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收现金“太低端”,就利用特有的金融手段和产品去掩盖,持续收受贿赂近10亿元,通报中被指“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近日,济南中院就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亿元‘老虎’”又多了一个,受贿数额将近10亿元。据山东高院消息,2月22日,济南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案。
孙德顺是十九大以来落马的“金融虎”,两年前被官宣落马。中纪委通报中指其“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据此前媒体曝光,孙德顺有一个特点就是不收现金,他在利益兑现的方式上做了层层掩盖,用特有的金融手段和产品去掩盖。
三个“特别”
公开资料显示,孙德顺是金融系统的“老人”。他在银行业工作40多年,是中国金融界唯一一名从银行网点最基层的柜面出纳员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国有银行总行行长的干部。
1981至1984年,他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
2005年12月,孙德顺履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4年后任交通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裁兼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1年10月,孙德顺调任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不久就成为该行的常务副行长,2016年7月又升任中信银行行长,直至2019年2月到龄退休。
有媒体在2019年报道,孙德顺在当年9月中旬失联。2020年3月20日16时,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被开除党籍。
中纪委通报中措辞严厉,连用三个“特别”: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
据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至2019年,孙德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审批、获得授信额度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设置“影子公司”受贿,自认收受现金“太低端”
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金融要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要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防止信贷资金过度向房地產集中,孙德顺为何背道而驰?
今年1月播出的反腐专题片《零容忍》第四集《系统施治》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揭开了原因:“他就关注什么挣钱快、见效快。他倾向于贷给房地产,主持行长办公会的时候就直截了当地要求,‘全行一定要立刻给我把制造业贷款停下来,即便你有100%的抵押,那也不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樊祥鹏介绍,孙德顺受贿有一个特点,就是不收现金,“他认为收现金太低端了,太简单粗暴了”。调查发现,孙德顺是利用“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来完成利益输送的典型,其专业化、复杂化程度相当罕见。
专题片透露,孙德顺安排两名老部下作为代理人,开设了两家投资平台公司。两家平台公司是他的核心经营团队,是遮蔽在他身前的第一层“影子”;在平台公司之下又设立了十多家项目公司作为第二层“影子”,项目公司和行贿企业还不是直接交易,而是双方各自再成立空壳公司作为第三层“影子”,多层影子公司层层嵌套。交易主体本身已经魅影重重,资金往来又伪装成各种貌似合法的金融产品、股权投资协议,用“影子交易”为利益输送再蒙上一层迷雾。
2020年4月8日,孙德顺被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完善机制,对关键岗位履职用权形成有效制衡
近年来,金融反腐一直利剑高悬,“打虎”节奏十分密集。除孙德顺外,十九大后至少3只“金融虎”被揪出:2018年4月17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被查;2019年2月20日,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被查;2019年7月31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被查。
十九大后,金融领域反腐持续重拳频出,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均对此作出部署。《零容忍》第四集也指出,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导致金融领域监管缺失的原因,既有自身内部监管体制不健全的问题,也有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中纪委官网此前刊发的文章称,我国“部分机构信贷领域制度设计有缺陷,制度交叉和规定空白同时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而且“对‘一把手’权力制约不足,对‘关键少数’监督还不够有力有效”,导致信贷审批环节腐败高发、频发。对此,要“推动完善‘分级、分权、规避、制衡’的授信审批机制,对关键岗位履职用权形成有效制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人民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