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睿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实现“六稳”“六保”的首要任务,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基础。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我国灵活就业人数迅速增长,从业人员超2亿,形式多种多样,涵盖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和新就业形态等,而网络主播、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新生职位开启了灵活就业的新趋势。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多项新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严峻,受到疫情冲击、产业结构失衡、大学扩招等多种因素影响,出现了总量大、供需两端结构性错配的问题,不少毕业生开始寻求新的谋生渠道。伴随着“互联网+经济”,新时代灵活就业方式应运而生,这是新一代大学生对工作自由度和生活方式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是实现保就业、增收入的重要途径。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中提出,“对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1]。国家的利好政策提高了大学生灵活就业的比例和质量,但灵活就业群体普遍存在社会保障不足、社会地位低、法律意识薄弱等问题,如何保障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群体的权益和体面,提升灵活就业的质量成为高校需要思考的议题。
灵活就业在英文中并没有相对应的词汇。最初,国际上将就业分为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20世纪70年代,国际劳工组织在南美调研后总结了非正规就业的定义,主要指发展中国家出现的小规模经营、自由工作的就业形态,分为自营就业(中国的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小微企业(不超过5人)、家庭雇佣(如家庭保姆、园丁等)三类,其特点是规模小、不固定、不稳定、形式灵活[2]。2011年,零工经济的飞速发展,在传统的正规就业领域衍生了许多以项目为基础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国际劳工组织又提出了标准就业和非标准就业的概念,非标准就业在内容上有了进一步延伸,出现了临时工、兼职、分包等就业形态。在我国灵活就业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2001年,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提出“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灵活的就业形式,提倡自主就业”。灵活就业的具体内涵没有标准的定义,除了包括非正规就业、非标准就业,在正规就业和标准就业中有些就业形态也属于灵活就业的范畴,如互联网公司远程居家办公,在时间和空间上是灵活的,属于灵活就业,但签订了劳动合同,在体制上属于标准就业。在中文的语境下,非标准就业、非正规就业有些许贬义的味道,而灵活就业的表述更趋向于中性。在中国很长一段时间里,灵活就业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上门维修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等工作,多数是就业者自身技能素质不高,或是受工作时间制约不能适应朝九晚五的正式工作要求,被动选择的一种灵活的就业方式。
灵活就业是在雇佣关系、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薪资收入、福利保险等一个或多个方面,与建立在工商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主流就业方式不同的就业形态的总称[3]。灵活就业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个体工商户的自营就业形式,有兼职、临时工的非全日制就业形式,还有独立工作室、承包制、远程办公等就业形式。灵活就业的灵活体现在工作时间灵活、工作地点灵活、工作内容灵活,但由于劳动法律关系不明确,导致社会保障不稳定、薪资收入不稳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蓬勃发展,灵活就业不再仅仅是下岗职工、农民工被动选择的职业,而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呈现出去雇主化、平台化的趋势,成为现代大学生主动选择的新就业方式。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有三个显著的特点。(1)灵活就业的群体越来越多。“95后”“00后”大学生灵活就业比例持续攀升,大学生不再过度追求“铁饭碗”,不再通过传统的招聘会和就业市场,而是通过大数据技术就业,灵活就业的领域多为电商、分享经济和社群经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数据统计显示,全国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比例已增长到16.9%(2020年)、16.25%(2021年)。(2)灵活就业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灵活就业从工作形式上分为非全日制就业、个体工商户、新就业形态三类;从技能要求上分为低技能岗位和中高技能岗位,低技能岗位有外卖骑手、快递员、家政人员,中高技能岗位有独立设计师、自由插画师、自媒体达人等。(3)灵活就业的外延越来越大。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推动了劳动力市场的巨大转变,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喷涌而出,灵活就业的外延越来越丰富,有知识、有创意、高技能的高校毕业生进入这一领域,新的就业蓝海应运而生。
近年来,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迅速增长,为扩大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高度重视,出台多个政策文件进行部署,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发挥其吸纳就业的最大作用。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从5个方面里提出14条举措,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为灵活就业人员撑起保护伞。其中特别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进行个体经营”“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就业”。2021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考察中国宁波人才市场时,寄语大学毕业生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拥有自己的事业,通过灵活就业积累专业经验和人生经历,拓展未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新时代的灵活就业应运而生且高速发展。在一段时间内,灵活就业对于稳定国家就业形势、实现学生人生价值、丰富学生工作经验、改善企业用人制度等方面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021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目标高达1100万人,高校毕业生人数也逐年递增,预计2022届规模有1076万人,就业总量压力大、结构性错位凸显、市场需求减少。灵活就业是就业压力催生出的产物,就业压力越大,灵活就业人数越多。一方面,受疫情影响,接触性、聚集性服务行业用工需求大规模减少,但电商、快递等互联网行业异军突起,灵活就业的优势在疫情期间备受瞩目。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求职难矛盾交织现象突出,传统就业岗位减少,新产业、新业态涌现,提供了大量灵活就业的岗位和机会。灵活就业所呈现出的可兼职、可合作、可单干等多形态、多模式、多种类的新型工作方式特点,极大丰富了我国就业市场,降低了就业门槛,扩宽了就业范围,吸纳更多的劳动者,成为保障就业市场稳健发展的重要抓手。
面对就业市场竞争加剧,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选择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方式的灵活就业,根据智联招聘《2021大学生就业力调研报告》统计,2021届毕业生中选择自由职业比例达15.8%,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1%。大学生选择灵活就业,多数情况并非是找不到工作的无奈之举,而是年轻人拥有向往自由、希望掌控人生的内驱力,灵活就业是他们职业生涯中的一个阶段,将成为其创业或二次就业的“跳板”。在灵活就业过程中的所学所得都会成为蓄水池中的水源,将来的某一天能够喷涌而出,发挥最大的能量。
疫情期间,“共享用工”“跨界员工”爆红,灵活用工颠覆了传统的雇佣关系模式,最大程度地调动了人力资源,实现公司组织的敏捷灵活,人才从“为我所有”转变为“为我所用”。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灵活用工的优势在于,一是没有雇佣关系,降低了解聘补偿的人力资源成本;二是企业与第三方灵活就业平台合作,降低了管理成本和招聘成本;三是企业无需为灵活就业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等,若是在企业的业务淡季则可以极大地降低工资成本。据统计,我国灵活用工的企业比例2020年达到55.7%,比2019年增长了11个百分点,另外还有30%的企业有计划进一步扩大灵活用工规模[4]。
目前灵活就业的概念过于宽泛,没有准确、科学的界定,没有系统的类型划分,这就导致灵活就业的统计体系也是一片空白。2004年,教育部将灵活就业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中,与灵活就业有关的指标是“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两项。2020年,教育部对这两项指标的认定范围进行了更新,其中“自主创业”增加了“开设网店”,“自由职业”增加了“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公众号博主”和“电子竞技工作者”。这一举动引发了社会舆论争议,不少人认为做直播、开网店、玩电竞游戏是大学生的业余爱好或是一份兼职,这些工作准入门槛低、收入不稳定,而且这些新就业形式没有准确的界定,网络刷单等灰色产业从业者是否也属于其中?
目前,灵活就业的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不够完善,在法律和社会保障方面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劳动权益保障缺失、相关劳动监管薄弱、劳动纠纷调解难度大的问题。有调查显示“六成以上的外卖骑手没有社保”,绝大多数新就业形态人员无法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而灵活用工单位担心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愿意参保,工伤认定困难大。随着灵活就业人数剧增,各类问题层出不穷。而大学生灵活就业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在法律法规上存在盲点,在户籍限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没有形成体系。
受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灵活就业群体的认可度低,家长、学生对灵活就业印象不好,认为灵活只是找不到工作的无奈选择,是“打零工”,没面子、没尊严,甚至有“低人一等”的思想观念。此外,共享经济平台与就业人群的关系不再是“公司-员工”,而是“平台-技能”,在互联网、共享平台领域中,个人的“就业力”体现在所掌握的技能之上,需要毕业生具备专业技能、创造力和想象力等综合素养。高校毕业生社会经历少、工作经验不足,仅凭借兴趣、一时兴起是难以做好灵活就业这件事的,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技能,才能在灵活就业的市场站稳脚跟。
高校毕业生热爱新兴事物、互联网应用能力强、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在沉重就业压力下,灵活就业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国家对灵活就业越来越重视,相继出台各项政策拓展灵活就业岗位、给予贷款补贴资金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也已经在各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高校要紧跟形势,深化对灵活就业的认识,开展对灵活就业的研究,对学生进行灵活就业政策宣讲和解读;将灵活就业纳入学校就业育人体系中,优化升级就业指导服务,对有意愿灵活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分层次、分类别、个性化的就业指导;要指导毕业生更新就业观念,改变一味追求“铁饭碗”、固定工作的价值取向,向学生灌输“行行可建功,处处可立业”的择业观,让学生明白每一个行业、每一份工作,只要是辛勤劳动就值得尊重。同时针对大学生对社会保障了解少、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高校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如民事合同签署要确定合同类型、审查主体资格、审核主要条款等,要提醒学生社会保险应缴尽缴,适当选择商业保险提供保障。
如今,直播网红、斜杠青年、副业刚需等成为灵活就业的代名词,斜杠青年也成为大学生灵活就业的趋势。高校毕业生选择灵活就业不是因就业形势所迫的被动选择,而应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主动选择。高校要引导学生真实了解灵活就业的特点,打破传统思维对灵活就业的定义,灵活就业不是“头脑一热”,不是随意录制视频就能变成炙手可热的“网红”",需要掌握一定的技能,拥有必须的知识储备后方可选择;要开设专门针对灵活就业的课程教学,帮助学生在大学期间做好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通过人职匹配、职业测评对学生个体特质进行充分论证,通过市场调研对灵活就业的风险进行评估,从而提升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同时高校要在专业认知教育中渗透灵活就业相关行业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在就业指导中培养学生自尊自爱的优良品质和自立自强的拼搏精神,帮助学生在提升专业技能的同时提升沟通能力、抗压能力、环境适应能力等综合就业素养水平,实现高质量的灵活就业。
区别于农民工、下岗职工的灵活就业,大学生灵活就业具有创新性、数字化、网络化的特点。这就要求学生不但要有兴趣、专业技能,还需要具备创造力、想象力,这样才能在灵活就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最具代表性的新型职业之一“互联网营销师”,主要工作是直播带货,看似简单,但要想做好,需要同时具备口语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市场洞察能力、文案写作能力、营销策划能力、新媒体运营能力、数据分析能力等多种职业素养,由此可见灵活就业并非一件容易的事。高校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专业学习与创业教育融合、理论教学与实践育人并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要开设创新创业通识课程,举办创新讲座,开阔学生的创新视野,拓宽学生的创新思路;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在比赛中、在创业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个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