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预聘
——长聘”制度的发展和改革

2022-03-17 04:05陈一尘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2年2期
关键词:学术制度改革

陈一尘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四川·德阳 618307)

1 “预聘——长聘”制概况

“预聘——长聘”制,是一种通过试用期考核,选择适合的教师进行长期聘任,并给予其丰富的科研资源和高度学术自由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能达到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校科研水平进步的目的。相比传统人事管理体制,“预聘——长聘”制度有高起点、高标准、高薪酬和高风险的基本特点[1]。“预聘——长聘”制度最早出现在美国,作为美国高等教育终身教职制度的一种补充,是美国大学为保障学术自由而实行的重要人事制度。在我国,首先由北京大学等少数高校提出了“预聘——长聘”制度改革,近些年来国内的许多高水平大学也实行了这一改革,自2014年教育部发布进行高校“预聘——长聘”改革试点的文件,这一制度迅速在中国高校中推广开来。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有超过100所高校实行了“预聘——长聘”制度,这一制度将“非升即走”作为教师获得长期教职的前提,通过激励措施选拔适合学校的优秀教师,“非升即走”逐渐成为我国高校新进教师的必由之路。

2 “预聘——长聘”制的兴起

“预聘——长聘”制度在我国呈现出本土特征,包括以学术激励为制度核心,重视科研产出,以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为逻辑[2]。近些年,中国大学的整体实力提升明显,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与日俱增,在推动科研生产力进步方面,作为激励人才,提升教师队伍活力的制度,“预聘——长聘”制的推行起到了显著的效果。对国内一百多所高校的数据研究发现,“预聘—长聘”制度改革对大学科研生产力有所提升,相较未推行的高校,推行这一制度的高校在科研产出方面有数据上的显著提升,并且这种提升随着“预聘—长聘”制度的推行年限增加而更为显著[3]。“非升即走”的竞争性制度,通过严格的应聘和考察,提升了引进教师的质量,通过聘任制度的改革打破了“近亲繁殖”的现象,通过灵活的人事制度增强了高校教师活力,同时“预聘—长聘”也是给予优秀人才的承诺,在严格的科研指标压力下,教师的学术成果获得了公正的评价,势必激励教师通过学术成绩而非官本位的序列提升来实现自身价值,起到了良好的价值导向作用[4]。总体来说,“预聘——长聘”制通过聘任考评,增强了教师的科研积极性,起到了提升教师队伍水平,增强高校学术实力的作用。

3 “预聘——长聘”制存在的问题

高校“预聘——长聘”制度改革,是在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中,借鉴外国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校情的改革实践,需要看到的是,这一制度还不成熟,在设计上尚存在许多缺陷,暴露出目前高校管理层面的诸多问题。

3.1 不同群体之间的管理问题

聘任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推行的,旨在突破原有的终身制,高校教师的稳定性必然受到影响,改革天然缺少群众基础。大部分高校的“预聘——长聘”制改革采用事实上的双轨制实施,即新旧人事体制暂时并行,逐步向全面实行“预聘——长聘”制进行过渡,新人教师按照聘任制进行考评选用,对老教师则使用原有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双轨制改革确实起到了减少改革阻力,稳定学校发展的作用,但也造成了新老群体之间的矛盾:新人承担了考评和流动性的压力,老人则仍然保有相当的稳定性,但老人的薪酬增长和岗位晋升相比新人较为缓慢,科研活力未被释放[5]。在新的聘任制度下,教师的岗位稳定性被削弱,降低了他们参与院校治理的意愿,而行政人员仍保有完全的职业安全,形成了行政管理人员聘任终身制和教师聘任合同制对立存在的情况,现有的状况易造成两者地位的不公平,甚至阻碍改革深化[6]。

3.2 评价制度与保障机制问题

部分高校的长聘考评体系指标化严重,没有随着聘任制度的改革建立起相适应的同行评议制度,评价过程中的行政化倾向明显,科研评价变为重量轻质的“工分”式评价;在人事制度改革的环境下,教师面临“非升即走”的考核风险,职业压力过大,同时“预聘——长聘”制缺乏相应法律条例支持,教师的权益没有完全得到保障,亟须政策和司法方面的合理支持;不同于西方国家,我国的户籍制度导致高校教师的编制关系住房、就医、社保、子女就学等各种社会福利,退出机制的缺乏不仅导致教师职业风险增加,更重要的是生活风险也随之剧增,目前的聘任考评多采用竞争性评价,使得教师之间竞争压力加剧。

3.3 学术导向的问题

“非升即走”的推行使得基于效率的学术活动取代了精神满足,教师对于学术行为的首要判断转变为是否有利于通过考评,造成教师职业生活物化,学术短视行为增加;“预聘——长聘”制实行以来,高校在考核指标上过度重视国外期刊论文发表,根据上述研究的调查发现,“预聘—长聘”制度的实施虽然使得论文发表数显著增加,但是在CSSCI和中文核心期刊的发表上并没有显著影响,说明“预聘—长聘”制的实施虽然提升了高校的国际影响力,但没能提升中文论文产出,造成了国际化和本土化的失衡,不利于我国塑造学术话语权;聘任制度的改革在鼓励教师产出更多学术成果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让教师忙于完成考核要求,忽视对社会需求的关注,阻碍学术成果向实践的转化,在考评压力下部分学者选择从事更有“经济”效益的短期研究,忽视需要长期高科研资源投入的基础性研究,在我国强化科技创新,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的当下,短视的科研目光会对关键技术的创新造成阻碍。

4 政策建议

为推动我国高校教师聘任制度转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预聘——长聘”制,从顶层设计上,要在法律和条例上对“预聘——长聘”制度做出相应规定,政府要发挥立法规范的作用,为新制度提供明确法律支持,强化司法对于高校人事权的规范作用;在制度建设方面,大学要建立起一套职工普遍认可的程序,将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纳入民主决策程序,逐渐形成一套教职工决策参与,符合高校发展方向和教职工利益的评聘制度;在岗位管理上,要逐步实现教师与行政人员的并轨任用,行政岗位参照企业用工方式进行改革,以平衡两者的地位;在评价细则上,要合理设置预聘期时长,高校要做到既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也履行保障教师权益的义务,帮助预聘教师完成合理的职业规划;在退出机制上,政府要深化事业单位招录和户籍制度改革,保证人才流动,高校要探索“预聘——长聘”制的退出机制,完善转岗措施[7]。

除了制度层面的设计外,高校也要在管理方面配合“预聘——长聘”制改革的实施,推出适应新人事关系的配套措施,从而营造健康的学术氛围。在科研方面,高校要引导教师提升科研质量,鼓励和资助教师进行长期性研究和基础性研究,引导教师关注新兴领域的技术创新;在评价方面,高校要坚持有公信力的专业评价,结合“破五唯”的要求,合理评价长期研究和应用性研究的贡献,鼓励教师进行立足本土的研究,并且针对教师进行长期评估,在聘后考核上以发展性评估为主,减少教师个体竞争压力,同时也要鼓励“老人”转岗,为“老人”提供长期发展的工作动力;在薪酬管理上,高校要深化薪酬制度改革,保证“预聘——长聘”教师具有较高的薪酬待遇,实现不同岗位教师绩效的分类评价,合理对教师非科研活动给予激励,对于高水平人才可以采用年薪制等灵活的薪酬制度;在评价管理上,要建立以代表作为核心,同行评议为主要依据的评价体系,克服目前评价体系中重数量轻应用转化,重外文论文轻中文论文的问题;在公共服务上,校方解聘和续聘教师要做到有法可依,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减少潜在的司法纠纷,同时为解约教师提供必要生活保障,畅通退出机制,帮助落聘教师分流至适合岗位[8]。

5 结论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还需要进行不断的探索,在教师分类的基础上推行聘用制度是改革的核心。目前中国高校的“预聘——长聘”制度改革借鉴发达国家高校的人事制度,并且在推行过程中被赋予了本土化色彩,这一制度使得国内高校的科研生产力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聘任制度改革也显露出高校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为充分调动高校教师投入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政策规定需要适应高校聘任制度的变化,随着聘任制改革的进行,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科研评价制度、薪酬制度都需要进行配套的改革,才能消解目前与“预聘——长聘”制相冲突的管理现状,进一步解放高校科研生产力。

猜你喜欢
学术制度改革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如何理解“Curator”:一个由翻译引发的学术思考
改革之路
改革备忘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改革创新(二)
瞧,那些改革推手
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