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辰
(盐城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2)
经济全球化促进各国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教育合作交流也越来越多。教育服务贸易理念逐步被世界各国认同,不少国家的教育机构开始走出国门开展跨国教育。而跨国教育这一概念经本土化改造后便产生了一个全新的名称----中外合作办学。到目前为止,其组织形式经历了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到“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再到“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最后到“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中外合作大学”的发展轨迹。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高阶形式,中外合作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深度国际化的典范,立足中国社会环境,对国外先进的办学理念、组织架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整体移植与改造,已成为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新亮点[1]。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始终坚持不断扩大对外开放,高等教育领域自然是全面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中国第一所中外合作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成立。此后,党中央、国务院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全面引进以及中外合作办学形式多元化发展,将是我国未来十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十八大以来,通过对国际国内发展态势的深入剖析,党中央提出了新时期的开放发展理念,为我国的未来发展指明了道路。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外合作大学的发展突飞猛进。从2011年1月19日华东师范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联合筹建上海纽约大学开始,仅仅十年左右的时间,我国目前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及独立校区的中外合作大学已达七所,分别是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温州肯恩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外方合作高校基本为欧美发达国家的世界著名高校[2]。
我国教育对外开放领域近年来产生了巨大变化,党中央敏锐洞悉并牢牢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多次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及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重要场合,强调我国已进入教育开放发展的新时代,应进一步加快并扩大教育领域的对外开放。尤其是在2018年9月10日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与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这是我国首次在最高级别的教育大会上明确提出“推进对外合作办学”[3]。
在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合作已全面迈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国家之所以把以中外合作大学为代表的高水平对外合作办学置于核心的战略地位,首先是因为一流高等教育对实现中国强国梦的内生性助推效果,“教育强则人才强,人才强则国家强”。同时,中外合作大学也有助于以高等教育领域为切入口,全面推动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协同发展、优势互补,也有利于构建现代化的治理机制,致力于融合发展,立足于营造包容性成长,共建人类命运发展共同体。
作为当前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长三角、珠三角积极吸引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建立中外合作大学,旨在以建设深度国际化示范点作为推进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
首先,中外合作大学的建设是推动我国与其他国家深入合作的重要支点。中外合作大学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体现在其能够深化我国大陆高等教育和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之间的合作,充分利用这些高等教育发达地区国际化程度高的优势,促进与国外一流高校的资源交流与互补,进而推进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实现强国梦。其次,中外合作大学所在区域的深度国际化试点工作是我国实施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建设现代化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正从强调发展的速度逐步向关注发展的质量转变,亟需通过创新寻求转型升级以集聚提质增效的新动力。中外合作大学作为一种新型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办学起点高,有着较高的市场化与国际化程度,发展潜力巨大,可成为我国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全面提升的重要战略支点。
作为一类全新的办学形式,较之传统公立高校,中外合作大学主要展现出中外优势互补、全球化的大学、创新型的大学等特征。第一,在科技革命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人们已意识到中外优势互补的巨大能量。集跨文化创新与本土留学模式于一体的中外合作大学,具有在全球化时代下自如应对种种不确定性的独特后生优势。第二,作为全球化时代诞生的新型大学,其较为完善的全球化交流平台有助于先进办学理念的实现和人才的自由流动,其生源也更为广泛。多元文化在这里兼容并包,碰撞出新的智慧火花。第三,中外合作大学强调理念创新,关注科技创新,致力于发展创新型文化,且其创新模式也是汇集中西双方的优势,是在质疑精神与扎实基础融合之上的深加工、再提炼。
随着高等教育开放发展新时代的到来,高等教育国际合作日益便捷和频繁。对中外合作大学这样的重要国际化载体来说,这一时代之势给其进一步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但中外合作大学的发展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还存在诸多待解难题。
随着“互联网+”等理念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全球化的发展势头迅猛,大学之间的竞争不再局限于所在区域和国家,而是迅速朝着世界范围扩散;竞争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延伸,对手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大学所处地域条件及发展要素方面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就现有的七所中外合作大学来说,尽管这些学校均位于我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但其所在城市大多不是该区域开放化程度最高的城市。由于所在地国际性人才、国际化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导致整体办学环境和配套设施与学校理想愿景中的“世界级教育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无法在学校合作交流、国际化招生以及师资的稳定性等维度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当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战略考量,主要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从智力等软件层面引入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因此,中外合作大学的外方办学主体一般只负责教师外派、课程输出和知识产权等软件领域的投入,而资金筹措以及教学基础设施的建设均由中方负责。特别是那些中方办学主体较之外方学校知名度较低的中外合作大学,甚至在其学校章程以及双方合作办学协议中都明文规定,中方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以及校园基础建设,而教学资源以及课程设置等都由外方负责,且必须与外方母体大学一致,师资队伍的建设也主要依靠外方选派和学校在全球范围内招聘。
考虑到自身的办学定位、品牌效应的塑造以及外界的期待值,中外合作大学在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上基本采用国际一流标准。软硬件领域中外双方各司其职的投资模式,无法对双方实际投资配比进行量化,从而增大了中外双方在利益分配及核心价值等方面产生分歧的可能性。比如:一些中外合作大学的前期投资主要来自学校所在地市政府,其投资能力的有限性以及双方协商沟通流程的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建设的进度,最终导致学校的校园建设达不到既定的标准,无法充分满足预期的办学需求。
要凸显中外合作大学办学体制的特点及优势,离不开合理高效运行机制的支撑。中外合作大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办学机制、经费机制和管理机制等,必须厘清到底由谁来办学、谁提供资金和谁来管理以及具体如何操作。
从中外合作大学的办学机制来看,一些学校的中方办学主体地位因为种种原因被所在地地方政府取代,影响了中外合作主体间资源整合优势的充分发挥。就中外合作大学的经费机制而言,部分学校之所以会在发展与建设方面受到很大制约,是由于受政府财政资金的巨大约束。对于中外合作大学的管理机制,从外部管理看,目前中外合作大学基本是由所在地的市政府进行管理,其办学和发展也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给予了充足的先期发展用地与建设资金,使这类学校汇聚了中外合作办学以及政府公办的双重优势。而反观其内部管理,目前七所中外合作大学均采用董(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但是董(理)事会、党委以及校(院)长三方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同时董(理)事会也存在参与度不够、角色缺失的情况。
中外合作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深度国际化的典范,但仍会受到我国高校传统教育教学模式的影响。学校国际化程度越高,在意识形态的把握、国家高等教育主权的维护以及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等方面面临的挑战也越大。主要表现在中外合作大学的专任教师以外籍教师居多,学校浓厚的国际化氛围也使得学生更加容易受到各类思想文化的影响,导致学生思想教育方面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当前,中外合作大学面临如何将中国国情文化教育与国外教育体系创新融合的问题。中外合作大学存在与发展的意义绝不能仅仅局限于中外两所高校之间的简单叠加,其本质是中西两种教育模式的融合,更是两种文化之间的碰撞。有些中外合作大学将自身的办学模式定位于“不出国门即可享受原汁原味的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而国家是寄希望于其能够肩负从更高层面探索中西文化交流与融合发展的使命。与我国传统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相比,中外合作大学因其所包含的西方教育血统,被誉为推进中国高等教育领域改革的重要力量。但无论如何,中外合作大学的根在中国,尤其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外部政策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如果全盘植入国外教育理念和办学模式,其开拓者的鲶鱼效应很难达到预期,反而会因为与中国实际格格不入,影响其可持续发展。
世界正经历全方位的科技革命,这一变革浪潮是以信息技术革命为先驱,新材料技术为根基,生命科学技术为重点,新能源技术为动力,航天航空科技为延伸,给世界各国带来了深远影响,有些甚至是颠覆性的,其中最典型的便是人工智能、“互联网+”以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比如,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人机协作,会导致现有的一些职业被取代甚至走向消亡,同时也会创生出很多全新的职业及行业。全球技术革命也导致目前高等教育的发展环境发生了剧烈变化,各大学必须从战略视角出发,充分利用外部环境中的有利因素,转化或规避不利因素。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会更多地参与国际治理与竞争,肩负全面推进迈向世界教育中心的历史重任。
在全球化协同创新加速、人才流动日益便捷与频繁的时代,具有全球胜任力的国际化人才的产出能力,正成为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实力在全球系统中的竞争力的重要指标。社会主义多元生态文化理念的建构是我国高等教育彰显中国特色,长久屹立世界高等教育强国之林的基石。中外合作大学,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规划并利用自身良好的国际化资源融合平台,充当好完成这一重大国家任务的先头部队[4]。
“战略管理”始见于伊戈尔·安索夫(Igor Ansoff)1972年发表的《战略管理思想》一文,安索夫认为战略管理依据环境的变化来引导整个组织发展,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更强调竞争的安全性,是一种创新性的思想产物[5]。
战略管理于20世纪80年代初被逐步引入高等教育领域,那时的大学同样面临来自全新内外部发展环境的挑战。“大学之所以会实施战略管理是基于大学自身的复杂性程度、各校间关于资源的激烈竞争以及高校战略资源的市场化程度的考量,是内外部压力共同影响的产物”;“环境、资源、规模的变化和由此产生的竞争形成了高校管理变革的外部动机和主要源动力”。而中外合作大学作为一类新型高校,正好诞生于经济全球化的合作共赢时代,较之传统高校,存在办学时间短、知名度不高等劣势。要想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竞争激烈的大背景中后发制人,脱颖而出,实施强调发掘自身优势,打造自己独特品牌,激活内生动力,战略管理正是其乘风破浪、可持续发展的利器[6]。中外合作大学的战略管理,以提升教育消费者满意度为核心战略定位,以国际型人才的培养为重要战略基础,以提升国际知名度为主要战略方向。
通过对当前七所中外合作大学战略管理情况的实地调查发现,具有一定办学历史的五所学校均有自己的战略规划;另外两所因为办学时间较短,还没有制定出完整的规划文本,但均已着手制定。所有学校均意识到战略管理的重要性,能在日常管理中融入战略思维,着眼于未来。
一些中外合作大学通过全面实施战略管理,提升自我品牌营销意识,充分利用校友资源,获得了良好的口碑。而部分中外合作大学战略管理的研究和实施起步相对较晚,导致其社会知名度、认可度不高,给招生、师资引进带来了一定的影响[7]。特别是在进入教育开放发展新时期,高等教育全面迈入大众化时代,竞争愈发激烈,中外合作大学要审时度势,更好地进行战略管理。所以,中外合作大学要想迅速迈上新台阶,必须在如下几个方面下一番功夫。
1. 营造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1)明晰中外合作大学的办学属性
自第一所中外合作大学于2004年获批成立算起,此类大学的发展历史仅有17年。因此,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新生事物,中外合作大学的立足之本便是以提升办学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然而,对中外合作大学办学属性的判断,以传统的“公立”“私立”为界定标准似乎并不合适,在实践与理论层面都存在缺陷[8]。中外合作大学办学属性的不明晰,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影响,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文件。作为我国跨国教育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中外合作大学应该与我国传统公办以及民办高校有所区分,在明确其办学属性的同时,国家要就其办学主体、内部管理制度、经费投入机制以及师资建设等方面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此外,为了保障中外合作大学的可持续发展,现有的相关规章制度还要进一步完善,如各级政府在中外合作大学发展建设中所扮演的角色、享有的职权、应担负的责任等都应该更加明确。
(2)制定特殊的提升办学质量政策
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发展到大众化乃至普及化阶段,增加高校数量已经不再是我国目前所迫切需求的。国家对建立中外合作大学的战略考量,除了秉承我国一般高校的办学目的,还包括通过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融合,倒逼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教学模式的改革以及培育具有国际胜任力的高素质人才,助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9]。由此看来,这类学校所承载的使命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那么国家在为所有高校提供政策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中外合作大学的特殊性。
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就国家科研课题申报和经费资助而言,中外合作大学所享受的待遇甚至都不如我国其他普通高校。顶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先行者的巨大光环,背负着“鲶鱼效应”的美好期盼,中外合作大学在学位审批、经费支持以及招生模式等多个方面却并未得到国家政策上的特殊对待[10]。要在保证中外合作大学同样享有普通高校所拥有的基本待遇的前提下,再出台一些特殊政策,为中外合作大学的探索之路保驾护航。
2. 加强系统性的战略管理研究
作为新型高等教育办学类型,与其他传统高校相比,中外合作大学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在当前高等教育全面进入大众化甚至普及化的阶段,中外合作大学要想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在新时期进一步实现超越发展,要借鉴他校已有的战略管理经验,更要注重加强自身的战略管理研究[11]。从已有的中外合作大学战略管理研究来看,必须从如下几个维度进一步深化。
(1)组建专业化、多元化的研究团队
随着高等教育市场化的逐步完善,新技术的产生给传统教育理念带来了巨大冲击,中外合作大学要着眼长远,树立战略意识,要认识到战略管理对自我生存与发展的重大意义。
中外合作大学仍需进一步加强关于自身战略管理的研究,亟需补充研究人才。从现有研究情况来看,部分中外合作大学尚未建立专门的战略管理研究团队,相关研究多为个人自发的,研究共同体意识还需提升,应致力于研究团队的建构。研究人员的知识背景需进一步多元化,应涵盖教育学、管理学等多个领域,且研究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中外合作大学的管理经验。同时,为了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战略管理研究,各中外合作大学应着眼于自身战略管理研究智库建设,加大中外合作大学内部人员参与本校战略管理研究的力度,营造校内人员、外部研究人员协同合作的研究氛围,共同促进中外合作大学治理能力、战略管理研究水平的提升。
(2)坚持侧重定量分析的质性与量化相结合的方法
在目前中外合作大学战略管理的研究中,以定性研究为主,而过多的主观定性指标会影响战略管理理念的全面渗透,还会增加实际操作的难度,从而难以保障实施的有效性。因此,中外合作大学的战略管理研究应该以定量研究为主,定性研究为辅,这样可以提高战略管理规划与操作的一致性以及评价的准确性、公平性。
(3)形成全面的一体化战略管理研究体系
当前中外合作大学战略管理的研究层次往往局限在长远性的愿景、目标的制定,对近期、中期目标的探索还不够,没有形成一体化的战略管理研究体系。在拓展研究内容广度的同时,研究的深度也需要延伸,实现目标的具体步骤和规划还需完善,要着力构建配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愿景目标路线图以及相关指标体系。
3. 制定清晰详尽的战略规划
中外合作大学要想在新的发展环境下自如应对各种变化,做到适者生存,必须树立长远的发展眼光,对自身进行清晰且详尽的战略规划。准确的自我发展定位,明晰的发展使命及愿景,是其在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12]。同时,作为中外合作大学中所有利益相关者一致的奋进目标,发展定位、使命及愿景应该具有持久性,因此,制定时应该充分考虑全体成员的切身利益,体现自身的办学特色并具备很强的前瞻性。此外,中外合作大学的战略规划也应该有一定的层次性,做到远近结合,还要尽量提升战略规划的可视性、具体性以及可操作性,从而保证战略管理的内容及理念能够深入每一位成员的内心,凝神聚力,共同参与中外合作大学的战略管理。
中外合作大学制定战略规划应遵循四个基本原则:首先是整体性原则,在战略构想时要放眼整个世界高等教育体系,充分考虑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布局以及生态的可持续性;其次是卓越性原则,在制定战略定位、战略目标以及战略规划时,必须始终坚持卓越,争做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先锋;再次是开放性原则,中外合作大学作为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产物,国际化的基因是其最引以为傲的优势,在制定战略规划时,更应该积极把握我国倡导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良好契机,吸收合作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并利用制度灵活的后生优势努力创新;最后是预见性原则,战略规划的制定更多地是帮助中外合作大学自如地面对不确定的未来,因此,具有大局意识的预判力十分重要。同时,尽管中外合作大学是顺应时代的产物,但是其在战略制定及管理过程中同样要保持底线思维与忧患意识。
4. 进一步探索内部制度建设,保障战略管理稳步开展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关键任务便是构建现代化的大学制度[13]。中外合作大学应该充分利用自身多元化的办学背景以及历史包袱小的后生优势,在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方面勇敢尝试。中外合作大学的内部管理制度采用董(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在此基础上又有创造性的探索,将党委领导与之相结合,强调党建工作,从根本上保障学校战略管理的稳步开展。
中外合作大学作为一个知识性组织,其内部管理的结构与运行机制要符合自身建设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战略愿景的目标要求,应具备并完善互动性强的网络式结构,以利于学科、专业、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中外合作大学的内部管理结构必须匹配教学与科研活动在学校战略使命及规划中的中心地位,所有的行政部门与机构都要致力于为自由、多元且宽松的学术环境提供便捷服务。在内部管理结构中,每个人之间只有职责的不同,没有层级的高低。同时,中外合作大学本身就是开放合作的产物,网络式的结构也更利于其占据战略高位,拓展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学校、师生员工的合作空间。
此外,中外合作大学在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事务管理、教师的聘任和职称晋升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也应加大制度探索力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保障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贡献力量。
5. 创新育人模式,推进战略管理
自革开放以来,我国就希望通过中外合作办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储备高质量国际化人才[14]。此外,中外合作办学的另一个重要任务便是创新育人模式与机制。特别是中外合作大学创建以来,社会各界都对中外合作大学的“鲶鱼效应”寄予厚望,希望其能够借助自身多元的办学背景,将中西方育人模式与机制的优势相融合,积极创新,为国内高等教育的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纵观目前七所中外合作大学的育人模式与机制,西交利物浦大学提出“五星育人体系”,宁波诺丁汉大学采用四级学位制,这些独具创新的育人模式与机制,其有效性已经在这些学校的实践中获得了充分的证明。
探索与创新是永无止境的,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外合作大学应继续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创新育人模式与机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鲶鱼效应”的作用。同时,教育主管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在学术管理、教师聘任及后续保障、招生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待,尽量解除中外合作大学在创新育人模式与机制过程中的政策性束缚。
6. 拓宽经费来源,保障战略管理的可持续性
中外合作大学较高的学费曾引起社会舆论对教育公平的质疑。较高的学费一方面是因为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全方位引进需要花费不少的资金,另一方面是由于当前中外合作大学的资金投入体制存在问题,学生的学费是各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
学校战略管理的可持续性需要坚实的物质基础作保障,因此必须设法拓宽办学经费来源。一是争取更多的政府资助,二是引入社会资金。昆山杜克大学等一些中外合作大学为了更好地筹集社会资金,成立了“学校发展基金会”,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外合作大学办学的公益性在其注册之初就已体现,强调办学不要求任何的合理回报。中外合作大学此后推行的办学成本和办学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更彰显了其办学公益性的决心。在公益性的前提下,中外合作大学应充分利用各校自身的社会资源,进一步拓宽办学资金筹措渠道。同时,与所在区域的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以良好的社会服务能力争取更多的社会资助。
7. 构建完善的战略管理技术支持体系
从战略规划的制定到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战略实施予以推进,中外合作大学应着力建构一套完备的技术支持体系,组建一支高效的战略管理团队。其战略管理技术支持体系的设计必须紧紧围绕中外合作大学战略规划中的发展战略愿景、目标等要素来展开。战略管理团队在面临中外合作大学未来发展的各种不确定性时,要始终保持对学校战略管理工作的热情与创造性,建构战略管理环境诱导机制。
中外合作大学的发展战略规划付诸实践后,并不意味着战略管理工作的结束。战略制定理论与实际之间的不对等性,以及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偏差都决定了战略管理是一个循环往复的周期性工作,因此中外合作大学的战略管理技术支持体系同样离不开战略管理的评估与调整。
中外合作大学应进一步理顺其战略评估与监管体制的内涵,健全战略评估与监管机构的设置,充分利用自身办学制度的灵活性,创新符合自身办学特色的战略评估与监管工作机制。并借助多元化的办学背景,引进外方办学高校及所在国家先进的战略评估与监管经验,积极与一些社会性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
另外,中外合作大学战略评估的指标要进一步细化,采取量化与质化相结合的评估标准。积极鼓励所有成员参与学校的战略管理评估与监管,促进战略管理理念的推广以及评估准确性的提升。中外合作大学战略评估与监管的反馈制度也要进一步规范,战略评估与监管要形成年度以及不定期的报告制度,且评估与监管流程及结果应透明公开。中外合作大学对自身战略管理的评估与监管应采取多平台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以及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构建智能化的战略管理评估与监管体系。最后,中外合作大学还应健全战略评估与监管的复查机制,避免形式主义的滋生,进一步完善战略整改制度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
8. 积极打造多元化的战略管理文化平台
在战略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的同时,中外合作大学也要意识到校园文化建设对学校战略发展的影响。特别是对中外合作大学这样年轻的国际化程度很高的学校,校园文化可以说是其在中国大地上长远发展的根基,是其办学理念、价值及特色的体现。中外合作大学应充分利用自身国际化的办学背景,重视塑造符合其发展战略愿景、使命及目标的多元性校园文化,尽力营造独具特色的战略管理氛围,引导战略管理理念深入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的内心,与规范化的制度体系构建相辅相成,更好地推动战略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