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精神富裕的时代特征

2022-03-17 23:24
关键词:共同富裕物质精神

倪 伟

(鞍山师范学院 管理学院,辽宁 鞍山 114007)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奋斗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在总结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历史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新思想和新认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统一,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1],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14,实际上已经突破了物质生存性需求的阈限,上升到心理、精神等发展性需求,不断发展和完善了共同富裕的涵义,也凸显了精神富裕的重要性。长期以来,我国对精神富裕的追求与物质富裕追求紧密连接,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体现出不同的时代精神特征,精神富裕不单是一个结果概念,更是一个发展历程。

一、精神富裕的基本内涵

精神富裕包含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的富裕,既是一个过程概念也是一个结果概念,它既包括创造精神财富的能力和意愿,也包括获取精神财富之后的满足和享受状态,二者不可分割,内在统一,是精神文明的发展状态。汪青松认为,精神富裕是反映和衡量主体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基础上,在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领域中,对各种精神要素资源选择、追求、创造的能力及意愿,以及在此过程中展现出的正面而积极的精神满足、享受、发展和超越程度[3]。在我国,新时代的精神富裕不单指有较高的受教育程度,还需具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具有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并且具备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能力和建设能力以及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等。

精神富裕在内容上可分为文化、智力和思想、道德两方面的富裕,前者体现于精神生产范畴,同社会物质生产和经济生活紧密联系,助推并影响二者的发展程度;后者更接近于精神生活范畴,由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直接决定,它同生产力的联系通常需要经济、政治制度为中介[4]。从马克思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的论述可以看出,追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与共同富裕是一体两面的。但是,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发展阶段,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为了促进物质文明发展,侧重解决人类的生存问题,满足基本的生理需求。或者说,强化的是物质生产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牺牲、奉献、奋斗为主的革命价值观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集体利益通常高于个体利益,要求每个人优先提升自己的精神格局,以至于有时个体简单的物质生活需要也难以得到满足,更无需说满足精神生活的需要[5]207-208。这种社会性的延迟精神生活的满足,虽然集中全民的控制力促进了物质资料生产,但长期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失衡会造成人类文明的危机,容易形成一种重物质、轻精神,重经济、轻文化的倾向。因此,当物质财富较为丰富,人们就会从对物质的需求转向对精神的需求,追求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的富裕就会浮出社会的水面。但这并不意味着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两者处于此消彼长的状态,恰恰相反,精神文明一直与物质文明保持着一致性,精神生活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状态相契合,体现该社会、该制度的精神追求和价值要求;精神生产甚至引领着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的发展,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我国精神富裕发展的时代路径

我国追求精神富裕的道路融于共同富裕的目标实现过程中,是通过一系列伟大决策和卓有成效的具体措施来推进的。中国共产党追求共同富裕的历程贯穿革命、建设、改革、治理的各个历史时期,经历了社会主义市场主导、政府主导到多元协同治理的不同阶段,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随着不同阶段的社会发展使命,衍生出每一个历史时期特殊的时代精神,也经历了从外部激励、内在激发到双向结合的过程。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革命精神

在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头顶上的“三座大山”,解决了困扰中国农民几千年的土地问题,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为追求共同富裕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证。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任务的完成激发了被压迫的农民、工人等普通大众自我意识的觉醒,认识到自身力量的无限可能性。新中国成立后,带领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共同富裕”[6]444的概念,并明确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所独有的、创新的价值理念,满足了人民群众共同的理想愿景,当家作主的地位认可,更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的主体能动性。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中国正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和政府通过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合作化的道路来避免两极分化,从而保证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劳动成果。对共产党情感上的共鸣和依恋,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认知和信赖,进一步激发了民众投入新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在思想上继续巩固新生政权也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主要任务。这一时期精神建设的主要内容是 “除旧布新”,肃清封建陋习,清除旧社会遗留的污泥浊水,实行民主改革,倡导人人平等的民主新风尚;强调“我们要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把革命工作做到底”[7]800-801,把革命战争年代的那种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和革命热情运用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来,意气风发地建设新中国。在这一系列精神倡导下,全国人民激情澎湃、斗志昂扬,行动果敢。浓烈的革命情感、成功的革命经验,让这种革命精神充盈于整个社会氛围中,但这种精神上的亢奋状态主要来自社会外部力量的影响,缺少对主体自身需求的探索,容易进入失范状态。

由于对生产力发展规律认识不足,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在物质条件匮乏的条件下,这种追求“平均主义”下的“同步富裕”,靠“拉平”贫富差距来实现的公平和共同富裕被事实证明无法兑现。随后政治上的“左”倾思想和文化界的“整风”,尤其是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致使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文化“荒漠化”现象以及教育领域的混乱和停顿,导致人民群众精神生活资源的极度贫乏和文化生活的单一,对社会主义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进取精神

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并没有实现共同富裕,生产力的缓慢发展使人口基数庞大的中国长期处于物质资源匮乏的状态。1978年1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在经济政策上首次提出允许一部分地区、企业、工人和农民,通过辛勤努力增加收入,提升生活质量。随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发展政策,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重新思考,“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8]374。

与之相对应,精神建设领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推翻了“两个凡是”的基础上,拨乱反正,确立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及其制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在1979年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强调“五种革命精神”,希望“恢复到五十年代最好时期的党风和社会风气”[8]153,明确搞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大大发扬这些精神。1986年的《精神文明决议》正式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我国于1982年修正了《宪法》中“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内容。此后“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的分配方式被广泛接受、认可和落实,释放了人们普遍压抑的求富欲望,允许人们根据自身能力选择个性化的发展路径,以“先富”带动“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新论断,激发了人民勤劳致富的进取热情。同时,争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四有新人”成为一个时代青年人的共同追求。

改革开放开启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索,个体能力得到开发和拓展,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社会财富的爆发式增长,此后,我国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进入了全方位的提速阶段。单从生产力发展角度来看,改革开放40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按不变价计算增长了33.5倍,年均增长9.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9 660元,扣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增长22.8倍[9],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快速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但社会主义合作化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急速转变,致使部分个体的精神“迷失”,出现了“极端消费主义”“审美泛化”等社会现象。

(三)脱贫攻坚时期的公平精神

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富裕程度普遍提高,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也促使贫富差距迅速加大,社会公平形势日益严峻,使如何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成为更为严峻的考验[10]。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11]15,实现共同富裕,并进一步明确公平必须贯穿于初次和再次分配中,“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1]37,首次将公平置于优先于效率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共享发展理念,要求“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12]27-30,将党和国家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缩小贫富差距上,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脱贫攻坚被放到了八个部署的主要位置。

实际上,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以“政府扶贫”为主导的扶贫开发事业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传统粗放型的扶贫方式存在贫困情况评估不足、项目安排缺少系统性、资金使用流于表面等问题,整村推进扶贫容易引发村庄内部财富分化、扶贫资源“精英俘获”[13]等现象,迫使扶贫工作进行优化调整。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思想[14]277,新时期精准扶贫战略开始实施。此后,政府通过一系列关于供给面、环境面、需求面的宏观政策工具的规划、执行和评估,保证了政策层面对扶贫的推动力、影响力和拉动力[15],不断推动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

“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16]621,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关于精神扶贫的思想开始不断丰富。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的重要部署[2]61。“志”是脱贫意愿和信心,是脱贫志向、脱贫志气、精神面貌,强调贫困人口脱贫的自觉性和自主性;“智”指脱贫能力,是指贫困人口的经验认知和行为习惯,强调其自我发展的能力、脱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扶志”和“扶智”是通过激发贫困群众努力致富的内生意志、积极奋斗的主观能动性,培育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从而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这一部署,是党中央充分认识到精神贫困对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提升脱贫质量的重要意义作出的伟大决策,也是将共同富裕理念从物质层面供给延伸到精神空间的拓展和开发,是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实践。精准扶贫中,精神扶贫的实践样态主要为教育扶贫、科技帮扶、文化扶贫和多方借力等措施[17]。精神扶贫意在解决贫困者精神层面的脱贫动力不足、文化科技知识层面的缺失,以及人文意识淡薄等问题,从主体角度进行介入,与物质脱贫相结合,保证了脱贫质量和精准扶贫的持续性、稳定性。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于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18]。

脱贫攻坚是我国追求共同富裕道路上的重要一步,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宏观调控下的社会公正,另一方面充分证实了主体潜能的挖掘对于社会性问题解决的重要意义。

(四)共建共治共享时期的自觉精神

在精准脱贫这一具体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尤其是在精神贫困问题的解决上,我党突破了对市场和政府的路径依赖,引入社会主体,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协同机制,从实践层面证实多元社会治理的有效性,也为新时期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共同富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共建共治共享是新时代对共同富裕的丰富和发展。脱贫攻坚消除绝对贫困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14。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我党第二个百年奋斗的起始目标。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1]

高质量发展意味着高效率、公平和绿色可持续的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意味着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共同构成群体内成员生存和发展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和谐发展。目前在政府的引导下,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不断完善,政府不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努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共治共享理念的提出,意味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对于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有重要的意义。第三次分配遵循自觉自愿的原则,强调社会的道德力量和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让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自愿地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它体现的是社会成员在物质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之后,对个体发展产生的更高层次需求,是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遵循从物质到精神的发展路径,不断激发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和能力,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支持,反映出一个国家、民族和社会的思想境界和文明程度[19]。因此,推动第三次分配的发展,既有利于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也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既满足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推动了人的全面发展,是国家、市场、社会相互促进的高质量发展。

三、新时期精神富裕发展的基本原则

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全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我国已经迈入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新时代,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2],不断激发精神生产的动力,丰富精神生活的内容,在新时代需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夯实精神富裕的基础

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没有主次之分,我国实现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1],物质和精神的双富裕是同等重要的目标和任务。从两者关系上来看,精神富裕和物质富裕也不是单向的服务关系,而是互为条件、互为目的、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物质富裕是精神富裕的前提,精神富裕则为物质富裕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只有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民生保障和民生建设的持续性才能得到保障。所以要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在已取得的发展成就上,实现区域、领域、群体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平衡,逐步解决发展在数量、质量、效益、态势等方面的不充分问题,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增强人民的获得感、满足感,推动精神富裕的发展。

(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精神富裕锚定方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价值期盼的凝结,规约着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性质和方向。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不同群体、行业、地域的社会成员由于经济和社会地位、知识结构、人生阅历的差异,精神生产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对于精神生活的需求也各有不同。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方面,既要考虑不同群体对精神文化的特殊需求,提供精准的、合适的、符合群体特点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也要注重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差距,跨越地域、接受水平等方面的制约,推动精神文化资源共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此提供了国家、社会、个体层面的发展方向,因此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规范和引导,推动精神文化的生产,提升精神文化产品的质量、品位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实现人民精神生活的普遍富足。

(三)实行多元协同治理,为精神富裕提供实践路径

共建共治共享强调全体社会成员都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既有责任和义务参与,也有权利享有社会治理成果。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公众之间,治理者与治理对象之间,互为主体,构成了一个社会治理的共同体系和支持网络。不同主体虽因其所处的环境、位置、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能力素质等不同而存在差异,但主体之间的对话、协商也为多元协同治理公共问题提供了多维度的观察和认识;同时让充满差异性的多元治理主体彼此接纳、相互承认,给他们带来了对共建共治共享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多元治理主体在差异性偏好中取得价值认同,一方面有利于形成公认的价值标准,催生了公共精神的产生;另一方面也强化了治理主体的身份认同、利益和情感认同,以及对社会奉献的渴望,满足个体的成长和发展需要,实现了个体精神生活的丰富和多样化。多元治理主体对美好生活共同的向往在多元协同中产生,也在多元协同中得到满足,激发了协同治理、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驱动力[20]。

(四)树立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精神富裕理念

每个社会的文化和价值体系都有其相对独立的气质和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不断整合传统文化、民族心理、价值观念以及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创造出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它融于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沉淀在每一个中国公民的身上,构成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内涵。坚定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既能增强民族自豪感,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鼓励和智力支持;也能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形成和发展积极向上的社会意识和社会精神,打造新时代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时代楷模;同时,文化自信的树立也保证了中华民族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屹立于国际舞台,兼收并蓄、汲取精华,以更具中国特色、中国魅力且符合国际话语规范的表达形式向世界传达中国声音、讲述中国故事、阐释中国精神,增进世界对中华民族的认知、理解和赞许,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进而推动世界文明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21]。

为实现共同富裕,几代中国共产党人艰辛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路径,更在应对不同历史时期的建设任务时锻造了极具特色的精神力量。我国精神富裕的发展也在经历了外部激励和内部激发之后,迎来了双向融合的发展新阶段,新时期精神富裕的追求意味着继续完善物质保障,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治理理念下,不断丰富和完善共同富裕的实践内涵,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让中国精神引导中国前进,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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