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公安局紧密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主动作为,深挖案件线索,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利津县公安局连续破获3起销售假药劣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价值3.5万余元。
利津县公安局食药环侦专班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男子宋某某摆设的摊点前一种“民间秘制-祖传特效神膏”(以下简称“神膏”)不时引起群众围观,民警遂上前对该摊点进行盘查,经初步盘查发现,宋某某销售的所谓“神膏”为三无产品。
随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带回派出所。经进一步讯问,宋某某如实供述了其通过集市摆摊形式大似鼓吹进行宣传,在利津县辖区内各农村集市向不特定对象销售“神膏”牟利的犯罪事实。宋某某已卖出“神膏”1000余盒,涉案价值1.5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所售药品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属于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宋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利津县公安局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利津县公安局食药环侦专班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一起涉嫌销售假药案件线索。接警后,利津县公安局食药环侦专班根据线索立即开展摸排走访工作。
经侦查,自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多次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简易包装的“鼻炎药”和“咽炎药”,在明知该药为“三无产品”情况下,自称“特效药”,并将此药分装后在陈庄镇部分村庄销售。
利津县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崔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崔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查获“鼻炎药”84包、“咽炎药”6包,涉案价值2万余元。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崔某某销售的涉案药品均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崔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利津县公安局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利津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在微信好友王某处购买了两款减肥药,服用后身体不适。接案后,利津县公安局食药环侦专班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经侦查,自2022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先后从外地购进了减肥奶昔和减肥压片糖果并对外销售。经专业检测机构对该减肥食品进行检验,发现两种减肥食品中均添加了西布曲明等违禁药物成分。
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案后,对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利津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下一步,利津县公安局将坚持重拳出击,加强与市场监管、药监、卫健、医保等行政部门的联勤联动,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加大对涉药领域犯罪案件的精准打击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