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指示精神,落实《足改方案》《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部署,广东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在踏实做好规定动作基础上,充分结合广东省实际,选准自选动作,深耕细作,初步形成了具有广东省特色的校园足球治理体系,校园足球立德树人功能得以彰显。
随着广东省校园足球工作逐步向纵深推进,各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推广学校不断增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竞赛、活动越来越频繁。广东省从2015年开始就建立了校园足球激励机制,广东省财政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省级推广学校均给予不同程度的奖补。
从2018年开始,对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在“省长杯”校园足球联赛中获得相应名次的队伍予以奖励,以及对入选全省、全国两级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最佳阵容”的学生分别给予奖励。7年来,各类奖励资金累计达到6.3亿元。其中,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省级推广学校累计奖励金近3亿元,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累计奖补1.3亿元,对竞赛成绩优异的队伍奖励金累计3665万元,对国家级和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最佳阵容”奖励金累计5698万元。各类奖励资金的设立有效支撑和激励了各级校园足球的开展,为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除了设立相应的奖励资金项目,广东省还参照全国校足办举办“年度总结系列活动”的模式,举办了“全省校园足球总结系列活动”,表彰在开展校园足球工作中取得成绩和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激励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有效助推了广东省校园足球的快速发展,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发展氛围。
在畅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方面,广东省重点抓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确保高中、初中和小学按1∶3∶6的基本比例合理匹配,并适当向寄宿制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倾斜。有关地市在足球人才培养过程中,也积极打通各有特色的成才通道。如,广州市在现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基础上与足球俱乐部合作,形成“小、初、高”完整的升学、训练体系,打通了学校间对应年龄段人才升学的通道。深圳市完善“小、初、高”足球队员升学招生办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可以根据组建学校足球队的需要,单列计划跨学区、降低分数线招收各年龄段足球特长生。梅州市出台关于足球特长生的政策,规定初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年按不超过招生人数3%的比例招收足球特长生,高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则是按照3%~5%的比例招收足球特长生。在畅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基础上,注重学段衔接的训练网点体系建设,初步构建了训练成体系、人才不断档的合作发展模式。目前,已有一大批成长于广东省校园足球的队员在中甲、中乙赛场踢球,有近10名队员征战于中超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