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蓉
(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江西 赣州 341000)
教育正义一直都是教育界所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也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不懈追求的目标。然而,教师冷暴力这个不正义的教育行为在不断“挑战”教育正义的底线。因此,教师冷暴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解决这个不良问题刻不容缓。
罗尔斯所著的《正义论》在整个学术界影响甚大,他所主张的正义原则,为人们在思考教育正义方面的问题时带来了新的思考视角,提供了新的启示。其正义理论思想中的核心部分是两个正义原则,也就是最大的自由平等原则、机会平等与差异原则。
最大的自由平等原则原指每个人拥有与他人类似的自由相容的基本自由的权利;但经过一番阐释和论证,罗尔斯将这条原则改为:在与他人自由系统相容的前提下,每个人具有与其他任何人一样的最广泛且完整的基本自由系统。前后两种表述虽在文字层面有所区别,但在实质上并无差别。罗尔斯所说的自由是人人都有的权利,是平等的,不会存在一个阶层或者说一些人比另一个阶层或者另一些人享有更大自由的现象。若该现象存在,那么人们在这种环境下所拥有的自由是不平等的,这种现象是不正义的。罗尔斯强调人的高度自由,但这种自由却不是任意的,不受约束的。个体自身享受这份自由的前提是不去破坏别人的自由,是在一个公平且自由的制度下去行使自己的权利,个体自由与其他人的自由是相互兼容的,而不是相互冲突的状态。另外,罗尔斯所表达的自由不是人的全部自由,而更多的是关注人的基本自由。因为自由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自由诉求,但是相比起其他自由,基本自由更为重要,更需要得到人们的关注。并且,基本自由是一个体系而不是分散的、分离的权利。总的来说,此原则强调个人的自由平等,突出基本自由的广泛性、兼容性和整体性。
在自由平等原则里,罗尔斯对人们的基本自由进行了论述,表明每个人的基本自由都是平等的。但是仍有一些人因外界因素,比如说地位、财力等影响,无法享受到自身自由的权利,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人就没有自由的权利。因此,罗尔斯提出第二个原则:机会平等与差异原则,这个原则集中讨论如何让这些不平等的分配可以被接受。
第二个原则包括:(a)在符合正义原则的情况下,为社会中最弱势的人群带来最大的利益;(b)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职位向社会中所有公民开放。不难看出该原则又包含两个子原则:(1)差异原则;(2)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最初,第二原则中(a)的解释是要合乎每个人的利益,但罗尔斯经过一番思考,将其修改为给社会中最弱势的成员带来最大的利益。最初的表述确实在某种层面上达到了机会平等,比如,消除了以前的阶层差异造成的机会不平等,正如古代印度受教育权主要掌握在婆罗门等高级种姓阶级,而奴隶是没有资格接受教育的,没有资格参与国家管理,更没有择业权,他们一代为奴,世代为奴。再如封建时期,中国女子不具有受教育权,崇尚女子无才便是德。而如今,在教育面前人人都有受教育权。且在职场上,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职业。这看似达到了先前表述中所提出的要求,但这仅体现出形式上的公平,并不能做到实质上的平等。因为在贫富差距、天赋差异等外在因素面前,这些所谓的机会平等都变得很虚无。因此,罗尔斯经过思考认为在公平分配问题上应该从在社会中处于最不利位置的人们着手考虑,在最大限度满足了这些人的利益之后,才允许出现利益分配不均的现象。
在理想建构下,两个原则关系和谐统一,但二者之间很可能也会发生冲突。因此,为了解决执行冲突,罗尔斯对两个原则进行了先后次序的排列,认为第一原则应该优先于第二原则,且指出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平等原则优先于差异原则。自由有优先性,除了自由本身,它不被其他的东西所束缚,并且个体拥有的基本自由是优先于社会经济利益的。因为,如果自由平等原则遭到侵犯或者违背,造成的结果是不能用经济利益来弥补的。其次,机会平等原则优先于差异原则,这可以从公平优先于效率的原则来进行解释说明。在公平原则满足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最大限度的追求到一些关于利益总额的原则。换句话说,要先最大限度满足最弱者的利益,才能允许差别存在。
基于罗尔斯正义论思想并结合教育目的等教育自身的特点,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教育正义的内涵。与两个正义原则相对应,教育正义的解释是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的分配能够做到公平与公正,保障学生的教育基本自由,受教育者不因个人天赋或者财力等外界因素差异而受到差别对待,让受教育者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下接受教育。最终,教育正义要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目的。正如陕西师范大学郝文武教授所认为的那样,教育正义应该包括机会平等、过程平等和结果平等之间的互利公平正义,以及超越公平的德性正义,其中教育过程公平包括将教学质量差,办学水平低的教育提高到基本平等层次。郝教授对教育公平的解释与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的思想理论相呼应,教育机会公平对应罗尔斯强调的自由平等原则,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对应机会平等和差异原则。超越教育公平的德性正义结合教育自身特点,保障学生德性发展的基本自由的前提下促进立德树人的落实。综上所述,教育正义内涵反映出罗尔斯的两大正义原则,但同时也结合了教育自身的特征,加入了德性正义。换句话说,教育正义它不仅旨让人们在机会或资源的占有和分配问题上达到平等,更强调正义要指向“人”的,关注“人”且立足于“人”,要从人的发展、人的本质、人性特征角度出发。
冷暴力也被称作“软暴力”“精神虐待”“心灵虐待”等。学者们对教师冷暴力有不同的定义,有学者认为,教师冷暴力是指教育工作者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利用非暴力手段来惩罚学生的作为或不作为。其中,作为可以是教师的冷语相向,不作为可以是对学生的一切在校行为表现不闻不问等隐性暴力手段。也有学者认为教师冷暴力主要表现为言语攻击,通过辱骂、讥讽等言语折磨的方式进行。还有学者指出,教师冷暴力具有时代特征,不仅可以通过言语攻击、冷漠对待、嘲讽等传统方式来施展,也可以通过网络媒介开展新式冷暴力。
学者们对教师冷暴力的概念表述虽有不同,且目前学术界没有一致公认的定义阐述。但通过分析学者对教师冷暴力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其中有许多共通的特征:教师冷暴力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破坏性,教师冷暴力是间接的虐待行为。教师冷暴力通过非直接暴力,采取更为隐蔽的手段对学生施压,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教师冷暴力不局限于学校这一场域,其施暴场所甚至扩展至网络平台。但是,教师“冷暴力”,最初往往发生于课堂。因此,研究教师课堂冷暴力,将教师课堂冷暴力限定为课堂这一特定的场域。将教师课堂暴力界定为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的直接言语和间接非言语形式的暴力,是教师对学生采取的“积极”施暴作为和“消极”施暴作为。
教师作为课堂冷暴力的直接施暴者,是主动的且最直接的因素,从教师自身去寻找原因,并从教师教学层面出发,提出缓解该行为的策略,有利于提高策略实施的可能性。
首先,教师要持有一颗平等的心去看待学生,不应该因为一些外界因素区别对待学生。比如,对家境好的学生提供更特殊的待遇,对那些家境差的学生却表现的冷漠。教师应该让学生体会到自己在班级里和其他同学没有不一样,让学生在一个平等且温暖的环境里成长。再者,正如罗尔斯所言,任何一个人都享有思想自由权、言论自由权等,这些基本自由都应该得到尊重。于学生而言,他们都是平等的且自由的,他们在课堂上有着同等参与教学活动的机会,有着与教师和其他同学共同探讨学习的权利。教师应该尊重每个学生在课堂上的话语权,牢记学生的教育基本自由并积极努力维护好学生的这些基本权益。努力让每个学生在机会平等的环境下,充分发挥自身的教育自由权。因为这是促进学生理性、德性等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教育正义的基本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指出,所有的适龄儿童都有权且有义务接受义务教育,这保障了教育机会这一层面上的公平,但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层面上的公平保障仍有待提高。学校里有各种资源,如物质资源、精神资源等,这些教育资源的使用权应合理平等的分配到每个学生身上。比如,教室座位应按身高或者需要来公平公正的安排,而不是按家庭背景、学习成绩等因素来安排。假如低个子学生坐在后排,他们很可能无法看清黑板,这就导致他们享受不到和别人平等的教学资源。再者,教师课堂冷暴力可能由教育惯性导致,教师容易陷入“双标”的陷阱中。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身上自带“光环”,这很容易导致教师有意无意缩小该学生的缺点。至于那些平常表现差的学生,教师容易受刻板印象的影响,容易忽略差生身上的闪光点。这就违背了教育结果的公平公正,教师并未一视同仁地看待学生。教师不应该将个人偏见等不当因素投射到教学中,应该牢牢守住教育正义的底线,保证学生的这些权利不被随意剥夺,用程序的正义来保障教育机会的平等分配。
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学生和学生之间存在着差异性。若学生受外界客观因素而非自身主观因素影响,致使自己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可以以差异原则来补偿这些学生。对待身心还没得到充分发展的小学生来说,教师应对那些自控力稍差的学生多一份耐心,而不是在一次或者多次管教无果后放弃对他们的劝导。对那些害怕在课堂中发言的学生多些鼓励,可以适当地让他们回答问题,对他们的回答作出积极且有针对性的回应,以进一步增加他们的自信心,提高他们的自我效能感。教师要合理利用差异原则来补偿处于不利地位的学生,防止他们与其他学生的差距越来越大。同时,教师应注意,差异原则不应该也不能成为出于个人喜好而差别对待学生的借口,差异原则应当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出发点,教育平等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教师应合理正确地运用差异原则,进而使得课堂教育越来越平等,越来越公正。
教师课堂冷暴力不利于友好师生关系的构建,也严重影响着课堂教学效率。课堂冷暴力危害着学生心理健康,阻碍学生的自由发展,违背了教育正义的理念。因此,教育工作者应严肃对待这个隐形杀手,努力共建平安健康的校园,营造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同时,教师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牢牢树立教育正义的理念,在教育过程中,积极维护教育正义,践行教育正义原则。在看待教育正义问题上,教师可借助罗尔斯两个正义原则来改善自己的教学,减少课堂冷暴力现象的出现,不断加强自身的师风师德修养,以促进教育正义和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