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家校合作中特殊儿童家长的话语权
——基于我国当前大力推进融合教育的反思

2022-03-18 09:37:55
绥化学院学报 2022年7期
关键词:赋权话语权家校

刘 洋

(深圳市龙华区润泽学校 广东深圳 518000)

融合教育中,家长参与教育是实施特殊儿童融合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1],家长与学校之间进行有效的家校合作是保证融合教育质量的手段[2],对特殊儿童融合教育的开展有重要意义。话语权是家校合作过程中特殊儿童家长表达观点和提出诉求的机制。

话语权是个体通过话语表达意见、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自身权益的权力[3]。不同个体的话语权蕴含不同程度的强制和支配力量,他们在利用话语权进行意志表达后产生的话语影响力不同,话语主客体之间便会产生不平等的关系[4]。话语权展示出特殊儿童家长在家校合作关系中的地位,家长话语影响力越大,在合作中受到重视的程度越高,在家校合作中的引导与支配力量越强。合适的话语表达方式可以增强话语权,提升话语影响力,非理性的话语表达会降低话语影响力,淡化话语内容的说服力[5]。特殊儿童家长话语影响力低、话语表达有误易导致家长处于被动接收信息的地位,难以实现信息的有效反馈和话语的正确表达,引起家校合作机制的钝化。发现并解决特殊儿童家长在话语影响力和话语表达方面的困境对提升家校合作的质量,促进融合教育进步有重要意义。

一、融合教育中特殊儿童家长在家校合作中话语权的价值

融合教育中特殊儿童家长的话语权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工具。特殊儿童家长享有话语权对学校均衡配置资源、家校顺利开展合作和家长弥补教师专业不足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现资源均衡配置,维护融合教育公平。融合教育强调学校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个性化的教育服务,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学习上取得成功[6]。过分关注某一群体或忽视弱势群体利益的教育都不是真正的融合教育。融合教育需要维持普通儿童及其家长与特殊儿童及其家长之间的平衡关系,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特殊儿童及其家长作为普通学校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更多的资源支持来帮助特殊儿童适应普通学校生活。话语权是他们谋求资源的重要工具,他们的话语权需求比教师和普通学生家长更为迫切。话语的平衡有助于维护资源的平衡。特殊儿童家长拥有话语权就拥有了更多表达诉求的机会,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对资源分配不合理的现象据理力争,促进资源的均衡分配。

(二)减少家校冲突,提升家校合作的质量。特殊儿童家长与教师建构的合作网络有利于提升特殊儿童的学业成绩[7],减少问题行为[8],促进社会沟通能力的发展[9]。家校合作过程中,特殊儿童家长的关注点为特殊儿童,教师的关注点是全班学生,关注点的不一致导致二者在座位安排、课程设置、评分标准等方面易产生冲突[10]。家校冲突解决的关键在于双方的沟通协商,任何一方的话语权被剥夺都会造成不平等的合作关系。教育制度赋予教师话语权[11],在普通学校中教师话语权拥有制度性的根基,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权力则是有限的。特殊儿童家长享有更多的话语权就在家校合作中拥有了更强的权力地位,可以与教师进行平等对话,减少教师话语垄断和支配现象的产生,提升家校合作的质量。

(三)弥补教师专业不足,提升融合教育效率。融合教育的成效很大程度取决于任课教师对特殊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12]。当前我国普通教师的普通教育知识储备和能力较强,但是特殊教育专业素养的欠缺成为融合教育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巨大阻力[13]。部分特殊儿童家长的特殊教育知识雄厚、特教资源充足,部分家长专业知识缺乏但是育儿经验丰富。享有话语权的特殊儿童家长能够与教师分享自己在育儿的过程中积累的特殊教育知识技能、育儿经验或特教资源。通过家校共享经验,弥补任课教师在特殊教育教学知识、专业技能方面的不足,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共同进步,提高融合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融合教育中特殊儿童家长在家校合作中话语权的困境

融合教育中特殊儿童家长的话语没有对合作方产生应有的影响力,在合作关系中扮演协助者而非平等的合作者角色。学校没有提供丰富的平台让家长充分发挥话语权,话语权的影响范围有限。家长使用话语时角色定位不清晰,表达方式有误,进一步影响了话语权的使用效果。

(一)特殊儿童家长话语影响力的困境。融合教育中特殊儿童家长的话语影响程度不及教师,受到了教师话语权的制约。家校活动形式单一束缚了家长话语权的使用范围,话语权的影响范围有限。

1.话语对象强大制约了特殊儿童家长话语权。我国融合教育开展过程中面临普通儿童家长和教师排斥特殊儿童、特殊儿童“随班就坐”和“随班混坐”现象严重的问题[14]。普通教师出于班级整体的考虑告知特殊儿童及其家长在学校活动参与、课堂参与等方面作出让步,虽然家长心有不甘,但会接受这些要求[15]。特殊儿童家长很少有机会充分地表达想法[16],话语行为受到了教师话语的影响和制约,家长产生的话语影响力不及教师。教师在家校合作中拥有更强的话语权,产生了更大的话语影响力,在合作中处于支配地位。

2.话语渠道有限束缚了特殊儿童家长话语权。从家校活动类型来看,家长话语权的使用主要集中在家长会、面谈过程中等低层次的家校活动中,家长很少有甚至没有参与过学校高层次活动[17]。从家校探讨内容看,话语权多用于讨论学校教育,其中探讨特殊儿童的课堂问题行为所占比重大,关于家庭教育涉及内容少,几乎没有涉及个别化教育计划、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的问题[18]。从家校合作过程来看,家校关注点的不同导致家校冲突难以避免。家校冲突协调机构和人员的存在有利于解决家校冲突,但是我国当前协调机构和人员缺乏,发生冲突时家长无话语渠道表达,选择主动“失语”。

(二)特殊儿童家长话语表达的困境。话语是人们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下,决定自己该说什么、怎么说的潜在制约机制[19]。话语表达方式影响话语权的使用效果,正确的表达可以提升话语权的使用效果。特殊儿童家长在表达话语时角色定位不清晰、表达方式有误导致话语权使用效果不佳,容易引起家校冲突。

1.话语角色混乱削弱了特殊儿童家长话语权。特殊儿童家校合作满意度低的原因之一在于家长角色定位的不清晰[18]。一些家长在使用话语权的过程中单纯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希望为特殊儿童争取更多的资源,但是没有充分分析自己在使用话语时的角色。“知识凌驾型”家长认为,自己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优于普通教育教师,在与教师对话中扮演“专家”的角色[20]。“强势占有型”家长在资源问题方面话语强势,要求分配给特殊儿童更多的资源。“弱势退让型”家长将教师视为教育权威,扮演传统家长角色,在家校合作中迷失话语的主体性,将自己置身于学校教育之外,忽视了自身在合作过程中与教师进行平等交流、对话的权利[15]。三类家长都没有对自己在话语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进行合理分析,这种混乱的角色定位导致话语权的误用,影响话语权的效力。

2.话语表达有误弱化了特殊儿童家长话语权。话语角色定位的混乱影响家长的话语表达方式。“知识凌驾型”家长喜欢对教师发号命令,表达话语时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对教师的教学提出质疑,引起了教师的不满[21]。“强势占有型”家长在表达观点时不妥协,强势要求教师分配给特殊儿童更多的资源。特殊儿童的个人利益影响了全班学生的利益获得,给教师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扰[21]。两类家长的初衷都是为了融合教育的顺利开展,但是他们忽视了其他学生的利益获得,话语过于强硬。强硬的话语表达方式不代表会产生更大的话语影响力,相反这种表达方式容易减少话语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招致对方的拒斥,引起冲突。“弱势退让型”家长在合作过程中不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受到教师话语的桎梏,没有发挥言语的主体性,家长逐渐“失语”,降低了家长话语权的影响力。

三、重构融合教育中特殊儿童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话语权

特殊儿童家长有限的话语影响力和错误的话语表达不利于特殊儿童家长在家校合作中发表观点、维护权益,阻碍了融合教育的开展和家校合作的顺利进行。完善赋权机制、丰富家校话语渠道、厘清话语角色和训练话语表达有利于重构家校合作中特殊儿童家长话语权。

(一)完善赋权机制,提升特殊儿童家长话语影响力。制度赋权依赖于学校出台明确的融合教育规章制度,厘定家长权力范围,给予特殊儿童家长更多的话语权力,提升话语影响力。这种给予不是放任话语霸权现象的出现,而是通过学校教师与特殊儿童家长共享与分担权力、参与学校事务,使学校既考虑到普通学生的利益诉求,也顾及到特殊儿童及其家长的权益需求,彼此共享情感经验,实现互利共赢。制度的保障是实现“赋权”的基石,理念的渗透能够提升制度赋权的效果,达到维持“赋权”效果的目的。政府和学校要宣传融合教育理念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意义价值,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开展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合理性、合法性,肯定特殊儿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行为,提高特殊儿童及其家长在普通学校中的地位,实现长期“赋权”。

心理赋权比制度上的赋权更能影响家长对项目的支持[22]。心理赋权是提升特殊儿童家长自我效能感的重要工具,父母的自我效能感与特殊儿童康复水平呈正相关[23]。实现心理赋权后的家长能够正视和肯定自身的能力,积极使用话语权,主动参与学校活动,享受参与的过程。教育是实现家长心理赋权的方法[24],通过教育提升特殊儿童家长的话语能力、教育能力,帮助家长形成高自我效能感。家长彼此的支持合作也是实现心理赋权的重要渠道,通过构建融合教育特殊儿童家长共同体,形成有组织的机构,进而实现对家长的赋权增能。学校教师对特殊儿童家长话语的积极回应同样是实现家长心理赋权的途径,教师对家长话语表达的反馈会强化特殊儿童家长话语权的使用,提升家长的自我效能感。

制度赋权从外部提升特殊儿童家长的话语影响力,心理赋权从内部增强家长的话语自信,提升自我效能感。内外部赋权的结合增强赋权效果,提升家长的地位,增强家长的话语影响力。

(二)丰富话语渠道,扩宽特殊儿童家长话语权的影响范围。特殊儿童家长话语渠道的单一导致了家长利益诉求困难,话语影响范围有限。学校要扩宽家长使用话语权的平台,提供丰富的渠道以促进家校合作的进行,让特殊儿童家长真正做到“有话说”。学校在提供话语平台的同时,要构建相互尊重、信任、真诚、轻松的沟通环境,这种环境鼓励特殊儿童家长在平台中发表自己的言论,提出自己的建议,促进家校合作的开展[25]。家校沟通交流过程中话语冲突难以避免,构建第三方平台有利于拓宽话语渠道、解决家校冲突。当家长与教师的沟通没有结果或产生冲突时,协调机构、协调员为缓解家校合作之间的矛盾、营造良好的沟通氛围创造了条件。协调机构、协调员可以让家长充分发挥自己的话语权,提出对合作中的不满、困惑和改进意见。协调员既可以由专业教师担任,也可选举出具备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的“家长代言人”担任。我国家校协调机构、专业协调员和“家长代言人”较为缺乏,加强此类机构的建设和人员的选举可以提升家校冲突解决的频率和质量[26]。

(三)厘清话语角色,构建适当的话语关系。特殊儿童家长是普通学校教师开展融合教育工作的信息提供者,也是弥补教师在特殊教育领域专业素养不足的教学支持者,家长的养育和教育经验是教师宝贵的资源。二者在知识经验领域的互补为构建“家校共生体”的话语关系创造了条件。“家校共生体”强调在民主平等的精神上构建家校一体、相辅相生的家校关系。“家校共生体”通过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家校关系,强调“和而不同”的共生理念,双方通过应对分歧,利用交流和合作实现家校的深度融合,实现彼此的优势叠加,发挥合作的增值效应[27]。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家长要厘清自己的话语角色,与教师形成适当的话语关系,双方构建“家校共生体”。在“家校共生体”的话语关系下,特殊儿童家长既不看轻自己,放弃自己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性;也不夸大自己,忽视教师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位置,达到家校的互利共赢。

(四)训练话语表达,提升特殊儿童家长话语驾驭能力。个体能否有效的进行话语表达依赖于个体话语表达的素质和能力[28]。尊重是家长话语表达中的重要素质与能力[29]。家长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建立和谐话语关系的前提。家长持有尊重包容的态度对待异己话语,能够做到移情,以同理心思考问题。在尊重合作者的基础上,家长要加强话语的分析判断能力,增强话语的亲和力,避免命令式语言,使用协商式语言的同时要展现话语的主体性,用恰当的话语表达方式表明自己的观点立场。协商是特殊儿童家长和教师谈判时有效的方式之一,它注重通过沟通和理解来促进家校的合作,注重面向未来的问题解决,具有潜在的优势,并能促使当事人探索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案[30]。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可以针对合作过程中家长的话语表达能力进行专业化训练。角色模拟的方法有利于提升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沟通表达能力和素质,这类方法的有效性已经得到验证[31],在提高家长话语表达能力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四、结论

融合教育中特殊儿童家长话语影响力受到了教师的制约,话语权的影响范围狭窄。话语影响力的不足阻碍了特殊儿童家长进行利益诉求。特殊儿童家长的话语表达方式有误,进一步影响了话语使用效果,没有充分发挥出话语权的效力。完善对家长的话语赋权、丰富家长话语渠道、厘清家长话语角色和训练家长话语表达可以提升家长话语影响力和训练家长话语能力,有利于实现对特殊儿童家长话语权的重构。

融合教育中普通教育学校依然将重点置于普通学生身上,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遭到忽视,特殊儿童及其家长是学校中的边缘人物,特殊儿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普通学校没有意识到特殊儿童家长的参与并非是普通学校的施舍与恩赐,而是教育活动应该包含的部分,这种包含对特殊儿童的发展和整个融合教育的进步都有深远意义。普通学校应当敞开大门欢迎特殊儿童家长的参与,提升特殊儿童家长的地位,增强家长话语影响力。特殊儿童家长也要提升自身素养,保持与教师的良好沟通,正确使用话语权,增强话语在学校教育中的说服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促进特殊儿童融合教育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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