传递无盲区,实现海陆互联“全覆盖”、风险防控“全智能”、渔船监管“全闭环”、管理服务“全链接”。开展数字对讲机、AIS升级、进出港报告身份认证和人脸识别终端等试点,创新解决船岸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进出港报告真实性及渔船自主预警难等问题。
3.开展智慧渔港建设
加强渔港视频、雷达等感知能力建设,提升港船无线电通信保障能力,开发智慧渔港管理平台,实现全面感知、智慧管理、智能服务,提高相关信息综合服务能力、港口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渔船安全和渔获物综合管理能力、港口环境智慧管理能力。
1.常态化实施渔船进出港报告和动态干预
充分运用“船港通”系统,常态化开展渔船进出港电子报告、动态干预、动态编组、应急救援等安全“实招”落地,重点加强恶劣天气生产、单船作业生产、渔船海上离线、渔船夜间回港、超航区生产、敏感水域生产等六类事故易发、多发渔船的动态监管,确保渔船进出港报告率、渔船动态掌控率、渔船编组生产落实率、渔船接警应急处置率均为100%。
2.制度化依港开展渔船安全执法检查
落实船籍港和靠泊港管理职责,建立联系沟通、共管机制,加强登临检查,提高检查频次,对已按规定进出港报告的渔船进行抽查,对未报靠的渔船进行必查,把渔船安全隐患消除在渔港,坚决不让带“病”渔船出海生产。依托渔港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渔船“海上安全月”“净海”等专项行动,盯牢港岙口、交界处、重点海岛等开展“地毯式”清剿行动,保持对涉渔“三无”船舶、安全隐患渔船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3.规范化推进渔船安全闭环管理
全面推行新“铁十条”“渔安六率”等硬措施,打破渔船检验、渔民培训、渔政执法、行政审批等环节“信息壁垒”,充分运用安全记分、责令停航等惩戒措施,在证书换发、渔船改造、生产补贴等方面形成闭环,实现“一处违法(规)、处处受制”。发挥“渔业—海警”工作室桥梁纽带作用,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接办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实现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拘留精准衔接。
1.完善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建设
坚持提升和扩充相结合,申报创建临海红脚岩、玉环大麦屿等两座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提升获农业农村部首批命名的玉环坎门、灵门,温岭中心渔港、礁山、钓浜,椒江中心渔港,三门健跳、洞港、路桥金清等九座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建设,完善渔货装卸、物资补给、市场交易、物流配送、冷藏加工、信息平台等设施条件建设,满足渔船综合补给、交易、管理和服务功能。
2.全域推进渔获物定点上岸和溯源管理试点
总结温岭、礁山、玉环坎门、椒江等四大试点渔港的渔获物定点上岸,温岭、玉环120艘渔船试点及温岭、玉环、临海等三家水产加工企业渔获物溯源试点实践,完善“渔港通”渔获物绿色标签可追溯管理模块,开发通过标识码可查询生产船舶、生产批次、捕捞时间、上岸时间等信息的系统,全域开展渔获物定点上岸和溯源管理试点,实现“捕—运—销—加—贸”的全流程监管,提升渔获物质量安全和管控能力。
3.深化和扩面限额捕捞试点
持续开展浙北渔场梭子蟹限额捕捞试点,探索总结总可捕量的确定和配额分配、渔获物交易监管、渔捞日志和转载日志核实、奖惩机制等一整套限额捕捞的做法,为扩面限额捕捞积累经验。积极探索深水流网方头鱼、灯光围网上层鱼等单品种限额捕捞试点,从更多作业品种、更大渔场范围摸索限额捕捞做法。通过建立健全配额的确定、分配、管理、监管和执法检查、通报制度,探索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实际的限额捕捞制度。
1.高标准建设渔船渔港防污染设施
严格执行《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对新建渔业船舶严格按要求其落实防污染结构与设备,对现有渔业船舶一律按《浙江省国内渔业船舶防污染配备指南》要求其完成防止油污染、防止生活污水污染和防止垃圾污染设备的配备。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沿海渔港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9〕40号),依据《沿海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提升已配备的渔港含油污水、生活废水、垃圾收集等设施设备,扩建或升级改造渔港要同步建设渔港防污染设施设备,一级以上渔港要实现“海洋云仓”建设全覆盖。
2.全域推广“物联网+区块链”数字治污技术
迭代升级海洋船舶水污染防治平台,实现与“船港通”“台渔链”政企协同、业务协同、数据协同,打造“渔省心”场景应用基本架构。充分发挥“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全域建设海洋云仓,推广渔船污染数字治理,有效连接渔船水污染物产废端—运输端—处置端,对海洋船舶的污染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对污染物收集船舶、贮存设备、转运车辆、处置单位等产业链资源进行统筹优化,全面实现监测信息化、收集网络化、运输统筹化、处置集中化、监管可视化、运作市场化,实现渔船危废处置低碳化、标准化和安全化的颠覆性革命。
3.健全渔船渔港污染治理机制
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健全渔船污染物接收与处置船岸衔接机制,利用区块链技术数据不可篡改的特点和“海洋船舶水污染物防治平台”自动生成电子联单的优势,对渔船的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转运、处置实行闭环管理。建立渔船防污染应急机制,对渔港水域可能发生污染的情形、造成的损害程度进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演练,做到发生事故后能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发挥“一打三整治”协调办作用,依法打击渔港内违规修造船舶行为、对向海洋排放船舶垃圾等污染物行为,严厉查处渔船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燃油的行为,减少渔船大气污染物排放。
1.全力建设渔船避风锚地
立足于防大灾要求,组织实施《台州渔船避风锚地规划》,以提高渔船避强台风等级以上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增加有效避风水域面积,进一步完善渔港航标、海洋水文、气象观测、导航通信、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重点建设玉环坎门中心渔港、温岭中心渔港箬山港区等渔船避风锚地建设,争取台州市可避13级风有效水域面积由943万m提升至1180万m,可避15级风有效水域面积由485万m提升至730万m,切实提升渔船避超强台风的能力。
2.实施渔港升级改造工程
适应渔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传统渔港的改造、扩容、升级为重点,完善渔港服务保障功能,重点扩建提升椒江大陈渔港、临海红脚岩渔港、温岭中心渔港、温岭礁山渔港、玉环灵门渔港等工程。结合渔港建设,加快建设面积足额、设施设备完备的渔港综合管理站,配套建设渔政执法码头及扣船点,提升渔港视频监控网络,建设数字渔港,构建业务综合、上下贯通、开放高效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3.打造四大特色渔港经济区
聚焦台州市中北部、市南部两大国家级渔港经济区,规划建设椒江、临海、温岭、玉环等四大渔港经济区,重点推动椒江“渔都小镇”、温岭“台九鲜产业园”、玉环“渔港产业园”建设,合理安排渔民居住和集镇建设、渔船修造、补给和避风、水产品集散中心、休闲旅游等用地,做大做强冷链加工物流、渔业配套、海洋生物、海洋装备、旅游休闲、渔村民宿等产业,加快渔业三产融合发展和经济辐射,实现渔港产业蝶变升级,促进渔港渔区振兴。
打造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示范区,是台州市渔业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改革。将深化改革、推动创建、创新示范摆到台州市发展大局的“C”位,要充实和健全台州市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工作专班,实施靶向发力,善于用系统观念和创造性张力引领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试验基地建设迭代升级。
加快渔港建设、渔港维护、渔港管理、渔港经营等标准制度建设,适时制(修)订渔港港章,出台依港管船意见,完善船籍港和靠泊港的渔船管理政策,健全渔港管理站建设、渔获物溯源管理、限额捕捞、渔船应急管理、基层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渔船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应休渔船星级管理等依港管船配套制度,基本建成渔船渔港管理标准化制度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积极对接国家、省战略和规划,努力在体制创新、政策措施、用地用海、项目安排、重点改革等方面争取更多政策支持。整合台州市、县两级涉渔资金,重点支持渔船综合管理改革示范区软硬件建设。创新政策供给,完善投资机制,发挥好财政性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多渠道加大对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示范区的投入。
营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掌握综合集成、迭代升级、久久为功的方法,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治和现代科技等手段,健全渔业违法案件查处联席会议、派驻检察官、公安联络室等机制,推行“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分类处置,完善行政拘留、生态补偿、信用“黑名单”等机制,切实增强法治刚性,深化“减船转产”和失船渔民就业创业扶持,确保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的各项任务科学精准执行、高效闭环落实。
渔民群众是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示范区的建设者和成果的享有者。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吸引渔民群众参与到示范区建设中来。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引领作用,树立参照系,明确新坐标,分解年度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建立挂图作战,形成各县(市、区)“比学赶超”的氛围,在追赶中改革、在跨越中领先,奋力打造最佳实践,争做改革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