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南昌本《周易注疏校勘记》的失校问题

2022-03-17 15:57陈俊谕
铜仁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异文阮元文选

陈俊谕

【梵净古典学】

论南昌本《周易注疏校勘记》的失校问题

陈俊谕

(北京大学 人文学部,北京 100871)

《十三经注疏》中《周易注疏校勘记》传世的两种《易校记》文选楼本《校勘记》和南昌本《校勘记》,各自存在不同的失校情况,在毛本异文上存在截然不同的正反态度:前者虽宣称是为举正毛本《十三经》而作,但从后出的南昌本看来,文选楼本漏校了大量的毛本异文,而这些异文多有补正阮本的价值;南昌本的校补也存在阮元父子诟病的“任意去取”问题,在以文选楼本为底本进行“勘误”过程中,删除了诸多毛本讹误异文的校例,这使得版本信息残缺不全。今又以诸十行本《周易兼义》为底本对阮本进行校读,依然可以发现南昌本《易校记》存在许多漏校异文。南昌本《易校记》失校问题的确定,可以厘清其前后相承、增删去取的真实情况。

《十三经注疏》; 十行本; 《校勘记》; 校勘异文; 阮校失校

一、问题缘起

历来讨论阮元南昌本《十三经注疏》版本问题的学者,多以其附《重刻宋板注疏总目录》“元家所藏十行宋本有十一经”“因以元所藏十一经至南昌学堂重刻之”[1]为线索,将其与元、明以来十三经的几种“十行本”①进行比勘研究。1934年长泽规矩也(1902—1980)发表《十行本注疏考》,从书叶、刻工、板心年号,认为阮元(1764—1849)、杨绍和(1830—1875)“正德补本”承自于宋刻的说法是错误的,正德十行本是一种“元刊明修本”,这样,阮本采用并非真正的“宋刊本”而是“元刻明修本”,并非如阮、杨宣称的“宋刊十行本”。[2]近年,学界又将南昌本《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跟文选楼本《宋本十三经注疏校勘记》进行比对分析。结果表明,文选楼本的“异文讯息”保留了更完整的版本信息[3],南昌本则更趋向于服务阮刻十三经,故删去不少与阮刻本版本关系较远的异文讯息,这也从一个侧面忠实反映了阮本的“改字”情况。[4]北京大学点校《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整理说明也指出,阮本所据当为十行本之“嘉靖补本”。根据清代藏书家瞿镛(1794—1846)以“正德本”校阮本的经验,发现正德本多与岳本、钱本、宋本及八行本合,而阮本反与闽、监、毛本相类,瞿氏因此判断阮本或为“多修版,其误皆由明人臆改。”[5]这充分说明阮本十三经的底本并不是正德本。洪颐煊《读书丛录》亦提及,阮本翻雕所据“间有明正德、嘉靖补刻叶。”[6]

然而,我们若取同为明十行本系统旁出之闽本、监本、毛本与阮本十三经相核,即可发现还有不少“异文”超出阮元文选楼本、南昌本两种《校勘记》。如此现象,究竟是《校勘记》所据底本差异造成,或是两次的校勘工作存在失校情况呢?依据文选楼

本凡例:“近日坊间又将毛本重刊,则讹字又倍之。今以单疏本、宋本订三本之失,三本之失不及悉载,其谬误特甚者必为之举正也。”[7]286可知阮元两种《校勘记》订正毛本的针对性相当明确,按理来说应该对毛本异文的出校最为全面,何以南昌本《校勘记》仍须对文选楼本增补为数众多的毛本异文?关于这个问题,本文拟以阮元的两种《易校记》为例来探讨。

先分析南昌本对文选楼本的具体校补情况,说明其增补删削之得失。其次,又以闽、监、毛本校勘阮本,探究南昌本是否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失校问题。有关本文所述几种《周易兼义》版本,为讨论方便采用简称:嘉庆十一年(1806)文选楼本《周易注疏校勘记》简称“文选楼本《易校记》”;嘉庆二十年(1815)南昌本《周易注疏校勘记》简称“南昌本《易校记》”;嘉庆二十年南昌府学刻《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简称“阮本”。其余参校诸本,美国柏克莱大学藏元刻元印十行本简称“元刻元印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元刻明修正德补本简称“正德本”[8],台湾地区图书馆藏元刻明修嘉靖补本简称“嘉靖本”[9]。以上三种十行本属同一版本系统,初刻于元泰定年间,原为福建地区坊刻,元、明之际移入福州府学,而于明正德、嘉靖年间迭有修补。另一组参校版本,则是与明修十行本关系密切的闽本、监本、毛本。闽本采用的是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本(书号5316),监本采用美国华盛顿大学图书馆藏本(书号PL2464D6),毛本采用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以下简称“京文研”)藏本(书号2390)。

二、南昌本《易校记》对文选楼本校补情况

嘉庆六年(1801),时任浙江巡抚的阮元开设十三经局,广邀段玉裁、顾广圻、臧庸、徐养源、严杰、洪震煊、孙同元、李锐等校勘《十三经注疏》,其中《周易注疏校勘记》的初校工作由元和生员李锐(1769—1817)负责。北京大学刘玉才先生在《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成书蠡测》一文指出,根据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周易注疏校勘记》稿本、誊清本,可知《周易注疏校勘记》先由李锐完成初校,次由严杰校补,再经阮元批校,方誊清成稿。誊清稿又经孙同元复核,最后又经严杰校定。嘉庆十一年(1806)文选楼纂刊之《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所据即是此本。[10]阮元在《恭进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折子》提到此次的校勘工作是“复聚汉、唐、宋石刻暨各宋、元板本,选长于校经之士,详加校勘,自唐以后单疏分合之不同,明闽附音之有别,皆使异同毕录,得失兼明。”[11]589-590阮本《十三经注疏》的重刊则迟至嘉庆二十年(1815),由武宁贡生卢宣旬董其事。此次重刊,同时对先前阮元主持校勘的《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做了增删改定,此即是后世所谓的南昌本《附校勘记》。对于卢氏所负责的重刊工作,阮福曾云其父阮元甚为不满,不仅“错字甚多”,而且“《校勘记》去取亦不尽善”。[12]621那么,对于文选楼本《校勘记》与南昌本《校勘记》之间具体的相承、异同情况,以及南昌本《校勘记》具体增补了哪些异文,删除、改动了哪些异文,其中的去取得失又是如何,就很值得我们今日去仔细探讨。

关于阮本《周易兼义》的刊印底本,《重刻宋板注疏总目录》云:“武宁卢氏宣旬读余《校勘记》而有慕于宋本,南昌给事中黄氏中杰亦苦毛本之朽,因以元所藏十一经至南昌学堂重刻之。……而别据《校勘记》择其说附载于每卷之末。”[1]3-4阮刻本与其所附《校勘记》,及文选楼本《校勘记》,不论是刊印底本或校勘底本,理应都同为阮元所藏之“某十行本”。那么,南昌本《易校记》在文选楼本的基础上,为何还增补了98条“毛本”异文?这是否意味着文选楼本《易校记》本身存在失校呢?

首先看南昌本《易校记》对文选楼本《易校记》的校补,主要有三种情况:“增补校例”“删除校例”和“改易文字”。此中以“增补”“删除”两类所涉条目最多。南昌本《易校记》删除异文达605条,占文选楼本1940条校例近三分之一,其中210条为虚词性质[4]22-25,其余多为宋本、足利本、古本、钱本、写本、《经典释文》、《周易集解》等版本之异文讯息。南昌本《易校记》这种删除他本误字校例的情况,当是为了更忠实地服务于阮本,而如此不严谨的删除举措,暴露了阮本十三经在短短一年左右完成重校、重刊的仓促。如果从毛本校勘的角度来看,这些删除的条目广泛涉及毛本、闽本、监本异文。例如乾卦初九“易含萬象”,毛本“含誤為舍”。[7]291乾卦“法天之元德也”,毛本“元誤為无”。[7]293坤卦“二是長久无疆也”,毛本“无誤為天”。[7]295坤卦“人得主利”,監本、毛本“主誤為生”。[7]295屯卦九五“當恢宏博施”,监本、毛本“當作常”。[7]297蒙卦“利於養正”,监本、毛本“養誤為義”。[7]297蒙卦“故蒙昧之象也”,毛本“脫昧字”。[7]297需卦“剛彊而不陷”,闽本、监本、毛本“彊誤為健”。[7]299需卦“以正中”,毛本误为“以中正”。[7]299上述这些条目都遭到南昌本《易校记》的删除。由于南昌本《校勘记》对毛本异文的大量删除,使得原先文选楼本《校勘记》纠正毛本的初衷丧失殆尽,以致阮元父子批评其任意去取。此点不得不说是南昌本的失校之一。

南昌本《易校记》的“增补部分”共计167条,原校例续补30条,新增异文137条,其中涉及毛本异文占98条,单独增补毛本异文的有94条。[4]22-25换言之,南昌本《易校记》的整理工作同样格外重视毛本异文,而文选楼本《易校记》则存在失校问题。关于南昌本《易校记》增补的情况,姑举如下:

正義取夫乾者。補:毛本“取”作“曰”。[1]28笔者案:嘉靖本、阮本同。元印十行本、正德本、闽本、监本、毛本作“曰”。(南昌本·乾卦增补例)

牝對牝為柔。補:毛本下“牝”字作“牡”。案:所改是也。[1]29笔者案:元印十行本、正德本、嘉靖本、阮本同。闽本、监本、毛本作“牡”。(南昌本·坤卦增补例)

何長也。補:各本作“何可長也”,此十行本原脫“可”字。案:正義曰“何可長者”,又曰“何可久長也”,是“何”下當有“可”字,今補。[1]31笔者案:元印十行本、正德本、闽本、监本、毛本、阮本有“可”字。嘉靖本脱“可”字。(南昌本·屯卦增补例)

注丈人嚴戒之稱也。補:毛本“戒”作“莊”。[1]51笔者案:元印十行本、正德本、闽本、监本、毛本作“嚴莊”。嘉靖本、阮本误作“嚴戒”。(南昌本·师卦增补例)

者易无險難也。補:案上文“坦坦,平易之貌”,此“者”字當作“平”。[1]52笔者案:嘉靖本、阮本同。元印十行本、正德本、闽本、监本、毛本作“平”。(南昌本·履卦增补例)

用其志順。補:案“志”當依注作“至”。[1]53笔者案:嘉靖本、阮本同。元印十行本、正德本、闽本、监本、毛本作“至”。(南昌本·否卦增补例)

其得感臨吉。補:案“感”當作“咸”,此注正述經文也,無改字之例。[1]76笔者案:元印十行本、正德本、嘉靖本、阮本同。闽本、监本、毛本作“咸”。(南昌本·临卦增补例)

事情之地。補:毛本“事”作“懷”。[1]100笔者案:嘉靖本、阮本同。元印十行本、正德本、闽本、监本、毛本作“懷情之地”。(南昌本·明夷卦增补例)

此八例全为南昌本《易校记》增补条例,经检核相关版本,可获三点讯息:其一,据乾、屯、师、履、否、明夷等卦校例,可知嘉靖本与阮本关系最为紧密,阮本底本当确属嘉靖本系统,这点透过通校阮本皆能验证。因而《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以正德本校阮本,才会发现两本存在差异。其二,南昌本增补例基本上有两种情况,一是对阮本底本予以勘误考辨,二是补充毛本异文作为备注,或根据毛本订正阮本,而据笔者统计南昌本所补167条中仅有2条指出毛本错误者。这说明了南昌本的整理者认为,对于阮本来说,没有“勘误”或“备注”价值的异文不值得收录在所附《易校记》中,因而删去大量文选楼本出校的“毛本讹字”,反而补充了98条用以备注、订补阮本的毛本异文。此点也正是严杰所大力批评的“时引毛本以订十行本”[13]283。其三,南昌本之订补勘误仅限于《校勘记》的操作,对于重刊正文并不随意改字。坤、履、否、临四卦增补例虽然考辨了《校勘记》异文,但并没有因此改正阮本文字。综观南昌本《周易兼义》仅有七处因阙文而改字,像是屯卦校补例“何(可)長也”出于嘉靖本的阙文,阮本《周易兼义》重刊时最后乃据各本大胆订补了底本的缺失。又如中孚卦增补例“九二鸣鹤在阴”下云:“补:案十行本初刻与诸本同,正德补板②鳴鶴误作鶴鳴,今订正。”经查核元刻元印本、正德本皆作“鳴鶴”,独嘉靖本倒为“鶴鳴”,此处《易校记》予以订正,但阮刻《周易兼义》并未予以改动。总体看来,核之诸十行本,笔者认为南昌本《易校记》在文选楼本的异文讯息基础上“校补勘误”还是十分成功的,这也是其重刊工作必须解决的勘误订补问题。

最后我们再确认文选楼本《易校记》的校勘底本。透过前述分析,我们已知晓南昌本的校补情况,以及阮本底本确属嘉靖本无疑。那么,如果文选楼本《易校记》之校勘底本也为同一嘉靖本的话,如此则能完全确定李锐的失校责任。

一者謂陽爻。岳本、閩、監、毛本“一”作“大”。古本下有“也”字。[7]317笔者案:抚本、建本、岳本“一”作“大”。元印十行本,正德本、嘉靖本、阮本作“一”。(文选楼本·大壮卦校例)

故正大則見天地之情。閩、監、毛本同。錢本、宋本“則”作“即”。[7]317笔者案:元印十行本、正德本“则”作“即”。嘉靖本、闽本、监本、毛本、阮本作“则”。(文选楼本·大壮卦校例)

而順體也。岳本、錢本、閩、監、毛本“體”作“禮”。[7]317笔者案:抚本、建本、岳本、元印十行本、正德本、闽本、监本、毛本“體”作“禮”。嘉靖本、阮本作“體”。(文选楼本·大壮卦校例)

能游不能度谷。閩、監、毛本同。錢本、宋本“度”作“渡”。[7]318笔者案:元印十行本、正德本“度”作“渡”。嘉靖本、阮本“渡”作“度”。(文选楼本·晋卦校例)

隨時避難。錢本、閩、監、毛同。岳本、宋本、古本、足利本“隨”作“雖”。[7]319笔者案:抚本、建本、岳本、元印十行本、正德本作“雖”。嘉靖本、阮本作“隨”。(文选楼本·明夷卦校例)

据大壮卦“一者謂陽爻”例,可知其校勘底本与元印十行本、正德本、嘉靖本的版本直系关系,明显与闽本、监本、毛本系统不同,此点在两种《易校记》可普遍验证,凡阮本与闽本、监本、毛本之异文,绝大多数皆与嘉靖本相符。又据大壮卦“故正大則見天地之情”“而順體也”两例,晋卦“能游不能度谷”例、明夷卦“隨時避難”例,直接说明了文选楼本校勘底本亦同为嘉靖本。这样的版本异文情况,以三种元明十行本通校阮本同样可以得到普遍验证:凡嘉靖本异于元刻元印本、正德本处,阮本必同于嘉靖本。是故,两种《易校记》与阮本底本,可确定为阮藏同一嘉靖本无疑,两种《易校记》的差异并非校勘底本的因素所造成。

至此,南昌本《易校记》的校补,与文选楼本《易校记》的失校问题已经十分清楚。南昌本所补校之异文,即是其所认为文选楼本《易校记》之失校,其根本原因或在于校勘者无意的“漏校”,又或为文选楼本《校勘记》对毛本“谬误特甚”的偏见过深,以致于毛本异文或有可取处,一概遭到有意的忽视。当然,文选楼本《易校记》的毛本异文漏校是否有意为之,现已无从考证,至少目前根据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李锐《周易注疏校勘记》的稿本、誊清本无从判断。可以确信的是,文选楼本《校勘记》对于异文信息的详尽是有所追求的,否则严杰何以在李锐初稿的基础上还大量增补山井鼎、浦镗、卢文弨等人的校勘成果?然而文选楼本《校勘记》最终显然没有做到阮元所谓“使异同毕录,得失兼明”与其序所云之“令详其异同,抄撮会萃之”的目标。另外,这些涉及文选楼本《易校记》漏校的毛本异文,绝大多数亦见于闽本、监本,如果由此点扩大检讨,南昌本《易校记》的校补主要是再以“毛本”去重校文选楼本《易校记》做增补而已,相对而言却也没有补全闽本、监本的异文讯息。

南昌本所补校的这些为数不少的毛本异文条目,虽在重刊过程中证明其勘误价值,但很可惜的

是,始终并不为阮元、严杰所接受。基于对南昌本《校勘记》的不满,严杰奉阮元之命于道光五年(1825)编纂《皇清经解》,其中便收录了《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完全依据文选楼本《校勘记》翻刻,只对少数讹误略做订补,此本即所谓的“学海堂本”。经笔者核实,学海堂本《易校记》未再有增补条例,并舍弃了南昌本《易校记》的补校条例。

三、南昌本《易校记》对毛本异文的再次失校

有关阮元两种《周易注疏校勘记》的失校,目前参阅相关研究,予以补校检讨者鲜少,闽本、监本、毛本异文讯息的失校问题更是未被重视。众所周知,阮元两种《校勘记》凡例最主要挞伐的对象就是毛本十三经,屡屡明言欲以单疏本、宋本订正闽本、监本、毛本之失的决心。阮本十三经的出现,实际上亦是展现取代毛本的意图。因此,笔者认为,如果是在此前提下集中关注毛本与阮元两种《校勘记》的异文情况,深具学术讨论价值。对于毛本异文取舍的不同态度,正是两种《校勘记》的关键差异所在。

袁媛《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文选楼本和南昌府学本比较研究:以<周易><毛诗><尔雅>为例》,即统计南昌本删去校勘条例的两种情况,其一是断定他本为误者,其二是异文为虚词者。然而,此二种又仅仅涵括文选楼本《易校记》被删除的400余例,剩余200余例该文却不明南昌本删除依据为何。此中,纯粹断定“他本为误”而遭到删除的部分计190余条,其中毛本部分占52条,又核诸南昌本《易校记》,基本上南昌本还是保留下大量的毛本异文讯息。[4]22-25对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这正好显示了南昌本《校勘记》与文选楼本不同的学术目的。文选楼本《校勘记》乃主要行校勘之事,南昌本则以服务阮本为主,故着重于勘误订补。是故,南昌本《易校记》大量删除与“勘误订补工作”无关的异文讯息,欲同时让“校勘记”兼有近于“勘误表”的性质。只是南昌本之校补既然以考察毛本异文为主,那么这种旧有毛本异文条目的删除举措,未免显得顾此失彼。

南昌本《校勘记》的失校问题显而易见。南昌本的补校条例,反映了文选楼本的失校问题,李锐没有依照“校勘凡例”所言,贯彻以宋本全面纠正闽本、监本、毛本的目标。南昌本《校勘记》的失校,首先出于对毛本态度的去取不定;其次,南昌本之订补依然失于彻底检校毛本,在其全面校补毛本异文后,仍遗漏了不少毛本异文讯息。以下,笔者即列举大壮卦、明夷卦的校补例证,说明南昌本《易校记》的漏校情况:

人必疑之。笔者案:正德本、嘉靖本、阮本“必”误为“心”。岳本、建本、抚本、元印十行本、闽本、监本、毛本作“必”。依疏文“人必疑怪而有言”,当以“必”为是。此条南昌本理应补校而未出。(南昌本·明夷卦失校例)

譏不遑食。笔者案:监本、毛本作“飢”。元印十行本、正德本、嘉靖本、闽本、阮本作“饑”。此条南昌本理应补校而未出。(南昌本·明夷卦失校例)

主人有言。笔者案:毛本“主”残损横笔为“土”。正德本误作“行”。京都大学单疏本、京都大学文科研究所单疏本、元印十行本、嘉靖本、闽本、监本、阮本不误。此条南昌本理应补校而未出。(南昌本·明夷卦失校例)

能順其旨。笔者案:元印十行本、正德本、嘉靖本、阮本误作“能順其正”。京都大学单疏本、京都大学文科研究所单疏本、闽本、监本、毛本作“旨”。此条南昌本理应补校而未出。(南昌本·明夷卦失校例)

遂入於地。笔者案:毛本作“于”。京都大学单疏本、京都大学文科研究所单疏本、元印十行本、正德本、嘉靖本、永乐本、闽本、监本、阮本作“於”。此条南昌本理应补校而未出。(南昌本·明夷卦失校例)

群陽盛長。笔者案:京都大学单疏本、京都大学文科研究所单疏本、元印十行本、正德本、闽本、监本、毛本同。嘉靖本、阮本“長”作“大”。此条南昌本理应补校而未出。(南昌本·大壮卦失校例)

此六条皆为南昌本《易校记》漏校之毛本异文③。笔者用以参校的京都大学藏单疏本、京都大学文科研究所藏单疏本,都属于日本室町时代写本,渊源甚早。参校所用毛本,则是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藏初印本。[14]按理而言,文选楼本《易校记》之失校,南昌本既已大规模订补“毛本异文”,而在此之后依然还存在为数不少的漏校情况,如此当补而未补,称之为“失校”并不过分。尤其明夷卦“人必疑之”“能順其旨”,大壮卦“群陽盛長”三例,并非虚词、异体字异文,这几条毛本异文校例亦多有可以勘订阮本的价值。当然,毛本版本问题的因素也在笔者考虑之列,在以毛本初版初印本参校的前提下,再核之以毛本其它后出版本,这几条“失校例”都足以成立。

以此毛本异文失校情况,或者扩及闽本、监本、毛本一系列的异文漏校、失校来说,我们正可据此检讨两种《校勘记》在近日的校勘整理问题。现今若欲重校整理阮元《校勘记》,那么诸十行本与闽本、监本、毛本的重新参校绝对势在必行,切不可仅止于两种《校勘记》的整理比勘。文选楼本《校勘记》对于闽本、监本、毛本的失校,问题即出在校勘操作上未能参校其它年代更早的十行本,而是选择了年代较晚的嘉靖本为底本,又过于低估闽本、监本、毛本的价值,最终造成了诸多异文无法判断正误的困境。事实上,根据南昌本《易校记》补例,毛本既承闽本、监本而来,其勘误订正亦多有可取,今日笔者又核之以几种较早之单疏本、经注本,毛本也往往与之若然相符,正可据以订正嘉靖本、阮本之讹。

除了失校问题外,阮校还有一些“误校”情况。南昌本大壮卦增补例“義歸天極”:“毛本極作大。”实际上毛本作“義歸天地”,元印十行本、正德本、闽本、监本、殿本同于毛本,嘉靖本、阮本“地”作“極”,此处毛本异文出校错误。又文选楼本《易校记》明夷卦“巧所辟也”云:“巧所避也。閩、監本同。古本、足利本巧作乃。岳本、毛本避作辟。”南昌本补例改正云:“巧所辟也。岳本、毛本同。古本、足利本巧作乃。閩本、明監本辟作避。”该条出文“巧所辟也”误为“巧所避也”,此应归于文选楼本之失校,这个错误在南昌本补校时获得了改正。然而,事实上闽本、监本、毛本三本皆作“巧所辟也”,元印十行本、正德本、嘉靖本、殿本亦同,根本无作“避”字者。可见南昌本《易校记》对于闽本、监本、毛本异文同样未予全面核实文本,只是直接转录文选楼本的异文而已。

南昌本《校勘记》在完成整理工作后,后续也引来了相关批评。曾担任文选楼本《易校记》复核工作的严杰即提到:

近年,南昌重刻十行本,每卷后附以《校勘记》,董其事者不能辨别古书之真赝,时引毛本以订十行本,不知所据者乃续修之册。更可诧异,将宫保师《校勘记》原文颠倒其是非,加补校等字。因编《经解》时附正于此,俾后之读是《记》者知南昌本之悠谬有如是夫。[13]283

关于严杰所批评的南昌本《校勘记》的“引毛本以订十行本”“颠倒原文是非”,事实上这两点都没有指出南昌本校勘工作真正的问题所在。毛本固然晚出于阮元所藏嘉靖补本,但经南昌本整理者的补校却发现毛本未必一无是处,今日我们再以单疏本、经注本等早期版本参校,也都证明闽本、监本、毛本实多有可取。而严杰对南昌本《校勘记》在少数条目颠倒文选楼本出文、异文的指控,反而自曝其短,文选楼本《校勘记》自身径改底本出文的做法才是值得商榷的。文选楼本的少数条目并没有忠实记录校勘底本文字,擅自改易了出文,故其后南昌本因忠于校勘底本的调整其实并无不当。至于阮元之子阮福所云:“此书尚未刻校完竣,家大人即奉命移抚河南,校书之人不能如大人在江西时细心,其中错字甚多,有监本、毛本不错而今反错者……《校勘记》去取亦不尽善,故家大人颇不以此刻本为善也。”[12]621承前所述,南昌本的订补勘误多仅限于在《校勘记》上操作,重刊工作则选择尽量保留嘉靖本底本的原貌,因此阮福“有监本、毛本不错而今反错”的批评也没有切中南昌本的要害,反而说明了监本、毛本的异文确实颇多,足以订正嘉靖本(即阮本底本)。总而言之,南昌本《校勘记》的失校仍主要在其对文选楼本《校勘记》条目的任意去取,以及毛本异文的漏校。

四、结语

以上所述,关于阮元两种《易校记》的失校问题,以及造成失校的原因已说明得相当清楚。本文在南昌本《校勘记》整理者检讨文选楼本《校勘记》的基础上,以及阮元父子、严杰对南昌本《校勘记》的批评上,重新对两种《校勘记》涉及的毛本异文去取问题做出检讨,具体地探论两种《校勘记》的失校问题。文选楼本《易校记》对于毛本的失校,出于校勘工作未予全面落实,其对毛本的偏见最终导致了其对毛本异文价值的低估,这个问题从南昌本《易校记》的整理者补充达98条毛本异文,并且多有肯定的情况可以坐实。南昌本《易校记》的失校则在于任意删除文选楼本《易校记》的异文讯息,以《校勘记》行“勘误”之举,最终导致《校勘记》版本信息不全,也未做到校勘工作的全面核实。这一点除了受到阮元父子的强烈批评,笔者还透过再次重校毛本,指出南昌本《易校记》的订补虽然经过毛本的重校工作,但仍然存在漏校、误校的失校问题。因此,对于毛本价值截然不同的正反两种态度,正是文选楼本《校勘记》与南昌本《校勘记》最大的差异,这点最终都影响了其校勘成果的得失。

如果要对两种《校勘记》之失校问题予以评议的话,笔者认为,校勘工作之“校异同”与“校是非”目的本就不尽相同。文选楼本《校勘记》主要为校勘而作,若校勘工作仅止于“校异同”,那么也无可厚非,只要做到详尽誊录各本讯息即可。只可惜李锐的校勘工作过于仓促,漏洞百出,严杰、孙同元、阮元也没有确实复核,最终未能使《校勘记》“详其异同,定其是非”[15]。到了南昌本《校勘记》的补校重订,为了服务于阮刻本,校勘工作已不能单纯地限于“校异同”,必然面临“校是非”的问题。然而,在版本搜集过少的情况下,南昌本或许应该谨守住“校异同”的底线,不应对其它版本讯息任意去取,特别是阮本十三经既以取代毛本作为其重刊用意,对于毛本以及与毛本有直系关系的闽本、监本,都应予以仔细通校。其实除去山井鼎《七经孟子考文补遗》、浦镗《周易注疏正字》、卢文弨《群书拾补》与钱孙保校本的异文,阮元两种《校勘记》真正用以校勘的版本过少、过晚,对于几种明修十行本的认识,明显掌握不足,过于自信阮元家藏十行本是一种宋本。南昌本《校勘记》在考虑为阮本服务的同时,也没有考虑到“勘误”和“校勘记”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以《校勘记》行勘误之事固然无妨,但倘若将《校勘记》做成了“文字勘误表”,而不能保留重要参校本完整的异文信息,那么《校勘记》也就丧失了其基本工作规范,版本信息将破碎残缺而不堪使用。正如阮元在《恭进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折子》[11]589-590所云,校勘工作只有在版本信息尽量完整“使异同毕录”的情况下,方能对异文“得失兼明”做出较正确的是非判断。

① 十三经十行本系统,一般认为包含元刻元印本、正德补本(正德本)、嘉靖补本(嘉靖本),以及据明十行本系统重刻改版式为九行的闽本、监本、毛本。

② 笔者案:此处南昌本整理的误认重刊所据底本为正德补本,事实上阮元藏十行本为嘉靖补本。

③ 笔者案:同时与毛本为直系版本之闽本、监本异文亦未出校。

[1] 周易兼义:九卷[M]//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第一册.台北:台北艺文印书馆(复印件),2007.

[2] 长泽规矩也.正德十行本注疏非宋本考[J].中国文哲研究通讯(台北),2000(4).

[3] 钱宗武,陈树.论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两个版本系统[J].扬州大学学报,2007(1).

[4]袁媛.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文选楼本和南昌府学本比较研究:以《周易》《毛诗》《尔雅》为例[D].北京:北京大学,2010.

[5]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常熟瞿氏刊本[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第92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46.

[6]刘玉才.十三经注疏校勘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39.

[7]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南京图书馆藏嘉庆阮氏文选楼刊本[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第18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8]周易兼义:九卷[M].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元刻明修本(铁琴铜剑楼旧藏),善本书号03338.

[9]周易兼义:九卷[M].台北:台湾地区图书馆藏元刻明修本.

[10] 刘玉才.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成书蠡测[J].国学研究(第35卷),2015:8.

[11] 阮元.研经室二集:卷8[M].北京:中华书局,1993.

[12] 阮元.研经室三集:卷2[M].北京:中华书局,1993.

[13] 阮元.周易校勘记[M]//阮元.清经解:第807卷.上海:上海书店,1988.

[14] 周易兼义:九卷[M].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藏明汲古阁本(前田尊经阁旧藏),善本书号2390.

[15] 段玉裁.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序[M]//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第18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286.

The Shortcomings of Nanchang

CHEN Junyu

( Department of Humanities,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

In the, there are two kinds of versionsWenxuan Buildingand NanchangThe two Collating Notes has some shortcomings and there are completely different positive and negative attitudes on the Mao version. Although the former claimed that it was written for the purpose of correcting the Mao version of the, but from the later Nanchang version, the Wenxuan Building version has omitted to revise a large number of different texts in the Mao version. However, most of these variants are of value in revising Ruan version. The revision of the Nanchang version also has the problem of "arbitrary taking" that Ruan Yuan's father and son criticized. In the process of "correcting" with the Wenxuan Building version, many revisions of the original edition were deleted, which made the edition information incomplete. Today, the Ruan version is proofread with the ten-line version ofas the base version. It can still be found that there are many omissions and variations in the Nanchang.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loss of school in the Nanchangcan clarify the true situation of its succession, additions and deletions.

, ten-line version,, Revisions, shortcomings in the Ruan version

I207.2

A

1673-9639 (2022) 02-0001-08

2021-10-11

陈俊谕(1987-),男,台湾台北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周易研究,东亚经学。

(责任编辑 肖 峰)(责任校对 郭玲珍)(英文编辑 田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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