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萍 刘华 杨晓萍
[摘 要] 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于教育领域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将继续改变人们的生活,应该坚持人工智能技术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让人工智能技术为人类造福,以警惕人工智能技术异化力量的消极影响。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思政课教学的实际,分析人工智能技术在思政课教学应用中可能出现的伦理问题,探討人工智能技术在思政课教学中的伦理治理,以彰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旋律。
[关 键 词] 人工智能;思政课;应用;伦理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10-0013-03
一、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思政课教学的现状
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指出,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改革创新,要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提出了“八个统一”思想;新时代迎来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贺信中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方式,推动人类社会迎来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促使思政课教学不断发展。
(一)提升思政课教学的亲和力
学生作为教育客体需求呈现多样性,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虚拟空间和物理空间的融合,从而满足学生随时随地地多元化学习的需要。在不同场域、活动、课堂利用智能技术给大学生推送和思政课教学目标是一致的学习资源,运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形式进行教学活动,能帮助学生找到自己的兴趣点,也可与学生不同学习爱好相契合,激发学生上思政课的积极性,增加学生对思政课的认可度,还能加强思政课教学过程中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师生的个人体验。
(二)强化思政课教学的针对性
依托大数据平台,课前:对于学生而言,借助思政课学习资源数据库进行在线预习;对于教师而言,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大数据进行分析,搜集到学生的信息,并能根据学情分析,进行精准思政课教学引导,实施个性化教学,做到因材施教。课中:采用智慧课堂+虚拟教学场景,采取问题探究式教学法,实现优质课程资源与课程环境的有机统一。课后:通过数据分析了解学生对知识掌握的水平,课堂活动的程度、考勤情况等,从而及时发现学生学习中的薄弱环节,并为其安排针对性的强化练习。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个性化、数据化,实现学生情感识别与分析,根据相关数据进行预测,进而更加精准、全面地掌握学生的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使思政课教师对教学有更加规律性的认识,从而使得思政课教学更加具有针对性。
(三)增强思政课教学的实效性
通过智能技术可以将抽象的历史“具体化”。智能教学可以将抽象的历史“情景化”“具体化”。比如,利用虚拟仿真技术营造可亲身体验伟大建党精神的课堂生态环境,让学生通过倾听、观看等,引起情感的共鸣、心灵的启迪,这种教学方式能增强学生对伟大建党精神的领悟,并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中坚定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认同。同时“图像化”贯彻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全过程,实现思政课图像载体和文本语言的联动,可提高思政课实效性。在思政课考核中,相比于传统的教学模式,运用智能技术辅助思政课教学考核,能够量化、客观地对学生受教的效果和教师施教的质量予以综合评估,形成反馈数据和机制,为思政课的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评估提供决策依据,也能更好地提高教学效率,让思政课教师有更多时间从事教研活动,实现教研相互促进。
二、智能技术应用于思政课教学面临的伦理问题
(一)挑战人的主体性
智能时代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当代大学生作为“网络化生存”的一代,走在时代前沿,其价值取向、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信息获取等都体现着智能时代的特点。利用智能技术,学生可以采用便捷的浏览方式轻易获取丰富的网络资源,得到全新的阅读体验,但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隐患:一方面学生自我实现感大幅提升,但思政课教师的权威性被解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课堂的“抬头率”;同时学生也偏向碎片化学习、浅学习,而这种学习方式对于知识的系统掌握难以实现,也在无意中让学生逐渐丧失深度思考和主动探究的能力,学生高阶思维能力的发展面临困境。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广泛运用对思政课教师的决策能力、技术运用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可能因教师操作运用智能技术不当,出现主体性缺失,甚至技术异化等现象。
(二)个人隐私的泄露
智能时代,个人隐私和信息越来越透明公开。为了增强思政课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思政课教师利用大数据、数据挖掘、深度学习等技术对所搜集到的学生信息进行动态监控、考核评估等,这就不可避免地暴露了个人的隐私,每个人的信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收集、使用,甚至被滥用、篡改,如果这些信息泄露,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将会危害到学生的个人利益。我国虽然颁布了对个人非公开的、隐私的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我国民法典的颁布,但对个人数据收集的拓展未引起广泛关注,人工智能的应用扩大个人信息收集的范围,也拓宽个人信息收集的场景,增加个人信息收集的数量,人工智能认知技术实现海量非结构化数据的采集,而被收集的这些数据在不同数据库下进行数据融合并识别个人身份且实现对个人的持续跟踪,弱者在隐私得不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更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三)意识形态面临的挑战
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的关键时期,而当今社会存在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逆全球化思潮的涌入,西方资本主义“普世价值”的传播等,大学生往往又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容易被新技术吸引和感染,但智能技术的应用,基于网络的开放性、扩散性、交互性和及时性等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对于网络上一些崇洋媚外、落后腐朽的思想有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意识形态领域面临威胁,如果大学生长期受到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觀等影响,极易造成思想的混乱、信念的动摇、道德的缺位、价值观的扭曲等,弱化社会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聚力,这将会严重削弱思政课教师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话语权,也进一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安全。
(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过程中法规和道德原则的缺失
人工智能是对人类意识、思维的模拟,但模拟并不等同于意识、思维本身,人是有感情的,但人工智能机器没有,而且强调技术理性,遵守指令、代码。未来人工智能发展中可能出现技术理性取代价值理性的现象,在技术规范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智能技术在教育领域应用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法规和道德原则,随着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系统的自主性使机器逐步替代了人类的工作,出现人们对人工智能技术过度依赖的情况,让人工智能技术赋予决策,一旦决策出错,该如何处理?这是我们不可回避又必须要去解决的问题。
三、人工智能技术嵌入思政课教学的伦理治理
(一)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在智能技术的强大支撑下,思政课也将由表及里随之转型,促进思政课向智能化方向发展,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仍要注重学生的思维能力、知识迁移能力等;如何让学生在智能化环境下通过思政课教学更好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学之以深、继续前进;如何增进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的交互体验和协同能力,充分发挥思政课的立德树人的关键作用,思政课教学过程应坚持三个教学原则。
第一,坚持高校思政课的主渠道地位,充分发挥思政课的价值引领作用。智能时代,面对信息碎片化、价值多元化的冲击,尤其要强调并注重思政课的价值引领作用,坚决反对和抵制“非意识形态化思潮”。
第二,坚持思政课教师的主导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统一,思政课教学离不开教师的主导,同时要加大对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的研究,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智能技术嵌入思政课教学过程契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但不能完全代替思政课教师的课堂教学作用,更不可能取代思政课教师的地位,作为思政课教师要自觉肩负时代的使命,最终实现“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的教学目标。
第三,坚持思政课教学“内容为王”原则。处理好教学效果的鲜活性和教学内容的严肃性关系。
(二)创新思政课教学理念
作为智能时代的思政课教师,教学理念上需强调教育的任务不单是利用智能技术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更为重要的是帮助学生更好地实现对智能技术的控制,而这种控制不仅是智能技术具体操作能力的控制,而且包括树立控制智能技术的观念,让学生不被智能技术所支配。同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势,提升学生参与思政教育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加强价值观教育,让学生更好地理解人工智能的技术属性,防止技术异化现象出现,基于教育的本真引导学生,促进智能技术和思政课改革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在思政课教学中学生的获得感,彰显思政课的时代引领作用。同时建立数据思维,切实提高思政课教师加强人工智能素养,提高教师运用智能技术过程的适应性,防止人工智能决策失真、数据垄断等,定期参加技能培训,并尝试探索智能化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遵守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基本原则
1.保障人的根本利益原则
人的根本利益原则,即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应以保障人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也降低了技术风险和技术异化。利用智能算法构建思政课育人新平台和新阵地,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植入人工智能赋能当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入人工智能算法的研发、设计应用中,发挥向上向善、引导的作用,确保人工智能伦理的正确,维护人类的尊严,不能用于恶的目的,技术必须促进人类的善,不能超出智能技术的使用范围,坚持适度原则,在思政课教学中智能技术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爱学生,让算法遵循“善”法,决策算法是人工智能技术的核心体现,需要明确人工智能要进行道德决策。
倡导设计向“善”,人工智能的设计,应使它们能够充分发挥特定的功能,同时又遵从人类道德主题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优先考虑伦理问题,关注隐私保护,防止数据被滥用或者篡改,只有这样,智能技术在思政课教学应用中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2.责任原则
责任原则,要求要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体系规范和制约数据挖掘、机器学习、深入学习等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以便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会应用导致人类法律或者伦理冲突时,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我们可以在技术层面上追究人工智能技术研发等部门的责任,确定责任归属和责任性质对规范和约束智能技术引发风险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同时程序员在研发人工智能技术时应坚持透明原则,并在社会应用层面上构建公平合理的责任和赔偿制度,并遵守权责一致原则,确保问责的实现,权责一致的实现有赖于人工智能算法的公共审查制度的建立。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要符合人的基本价值观,实现人工智能技术造福人类的目标。
我国于2019年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强调了“负责任的人工智能”这个议题,并提出了人工智能发展应遵循“和谐友好、公平公正、包容共享、尊重隐私、安全可控、共担责任、开放协作与敏捷治理”八条原则。当前重要的是让人们对这些原则达成共识,用理论去更好地指导实践。
四、完善监管机制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举措,推进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监管工作有效进行,并能协调好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加强对虚拟助理、用户画像、精准推送等人工智能技术重点行业的监管。严格调控智能技术赋能思政课教育教学中的风险、利益取向等,避免智能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中过于产业化经营和商业化操作,2021年1月,我国正式发布《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人工智能伦理安全风险防范指引》,进一步完善了人工智能伦理问题治理的监管制度。同时基于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的趋势,监管体系机制应动态优化、及时响应、与时俱进,可适当构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评价和反馈机制,以有效促进人工智能技术造福于人类社会生活。
参考文献:
[1]张志丹,刘书文.人工智能必将引发思想政治理论课变革[J].思想教育研究,2020(10):103-108.
[2]郭锐.人工智能的伦理和治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
◎编辑 王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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