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艺楠
内容提要:在中国古代社会音乐文明的建设中,历任帝王虽拥有绝对决策权,但仍需得各王大臣积极建言献策,并通过其安排统筹以落实各项事务。清代乾隆朝作为封建社会制度下音乐文明建设的最后高峰,其中就有一位不可或缺的亲王爱新觉罗·允禄在其中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他不仅在更定清廷礼乐方面积极建言献策,而且还主持修订乐学专著,负责戏曲谱本的刊印出版等工作,贡献颇多。学界还未有对其音乐贡献进行过细致评述,基于此,笔者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中国古代社会有璀璨的音乐文明,尤其在历代帝王的最高指挥下各具特色,先有西周周公创定雅乐,中有汉武帝扩建乐府,唐太宗、唐玄宗兴盛宫廷宴乐,宋元以降,民间俗乐兴起,亦有宋仁宗改制雅乐,至明清时,民歌、戏曲、曲艺等艺术形式发展繁盛,且再现礼乐建设高潮。在这历代音乐文化创建中,帝王虽拥有绝对决策权,但仍需得各王公大臣积极建言献策,并通过其安排统筹以落实各项事务。清代乾隆朝作为封建社会制度下音乐文明建设的最后高峰,其中就有一位不可或缺的亲王爱新觉罗·允禄在其中起到了尤为关键的作用。他不仅在更定清廷礼乐方面积极建言献策,而且还主持修订乐学专著,负责戏曲谱本的刊印出版等工作,贡献颇多。但目前,学界虽于乾隆朝礼乐、戏曲等问题多有探讨,但无论是通史还是文论,均对庄亲王允禄在其中的贡献所言寥寥,或仅对“高宗敕庄亲王允禄等撰修《律吕正义后编》”等部分事件进行简单描述。显然,这些只言片语完全不足以细致和深入地评价庄亲王允禄在此阶段的音乐贡献。基于此,笔者撰文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庄亲王允禄,康熙帝第十六子,生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卒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历经康雍乾三代。雍正元年(1723),因皇太极之孙和硕庄靖亲王博果铎(承泽裕亲王硕塞之子)膝下有女无子,允禄奉命承袭亲王爵。亲王爵位在清廷是莫大的殊荣,这与清代的宗室制度有关:清初宗室封爵,自亲王、郡王、贝勒、贝子以下凡十四等,以世递降。而在这诸宗室爵位中,“惟礼亲王、睿亲王、肃亲王、郑亲王、庄亲王、豫亲王、顺承郡王、克勤郡王,皆国初有大勋劳者,世袭不降封,或获罪革爵,仍以旁支袭封,京师俗谚谓之‘铁帽子王’。”因此,允禄身为康熙诸子之一,能够袭封庄亲王爵位,便确立了其在满洲宗室中的稳固地位。允禄在雍正朝职权日重,初掌宗人府事务,后历任正红旗汉军都统、镶白旗满洲都统、正黄旗都统,雍正十三年,上驾崩后,还命允禄作为辅政大臣之一,授以顾命之权。因此,至乾隆初即位时,允禄已处于宗室权利的核心地位。允禄性谨慎,深知身处政治中心并非易事,因此乾隆二年(1737)11月,允禄还先后请辞辅政总理事务以及内务府总管职务;12月,乾隆帝欲恩赐其一奉恩镇国公爵位时,允禄也请求由承泽裕亲王硕塞之孙宁赫承袭,因此获得一片赞誉。但即便如此,仍不免乾隆帝对其权势有所忌惮,主要表现在乾隆四年(1739)被牵连入“理亲王弘皙案”,是年上斥弘皙“于朕前毫无敬谨之意”“惟以谄媚庄亲王为事”“自以为旧日东宫之嫡子”,削理亲王弘皙、贝勒弘昌、贝子弘普爵位,唯免革允禄爵,但裁其亲王双俸、议政大臣以及仅任一年有余的理藩院尚书职;12月,允禄再陷以私抵官物纠纷,议处以削爵,乾隆帝诏免,罚亲王俸五年。至此,允禄虽仍留亲王爵位,但其权责大幅缩减。这位一贯深受康、雍二帝信赖的亲王,在乾隆即位之初,便多被陷官场风波,这也意味着允禄在乾隆朝的权力场上不可能一帆风顺,只能愈加谨慎。
政务之外,允禄颇具数学、历法、乐律等多方面的才能,这也是其能够在重重政权压力下,还能得乾隆看重、施展拳脚的关键因素。在史料记载中,“允禄精数学,通音律,承圣祖指授,与修《数理精蕴》”,尤其是允禄曾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在康熙帝的敕谕下主持编纂了《律历渊源》,其中第三部《律吕正义》即为乐类专书,在律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可见允禄在乐律方面深得父亲康熙认可。在这一点上,极为推崇祖父康熙的律学贡献且看重礼乐制定的乾隆帝倒是颇为赏识。因此乾隆六年(1741),皇帝特旨免允禄罚奉,并命其总管礼乐事务。至此,时年四十六岁的允禄便将其重心彻底从官场纷纭之上转至文化事业的建设上,协助乾隆帝完成了许多具有奠基意义的礼乐制定,同时也积极助力其他文化建设领域。
允禄作为乾隆朝礼乐事务的核心参与者和执行者,可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概述。
乾隆朝礼乐修订自乾隆六年(1741)始,这既是乾隆朝礼乐事务的开端,同时也是允禄获得任用、参与礼乐事务的开端。在这次礼乐修订过程中,参与的人员有很多,笔者据《御制律吕正义后编》相关事件的记载,明确记录的参与其中的宗室王公有庄亲王允禄、和亲王弘昼、刑部左侍郎张照、大学士鄂尔泰、礼部尚书三泰、履亲王允祹等人,其中弘昼、允祹参与讨论的次数屈指可数,张照的参与度仅次于允禄,鄂尔泰次于张照,但张照与鄂尔泰均先后于乾隆十年(1745)故去,未能参与乾隆中期的“特悬”制造中,而三泰则更为熟悉仪礼事项。只有允禄,几乎是全程参与其中,并作为领导性人物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且多被乾隆帝采纳。
如乾隆所言,允禄有“昔年曾办理中和韶乐事务”的经验,因此对此时还尚不十分熟悉礼乐事务的乾隆皇帝来说,庄亲王允禄更像是一位“解惑者”和“实际修订者”。也就是说,在乾隆初年的改定礼乐之时,乾隆帝几乎是按照这样的程序进行的:他一边向允禄提问音律缘由,一边询问其解决方式,后由允禄提出方案,再经乾隆帝肯定并颁布谕令。类似的例子很多,笔者据《律吕正义后编》的记载,择主要内容简要整理如下表。
表1
以上一系列礼乐改定,始自乾隆六年3月乾隆帝的第一道“命和亲王与允禄奏试中和韶乐音律”的谕令,接下来的十数次奏谕便是允禄身为一位熟悉礼乐事务之亲王,在与乾隆帝的频繁互动下的积极参与。当然,我们并不排除其他臣工在其中的贡献,但总体而言,庄亲王允禄的参与度无疑是远高于他人的。重要的是,此时本在罚俸期间的允禄,于乾隆六年12月得乾隆帝特谕,以其“自知过愆,俱各黾勉”免于罚俸,也说明自3月始的第一道谕令至今,乾隆帝逐渐认可了允禄在礼乐事务方面的智慧和才干,并很快于乾隆七年(1742)6月,始命庄亲王允禄总理乐部事务大臣,同时管理内务府事,礼部缺由大学士尚书三泰代,乐部另派尚书张照一同管理,允禄由此有了管理乐部事的专门职务。正如允禄在改定礼乐时自己所言:“今因管理太常乐部,方知乐与礼不相符,有不得不改正者……既经查出,理应奏明……”可见允禄有极为鲜明的“身在其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因此,总理乐部后,允禄又先后奏请,确定了内廷丹陛乐章名为“雝平”、重纂乡饮酒礼歌诗、定群祀仍用“庆神欢曲”、重拟耤田三乐之筵宴乐章、请增上升座所用中和韶乐乐器及歌工数量、定武舞器“干”上的八句字等诸项事务。最终以乾隆十一年(1746)《律吕正义后编》成书作为重要硕果。乾隆帝为《律吕正义后编》御笔序言时对庄亲王允禄之功毫不避讳,称“和硕庄亲王亲承皇祖指授,贯彻乐义;尚书张照研穷律本,博习往训,因命协同考正;朕亲加厘定……”再一次印证了庄亲王允禄在此番礼乐制作及乐书编纂中的核心地位。
允禄任乐部总领大臣之后,一方面积极参与乐律修订,另一方面也在乾隆的主持下,敕修大部头礼书。其中就有乾隆十二年(1747)奉命敕修的《满洲祭神祭天典礼》(六卷)以及乾隆十五年(1750)始修、乾隆二十四年(1759)成书的《皇朝礼器图》(十八卷)。前者将满洲各类传统祀典仪注、满语祝词等进行了整理和考订,还将祭器绘图收入,为了解满洲祀典留存了珍贵史料。正如乾隆所谕:“我满洲……恭祀天佛与神。……时司祝之人俱生于本处,幼学国语……厥后司祝者,国语皆学而能……原字原音渐至混淆……爰命王大臣等敬谨详考……所有承办王大臣、官员等职名亦著叙入。”其中所排第一位者即为允禄。允禄身为宗室王公、满洲后裔,对于满洲祀典应具有一定的认识,因此奉命主持敕修此部著作具有很大的优势。而后者《皇朝礼器图式》则为器物图像类著作,编纂历时近十年,初由允禄、汪由敦、德保等人奉命撰修,共分六部分,卷一、卷二为祭器,卷三为仪器,卷四至卷七为冠服,卷八、卷九为乐器,卷十至卷十二为卤簿,卷十三至卷十八为武备,对于后人真实且具体地认知乾隆朝礼器面貌提供了珍贵的图像史料。书成后允禄作为第一负责人上表进言,称该著“仿古人右史左图之意……按籍而毫发无遗一器一名,批图而分寸可计。”可见允禄在总领事务时之尽责与严谨。两著是乾隆朝的又一重要成果,而允禄作为两部礼书的初编,功不可没。
乾隆朝礼乐制定的另一桩大事即是乾隆二十六年(1761)“特悬”之制造,同时这也是允禄在总领乐部任内负责的又一重要事务。该事件缘起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9月,江西巡抚阿思哈首进“古钟十一口”,其上奏称“新喻县北乡民人符姓家,掘地获古钟大小十一口,古色斑斓,似非近代之物。钟面篆文,不能辨识,或系朝庙乐器,民间不便收藏,合行恭进”。乾隆帝对于这十数件古钟十分重视,特命其名曰“镈钟”。镈钟自周代便有,《周礼·春官·镈师》曾载“镈如钟而大”,常与编钟、编磬相配相合。乾隆帝一贯推崇周礼,即位之初便命纂《三礼义疏》,《周礼》即为其一,因此若能够效仿周礼成一代之礼乐,对刚刚平定西陲边境的乾隆帝而言是一件顺理成章、记录史册之事。因此,两年后,乾隆便命乐部负责稽考康熙时所定七寸二分九厘为黄钟之数,参考本律倍半之法,以“江西古钟”为样本进行仿制,另铸镈钟、特磬各十二,合为“特悬”,以备“中和之盛”,清代乐书对此均有记载。允禄作为乐部的总领大臣,此事责无旁贷。他在积极配合铸造的同时,并参照《仪礼》所载乐悬之法,建言用乐之制:“特悬钟磬,东西定位,北向……其所称大祀大典,设应月本律之镈钟、特磬各一……依应月之律,洵合古制。”此奏深得乾隆帝意。在乾隆看来,此特悬与祖父康熙所定音律有某种意义上的契合,是康熙十四律的具体实践,因此钟成则中和大备,也正如他所作御制铭文记:“自古在昔,功成作乐,辨物涓吉,铸此钟镈。皇祖正音,中和大备,讵独是遗,或存深意。”但需要注意的是,江西古钟来历十分模糊,且特悬又皆为照之仿造,并非原件,那么,乾隆帝此番新造之特悬是否能够算作“功成作乐”还有待进一步考察。但身为乐部总领大臣的允禄此番配合必是明了乾隆帝之心意,因此无论是特磬的仿制上,还是其所上奏的关于“特悬钟磬”的使用上,乾隆帝皆依其言。这位能够察言观色、谨言慎行,且能够顺帝意完成礼乐事务的亲王再次赢得了乾隆帝的认可与信赖。
乾隆初期修订礼乐的同时,亦关注到了俗乐厘定,尤其是戏曲方面,这其中允禄又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主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部著作上。
成书于乾隆十一年(1746)的清廷官修曲谱《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八十二卷),其编纂始于乾隆六年(1741)初改定礼乐之时。是年,乾隆在命纂《律吕正义后编》时亦提及俗乐厘定,称:“民间俗乐,未能禁止,不当任其芜秽,理合一并厘正。”同时,正负责律吕正义馆的主事允禄和南阁学士张照也回应道南北宫调,从未有全函,颇多淆讹。由此,便开始了编纂南北曲谱本的计划。
在其后时间里,允禄作为主要负责人,积极召集周祥钰(字南珍)、翰林院侍读学士于振(字鹤泉)等内廷儒臣,以及其他通晓事务的儒生毗陵邹金生(字汉泉)、茂苑徐兴华(字绍荣)、古吴王文禄(字武荣)、朱廷镠(字嵩年)、徐应龙(字御天)等一同共事,分别负责编辑、参订、分纂等工作,历时五年,终于完成了这部八十余卷的戏曲谱本。谱本首篇即为允禄所作序言,他历数古代乐工李延年、苏祗婆、杜夔、郑译之功,惜今无传人传谱,而明戏曲艺人如魏良辅、梁伯龙等虽专精艺苑,然传谱纷纭,讹误频出,“甚者以宫为调,以调为宫,从滋踳驳;以板从腔,以腔借板,愈觉纷糅……讹误竟起,标无准的,人自为师”。基于此,允禄更觉此书之必要,在编纂过程中付出了极大的心血,日夜操劳,自序言“晴牎检点……午夜徵歌,穷氂极抄”,参与其中的周祥钰言曰“每一卷成,辄呈睿览而折衷焉”,并称常得允禄教诲。儒臣于振所撰序言更为直接,文称:“乾隆六年,天子懋建中和,有事于礼乐,命开律吕正义馆,而和硕庄亲王实总其事。……至九年书成,天子嘉奖……嗟!乃王之教也。”虽言语中或有谦逊举功的倾向,但仍能感受到允禄在编纂过程中的领导力量及亲力亲为之举受到了参与人员极大的认可和褒奖。成书之际,允禄叹曰“勒为条例,订厥章程;义准旋宫,贯珠焉自成一串,旨归协律,琢玉者尽结双环……节度森然,丹铅备矣”。知其过程艰辛,才会于功成时有此番评述。
《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有部分曲本取材于已有戏本,如南词部分大多取自康熙五十九年吕士雄所撰《南词定律》,北曲则主要参考清初李玉所编《北曲广正谱》,针对原谱之句读、格韵、宫调、曲式、板腔等方面进行明晰厘正;另编入有同时期清廷御用“编剧”张照所新作的数部宴乐大戏,如《法宫雅奏》《月令承应》《九九大庆》《劝善金科》等,对这一时期内廷演剧事宜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嘉道时梁廷枬(1796-1861)所著《曲话》中(卷四)赞曰:“庄亲王博综典籍,尤精通音律,能穷其变而会其通,所著《九宫大成南北宫谱》,多至数十卷,前此未有也。”大体来看,该谱本与同时期的敕修的《律吕正义后编》分别指向宫廷礼乐与民间戏曲俗乐两大类型,在这一礼一俗间,允禄皆参与其中,并发挥了其领导力量,促成了乾隆朝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说允禄的多项成就多是在乾隆帝授意下完成的,那么《太古传宗》的刊印便是允禄始终留意音乐事务的重要佐证。《太古传宗》(两卷)是一部清唱曲谱集,始由清初江苏人汤斯质、顾峻德撰,成书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其时江苏一带盛行琵琶弦索调,汤、顾二人便以琵琶为伴奏乐器,为元剧、散曲及清时兴戏曲等编配曲谱,以工尺谱记之。全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太古传宗琵琶调西厢记曲谱》(上下两册),为元代王实甫所作;第二部分为《太古传宗琵琶调宫词曲谱》(上下两册),其中大部分为元、明散曲,如关汉卿的《闺思》、白仁甫的《潇湘八景》等,小部分为戏曲,如《红叶御沟》《雪访》《十面埋伏》等;第三部分为《弦索调时剧新谱》(上下两册),载清代时兴戏曲如《思凡》《僧尼会》《大王昭君》《芦林》《下海》等二十余曲。因此该著不仅功在编配元剧明曲,它还在一定程度上记载了清代初年较为流行的戏曲表演实况。
该谱集成书后,未能及时刊印,直至三十年后的乾隆十四年(1749),在允禄的积极主持下才得以问世。在允禄所撰序言中,有这样一句话大致讲明了他见到该谱本的经过:“茂苑徐兴华、古吴朱廷镠,以词学知名当世,尝手出《琵琶调宫谱》请正于余,题曰《太古传宗》。”翰林院朱廷璋亦提及此事:“《太古传宗》……喜遇徐、朱二子,复商榷增订于内廷,侍直之暇,谨呈庄亲王殿下,仰蒙鉴赏。”材料说明允禄初见此书是因徐、朱二人向其推荐。如前文所言,徐兴华、朱廷镠曾一同在内廷参与允禄主持的《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的编订工作,在此前后,能够在闲暇之余多次与允禄磋商,一方面可见允禄与之交往颇为频繁,私交甚好;另一方面,允禄于词学、音乐方面必定颇有造诣,因此才使得文人名士愿与之相交、探讨问题,也因此,允禄能够得见《太古传宗》一书。允禄十分认可该书,积极筹备出版事宜,并为之作序,落款为其号“爱月居士”,序言中盛赞该书以琵琶为源探寻古调之法颇为适宜,在他看来,“琵琶制自西汉,昔人尝以筝琵合调,斯谱音节既与今世所行弦索稍异,则按之于古音,其又有相近者欤!沿流以溯源,故未可疑其标题为诞也。”这也是允禄积极刊印此书的主要缘由,亦见其音乐学养之广泛和认知之独到。翰林院朱廷璋为此书作序时,亦称“(此书)旧编俱在,若非贤王好古蒐罗,奚能嗣徵于雅乐,行将悬播宇内,微持操缦安弦,别开生面”。再次强调了该书得以在乾隆朝刊刻,与庄亲王允禄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初入乾隆朝便官场失意的庄亲王允禄,凭借自身所长在文化事业上找准了自己的一席之地。笔者认为,允禄之所以能有如此成就,大致有以下几点原因:其一,宗室身份。允禄生为康熙十六子,又承袭了世代不降封的庄亲王爵,这是清朝一代宗室大臣内少有的无上尊荣,这一点是同为乐部总领大臣且参与事务同样频繁的汉官尚书张照所无法比拟的,从身份正统性上来说,本非满洲八旗的张照永远无法取代允禄成为乐部唯一总领大臣,但允禄却可以在张照于乾隆十年(1745)去世后,仍然独掌乐部事务。所以,在以“满洲八旗”为一切根基的清代,庄亲王允禄已经站在了权力中心,这是他能够总理各项事务最有力的身份基础。其二,为臣恭谨。事必有两端,如前所述,允禄正因身处权力中心,稍有不慎便可身败名裂,深知此理的允禄对乾隆始终恭谨,这使他足以保全自身。尤其是在协助皇帝改定礼乐的过程中,允禄展现出了他的绝对忠诚和依从,比如在允禄的几次回奏中,常有“臣等愚昧”“是否可行”“伏侯圣训”等语,表现出恭谨之态。其间,乾隆帝偶尔也会就乐制问题提出个人不同看法,如乾隆六年关于太后乐用南吕还是大吕、社稷坛与方泽坛宫调能否同用、皇帝行礼之丹陛乐章用四句或是长短句、乾隆十年关于歌与奏是合均还是各为一事等问题,允禄最终均以乾隆帝意见为准。另外乾隆二十六年(1761)上命乐部仿照江西进献古钟新制特悬钟磬时,允禄亦是积极配合,并提出了洵合古制之法,完全遵从了乾隆所想。这对于对君臣关系十分敏感的封建皇帝来说,尤为重要。就允禄本身性格如何,史料并未过多记载,但在乾隆四年身陷“理亲王弘皙案”时,乾隆帝曾怒评允禄:“王全无一毫实心为国效忠之处,惟务取悦于人,遇事模棱两可,不肯担承,惟恐于己稍有干涉,此亦内外所共知者。”虽因气恼言语或有失实,但我们也可猜测允禄绝非性情乖戾之辈,为人处事应多温顺、谦和、谨慎,这也是为人臣的重要品格。其三,为乾隆帝所需。乾隆初即位时,便于礼制事务颇为关注,但真正的礼乐改定还是始于乾隆六年。我们从乾隆帝最初对于礼乐事务的种种疑问可以看出,这位刚接手清廷、刚满三十岁的年轻皇帝在改定礼乐方面还不十分精通,关于编钟音律、乐字本末、古今雅俗等方面多有询问,因此精通乐律数学又得康熙爷指授的允禄的存在就显得尤为必要。乾隆帝先是借机革退允禄职权以削弱其干政的可能,再进一步合理任用,命其来总领乐部事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能力和才干以为国用。其四,允禄自身全面的音乐文化视阈。允禄虽为满洲宗室,但生长于康熙中叶至乾隆年间,正是清朝深受汉文化影响的关键时期,加之康乾时期优越的皇家教育,因此他应能够有很多机会接触到优秀的汉代传统文化。这位被赞誉“精数学、通音律”的庄亲王必定凭借个人兴趣勤于学习,因此才具备了较为全面的音乐素养,既能应对乾隆帝关心的种种礼乐渊源,又能依古循礼建言献策,同时还留意关注戏曲等他类文化,这是允禄能够在生命最后二十余年里得乾隆重用、始终从事乐部事务的重要条件。其五,允禄礼贤人才。在允禄主持的几次大型著述编纂工作中,都需要力量庞大的儒臣参与,其中就有周祥钰、于振、邹金生、徐兴华、朱廷镠、朱廷璋等人,工作内外,允禄时常与之交流商磋,朱廷璋曾言:“廷璋……数年以来,恭聆王之训迪,渐得发蒙……”周祥钰也言:“每一卷成,辄呈睿览而折衷焉,猥蒙奖许,进钰等而教之……”允禄还邀请参与工作的儒臣为成书作序,如《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有周祥钰、于振作序,《太古传宗》有朱廷璋、许珩为之作序,这在儒臣看来是受宠若惊之事,并且我们能从其所作序言中清晰感受到,这些共事的臣工对于亲王允禄并不是屈从于权力的诚惶诚恐,更多的是发自心底的感怀和叹服,他们的积极参与也在很大程度上为允禄增添了助力。
综合以上各项,在乾隆朝甚至清朝一代,都很少再有类似庄亲王允禄的人物。而若没有这位亲王,乾隆帝一心期待的“功成作乐”“中和大备”恐怕难以完成,清代的音乐历史也将少了许多光彩。乾隆朝儒臣朱珩曾言:“珩恭逢明备,歌舞升平,繄非我皇上鉴定雅乐,王之总理襄赞,乃能如斯之美善也哉?”其中“襄赞”一词点明了允禄在乾隆朝乐事方面不可或缺的辅助作用。就允禄个人而言,他在辅助乾隆帝成就一代礼乐的同时,也为自身谋得一番安稳:乾隆七年(1742)上命允禄管乐部事之外另其掌内务府事,十二年(1747)命管国子监算学,十三年(1748)命管正黄旗满洲都统,十八年(1753)复授其为议政大臣,二十一年(1756)封允禄子弘宁为一等辅国将军、庶子弘曧为二等镇国将军,是年祭告孔林时,还命庄亲王等留京总理事务,体现出乾隆帝对他莫大的信任。乾隆二十九年(1764)时值允禄七十诞辰,乾隆帝赐诗褒奖之:“近尊行里无双老,阖藩卫中有数贤。”乾隆三十二年(1767),允禄终以七十二高龄寿终,乾隆帝授其谥曰“恪”。一代庄亲王允禄带着乾隆帝对其“温恭”的评价结束了他的后半生,也为乾隆朝的音乐建设留下了重要一笔。
①[清]赵尔巽:《清史稿·列传六·诸王五》卷二一九,中华书局,1977,第9049页。
②[清]吴振棫撰,童正伦点校:《养吉斋丛录》卷一,中华书局,2005,清代史料笔记丛刊系列,第1页。
③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宗室王公传二·硕塞》卷二,中华书局,1987,第57页。
④雍正帝驾崩前谕命的另外三位辅政大臣分别为: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大学士张廷玉。
⑤中华书局影印:《高宗实录》卷五七、五九,中华书局,1986,第929、954页。
⑥中华书局影印:《高宗实录》卷一〇三,中华书局,1986,第546页。
⑦同③,第57-58页。
⑧同①。
⑨[清]允禄、张照等奉命敕:《御制律吕正义后编·卷首》,《钦定四库全书》第215 册,台湾商务印书馆,第234页。
⑩同⑨,第231-273页。
⑪中华书局影印:《高宗实录》卷一五六,中华书局,1986,第1240页。
⑫中华书局影印:《高宗实录》卷一六八,中华书局,1986,第130页。
⑬同⑨,第275页。
⑭中华书局影印:《高宗实录》卷二六二,中华书局,1986,第394页。
⑮[清]允禄等奉敕撰,阿桂、于敏中等汉译:《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上谕》,《钦定四库全书》第657册,台湾商务印书馆,第619-620页。
⑯[清]允禄等奉敕撰,福康安等校补:《皇朝礼器图示·表》,《钦定四库全书》第656 册,台湾商务印书馆,第4页。
⑰中华书局影印:《高宗实录》卷五九七,中华书局,1986,第670页。
⑱中华书局影印:《高宗实录》卷六四一,中华书局,1986,第157 页。另有《清朝文献通考·乐考七》(卷一百六十一)、《清史稿·乐一》(卷九十四)、《清稗类钞·音乐类》(第十册)均载。
⑲中华书局影印:《高宗实录》卷六四一,中华书局,1986,第157-159页。
⑳中华书局影印:《高宗实录》卷六四一,中华书局,1986,第157-159页。笔者注:镈钟共有十二圜,三圜为一簨簴,此为“第一簨簴”钟铭。
㉑中华书局影印:《高宗实录》卷一五四,中华书局,1986,第1197-1199页。
㉒蔡毅:《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周祥钰序》卷二,齐鲁书社,1989,第129页。
㉓蔡毅:《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庄亲王序》卷二,齐鲁书社,1989,第127页。
㉔蔡毅:《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于振序》卷二,齐鲁书社,1989,第129页。
㉕同㉓,第128页。
㉖[清]梁廷枬:《曲话》卷四,有正书局,1916,第8页。
㉗同㉓,第125页。
㉘蔡毅:《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太古传宗·朱珩序》卷二,齐鲁书社,1989,第126页。
㉙其号也称“爱月主人”。
㉚同㉓,第125页。
㉛同㉓,第125页。
㉜中华书局影印:《高宗实录》卷一〇三,中华书局,1986,第546页。
㉝蔡毅:《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太古传宗·朱廷璋序》卷二,山东:齐鲁书社,1989,第126页。
㉞同㉒。
㉟同㉝,第127页。
㊱内容皆出自《高宗实录》,中华书局,1986。
㊲同③,第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