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劫28年女性复仇记

2022-03-22 11:43
新传奇 2022年8期
关键词:林某林家王家

面对惨遭诱拐或劫掠的命运,古代女性大多默默忍受残酷命运的安排,但也有极少数人选择了斗智斗勇、坚持不懈的抗争。光绪二十一年,在义宁州(今江西修水)破获的一起发生在28年前的大案就是一例。

福建泉州的“林绅失女案”

清代对拐卖妇孺的处置极严:“凡设方略而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伤人者,绞;杀人者,斩。”对于买方也会严加惩处,如果地方官员对诱拐人口的犯罪“不作为”,亦会遭到革职等严厉处分。而被拐骗的妇女则“给亲完聚”。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在泉州的“林绅失女案”一经披露,就注定了一波三折。

原告是泉州一位姓林的士绅,被告为龙溪的大户王某。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林某的女儿三岁时被乳母诱拐,一晃十四年不知生死。林某十四年来一直在寻找女儿的下落。有一天他家的老仆林二在社日的入庙祝神的人群中发现了乳母,当即擒之。章县令经过查问,方才得知林某的女儿先是被卖给一户姓施的人家做婢女,后来随着施家小姐一起嫁到了王家。由于王家是大户,章县令有心从中转圜,便对林某说:“既然你的女儿已经嫁到王家,能不能将她留在王家,只治乳母之罪?”林某大怒道:“我们缙绅之家的女儿,岂能给人做贱婢,你要是不治王家拐带之罪,我定要上诉!”章县令没办法,只好派衙役前往王家抓人。

然而林家小姐现在是王家公子的小妾,两人感情很好,而且林家小姐已经有了身孕。衙役上门后,王家公子困惑不已,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后说:“虽然我的小妾是被拐卖来的,但人贩子已经拿获,何必再来扰我,我平生不入公门。”由于王家在当地势力极大,衙役也不敢来硬的,赔着笑脸说:“县令传您,并不是追究您与诱拐一案的关系,而是林家小姐既然在您家,或走或留,总得由您一句话才能结案,就算是继续留下林家小姐,也要跟林家老爷当面言明。”但王家公子坚决不跟他走。

章县令三番五次派人前来相邀,王家公子只好带着林家小姐前往县衙。见到父亲,林家小姐百感交集,父亲告诉她:“自从你被拐后,你的母亲终日啼哭,转年病死,我跋涉追寻,十四年如一日,今天见到你长大成人,追念往时,岂能无悲戚。”说完放声大哭,女儿也哭着拜伏于地。

这时章县令对林家小姐说,你父亲找了你十四年,今天既然重逢,“当体尔父爱女心,即與同返”。林家小姐却说,自己已经嫁给王家公子,且有孕在身,一旦回家,难道还能再嫁吗?不如留在王家,父亲也可以随时来探望。章县令只好转过头来劝林某“维持现状”。林某十分激动地表示女儿必须跟自己回家。章县令只好出了个调停的办法,就是让林家小姐先跟父亲一起回家,然后王家公子重新下聘礼并迎娶她,在王家的地位也不再是小妾,而是“与施氏并尊”。

谁知林某态度坚定,坚持要把女儿带回家,而且绝对不让她再嫁入王家,否则会被族人嘲讽。章县令万般无奈,让林家小姐自己恳求其父。“林女闻言趋林前,痛哭而拜,力恳之,林不允”。这时王家公子也跪求林某放他一家团圆。林某更加生气,对县令说:“我的女儿被诱拐,我找了她十四年,现在她居然不跟我回家,留在使她失去贞洁的人的手中,真是岂有此理!我就算告到京城,也要把女儿带回家!”章县令怒不可遏,“痛骂其无良”,但又不敢违反法律,只能判林家小姐随父回家。

“林女随父归泉州,至晏海渡,登舟后乘林不备,遽投水死,尸漂没无存……”

从《清稗类钞》中记载的这则人间惨剧中不难看出两点:第一是清代地方官员对拐卖妇女的买方是无权维护的;第二是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女性要从父、从夫乃至从子,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命运,面对进退两难的境地时,往往只能一死了之。

被劫28年女性复仇记

面对惨遭诱拐或劫掠的命运,古代女性大多默默忍受残酷命运的安排,但也有极少数人选择了斗智斗勇、坚持不懈的抗争。光绪二十一年,在义宁州(今江西修水)破获的一起发生在28年前的大案就是一例。

事情要追溯到同治年间,广东一位县令到了“退休”的年纪,雇了一条船带着家眷返回福建老家,在路上遭遇横行当地的大盗郭维昌,“全家被戕,尸弃海中,冤沉水底”。但县令十三岁的女儿侥幸逃生了,她抱着自己才几岁的弟弟匿入舱底,但还是被劫匪发现。女孩十分机智,“诡称身系婢女”,说怀里抱着的是女佣的儿子,求劫匪饶命。郭维昌将男孩抛入海中,把女孩留了下来。

由于这一票抢劫收获颇丰,于是郭维昌用抢来的钱当本钱,改名易姓,带着一帮手下来到广东,改行做茶商。他很会做生意,短短几年时间就将店面扩大到十几家。那位县令的女儿也已经长大,郭维昌强娶她为妻。她一连生下了五个男孩,却都趁着郭维昌不注意将孩子杀死,“托言病故”。郭维昌见她外表温良,没有怀疑,只叹息是自己命不好罢了。

光绪二十一年,郭维昌亲自带人到义宁州贩茶,知州知道他是有名的财主便劝他捐款助饷。郭维昌拿出万两白银,众人对他称赞不已。有一位广东籍的举人听闻后特意前来拜谒,郭维昌设宴招待,酒过半酣,这位举人说起多年前的往事叹息道:“某大令全家被盗,其数岁小孩,弃海不死,久之经人救起,现为广东道员,实有天幸。”

郭维昌喝得醉醺醺的,没注意到这番话里的故事,但县令的女儿却听得一清二楚。她暗中向那位举人打听,证明确实无误,便找了个机会和举人一起去见那位道员。果然道员正是28年前被郭维昌抛入海中的弟弟。姐弟重逢,抱头痛哭。

道员听了姐姐述说的事情始末,立即安排人严密布置,准备抓捕郭维昌。郭维昌被请到官署赴宴,他见一桌的珍馐美馔,没有丝毫怀疑,在席间谈笑风生。正在微醺之时,知州突然问起28年前县令遇害之事,郭维昌知道东窗事发,赶忙想逃,但早有准备的官兵将他抓获。

这则记载在《拍案惊异》中的笔记,跟既往的同类笔记的最大区别就是结尾没有发生被劫并失身的女性自杀以殉贞操的悲剧,而是以劫匪伏法、姐弟团圆而告终。

《拍案惊异》一书出版于1917年前后,此时已是民国,被封建礼教禁锢了千年的中国女性终于迎来了身体和思想上的解放,自然不再需要为了某种腐朽执念而寻死觅活了。

(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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