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宗志,成嘉祥
(南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晋绥根据地西靠黄河,是保卫陕甘宁边区的屏障,同时,是连接陕甘宁边区和华北各根据地的交通要道,战略意义重大。广义上的社会救助指国家和社会向因各种原因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弱势群体提供生活保障的制度。学界过去对晋绥根据地社会救助领域中的灾荒救济、政府救助进行了一定研究,并产生了一些学术成果。本文在此基础上梳理晋绥根据地相关文献史料,在救助对象中拓展了因灾致贫外的其他弱势群体,在救助体系中加入除政府主导外的社会互助角度,从社会救助的广义视角出发,总结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晋绥根据地开展的社会救助实践,以期进一步丰富晋绥抗日根据地的研究。
晋绥根据地所处地理位置特殊,容易发生旱灾、冰雹、水灾等自然灾害,破坏人民生产活动,危害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除了自然灾害之外,日本帝国主义和阎锡山军队同样对根据地的经济发展以及当地群众的生活和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山西由于地理位置特殊,从古至今饱受自然灾害带来的困扰。这一地区的灾害主要包括:其一,旱灾。山西境内特别是晋西北的一些地区由于靠近黄河,土多沙质,土壤蓄水能力差,因此易发生旱灾。所以旱灾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当时成为影响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譬如,1939年静乐县因旱灾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全县30%的土地荒芜。其中田禾等粮食作物损失尤甚,蔬菜等经济作物损失高达两成,造成经济损失约15万元[1]87。同年春天,神池也遭遇严重旱灾。正值小暑节气,降水严重不足,饿殍千里,受灾面积为103.95公亩,受灾程度是全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近乎绝产,受灾作物价值总计41万元,全县灾民达5 500多人。1941年,省内春夏两季未曾降雨。春耕之际,农民无奈播种,但大部分不能发芽,夏收困难,农民普遍都忍受饥饿[2]54。由旱灾导致的饥荒给当地居民的生活造成极大挑战。 其二,水灾。由于山西地处中部,位于黄土高原东侧边缘,所以干旱少雨成为大多数人对山西的固定印象。事实上,旱灾频发的山西,也是水灾多发地。晋绥根据地中许多城市处于小型盆地的腹地。在季风气候作用下,根据地7-9月份降雨量较多,容易造成由暴雨引发的灾害,而其他月份由于降雨量较少更易出现旱灾。另外,受黄河汛期水量大且因泥沙淤积所导致河床较浅的影响,晋西北一些靠近黄河的区县在夏季容易受到洪水泛滥的困扰。如1939年神府县遭受水灾,受灾村庄47个,受灾土地 2 018亩。同年宁武县同样受灾,受灾村36座,受灾房屋2 951间,受灾土地1 094亩[3]3。此外,还有一些地区像忻县也时常遭遇洪涝灾害。在1939年雨季时大雨连绵,导致云中河、牧马河决口,淹没麻会、东冯城、王家庄等52个村的房屋1 978间,财产损失严重。大量百姓因洪涝灾严重威胁其生命财产而背井离乡。其三,冰雹。晋绥地区时常受到冰雹侵袭同样是受季风气候的影响。例如,静乐、神池、兴县等地就是冰雹的频发地区。1941年夏季,静乐地区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引发冰雹等破坏性气象灾害,夏收粮食作物受灾情况严重,王家岩地区鸡蛋大小的冰雹持续下了将近1个小时,田禾一半被毁,豆类和土豆则都被击毁。9月,一些地方降雹量达150多毫米,秋收作物折损过半。晋绥根据地在战时饱受自然灾害的侵扰,对当地民生及根据地的发展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此时政府出面救助就显得十分必要。
日本侵略者对根据地人民凶残的杀戮和掠夺行为使得山西根据地的人力物力资源、农业产量和耕地面积急剧减少。整个根据地农村经济处于崩溃边缘。位于晋绥根据地的太原沦陷之后,日本侵略者在晋西北进行了惨绝人寰的“三光政策”,造成前所未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灾难,农业生产下降,手工业相继破产,劳动力锐减,大量荒地开始出现。据边区不完全统计,至1940年初,根据地拥有的劳动力减少到战前的2/3,驴骡的数量减少至之前的1/10,羊和牛的数量都减少了6/10,农作物产量中特别是山区的产量下降了1/3以上,其中棉花产量更是减少到了战前的3%。大部分的工矿业、手工业被摧毁,原本就落后的纺织业更是完全停顿下来[4]136-137。
1939年起,国民党政府在日军对其政策变化的影响下开始掀起反共高潮,主要对象是山西、河北及陕甘宁边区,使得华北各根据地包括晋绥边区遭受巨大损失。抗日战争初期,山西属阎锡山的管辖范围。当时其军队被日军打得七零八落,他不得不借助八路军来抵抗日军。可随着共产党力量的壮大,阎锡山认为共产党军队对他的威胁比日本侵略者更为严重,于是由联共抗日转向积极反共,并借助日军削弱八路军和新军的力量。1939年12月,阎锡山发动“晋西事变”,妄图与日军对决死二纵队两面夹击,一举歼灭。12月24日,蒲县、石楼、临汾、赵城等县政府、牺盟会相继被阎军解决[5]182。同时,由于敌寇历年来在敌占区苛政勒索,强征民夫服役,致敌占区生产锐减,造成普遍的贫困和严重的粮荒,一般群众无法生活,纷纷向晋绥根据地迁移[6]150。
在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各种自然灾害频发、日本侵略者的烧杀抢掠,加之晋绥根据地政府还要安置和救济从敌占区和国统区逃到根据地寻求生路的众多难民,导致边区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下降,农村活力逐渐丧失,同时还使当地的社会秩序和人们的生产生存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如若坐视不管,定会影响晋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所以,根据地民主政府以服务抗战为宗旨,从多角度、多方面展开行动,把改善人民生活问题提到了与军事斗争同样重要的战略地位,切实投身于根据地的社会救助工作当中。
晋绥根据地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包括难民、灾民、扰乱社会秩序的贫困烟民和“二流子”。这些由于种种原因失去劳动能力和生存能力的人在根据地总人口中占比不少。为了保障基本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晋绥根据地政府在社会各界的配合下发挥主导作用,针对各类弱势群体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
抗战期间,大量敌占区群众为逃避敌伪压迫、寻求生计相继涌向晋绥边区。根据地对这部分人的救助措施主要是妥善安置、发放救济粮款、鼓励生产,等等。
首先是政府救助方面。第一,设立难民救助机构。政府为了安抚饱经敌人蹂躏后重返根据地怀抱的难民,开始成立了相关政府机构,并在难民中选出代表加入机构以便更好开展工作。如1943年初,岢岚县成立难民登记处,职责是收容并帮助难民解决住宿和生活问题[6]150。同年4月中旬,离石县成立难民委员会,选出工人车凤岐为会长,并委派各村难民代表加入委员会共同负责行政事宜[7]222。第二,对难民开展生活救济。对于逃来边区的难民,政府的首要任务是解决食宿问题。政府一方面提供贷粮、组织干部以身作则节约粮食,用作救济难民,必要时还发动当地老百姓向难民同胞借贷粮食;另一方题替难民提供窑洞,安排住宿。例如,1941年保德县政府为了救济该县难民,除开办粥厂外,还号召区县干部自4月1日起每人每日节省小米二两,作为救济难民之用[8]249。1945年1月22日,交东县接收来自豫北洪县敌占区逃来的男女老幼难民共计18人。当地郑县长随即为其安置好宿舍,并发按照大人每人每日一斤六两、小孩每人每日十一两的标准发放救济小米。经过边区政府和群众的热心照顾,难民的食宿问题基本解决。他们感动地说道:“敌人说八路军地区吃不饱,尽是鬼话,敌占区才叫老百姓饿上肚子给他支差。”[9]208第三,建立家务,鼓励生产。对于安置好的难民,根据地政府下一步救助措施便是帮助其建立家务、助力生产,主要表现在提供生产资料、教授生产技术。1944年5月,岢岚县政府为解决移民的生产困难,共贷给他们锄头200余把,分配土地4 000余垧;组织原住民调剂123石仓谷及莜麦种子[10]136。这些措施初步解决了难民的生产资料问题,为尽快开展农业生产奠定了基础。
其次是社会互助及难民自救方面。互帮互助、自力更生是华夏儿女的传统美德。由于边区政府精力有限,边区各方力量开始自发组织起来采取自发安置、变工开荒的运动,扩大救助效果。第一,群众自发安置难民。除政府出面采取措施,根据地原住民和已在根据地安家落户的移难民对新迁来的难民也伸出援手,帮助其以较低价格获得粮食和租赁土地。被评为劳动模范的河曲移民史双喜以身作则,不惜耽误自己的生产时间也要处理好移民安置问题,说服卖主以平常一半的价格将锄头卖给移民,主动把土地和各种农具让给新来移民,多次将家中煮好的食物送给集体开荒的变工互助组,以稳定其生产情绪[10]136。第二,变工开荒,积极生产。根据地政府为了鼓励多开荒地,原则上要求在行政村范围内把春耕贷款及地租的1/10贷给难民。这对荒地多而劳动力少的晋绥根据地来说是有效解安置外来移民双赢举措。1943年12月,根据地二专署为发展生产、扩大耕地,专门制定了奖励移民救济难民办法[11]36。在相关政策激励下,移民积极性高涨,热烈响应政府生产号召。1943年5月,据岢岚县统计,逃往当地的300余名难民在土地、耕牛、农具等问题都已解决后全部转入生产,500多亩荒山在20天内变成了一片良地[12]214。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灾害频发,大量灾民随之产生。在针对灾民的救助过程中,政府作为最大的救助主体,主要通过发布并实施政策条例开展救助,同时因为精力有限,政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和受灾群众加入其中,力图建立广泛的救助体系。
政府救助手段:第一,放赈救济。面对因战争和自然条件导致的连年饥荒,根据地的工作首先应在确保灾民不致饿死的原则下发放救济粮、救济款。这虽然带有消极的性质,却是必然的紧急救助方式。1940年上半年,晋西北政权在抗日民主原则和统一战线精神的指导下,切实解决灾民困难,救济兵灾5万元,向遭旱灾灾民发放赈款1万元,贷款13万元[13]243。晋西北政权建立后,敌人在春夏两季对根据地发动了两次大扫荡。政府为缓解因日军侵袭造成的饥荒,在敌人扫荡后救济32 760余元,同时,行署为改善民生还在春耕期间发放救济粮1 419石,救济款11 000元[13]320。第二,发放农贷,鼓励生产。因边区政府财力有限,单纯依靠发放救济粮等措施救助难民治标不治本。所以,边区政府遵照中共中央1944年发出的生产自救指示大力发展生产。农业及手工业等的发展除了依靠充足的劳动力外还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根据地政府从1940年开始向受灾害影响而缺乏农具、种子等生产资料的群众发放贷款。据统计,晋绥根据地“自1940年以来,用于生产上的农贷数(包括春耕、种棉、水利、青苗、移难民等项贷款)逐年增加,由1940年的2%,一直上升到1944年的24.17% ,至1945年政府共发放出10 057 094 000元,贷粮14 485大石,贷棉花10 500斤”。[4]145-146灾民在政府的帮助下积极投入生产,生活得到改善。第三,节约备荒。除去鼓励受灾群众发展生产进行开源外,根据地军政机关还积极开展节流工作。1940年,晋西北行署发布《为发起节约生产运动,及展开反贪污浪费斗争,对军政民全体同志的号召》文件,指出根据地政府一方面要适当开源,如发展生产等;另一方面需注重节流,即贯彻精兵简政,厉行节约,培养民力,爱护民力。节约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节约人力。任何军事运输,理应尽可能利用农暇。民夫除去平常政府许可和处于战时外应当尽量避免调动,绝对不能因为使用民夫而耽误农时导致土地荒芜。其次,节用财力、物力,特别禁止浪费粮食、布匹、棉花的现象。粮食及服装等物资,都需先按人数作出精准预算,再遵照政府规定进行领取和报销[13]418-419。节约备荒是我军政民机关以吃苦耐劳精神减轻民众负担的显著表现,更是体念民艰、克服苦难的有效措施。
社会互助及灾民自救方面:第一,民间互济。互济即互相救济、帮助。民间互济指的是民众之间的互相借贷。根据地政府在敌人的经济封锁和灾害侵袭下财政状况紧张,所拨赈款赈粮只能解决受灾群众的燃眉之急。而通过发展生产实现救助虽然是治本之策,但又难以在短时间内产生效果。因此,政府开始组织民间互济,在灾害发生后组织粮食农具等富余的农户向受灾严重的缺粮、少粮贫农借贷粮食。1943年5月,兴县五区府及群众集体发动互济运动。3周过后,已先后有富有者借出粮食百石。同时,神池县也在热烈进行着互救互济,半月左右,仅东峪、石湖等村就互借粮食8石5斗,开明地主富农大多自动地将粮食借出,帮助贫苦农民生产[14]234。民间互济在救济灾民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在根据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达到了“物尽其用”的效果。第二,合作互助,变工开荒。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战争的消耗和灾难民逃荒等现象,根据地劳动力锐减,土地大量荒芜。政府和群众为了发扬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精神,在没有援助的情况下,就必须将各个家庭的劳动力组织发展成变工队、互助队开垦荒地,平稳度过灾害时期。这种集体劳动形式很好地弥补了个体劳动时间长、效率低的不足,在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43年5月3日,兴县二区某村村主任于永盛发动农会会员组织劳动互助,共成立7个变工队集体开荒,并且共同制定了开荒队的纪律:每个家庭保证锄地1次,粮食平分;不论给谁开荒,都要一样的劳动,不能偷懒;早出晚归,不能迟到早退。经过10天左右的努力,7个变工队共开荒103垧,成效显著[15]218。互助开荒一方面将根据地大量闲置荒地成功开发出来,提高粮食产量以应对灾荒,另一方面通过将劳动力和生产工具集中起来合理利用、生产速度大幅提高。这是边区政府进行灾难民安置,恢复生产的有效手段。第三,发展副业。为解决灾民生活困境,改善群众生活,政府大力组织受灾群众从事手工业、副业生产用以增加收入,特别是成立纺织合作社发展纺织产业。例如,根据地成立专门的纺织训练班,分3期教授学员纺织技术、小型工厂的经营等内容[16]174。在群众熟练掌握纺织技术后,通过政府资助纺织车和织布机、成员集股的方式成立纺织合作社[17]174。除此之外,当地居民还积极发展其他副业。如1944年9-10月,岚县化岭塔村通过变工队参加砍色叶运动,全村共砍色叶5 000多斤,每斤平均卖钱4元,共收入20 000万余元,换标准布4定,做衣服24件[18]22。总之,通过恢复和发展手工业、副业生产,不仅使灾民的基本民生得到保障,还丰富了群众生活,促进了根据地的经济发展。
抗战时期晋西北农村普遍存在的烟民、赌民、小偷等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的人,当地统称为“二流子”。他们是当时社会存在的一大问题。根据地政府领导当地群众采用制定法律、思想教育及生活救助等办法对这部分群体展开救助,取得了不俗成绩,改善了社会风气。
第一,制定法律法规。抗战时期,晋绥根据地因其重要的战略地位遭到了日军的疯狂毒化,致使吸食鸦片的烟民涵盖了贫农、中农和商人等各个阶级,危害十分严重。政府为了禁烟于1941年开始先后制定了《晋西北禁烟治罪暂行条例》《私运私存药品查缉处罚及提奖办法》《晋西北管理对外贸易办法》等,在法律上对种植、贩卖、运输、吸食鸦片规定了详细刑罚措施。
第二,思想改造。教育感化是救助这部分群体的基础手段。根据地政府采取找烟民单独谈话、家访和群众批评监督等形式,让烟民深刻认识到吸毒的危害和戒毒的意义,增强其戒烟自觉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二流子”的思想改造主要是通过村干部、劳动英雄和普通群众的感化教育及耐心规劝,使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进而在生活中做出改变。如1943年 12月28日,宁武各村在选举劳动英雄会上同时对“二流子”进行规劝,鼓励其参加生产。看到劳动英雄所享有的荣誉和奖励,他们深受触动,许多“二流子”当即参加生产[19]258。
第三,组织扎工队,进行生产改造。对于部分习气较重,规劝无效的“二流子”,通常采用强制劳动、鼓励生产的办法进行救助。如兴县有18个较难改造的二流子。他们不会种地,也不想做生意,在抗联的提议下把他们组织起来成立运输扎工队,给商民运碳、做泥工。经过自己的努力生产赚得分红和口粮后,对生活非常满意,意识到过去做得不对,并且其中4人还戒掉了大烟[20]282。
边区政府从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对边区群众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救助工作,不仅解决了他们的生存困境,还促进了边区的经济发展,使晋绥边区成为人人心之向往的模范根据地。
根据地的巩固发展在抗日战争期间面临着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和挑战。而边区民主政府势单力薄,仅靠政府很难实现救助成效最大化。因此,边区政府团结各方面力量,将多元化救助体制运用于救助工作中,集合了党、政、军、民各界力量,实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效果。首先是建立、完善有关组织机构,包括主管民生工作的民政局;其次,成立难民委员会、农民协会和农业合作社等组织,负责具体行政事务;此外,除政府和社会组织外,一些个人包括劳动英雄、开明富绅、先进农民等在根据地的社会救助工作中也发挥了重要的协同作用。在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政府出面主导,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从而更好地拯救群众于水火。例如在遇到灾荒时,各地群众就在抗联的组织下进行互救互济。部分富农也自觉将粮食借给灾民助其平稳度过灾荒。在救助敌占区移难民和“二流子”等群体时,一些普通群众、农会和合作社等也积极为其借贷农具、耕地、种子等生产资料,帮助他们解决住宿和口粮问题,鼓励其积极生产,自食其力。在党政部门的领导以及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紧密配合下,根据地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现出协同配合的巨大作用,不但实现了救助成效的最大化,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压力,使政府能够有精力开展其他工作。
由于受战时环境和政府财政力量薄弱的影响,生产救助成为抗战时期社会救助的核心理念。1944年,中共中央曾对灾荒救助问题发出指示,要求各根据地严格遵循生产自救的基本方针,各级政府要在保证群众不致饿死的情况下鼓励积极鼓励生产[21]304。为响应这一号召,根据地党政军民各界发挥合力作用攻坚克难,在全边区掀起了一场自力更生、自给自足的浪潮,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力更生是改变困境的正确途径。根据地在把恢复和发展生产作为根本救助措施的同时提倡厉行节约,抵制铺张浪费。1940年在晋西北行署成立之初就颁布文件《为发起节约生产运动,及展开反贪污浪费斗争,对军政民全体同志的号召》,指出根据地除一方面适当开辟财源,如发展生产外,另一方面就是厉行节约,爱护民力,培养民力。1942年,根据地召开的临参会议对党政军民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节约办法做出决议。如在节约人力方面规定:一切军事运输需尽力利用农暇;在节约物力、财力方面规定,粮食的吃法、服装的穿用,应该按人数精确的预决算,照政府规定领取和报销,不吃一个空子[22]353。节约也是政府开展救助工作的重要举措,能够提高面对突发状况时的应急能力,减轻政府压力,缓解民众负担。
救助工作首先是向困难群众发放救济粮款等措施解决其生存问题并稳定社会秩序。但由于连年战乱和自然灾害的袭扰,边区政府的财政状况比较紧张。因此,政府主导下的救助工作不能仅仅依靠放赈措施,还需要扶持群众自主生产,培养其自救能力,避免群众养成等靠要的习惯。这一理念贯穿于对晋绥根据地的整个社会救助过程。在对灾民进行救助时,行署并不是简单消极地进行粮款发放,而是先根据民主评议了解灾民情况,依据困难程度将灾民划分为不同范围。每个范围对应不同的救助标准,制定了严格的救济粮购买标准。针对不同的受灾程度采取不同的救助标准,促使灾民意识到政府救助并不是一味的大包大揽,从而自觉组织起来,成立互助队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在政府资助下学习纺织等技术,并且合资入股创办合作社发展手工业,实现创收。救助移难民和“二流子”等弱势群体时,政府遵循相同原则,为他们提供耕地、农具等生产资料,安置工作,在地租和物价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在生活困难得到解决后,移难民和“二流子”的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陆续开始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救急不救穷的救助原则在当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培育了救助对象的生产和自救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救助事业的有效运行。
边区政府通过开展发放救济贷款和救济粮、妥善解决移难民问题等工作,帮助边区弱势群体度过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并使群众的生计有了基本保障,不但增加了青壮年劳动力,调动了老百姓的抗战热情,同时,也为边区的农业生产、荒地开垦及抗日队伍的扩大作出了卓越贡献,间接巩固了边区的稳定,为抗战乃至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发挥重要作用。
晋绥根据地采取的上述救助措施,解决了灾民和移难民等弱势群体生存所需的基本要素——土地、耕具及种子。原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百姓在政府的帮助下生活逐渐好转。例如,从敌占区迁来晋绥根据地的难民同胞,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悉心照料,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衷心地对中国共产党发出赞扬。晋西南阎锡山统治区的百姓不堪压迫逃来交西县后,干部群众热心给予口粮及碗筷、衣被等各类生活用品,更是帮助难民同胞成立木工合作社发展手工业生产。一位60多岁的难民老妇人说:“我活了这么大年纪还没见过这样好的政府,对待难民这样好”[9]208。此外,“二流子”等群体经过思想教育、生产改造等救助措施后,也改头换面,积极生产改善生活,有的甚至还成为了劳动模范。兴县居民高宝同原来是一个不务正业的神汉。经过改造后开始积极投入生产,1945年种地达30多垧,还被群众评选为劳动模范[23]207。边区针对各类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不仅使他们顺利度过困境,还成长为自食其力的新人,在党的带领下迈向更幸福的生活迈进。
晋绥根据地位于交通闭塞的偏远地区。大部分群众小农意识强烈、民族意识淡漠、思想比较落后。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领导下的平等、公正、温暖与敌占区和旧社会给人民带来的压迫、奴役、黑暗产生了强烈的对比,使他们对抗战的重要性有了深切的认识。一方面,从其他地区逃往边区的难民,先遭受过日本侵略者的迫害,后在根据地民主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举措中感受到温暖,从而深刻认识到抗日战争的必要性,也坚定了支持抗日、投身抗日的决心。另一方面,对原本就生活在边区的民众来说,他们对所处环境发生的变化也是深有体会。例如,当根据地发生灾荒时,政府能够第一时间发放救济粮款;抗日军人的家属得到政府特别照顾;政府向无法工作的弱势群体提供援助,保障基本生活,解决了抗属的生活困难问题;在政府的帮助和改造下,原本生活困难却游手好闲、扰乱社会治安的“二流子”也开始自食其力,学会靠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这些事实让边区民众开始有了国家与民族的概念,并且将自身的命运与八路军、共产党以及国家的命运紧密结合,进而投身抗战的洪流当中。边区人民的抗战积极性主要体现在抗战期间对前线进行的人力和物力支持。边区人民为了支援抗战,节衣缩食,积极交纳救国公粮,给前线的士兵送慰问品、做鞋袜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政府制定的公粮征收比例较为合理且充分考虑了晋西北实际情况,1941年兴县、静乐、朔县17个村共征收公粮2 207大石,超额完成原定的2 183大石,完成了101.2%[13]240。通过以上表现可以看出,边区群众中已经掀起了一股积极抗战的热潮。
中国共产党在晋绥根据地实施的救助措施促进了根据地农副业的发展,巩固了根据地,为抗日战争乃至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和物质基础。农业方面,民主政府通过采取诸多措施。例如,颁布优待移民难民条例,吸引敌占区群众前来扎根落户,增加边区人口,从而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此外,根据地政府为解决土地荒芜问题于1941年发布《晋绥边区开荒条例》。条例中包含的免征公粮地税等措施虽然给边区财政带来一定负担,但同时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垦荒热情。在政策的扶持下边区群众积极投入农业生产,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都得到大幅度提升。据统计,兴县居民在1941-1943年间共计开荒69 370垧。1944年,晋西北地区共计开荒748 000亩,粮食总产量达16万石。边区耕地面积从1940年的39万垧增长到1943年的498 296垧,增长率达27.8%。同时副业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组织群众成立以在经济上进行对敌斗争、运输、生产和消费为目的的合作社,一方面解决群众生活中的诸多困难,另一方面使得根据地的副业和商业贸易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宁武县游击区某村为了解决在敌人包围和抢劫之下造成的群众日用品困难问题,成立流动合作社。该社在短短的2个月中一共做了4次运输,运回布20定及少数杂物,合作社的运输业务不仅使成员赚取工资,换回食物等必需品改善生活,还使久无交易的地区开始有了贸易活动[24]390。农副业的发展使当地经济逐步恢复,政府财政状况好转,因而有余力进一步投入社会优抚等其他社会保障工作,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民幸福感倍增,同时,直接支援前线开支,为抗日战争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创造了重要条件。
抗战期间,晋绥根据地的社会救助工作对象广泛、特点突出、成效显著,并且对现今的社会救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过对当时的救助经验进行总结,可以以史为鉴,防患未然,有效应对因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如共产党在开展救助时注重在政府主导下集合群众力量,将生产与节约相结合,不仅提供受助者生活所必须的经济援助与政府服务,还从发展的角度出发培养他们改变现状的能力,激发其自救意识,真正实现了授人以渔。这些晋绥边区政府的救助经验可以有效地运用到今后的救助工作当中。当然,受历史局限性影响,晋绥根据地当时开展的社会救助工作难免存在不足之处。例如,颁布的法令存在过左规定,部分救助条例存在华而不实的缺点。因此,我们必须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开创出符合这中国国情的社会救助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