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永强
(宁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5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1]“四个自信”并非与生俱来,需要实施针对性教育,更需要在现实的学习实践中形成并不断深化。教育是建构并坚定“四个自信”的重要途径。作为一种现实的教育实践活动,“四个自信”教育并非是随意的、盲目的,而是科学的、有规律可循的。对于教育客体来说,“四个自信”的生成遵循着认知、认同、内化、外化的发展逻辑。因此,探究“四个自信”教育的规律,也要从认知、认同、内化、外化四个阶段分析总结,找到“四个自信”教育发展演进的一般趋势。
“四个自信”教育是教育主体对教育客体施加“四个自信”教育的影响,不断提升教育客体“四个自信”的教育实践活动。“四个自信”教育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为基本教育内容,以使教育客体坚定“四个自信”自觉为目的。
“四个自信”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实践活动。一方面,“四个自信”教育是有目的的。“四个自信”教育的目标在于引导教育客体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通过“四个自信”教育,使教育客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必由之路深信不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性的体认确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文化价值自觉追求,最终形成稳定持久的自信精神状态。另一方面,“四个自信”教育是有计划的。计划的制定需要体现“四个自信”教育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合价值性的有机统一。符合规律性体现在“四个自信”生成的认知、认同、内化、外化的演进过程之中,符合目的性体现在教育目标的达成度,符合价值性体现在对坚定“四个自信”的高度自觉。
“四个自信”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自信教育、理论自信教育、制度自信教育、文化自信教育四个方面。其中,道路自信教育是引导教育客体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确性的教育活动,以道路选择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价值逻辑为主要内容。理论自信教育是引导教育客体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性的教育活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教育内容,通过理论掌握实现教育客体内化理论知识,坚定理论指导实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度自信教育是帮助教育客体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教育活动,以根本制度、重要制度、基本制度为教育内容。文化自信教育是引导受教育者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先进性的教育活动,以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教育内容。“四个自信”教育不仅是普及基础知识的主要方式,更是建构价值认同的重要途径。经过道路自信教育、理论自信教育、制度自信教育、文化自信教育,教育客体能深刻认知并掌握相应的教育内容,坚定“四个自信”。但是,“四个自信”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知识层面,更重要的目的在于建构价值认同、形成精神动力。为此,开展“四个自信”教育,必须突破知识体系的窠臼,实现从知识体系向价值认同的升华,使坚定“四个自信”成为一种价值自觉。因此,开展“四个自信”教育,必须统筹知识普及与价值认同,寓价值观教育于知识传授之中,引导教育客体在接受基础性的认知教育时,自觉坚定“四个自信”。
“四个自信”教育是帮助教育客体正确认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生成笃定认同,形成坚定的“四个自信”自觉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四个自信”教育,必须遵循“知”“情”“意”“行”的认知发展规律,引导教育客体形成正确认知,生成情感认同、淬炼坚定意志,促成行动自觉。总的来说,“四个自信”教育具有认知性与认同性相统一、认同性与坚定性相统一、内化性与外化性相统一的基本属性。
“四个自信”教育统一正确认知与情感认同。“四个自信”教育以正确认知为基础,以笃定认同为关键,统一认知与认同。“四个自信”教育的认知性指的是在教育过程中,教育主体引导教育客体正确认知“四个自信”的基本属性。事实上,教育客体对“四个自信”的正确认知具有层次性,即教育客体是分两步来认知“四个自信”的。首先,在开展“四个自信”教育时,教育主体要引导教育客体正确认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科学内涵、主要内容、基本架构、价值追求。这是第一层认知,是基础的认知。其次,在教育客体第一层认知的基础上,教育主体要引导他们从事更高层次的认知,即进一步认知“四个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自信。认同性则是教育主体引导教育客体在其正确认知的基础上生成笃定认同的基本属性。在“四个自信”教育中,教育主体要引导教育客体全面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对道路选择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价值逻辑的认同,对理论彻底性、实践性、科学性的认同,对制度优越性、民主性的认同,对文化先进性的认同,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坚定“四个自信”的认同。认知性与认同性是“四个自信”教育的基本属性,二者相互联系,但是认知不等同于认同。认知是认同的基础,而认同是更高层次的认知。因此,开展“四个自信”教育,引导教育客体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就不能割裂认知与认同,而是要在正确认知的基础上,辅之以必要的认同性教育,以正确认知生成情感认同,使教育客体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确性、理论科学性、制度优越性、文化先进性,进而承认并认同坚定“四个自信”的必然性、正确性、科学性、价值性,为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奠定基础。
“四个自信”教育统筹情感认同与意志坚守。在“四个自信”教育中,认同性是教育客体对“四个自信”在情感上的认同,坚定性是教育客体对践行“四个自信”的意志的坚定。人是有情感的动物,总会在与其他事物的接触中产生情感上的评价。意志是人们在践行自己信仰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品质和毅力,是在情感认同的基础上形成的。开展“四个自信”教育,需要统筹情感认同与意志坚守。一方面,情感认同是坚定意志的前提。只有引导教育客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选择的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高度肯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性体认确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文化价值自觉追求,在情感上承认并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确性、理论科学性、制度优越性、文化先进性,才能引导教育客体认同并坚定“四个自信”,才能使教育客体形成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坚定意志。另一方面,坚定意志能够深化情感认同,提升自信的程度。教育客体对践行“四个自信”所持有的坚定意志,升华了自身的情感认同,有助于提高教育客体的“自信度”。因此,开展“四个自信”教育,必须统筹情感认同与意志坚守,做到认同性与坚定性相统一。
“四个自信”教育统一内化与外化。“四个自信”教育的内化性指的是教育主体要引导教育客体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使“四个自信”成为教育客体自身的崇高信念,成为教育客体精神世界中居主导地位的坚定信仰。“四个自信”教育的外化性指教育主体要引导教育客体自觉践行“四个自信”,将“四个自信”的坚定信念付诸实践,促成行为自觉。进行“四个自信”教育,必须统一内化与外化,牢牢把握二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内化是外化的基础和前提,外化是内化的目标和旨归。因此,在开展“四个自信”教育时,要深刻把握内化与外化的统一性,不能割裂内化与外化。具体来说,教育主体要引导教育客体深入学习“四个自信”,改进自身的思想观念,形成正确的认知和笃定的认同,内化“四个自信”,使之成为教育客体自身的坚定信仰。教育客体只有将“四个自信”作为内在价值信仰自觉追求,并在此基础上外化于行,才能发挥实践深化认知、笃定认同、坚定自信的积极作用。反之,通过外化于行,教育客体又能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其“自信度”,坚定“四个自信”自觉。
“四个自信”教育的规律与教育客体“四个自信”的生成逻辑紧密相关。“四个自信”的生成需要经历准确认知、高度认同、自觉内化、自信外化循序递进的生成发展逻辑。因此,“四个自信”教育的推进也要遵循认知教育、认同教育、内化教育、外化教育的基本阶段。在这各个教育阶段中,贯穿着一种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具体表现为认知规律、认同规律、内化规律、外化规律。
“四个自信”教育认知规律表现为感性认知向理性认知的飞跃。认知教育阶段是“四个自信”教育的最初阶段,是教育客体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的基础,而认知规律则是“四个自信”教育在认知教育阶段发展演进的基本趋势。在“四个自信”教育中,教育客体对“四个自信”的认知是由感性认知转变为理性认知的辩证发展的过程。列宁把它概括为“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2]。感性认知与理性认知虽然有着不同的属性,但二者紧密联系、相互渗透,遵循着感性认知向理性认知飞跃的基本规律。因此,在“四个自信”认知教育阶段,必须深刻把握、利用感性认知升华为理性认知的基本规律,高效地推动“四个自信”教育向前发展。对于教育客体来说,本身就生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时代,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以及“四个自信”有着初步的认知。但是,此时教育客体还没有形成全面的、本质的认知,教育客体的认知还停留在表面现象,是一种感性认知。因而需要不断开展“四个自信”教育,引导教育客体深入学习,提升认知的全面性与科学性。坚持推进“四个自信”教育,引导教育客体在获取大量真实准确的认知材料的基础上,经过理性思考,在意识中产生相应的概念,循环往复,进而全面认识“四个自信”,使认知的感性阶段发展到理性阶段[3]。认知教育是“四个自信”教育的初始阶段,高效的、成功的认知教育有助于推动认同教育、内化教育、外化教育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四个自信”教育过程中,作为基础的认知教育绝不能被忽视。教育主体要深刻把握“四个自信”认知教育发展进步的基本趋势,充分利用感性认知向理性认知飞跃的认知规律,引导教育客体科学、正确、系统地认知“四个自信”,形成理性认识,为笃定认同奠定基础。
“四个自信”教育的认同规律是教育客体生成笃定认同的发展逻辑。认同教育是“四个自信”教育的关键环节,而认同规律则是“四个自信”认同教育发展演进的一般规律,具体表现为:开展“四个自信”认同教育,引导教育客体笃定认同,必然要经历事实认同、情感认同、历史认同、价值认同循序渐进的发展逻辑。首先,事实认同是认同规律的基础。事实认同是最基础的认同,是“四个自信”教育认同规律的逻辑起点。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得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取得了突破性成就。开展“四个自信”认同教育,首要的便是引导教育客体承认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性,以“硬核”成就笃定事实认同。其次,情感认同是认同规律的关键。情感认同是教育客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情感上的认可和积极的评价。在开展“四个自信”教育时,绝不能忽视情感因素。在教育过程中,教育主体要引导教育客体在事实认同的基础上,亲切而深刻地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可“四个自信”,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形成情感认同。再次,历史认同是认同规律的核心。历史认同就是要在事实认同和情感认同的基础上,引导教育客体深刻认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过程,深刻认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正确性。近10年来,党带领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4]。中国的历史成就表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选择是正确的、成功的。因此,教育客体有必要而且能够在事实认同和情感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历史认同。最后,价值认同是认同规律的归旨。价值认同是最高层次的认同,是“四个自信”教育认同规律的落脚点。价值认同不会凭空产生,而是教育客体在事实认同、情感认同、历史认同的基础上不断升华,在价值层面上认同、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只有遵循认同规律的基本逻辑,经历事实认同教育、情感认同教育、历史认同教育、价值认同教育,才能引导教育客体笃定认同、坚定信念。经过“四个自信”认同教育,教育客体不仅能提高自身对“四个自信”的认知度,深化认知教育的效果,还能为“四个自信”内化教育阶段奠定基础,实现“四个自信”教育的顺利推进。
“四个自信”教育内化规律是教育客体内化教育内容的必然逻辑。在“四个自信”教育中,教育客体内化教育内容,必须要遵循“知”“情”“意”“信”的认知发展规律,按照知识学习、情感养成、意志坚守、信仰生成的逻辑顺序,全面彻底地内化“四个自信”,使之成为教育客体自身思想体系的一部分。“知”,即基础知识的学习,它是“四个自信”教育内化过程的起始阶段,也是“四个自信”教育内化规律的逻辑前提。在“四个自信”教育中,教育主体要引导教育客体深入学习基础知识,掌握“四个自信”的科学内涵、基本架构、价值追求,准确认知“四个自信”,使感性认知升华为理性认知。“情”,即情感、情绪,是教育客体生理和心理的体验[5]。情感养成就是在“四个自信”教育过程中,教育主体运用行之有效的载体、方法和途径,激发教育客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情感共鸣,笃定认同。情感认同是“四个自信”教育内化的催化剂,对于教育客体坚定“四个自信”起着催化、强化的作用,是“四个自信”教育内化过程的第二个阶段。“意”,即意志的坚守,是“四个自信”教育内化过程的第三个阶段。坚定的意志有助于人们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形成恒久的、稳定的世界观。在“四个自信”教育中,教育客体内化教育内容,形成坚定的“四个自信”自觉,离不开意志的坚守。只有在坚定、顽强的意志的作用下,教育客体才能克服一切困难,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并使之持之以恒。“信”,即信仰的生成,它是“四个自信”教育内化过程的最终阶段,也是内化规律的逻辑归旨。在“四个自信”教育中,教育客体内化教育内容,最终是要使“四个自信”升华为自觉的价值信仰。“四个自信”教育内化规律表明教育客体只有经历了知识学习、情感养成、意志坚守、信仰产生的发展逻辑,才能形成坚定的“四个自信”。
“四个自信”教育外化规律是教育客体通过实践坚定自信的逻辑过程。外化教育是“四个自信”教育的归旨,而外化规律则表现为“四个自信”外化教育发展演进的一般趋势,具体表现为实践深化自信、养成行为自觉、升华价值自觉。随着“四个自信”教育的开展与推进,教育客体通过认知教育、认同教育、内化教育,自身的“四个自信”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但是,“四个自信”从来都不只是一种内在自我心理的体认确认,更需要外化于行,在实践中不断强化,促成行为自觉。如果没有自觉的实践,教育客体的“四个自信”就会日渐式微。因此,“四个自信”教育必然要经历外化阶段,使教育客体的“四个自信”从思想信念升华为行为自觉和价值自觉。
“四个自信”教育外化规律的基础在于实践深化自信。所谓实践深化自信,指的是教育客体要将“四个自信”外化于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其“自信度”。对于教育客体来说,外化“四个自信”,必须结合实际,从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道路自信的外化表现为教育客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党的路线、纲领和决议,积极投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实践,在实践中强化巩固道路自信。第二,理论自信的外化表现为科学真理和方法的运用。理论自信不只是在心理、认知层面上自信,更是在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运用的自信与自觉。在“四个自信”教育中,教育主体既要引导教育客体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武装大脑,又要引导教育客体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第三,制度自信的外化表现为制度的贯彻与执行。对于教育客体来说,外化制度自信,需要坚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使其参与到国家各项制度的实施中。为此,教育主体要根据教育客体的实际情况,引导教育客体参与到与其日常生活相关联的制度中去,如引导教育客体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投票权、表决权,切实感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民主性。第四,文化自信的外化表现为文化发展创新的实践。对于教育客体来说,坚定文化自信,实现文化外化,就是要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在传承中创新发展文化,弘扬文化价值。文化传承的主体是人,文化发展创新的主体也是人。作为新时代的人,教育客体理应成为传承文化、创新发展文化的主体。因此,教育客体外化文化自信,必须跟随时代的发展,赋予中华文化新的内涵,创新文化价值。实现“四个自信”的外化,是提升教育客体“认知度”“认同度”“自信度”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教育客体进一步深化“四个自信”,形成坚定的“四个自信”自觉。
“四个自信”教育外化规律的核心是养成行为自觉。在“四个自信”教育中,对于教育客体来说,通过实践深化自信是促成行为自觉的前提,而养成行为自觉则是实践深化自信的必然结果。行为自觉表明教育客体践行“四个自信”是积极的、主动的、自觉的自主性行为。行为自觉要求教育客体从自信的心理状态转向自觉的行为实践。具体表现为:第一,道路自信的行为自觉表现为教育客体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道路方向自觉,坚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实践自觉。第二,理论自信的行为自觉表现为教育客体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运用自觉、方法运用自觉、创新发展自觉。第三,制度自信的行为自觉表现在教育客体自觉尊崇、维护、执行制度。第四,文化自信的行为自觉表现为教育客体坚持优秀文化的传承自觉、文化发展创新的实践自觉、文化价值弘扬的宣传自觉。
“四个自信”教育外化规律的归旨是升华价值自觉。在“四个自信”教育的外化阶段,教育客体通过实践深化自信,养成行为自觉,最终是要将坚定“四个自信”升华为一种价值自觉。对于教育客体来说,接受“四个自信”教育,坚定“四个自信”,不仅要提升自身的“自信度”,还要升华“四个自信”,将自信的心理状态升华为自觉的价值追求,使教育客体将“四个自信”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将其作为自己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以此调节思想,坚定信念,规范行为。引导教育客体坚定“四个自信”价值自觉,是“四个自信”外化的目标和归旨,也是检验“四个自信”教育效果的最终标准。因此,在“四个自信”教育中,教育主体必须引导教育客体生成坚定自信,使自信的心理状态升华为自觉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