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携手全球环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2022-03-18 06:18
今日中国 2022年3期

文|本刊记者 周 琳

“在中国,我们致力于支持中国环境法治建设,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经济复苏、污染治理等领域的挑战。”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说。

2019年11月,欧洲环保协会组织中方检察官代表团参加欧洲环境检察官网络年会

“在中国,我们致力于支持中国环境法治建设,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经济复苏、污染治理等领域的挑战。”龙迪是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以下简称“欧洲环保协会”)的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成立于2008年的欧洲环保协会是一家环境法律公益组织,在伦敦、布鲁塞尔、华沙、马德里、柏林和北京等地都设有办事机构。协会在中国主要致力于支持中欧环境政策对话,中国环保气候相关政策法律的起草与修订工作,环境法官和检察官的能力建设,支持公众参与和环保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以及中国海外投资的绿色和可持续化发展转型等。

政策对话促绿色经济复苏

荷兰人龙迪精通多国语言,却对亚洲情有独钟。他说,“中国是亚洲最大的国家,这里人口众多、历史悠久、经济蓬勃发展,我特别想来中国看看。”2002年,他来到北京学习中文,从此再也没有离开。

龙迪曾供职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2016年,他选择加入欧洲环保协会。“在工业发展领域,环境保护是一个重点。慢慢地,我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环境领域,特别是通过能力建设支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环保实践。”

在协会北京办公室内特别设置了一间视频会议室。“因为疫情很多线下活动取消了,但是工作一刻也没停止,我们经常在这里与欧洲的同事开视频会议。”他介绍说。近些年,在龙迪和团队的积极努力下,2018年1月第一期中欧环境合作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受到了欧盟的支持,由中国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欧洲环保协会和德国GOPA咨询公司联合实施。项目不仅支持中欧部长级环境政策对话,增强中欧在全球环境事务和重点领域的合作,并为中欧环境政策制定者和专家提供了交流平台。

龙迪介绍,在2018年1月-2021年6月第一期合作期间,他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并取得了诸多实质性的进展,比如举办了中欧减缓气候变化研讨会、中欧生物多样性研讨会、中欧绿色投资与能源转型研讨会等。

“绿色经济复苏被纳入项目的重点关注领域,我们还将持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他特别指出。

在项目一期结束之际,中国“十四五规划”正式启动。中国承诺力争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19年底,欧盟也发布了《欧洲绿色新政》,提出在2050年欧盟温室气体达到净零排放并且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脱钩。

“尽管受到疫情影响,中欧双方都在努力推动解决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这也为疫情后的绿色经济复苏奠定基础。”龙迪说,项目第二期已于2021年7月起展开。

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

案例交流创新司法实践

谈到中国近些年在环境保护领域取得的进步,龙迪如数家珍。这其中,很多工作都有欧洲环保协会的积极参与,比如修订《环保法》、大力投资治污和清洁能源、加重对污染者的惩罚力度、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宣布生态保护红线等等。

“案例交流在司法实践领域具有非常切实可行的借鉴意义,”龙迪说,各国的司法体系不尽相同,但是遇到的问题却大同小异,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中欧各国的环境法官可以彼此借鉴学习,解决实际问题。

2021年10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在云南昆明召开之际,欧洲环保协会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即《全球十大生物多样性案例集》,成为与会嘉宾的抢手读物。其中第一个案例就是中国司法实践拯救濒危物种绿孔雀的故事。

云南是中国的水力发电大省,也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中国现存的绿孔雀主要分布在云南,珍稀程度堪比国宝大熊猫。云南在建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项目建成后将直接威胁中国境内现存最大的绿孔雀栖息地。经过2年8个月的努力,2020年3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水电站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同年12月,二审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云南绿孔雀案是中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本案里程碑意义在于突破了‘有损害才有救济’的传统司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提前至损害结果发生之前,彰显了中国司法制度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龙迪分享道。

助力全球绿色转型

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领域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1年9月2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视频致辞时宣布,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投资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中国停止新建海外煤电项目的决定是一个分水岭,为全球气候转型注入了一针强心剂。”龙迪指出,根据能源与清洁空气研究中心(CREA)报告,在过去10年中,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海外煤电项目投资国。因此,中国此番承诺对全球气候转型意义重大。新建煤电项目将成为过去,其他形式的能源将面临更强劲的需求,这促进了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资源的加速部署。“中国这一举动在推动全球疫后绿色复苏的同时,还能激励其他国家进一步加快绿色转型,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龙迪说。

在促进海外投资项目的绿色发展领域,欧洲环保协会与中国政府早有规划,并已开展诸多工作,比如“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的研究和应用,旨在为利益相关方应对海外投资的气候变化风险提供有益指导;组织全球海外投资去煤政策研究,为推动中国停止建设海外煤电项目提供了政策参考。

2019年,协会邀请外方专家在京参加中欧生物多样性研讨会。图为参会人员合影

公众参与助推良法善治

良法还要善治。龙迪特别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出台了很多的法律政策,如何让政策落地,既需要司法体系的能力建设,也需要普通公民的积极参与。”龙迪坦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新的问题也在不断涌现,环境保护的力度必须跟上中国的发展速度。

“2013年,我们开始关注空气污染对健康带来的影响。同事每天都在关注中国政府每日公布的空气质量指数PM2.5。”他说,政府公布环境信息和全社会环保意识唤醒,这都是好事。但是,有关“气候变化”的知识普及还很迫切。

他进一步指出,随着越来越多温室气体被排放至大气中,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极地冰川融化,极端天气也时常出现,如干旱、洪水和不可预测的降雨分布,进而威胁粮食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等等,“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版)有一整个章节是关于公众获取环境信息、公众参与环境规划和决策和环境司法的。这是非常令人振奋的!”他说,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了赋予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重要性,并且一直在努力落实和确保这一权利。

“在中欧环境合作项目开展过程中,我和团队扮演着各个政府机构协调人的角色。”龙迪补充道,如今,公众参与已经成为中欧环境治理项目的指导理念之一,此外还有公众环境信息获取、环境司法和企业环境责任,这四个主题都是由欧盟委员会和中国生态环境部共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