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佳,李惠男
(哈尔滨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成效显著,以高质量、高科技为特征的现代农业体系初步形成,且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与此同时,也面临着诸如农村劳动力减少且素质偏低、部分农产品供求结构性失衡、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及农业竞争力不强等现实性困境,严重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在所有限制性因素中,“人”的问题是关键与核心所在,已有理论与实践经验都表明,农民尤其是具有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生产者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1]着力培育具备先进经营管理理念、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灵敏捕捉市场信息的新型职业农民,能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并增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动力。[2]
职业教育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途径之一。社会工作作为一门新兴的现代科学,其价值理念、根本宗旨、基本目标和功能等方面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民职业教育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基于此,文章在对社会工作参与农民职业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具体路径,以期提出社会工作参与农民职业教育研究的新思路,切实可行地破解农民职业教育的现实困境。
1.顶层设计不完善,发展动力不足
我国农民职业教育发展存在顶层制度设计不完善的问题,致使教育发展动力不足。一是在法律政策制定方面。现行法律仅仅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细则。而且部分与农民职业教育相关的问题主要是嵌套在相关文件中,如“三农”工作文件、中央一号文件、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等,缺乏具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二是在政策的执行、落实方面。目前,在农民职业教育的政策实施与推进过程中,主要由农业农村部和教育部两个部委协调实施,容易出现政出多头、繁琐复杂的情况,且各项政策之间没有良好的衔接与过渡,缺乏连续性与整体性,政策合力难以充分发挥。[3]
2.农民职业教育发展缺乏多元性与协同性
当前,我国农民职业教育主要以政府部门为推动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低,影响力较小。缺乏多元化参与机制,一方面会出现培训项目设置不合理、培训资金不充足情况,影响培训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会导致农民职业教育工作出现政绩化倾向,以及为完成指标的任务式推进相关工作,这种工作方式从短期来看有成效,但从长期来看,其忽视了对农民的内生性培育,无法发挥农民职业教育的实际效果。
同时,在当前农民职业教育体系下,协同机制缺乏导致农民职业教育发展缺乏整体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多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机制,各政府部门(教育、人社、财政、科技等)针对不同内容分别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缺乏统一、高效的领导和组织协调,[4]既造成资源浪费也达不到培育效果。另外,政府、社会组织、民间培训机构、培育对象等主体之间缺乏沟通与协作,导致无法高效利用资源。
3.农民整体素质不高,角色转变困难
近年来,我国农村“离农”倾向日益严重,大批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转移就业。劳动力大量外流导致农村发展面临人才匮乏的困境,也影响到农民的整体素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及以下占比43.4%,初中学历占比48.4%,高中及以上仅占比8.3%。[5]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新知识、新技能、新观念的学习和接受方面可能会受制约。而新型职业农民必须要有灵敏捕捉市场信息、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是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专业人才,其对各方面的要求都比较高,农民受学习能力以及保守观念的影响,导致其对新事物认识有限,也没有清晰的找到自身的定位,在角色转变的过程中出现困难,从而影响其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与效果。
4.培训工作开展不合理,考核评估缺乏规范性
培训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职业教育效果。培训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培训课程设置不合理的情况。一方面,培训课程的设置没有分层次,在课程设置前没有充分对农民的不同需求进行评估,课程的设置缺乏适用性,出现了“有些农民感觉培训内容很浅显,而有些农民感觉培训内容难以消化”等情况。另一方面,培训的方式多为集中培训,主要在培训机构学习相关知识与技能,课程的内容大多是以理论性内容以及项目内容为主,缺乏实地现场教学,难以满足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的学习需求。
培训的考核评估缺乏规范性,主要体现在培训结束时与结束后。在培训工作结束时,可能会进行相关测试并发放合格证,但并没有进行相关的细致评估工作,农民与培训机构双方对于此方面的重视程度都比较低。在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也不会开展跟踪服务与评估,评估缺乏专业性,这就导致了考核评估工作效果不佳,流于形式。
1.进行政策倡导,激发新的发展动力
社会工作者可以充分接触服务对象并了解其需求,在服务过程中能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扮演政策倡导者的角色,进行政策倡导,从而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同时社会工作者还可以通过社会行政的方法,制定计划或社会方案,促进政策的执行和落实。
在参与农民职业教育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桥梁”作用,既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和服务供给渠道,又向政府反映农民的真实需求,加强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双向互动,从而使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加合理、有效。同时,社会工作者能够扮演政策倡导者角色,带着人文情怀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倡导,推动地方政府有效盘活文件,解读政策、组织材料和帮助申请惠农项目,[6]激发新的发展动力。
2.促进农民职业教育多元、协同、整体发展
通过对社会工作等社会力量的引入,促进农民职业教育推动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工作对服务对象的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其作为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在与政府合作过程中,社会工作通过对助人自助理念、赋权增能理论的专业化注入,与政府的政绩化倾向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在实现多元化的培育主体方面以及政府单向对农民提供培育的困境方面有很好的补充作用。
通过人员培训、岗位设置、项目购买等方式为农民职业教育注入社会工作元素,让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实践过程中,融入“助人自助”“平等协商”的价值理念,在提升专业化水平的同时充分尊重其他行动主体的想法,与其他行动主体进行更为良性的互动,构建不同主体有序协作、平等参与、共同商讨的实践体系,[7]使农民职业教育发展具有协同性与整体性。
3.提升农民主体意识,多维度为农民增权
增权理论主要将服务重点放在服务对象能力的提升和优势发挥上,切实为服务对象增权。在服务开展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并不是“赋予”服务对象权力,而是通过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共同参与这一过程,来挖掘和激发其潜能,改变其无力感并提升其社会影响力,最终达到个人生存发展状况的改善。[8]
由于农民接受新事物、新理念的能力有限,在向新型职业农民的角色转变过程中对自身的定位不清晰,久而久之,便会对自己的处境形成一种无力感。而社会工作实践中,所贯彻的专业干预模式和实务能力,能从多维度为农民增权。社会工作在提供专业服务时,能够关注到农民的发展优势和社会支持,而不是单一的对农民职业教育中的内容和培育对象在培训中所取得知识和技能上的不足。应激发培育对象的自身优势,提高农民的主体意识,实现农民的主动积极角色转化,并协助其顺利向新型职业农民角色转变,完成农民对现代化市场结构和社会环境的适应。
4.创新培育模式,开展科学的评估工作
社会工作作为第三方机构,可以开展科学的评估工作,有效解决培训工作设置不合理、培训考核评估缺乏规范性的问题。首先,社会工作可以对不同的农民进行需求评估,旨在发现其在角色转变过程中不同的需求以及需求的不足,并把握其不足原因,从而科学、合理、分层次的设置课程,以解决课程缺乏适用性、针对性的问题。其次,社会工作评估类型有多种,可分为需求评估、方案评估、过程评估、结果评估。因而在实务工作中不仅对过程和内容有科学化的考量,对工作效果的追踪评估也非常重视,有效地补足了培育效果跟踪评价方面的不足,[5]使培训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
1.以政府为主导,充分整合多方力量
(1)建立“政府+社工”协同联动机制。厘清政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是社会工作参与农民职业教育的前提。农民职业教育是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在农民职业教育中处于主导地位,而社会工作契合了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需求,其以专业的理论与方法参与到农民职业教育中,能弥补政府工作中的不足,发挥补充与助力的作用。
构建“政府+社工”的联动机制,形成基层政府为主导、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负责人带头参与的模式,更好的引导社会工作参与农民职业教育的培训工作,并为社会工作者提供政策解读、资金保障,实现社会工作者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发挥其专业技术帮助开展相关培训工作。[9]在农民职业教育中,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会工作的参与提供途经与资金,也为乡村引进社会工作机构与人才提供契机。政府还要加强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工作,通过官方途径宣传社会工作的作用以及发展与成绩,让农民了解社会工作,以利于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与实施,提高社会工作参与的效果。
(2)促进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机构全面发展。政府要为农村地区社会工作发展投入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大力扶持专业社工机构,为农民职业教育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应立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机构的本土化建设,广泛吸纳与培养人才。高校要科学统筹规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在促进教师和学生专业理念内化和实践能力提升的基础上,形成教学体系—实习基地—实践岗位的人才培养体系,[10]从而更好地为农村地区输送专业人才。还可以借鉴“社工+从工+义工”的江西万载模式,将专业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与志愿者队伍相结合,为农民职业教育提供大量人才支持。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充当管理者角色,充分发挥和利用人才资源。在促进机构发展方面,可以借鉴湖南省的“禾计划”项目,加强购买服务的政策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乡镇设站点并引进社会工作机构,辅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如公益组织、基金会等,加强与社会工作的合作,提高其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此外,社会工作者要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水平。在选择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关注对象时,应对新型职业农民及其需求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内容、培育模式更加关注。首先,针对不同个体的不同需求开展需求评估,以其需求为出发点,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其次,了解不同地区政策支持及政府对农民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不同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内容与模式,在社会调研中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反映地区特色,实现农民职业教育体系的区域针对性和内容方式的适应性。
2.探索创新农民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
(1)探索“社会工作+乡村振兴”发展模式。农民职业教育是乡村基层工作的一部分,社会工作在参与农民职业教育过程中,要注重专业性与基层工作能力的提升。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工作的专业认可度。发挥“社会工作+乡村振兴”模式的优势,大力培养农村社会工作者,让其参与到基层治理中去,将农村社会工作和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有机结合,进而促使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得以嵌入式发展。[11]同时,还要找准社会工作在农民职业教育中的角色定位。第一,资源链接者,社会工作要为农民充分争取资源,包括教育、培训、资金、政策等多方面资源,通过资源链接,为农民职业教育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第二,倡导者,社会工作在参与农民职业教育过程中,在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下,对农民进行引导,向其宣传相关政策、传播新观念,引导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的角色进行转变,以此促进培育效果的提升;第三,管理者,社会工作要对整个培训工作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对各方面信息、资源、工作进行综合安排与协调,保障培训工作有序、合理进行,并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
(2)打造“互联网+”培育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优势和作用,加强与基层政府的合作,以农村社区为主要依托,助力打造“互联网+”培育新模式,形成多主体的合力参与。可以借鉴马建富提出的培训体系。[12]在“互联网+”培育模式构建过程中,首先发挥资源链接者角色,依托社区培训学院,充分链接网络培训资源,并协助社区培训学院开展相关的计划制定与统筹工作;其次要发挥社会工作管理者角色,以社区教育中心为桥梁,加强社区培训学院与教学点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协调各方信息与资源,并利用网络云技术,将培训机构与培训对象有机结合;最后发挥倡导者角色,引导农民学习相关网络知识与技术,接受相关互联网新理念,以此解决农民不会利用线上资源的困境,促使农民更好的进行角色转变。
3.科学开展农民职业教育考核评估工作
农民职业教育考核评估,目的在于从考核评估工作中发现问题,调整职业教育的供给能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农民需求的适应性。一是在考核评估体系的建设中,通过将社会工作评估中的过程评估、结果评估的评估方式与农民职业教育相结合,进行精细的评估,包括农民的知识与技能、农民的主体意识与角色转变、农民的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对培育对象进行深层次的考核评估,并开展跟踪服务,进行科学有效的动态跟踪,从而达到对培训效果有一个整体性判断。二是重视与政府以及培育机构的长效化合作,实现作为第三方机构,农村社会工作的专业特点以及处于体制以外的灵活性优势。三是考核评估目的在于政府构建农民职业教育体系时,通过考核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实时接收农民意见以及需求反馈,并调整培育内容和培育模式,充分发挥政府资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