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霍晓宏 陈志科
“规则”一词当名词使用时,表示“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章程或制度”,如“交通规则”,也表示法则或规律,如“自然规则”;当形容词使用时,表示“合乎一定的方式”,一般是指在结构、形状上的整齐度,如“这个图形很不规则”等。我们这里所指的“规则”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章程或制度”。规则意识是指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2017年9月,教育部统编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在全国推广使用,新教科书的重要转变之一是将学生的规则意识纳入其中。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今天学生群体的规则意识,影响国家未来的发展和建设质量。新时代的教育一定不只是学校的事情,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的立体化教育格局,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学校的主导作用、社会的支持作用。
家庭的基础作用,要从小事抓起。家庭之小事,事事是教育。比如餐桌规则,配合“光盘”行动,将不挑食、不剩饭、节约粮食落实到一日三餐中,这也是良好家教的一种体现。再比如交通规则,没有警察监督、过往车辆较少时,家长带着孩子闯红灯,如果形成了相互的默契,孩子长大后,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极容易违反规则、突破底线,这就是不良家教造成的。
家庭的基础作用,体现在家庭环境的营造上。家长要通过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让孩子养成从小遵守规则的好习惯。家庭作为孩子接触规则的最初场所,好的“家教”一定是以好的规则为基石。而儿童自控能力较差,天性中的玩、吃、乐如果没有节制、没有一个限度,可能就会使孩子偏离健康成长轨道,这就需要一定的规则来约束。家是温馨的港湾,也应该是形成规矩的摇篮,家长要引导孩子感知规则、认同规则、遵守规则,不断由他律向自律自觉发展。
家庭的基础作用,体现在传承优良的家风上。家风、家教隐含的是气质,外显为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家风当然是要与时俱进的,既要传承,又要吸纳和创造,但无论怎样变化,家长的示范作用是替代不了的。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父母怎样穿衣服,怎样和别人谈话,怎样谈论其他人……你们的态度神色上的少许变化,儿童都能看得到和感觉到。”由此可见,家长行为的示范作用对孩子是一种无声的影响,家长带头遵守规则无形中就影响到了孩子。家长的榜样作用、与孩子良好的情感沟通,能陶冶孩子良好的性格,也是孩子做人做事不违反规则的基石。
家长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在对孩子进行规则意识教育时,根据具体情况,方式方法可以多样。可以采用引导、渗透、影响等各种手段,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同时要以身作则,用父母的言谈举止,处理突发事件的规则意识,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家长要对孩子有一定的期望值,首要的是成为一个身心健康、品德优良的孩子,至于才能、本领的值域要以孩子“跳一跳,够得着”为原则。
家庭教育需要价值观的引领,家庭教育价值观不能用学习成绩“一白遮百丑”。规则意识的培养主要体现在认知、情感、行为三个方面,根基是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从个人发展到奉献社会,跳出小圈子,造就大格局,使孩子成为对家庭、国家有用的人,促进孩子实现自身应有的人生价值。
学校主导应从课程的角度进行系统设计。无论是思政课程还是劳动课程、分科课程还是综合课程,都要在课程与教学中渗透规则意识教育。具体而言,小学低年级的法治教育要更多地体现为规则意识教育,养成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学生把纪律和规则放在重要位置,而不是把个人的需要凌驾于一切之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习内容的增多,再不断由认知过渡到理解,由具体过渡到抽象,由内化过渡到外显。
学校主导应从课程到教师再到校园环境,强力实施《学生守则》等学校规则教育。学校规则是学校制定的,用以规范学生行为,处理学生违规行为的规章制度,旨在建立与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培育学生的规则意识。在学校规则中,说谎、说粗话、喊叫、打架、涂写墙壁、破坏公物、浪费水电、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抽烟、偷窃等行为表现要列入被禁止的范畴。同时,对违反学校规则的学生要有明确的处理方式。对于一般违规的学生,学生要接受教师的批评教育,包括重温学校规则、参加班级活动等;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生要接受相应的惩戒,包括公开道歉、书面检讨,通知学生家长直至停课反省等。要使学生明白,每个人从小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目前,在学校规则教育中,“教育惩戒”环节相对薄弱。近年来,由于家长维权意识和学生主体意识的不断增强,校园冲突事件频频见诸自媒体,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由此,对于犯错学生,一些教师的不愿管、不敢管现象十分突出。相关调查显示,“怕教育惩戒‘出问题’、不敢管的教师占20.1%”。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是无效的教育。2021年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颁布施行,这为教师合理实施教育惩戒提供了一定的法规依据。但是由于缺乏具体配套保障措施,许多教师仍然担忧不知如何解决教育惩戒后带来的矛盾纠纷。其实,实施教育惩戒要遵循“育人为本”的教育诉求,突出中小学教育惩戒的教育性,突出“规则意识”教育。在推进教育法治化进程中,需要把学校规则教育纳入到我国法治体系,为实施学校规则提供法律保护。
学校主导关键在教师,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中国需要教育家,更需要每位教师都是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正是每位教师的言传身教、表率示范托起了中国教育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好教师要善于精细地观察学生性格的差异,弄清每一个学生天性的特殊倾向,及时感应学生的心理反应和变化,这是未来教师优秀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材施教的重点是识“材”,鉴别出“症状”才能对症下药。一个优秀教师应该是乐观、智慧的人,能站在学生的角度看问题,不但要立规矩、讲规则、谈法治,更要让每一个学生都生活在希望之中。对于问题学生要学会利用延迟满足、教育留白、自然惩罚等手段,让学生经过努力得到想得到的,正视自己的过失带来的自然结果,而这个试错的过程就是学生成长的过程。
社会是个大熔炉,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规则,规则是一切事物正常运行的保障。如果一个社会没有规则或者有规则而不去遵守与执行,那么这个社会的秩序就会是混乱的。同时,由于规则有平衡人与人之间冲突的作用,人们渴望与追求社会运行的良性规则,希望良性规则有效约束人们的不良行为。
全社会要形成人人遵守规则的意识,在公共场所,没有人大声喧哗、乱扔废弃物;在车站候车,没有拥挤、插队现象。要在社区、机构,服务行业、大众传媒等社会各方面营造遵守规则的社会氛围。建立完善的社会管理机制,注重健全法规,严格执法,加强舆论引导,运用各种传媒手段,大力宣传蕴涵各种规则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形成社会共识。
要通过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有关活动来培养规则意识。如在社区中可以通过张贴宣传规则标语、参与规则知识传播宣讲等活动,使学生明白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等内容。同时还要参加社区举办的一些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切身体验规则,增强学生的规则意识。
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割裂是造成当前教育矛盾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无论是在教育界,还是在家长和社会舆论中,存在这样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对青少年进行规则意识教育,在入学前是家庭的责任,而入学后就是学校的责任了。导致“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分离”,出现了所谓的“5≤2现象”(5天的学校教育的正面影响,小于或等于双休日2天家庭、社会教育的负面影响)。
割裂化的教育使学生必然学会和认同两套伦理原则,一套为校内生活,另一套为校外生活。让一个学生遵循两套伦理原则,是在人为制造学生的精神与人格分裂,使得学生在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断裂中无所适从,在根本上阻断了其思想道德成长和发展的一致性时空。这不仅带来学校教育的低效,更导致学生道德发展困惑,带来隐秘的道德败坏。
面对割裂化的教育困境,需要构建“家校社”一体化教育格局,有效地促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品质的良好发展。“发展生态学”强调个体发展时,不仅要考查诸如家庭、学校、社会等所有可能的子系统,而且要全面细致地把握它们之间彼此的潜在交互关系。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在具体目标上可能有所不同,但根本方向应该是一致的,也就是要服务于一个目的: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社会主义公民。共同的道德信仰和价值认同是一种内在凝聚力,是一体化教育网络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是其整体性得以呈现的内在力量。
突破底线的行为,是规则意识的缺失,要靠家庭、学校、全社会这个大系统,通力合作才能杜绝。规则意识的养成,是长期教育造就的。今天的学生走向未来社会,其职业素养、道德底线是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人为因素。强化学生规则意识教育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