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舒
(陕西理工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
《甩鞭》是山西女作家葛水平发表于2004年的一部中篇小说,它与同年发表的《喊山》《地气》《天殇》《狗狗狗》等中短篇小说一起,奠定了葛水平在山西文坛与中国文坛的地位,正如孟繁华所言:“生活在这样一个有辉煌文学传统的区域里,伟大的传统让一个青年女作家出手不凡,起点就是高端。”[1]葛水平的创作起步于诗歌、散文及戏曲,成就于乡村小说,“用小说的形式来叙述乡村”[2]255使她的文学创作真正走向了成熟。《甩鞭》的主要人物是王引兰,文本叙述中王引兰的身份地位发生了四次转变:外来流浪者—晋王城李府丫鬟—麻五小老婆—李三有老婆—手刃铁孩儿的复仇者。《甩鞭》的叙述视角是第三人称的全知叙述,叙述者像无所不知的上帝讲述了王引兰与三个男人之间的故事,王引兰每一次的命运转变都与一个男人有关。故事中的叙述者不是按照自然时序进行顺叙,而是充分利用叙事时间的倒错将人物关系与情节结构复杂化,对《甩鞭》进行叙事时间的分析将有助于更深入地解读文本内容,挖掘文本内涵。本文将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运用叙事学的相关理论,从时序、时距、频率三个方面对《甩鞭》的叙事时间进行分析。
时序即叙事的时间顺序,与故事的时间顺序相对而言。热奈特指出:“研究叙事的时间顺序,就是对照事件或时间段在叙述话语中的排列顺序和这些事件或时间段在故事中的接续顺序。”[3]14热奈特区分出了“叙述话语中的排列顺序”和“故事中的接续顺序”两种顺序,这两种顺序对应着两种时间,叙事时间和故事时间。叙事时序是叙述者在文本中展开叙事的先后顺序,故事时序是故事发展的自然时间顺序,前者中叙述者可以按需变换叙述顺序,而故事时序是故事从开始到结束的自然顺序。托多罗夫言:“话语时间是线性的,而故事时间则是多维的。”[4]叙述者利用线性的话语时间(即叙事时间)去展现多维的故事时间,这通常会造成叙事文本中“故事时序和叙述时序之间各种不协调的形式”[3]14,热奈特将其称之为“时间倒错”。作家通过打乱故事发生的客观时间顺序,充分利用倒叙、预叙和无时性叙述对小说的叙述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建构出《甩鞭》的多重文本时空。
《甩鞭》在叙事上多为倒叙结构,小说从中间开始,然后回顾过去,而后再接续开头按故事时间进行顺叙,这样的顺序安排为故事文本营造出复杂而又耐寻味的叙事时空。整篇小说被划分为13个小节,对故事情节进行简要概述,按叙述顺序对文本内容进行大致梳理:
1.麻五在被批斗过程中“坠蛋”而亡。
2.21麻五靠倒卖煤发家,成为窑庄富户;22麻五从山外领回王引兰。
3.31王引兰央求麻五把她救出李府,麻五略施小计成功解救;32王引兰成为麻五妻子。
4.王引兰怀孕,倪六英难产而死。
5.公元1946年夏天,土改开始,麻五被定性为地主。
6.61王引兰为麻五解麻绳,拒绝下葬将其放在倪六英窑内;62六里堡光棍李三有向王引兰提亲。
7.王引兰嫁给李三有。
8.铁孩到六里堡看望王引兰母女。
9.李三有坠崖而亡,王引兰用自己棺材将其下葬。
10.王引兰坐着铁孩的牛车再回窑庄。
11.回到老窑继续生活,王引兰与铁孩情意渐生。
12.新生十六岁,王引兰、铁孩约定新生出嫁后再谈二人的关系发展。
13.王引兰承诺为李三有烧三年纸后就跟了铁孩,铁孩欲火中烧将自己杀死麻五、李三有的事实告知王引兰,震惊、悲愤的王引兰用刀捅死铁孩。
根据文本叙述顺序进行情节整理,将以上划分好的情节按故事发生的自然时序进行排序,如下:21,31,22,32,4,5,1,61,62,7,8,9,10,11,12,13。土改开始与麻五死亡在故事时间上是先后关系,但在文本叙述中二者位置颠倒,从1到5是非常明显的倒叙,是“对故事发展到现阶段之前的事件的事后叙述”[3]17,《甩鞭》中“现阶段”的事件是麻五“坠蛋”而亡,从6开始,叙述者开始按照故事的自然时序叙述。
倒叙有效地增加了单位时间内的叙述容量,一小部分的内容就含括了多年的过去,既简省了不必要的叙述又交代清楚了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从麻五“坠蛋”而亡开始的倒叙,在文本开始就将贯穿全文的悬疑主线引出,增强了文本的戏剧效果,增加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预叙也是“时间倒错”的常见形式,是“事先讲述或提及以后事件的一切叙述”[3]17,通过“提前讲述某个从故事时间来说后来发生的事件”[5]128,对未来发生的事件进行暗示或预示。《甩鞭》中的叙述者进行了多次或隐或显的暗示,增强了文本的悬疑氛围,读者在疑惑中阅读文本,又在谜底揭开的同时对前文的诸多暗示恍然大悟。
例如,铁孩第一次见到王引兰笑赞她好看时,麻五对铁孩说:“小鸟孩,有你受用的时候。”[6]7当麻五发现王引兰是处子之身后,转而呵斥在窗外偷听的铁孩:“小叫驴也想痒。”[6]12铁孩的笑赞、偷听,麻五对铁孩前后态度的反差,为铁孩对王引兰的情欲和麻五的“坠蛋”埋下了因果的预示。王引兰与李三有野合,恍惚中看到铁孩向断崖走去,而后李三有坠崖而亡。王引兰的“看到”是叙述者对王引兰和读者的暗示,使李三有的意外死亡被包容在了合理的情节起伏之中。王引兰改嫁给李三有时,铁孩在窑内给羊接生,王引兰的改嫁伴随着羊羔的落生;之后铁孩在王引兰面前捅死这只羊羔,王引兰又用同一把刀捅死了铁孩,“羊”的意象在文本中反复出现,对于人物的命运有着微妙的预示。李三有死后,王引兰终于注意到了铁孩,想到:“命中就剩下这一个男人了,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同病相怜的这个人呢?自己的一生和这个人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本能抗拒着他,却又牵扯不开。”[6]45王引兰、铁孩“同病相怜”,但王引兰却本能地抗拒着铁孩,这为她日后坚持为李三有烧三年纸才会跟了铁孩和在得知事实真相后反杀铁孩进行了心理预示。
《甩鞭》叙述者对人物命运的预先暗示,并没有破坏故事的悬念,反而在过去与当下的回环反复中为人物命运平添了几分宿命感,从侧面烘托出了人物的性格,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倒叙和预叙在叙事的“时间倒错”中可以根据大致的时间跨度或幅度进行确认,而无时性叙述是一种更为复杂的时序,这种难以确定的变异形式通常伴随着“共时性”和“与时间无关的评论性叙述”[7]。
“共时性”叙述把非同时发生的事件拉到同一平面,削弱了时间的线性关系,突出了事件的空间性质。王引兰与麻五结婚时,回想起了童年看老财娶妻从油菜花田里穿过的花轿,真实的花轿与回忆中的花轿一同出现,模糊的回忆使我们从自然时间中暂时性地抽离,徜徉在现实与回忆的时空中,空间的扩大伴随着时间的暂停与精神空间的渺远。热奈特指出:“事实上叙述者有显而易见的理由不顾任何时序,把具有空间上接近、主题上相近等关系的事件集中起来,因而比前人更好地表现出叙事时间自主的能力。”[3]51-52叙述顺序与故事顺序没有任何关系,叙述者“不顾任何时序”的评论性叙述无需考虑时间性,只是叙述者发表看法的一种无时性评述。每当王引兰的命运发生重大转折,叙述者都会直接现身。大年夜的甩鞭声使王引兰回忆起了自己的爹爹坐牢,她和母亲被舅舅用驴车拉着远走高飞,她被颠倒在沼泽地,舅舅用鞭子将她拉出。“鞭声是一种昭示:她王引兰的生命里会有春天吗?”[6]15对王引兰和“鞭声”关系的评述,模糊了常规的时序,过去与未来的穿梭造成一种迷离的阅读效果,在模糊不清的时空中叙述者引领受述者去领悟王引兰生命里记忆深刻的瞬间。“活是归宿和安宁,风是飘零,雪是散落和湮灭,在这广漠的大山中骤然变得渺小了的牛车,在天地相接下看上去几近于无了。”[6]46叙述者早已知晓每个人物的命运,叙述者对坐在铁孩牛车上的王引兰的评述何等凄凉,读到结局再来读此时的评述,无时性的空间穿梭中更感氛围的凄凉。
《甩鞭》的无时性叙述在线性时间的流逝中扩大了文本的空间结构,通过叙述者的直接现身加强了对文本人物心灵空间的建构,有效地烘托出了文本的凄凉氛围,增强了读者的阅读效果。
葛水平自言:“《甩鞭》写了一个女人寻找幸福的故事。”[2]258因此很多文章都从女性主义视角对王引兰这一女性人物进行了批评,其中不乏一些一语中的的精彩评说,但也有部分论者存在断章取义的误读嫌疑。作家本人对作品的定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我们始终应该以文本为依据,回归作品本身,“避免被作品的表面意义所迷惑,应注意透过文中的遣词造句挖掘作品的深层意义”[8]。对《甩鞭》进行深层意义的挖掘,不能止于女性主义的分析,对叙事时距即“故事时间与叙事时间长短的比较”[9]的分析或许有助于对文本的解读。
《甩鞭》中唯一明确指出的时间是1946年。这一年麻五被定性为地主。麻五被斗死时新生13岁,根据文本内容推断麻五死于1947年春天。王引兰17岁成为麻五老婆,从受孕到怀孕再到生产,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那么推断王引兰在18岁时产下新生。到麻五去世,王引兰与麻五的婚姻从1932年到1947年,延续了15年左右。李三有死后王引兰重回窑庄,王引兰问铁孩年纪,铁孩说:“快40了,也就是40了吧,明天就是腊八,离年近了。”[6]47-48王引兰说:“真是快啊,麻五过世已经三年了。”[6]48又说:“都解放了,咋还是一个人?”[6]48从二人的对话中我们可以推断,此时为1949年年末的可能性较大。据此也可推断出李三有死于1949年的秋冬季节,李三有与王引兰的婚姻从1947年秋季到1949年秋冬季节,持续了大约两年时间。新生16岁出嫁,也就是1950年秋末,在这一年的冬天王引兰亲手刺死了铁孩。从王引兰回到窑庄到刺死铁孩,时间跨度在一年左右。根据文本内容,将《甩鞭》大致划分为四个叙述单位:
1.麻五和王引兰结婚前,2页。
2.麻五和王引兰15年的婚姻,24页。
3.李三有和王引兰2年的婚姻,14页。
4.王引兰重回窑庄,铁孩被刺身亡,19页的篇幅讲述了王引兰重回窑庄后一年内的生活。
《甩鞭》全文共计63页,以上4个主要的叙述单位共59页,未计入的几页属于这四大叙述单位之间的过渡性叙述,在此不予分析。由以上叙述单位中的故事延续时间和其在文本中所占篇幅的比较,可以得出:《甩鞭》的叙事速度由快至慢,随着叙述节奏的放缓,文本内容越来越趋近于人物眼前的现实生活。
时距实际上是一种速度关系,是关于故事实际发生的时长与相应叙述文本的长短之间的关系,主要由省略、概要、场景和停顿构成,决定着叙事文本的基本节奏。概要是对人物或事件的概括性叙述,通过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来促进故事情节的发展。场景通常作为情节的中心而出现,其中实际的故事时间与文本展开叙述的时间跨度是几乎同时的,比如人物之间的对话就是纯粹的场景。省略是一种篇幅近乎为零的叙述,对于发生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故事避而不谈。停顿与省略相反,停顿是叙述时间的停滞,文本内容在增多但时间并没有明显的流动。
《甩鞭》的概要主要见于叙述单位1,叙述者用两页篇幅简述了麻五的发家致富和王引兰16岁前的经历,为麻五和王引兰之后的结合作了必要的背景铺垫。在叙述单位2中叙述者用24页对麻五和王引兰14年的婚姻生活进行了叙述,叙述节奏有快有慢张弛有度。有评论者指出:“王引兰追求幸福是一种主动地女性意识”[10]16岁的王引兰作为李府的丫鬟,在肉体与精神的双重压迫下选择向麻五求助,她获救的代价是嫁给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已婚男人。王引兰从李府出逃进入高楼院是一种主动的选择,在她嫁给麻五后自我的女性意识逐渐觉醒,开始要求麻五为她打造幸福的生活,在这过程中她并没有表现出一丝对麻五的嫌弃与厌恶,反而非常享受地生活在高楼院。叙述者用11页的篇幅叙述了麻五发现王引兰为处子之身后对王引兰的百般宠爱,尤其是麻五为王引兰种下的满山的油菜花,它们是王引兰“追求主体性幸福与本体美的生动象征”[10],叙述者耐心地为读者讲述着麻五与王引兰婚后两年内的幸福时光,麻五与王引兰的结合、麻五一家的守岁、甩鞭等多为场景性叙述,在加速的倒叙中减缓回忆的时速,突出了王引兰对幸福生活的主体性求索,交代了麻五与王引兰夫妻感情的深厚。但叙述单位2在整个文本中属于较快的叙述,叙述者对幸福时光的场景性叙述占用大半篇幅,其余十几年的叙述在省略与概述中加速流逝,诸如王引兰从怀孕到生产,新生从出生直接过渡到13岁,概述与省略加快了倒叙的节奏,省去了非必要的叙述,保证了故事叙述上的精炼。
从麻五死亡开始的叙述单位3是文本开始顺序后的内容,叙述者用14页篇幅叙述了王引兰改嫁到六里堡的两年生活。有论者指出王引兰的改嫁是一种“客体化”的依附,“当人生中有灾难袭来时,她唯一的举措就是等待,等待一个男性救赎者来完成自己的被救赎,她拥有的唯一筹码就是自己丰饶而美好的身体,这也是男性救赎者眼中女性的唯一价值体现”[11]。这种看法过于偏颇,身体成为筹码对王引兰而言是一种命中注定的、被动的选择,这是男性对女性的主观审美要求。王引兰之所以改嫁,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生活的难以为继,麻五死时新生才13岁,母女二人的生存资本在土改中被最大限度地压缩,如果王引兰继续留在窑庄,她和女儿的生活将会变得非常艰难。叙述单位3中依然场景性地再现了王引兰和李三有的婚后生活,但不同的是,比起叙述单位2中王引兰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和享受,3中的生活场景辛苦而又普通,此时的王引兰是一位标准的农妇,她不再迷恋于幸福浪漫,而是非常看重“活”与情义,相信“没有甩鞭,没有火盆,没有油菜花开的日子也能活出成色”[6]40-41。她改嫁给李三有时明确告知他自己死后会和麻五合葬,直言“人总得懂个情义吧。”[6]30所以叙述单位3相较于2刻意放缓的速度,主要目的在于突出王引兰主体意识的发展变化,没有了麻五庇护的王引兰不再像个小女孩似的渴求幸福,开始自觉地面对生活守护心中的情义。
叙述单位4用19页篇幅叙述王引兰重回窑庄一年左右的生活,这也是文本情节的高潮所在,停顿的叙事时间让铁孩完成了个人的全部自述,解开了麻五、李三有的死亡之谜,文本内容在增多但时间并没有明显的流动。“铁孩越说越激动,感觉在叙述中获得了一种精神上的快意”[6]63,铁孩在对过去三年的回溯性叙述中完成了自我的释放,他对王引兰原始的性欲在叙述中达到高潮。铁孩是造成王引兰人生灾难的罪魁祸首,是王引兰人生中最大的“灾难”,她选择亲手刺死铁孩,完成了对“情义”的坚守。但铁孩又何尝不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旧社会对人的压迫不只是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也是部分男性对大部分男性的压迫,在铁孩的悲剧命运中麻五是有责任的,铁孩对麻五的报复是生理性原始欲望驱使下的不可避免的杀戮。
通过对《甩鞭》叙事时距的分析,可以发现铁孩的悲剧性意义不亚于王引兰。“贫困和性资源的匮乏,导致了本能战胜理智、非理性战胜理性。”[1]铁孩对麻五的憎恨和对王引兰的情欲在长久压抑中越积越多,逐渐丧失理智的他完成了两次关键性的杀戮,转而却在自我幸福实现之际遭到反杀,一切殚精竭虑的追求刹那间消失于缓缓流淌的血泊之中。
热奈特指出:“叙述频率,即叙事与故事间的频率关系(简言之重复关系)”[3]73,也就是“叙事文本中出现的事件与在实际中故事事件的数量关系”[5]149,简单理解就是某一事件在故事中实际出现的次数与其在文本中被叙述的次数间的关系。讲述一次发生过一次的事或讲述N次发生过N次的事,是单一叙述;文本叙述的次数少于实际发生的次数,是概括叙述;讲述N次只发生过一次的事件,是重复叙述。《甩鞭》中最为常见的是重复叙述和反复的单一叙述,尤其是对“油菜花田”“鞭”及“羊”的反复言说,使它们在重复的叙述和反复的单一叙述中获得了超出其本体的象征性意味。
葛水平在一次访谈中谈到:“《甩鞭》中王引兰喜欢油菜花,是我喜欢油菜花;《甩鞭》中王引兰喜欢甩鞭,也是我喜欢甩鞭。”[12]油菜花、甩鞭对于王引兰而言不只是“喜欢”,更是她内心深处对幸福的渴望,也正是在叙述者的反复言说中,“油菜花田”和王引兰所追求的“幸福”产生了意域关联,具有了别样的象征意味。《甩鞭》中对“油菜花”“油菜”的叙述一共出现过29次,而真正在故事中出现的油菜花田只有一次。
在王引兰和麻五结婚时,坐在花轿里的王引兰看着坐在马上的麻五的背影,想起童年老财娶妻时“从春天油菜花田里穿过的花轿忽闪闪的”[6]9,那时她就梦想着“长大了也坐了花轿穿过油菜花田嫁人去”[6]9,“油菜花田”在叙述中初次现身于王引兰对结婚的想象中,女性对“嫁人”的美好想象是一种对幸福的本能追求,王引兰在嫁给麻五的花轿上第一次产生了对于“幸福”的渴望。结婚后,王引兰建议麻五买下高楼院对面的坡地种油菜,麻五说:“为什么要种油菜,种高粱不好吗?”[6]15王引兰说:“我就想等以后嫁了有钱人也要种一大片油菜”[6]15,“我要在春天里看油菜花开”[6]16,麻五对实际经济利益的关注与王引兰对精神需求的追寻形成鲜明对比,麻五的妥协和王引兰在高楼院的特权,二者的实现皆是以王引兰的身体为条件的,可以说王引兰“幸福”的实现一开始确是以自己身体为筹码的。“油菜花田”的盛开是有时效的,花谢收籽榨油是它们的必然归宿,油菜花开的美丽与短暂象征着王引兰“幸福”的热烈与短暂,黄灿灿的油菜花被榨成油之后,王引兰梦想中的“油菜花田”再也没有盛开过,随着麻五的死去,油菜花的美梦对于王引兰成了永远的回忆。在嫁给李三有后,王引兰看着黄色的山菊花说:“这花开得多好,像油菜花。”[6]36她与李三有“在油菜地田埂上做有关春天的事”[6]37,这里的油菜地不过是王引兰以山菊花代油菜花的假想,在与李三有的野合中她感受到了身体欲望释放之后的快意,精神上的“幸福”早已远去,但身体上的“幸福”尚有存息。
嫁给李三有的王引兰对生活依然心存希望,她仍旧渴望着“活出成色”,她对“幸福”的追求在油菜花换成山菊花之后并没有完全消失,但随着李三有的坠崖而亡,油菜花便从叙述中彻底消失了,而它的彻底消失似乎早已对王引兰“幸福”彻底终结的“结局”进行了象征性的预示。
《甩鞭》中“鞭”字一共出现了77次,甩鞭、鞭声被叙述了70次左右,文本中的甩鞭、鞭声总是与故事中的甩鞭同时出现,讲述N次发生过N次的事件是反复的单一叙事。在线性时间的流逝中同一事件或器物的反复出现,为控制叙事文本的节奏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甩鞭,“是敲响冻地,告诉春天来了”[6]11,“也是窑庄每一个人的一生,每一个过程都不可缺少的一种仪式”[13]。它是一种无生命无意识的存在,在故事发展中,对于甩鞭、鞭声的叙述随着人物命运的变化而变化。“甩鞭”的存在,王引兰对“鞭声”的迷恋,直至鞭声被炮仗声取代成为干巴巴的绝响,“甩鞭”见证了王引兰每一个生命阶段的生活现状与精神状态。
王引兰嫁给麻五的第一个大年夜,“想着甩鞭不知不觉倒在麻五腿上睡着了”[6]13,听到小孩喊:“甩鞭啦——”[6]13,王引兰“心激动得要跳出来了,抓了麻五的手飞快地跑出院”[6]14,此时的王引兰对于甩鞭的喜欢如孩子般单纯、炽热,大她十几岁的麻五给了她父亲般的宠爱,安定和谐的生活让她的精神处于昂扬欢乐的状态之中。王引兰两次忆起家中长辈都与“鞭”有关,一次是舅舅用鞭将她从沼泽地拉起,一次是由鞭声忆起父亲的鼓声,前者是对她生命的拯救,后者是对她精神的震颤。来到窑庄,她恍然间明白,鞭声早就嵌进了她的生命里。嫁给六里堡的李三有之后,王引兰在断断续续的炮仗声中想起了窑庄的甩鞭,时间的飞逝,空间的置换,“把一个好端端的梦弄得似梦非梦了”[6]34。想起甩鞭首先感受到的是梦的破灭,麻五死后的改嫁让王引兰暂时性地找到了生活的归依,但在精神上她依然处于无所归依的恍惚之中。铁孩去六里堡看望王引兰,问她想不想听甩鞭,王引兰说:“人到了这步田地,啥也不想!”[6]39。“油菜花田”“甩鞭”象征王引兰生命里的春天的两种事物的消失,让王引兰的梦醒了,此时的她完全褪去了少女的浪漫,身体上、精神上都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农妇。王引兰最后一次听到鞭声是在重回窑庄之后,鞭声响起的时候王引兰想:“还有什么比这永世绝响的鞭声更接近幸福的日子?”[6]52鞭声是刻在她生命中的声音,片刻的震颤中她感受到了久违的幸福。但鞭声很快就被鞭炮声淹没了,时代的变迁让甩鞭不可抗拒地被淘汰了,此时的王引兰“突然觉得被淹没了的鞭声空洞洞的”[6]52,其实空洞洞的何止鞭声?
甩鞭象征着春天万物复苏的生命力,鞭声是嵌进王引兰生命里的希望的声音,它们曾让王引兰对幸福充满了渴望。用刀刺死铁孩后,王引兰快速地回忆着自己如梦似幻的一生,不真实的美丽梦境与黑暗的现实生活,让王引兰生命的春天如被淘汰的鞭声般成为绝响。鞭炮对甩鞭的取代,炮声对鞭声的掩盖,甩鞭、鞭声的反复,见证了时代的变迁,也见证了麻五、王引兰、铁孩各自命运的变幻。
铁孩在文本中首先以富户麻五家羊工的身份出现,这时麻五是铁孩的主人,铁孩与羊之间的关系是看护及放养,“羊”的每一次出现都牵扯着铁孩的情欲。铁孩在王引兰、麻五门外偷听被发现,在麻五的呵斥中铁孩喊着羊羊羊的声音离开,这与王引兰在屋内连喊三声的“麻五”形成对照,铁孩喊出的“羊”就多出了几分情欲色彩。铁孩在山顶放羊,看着对面的麻五和王引兰甜蜜的样子就在山上喊:“狗日的羊”[6]17。麻五听到他的喊声,望着铁孩说:“好你个狗日的铁孩!”[6]18。铁孩的喊声引起了麻五的不满,这种不满源于对性伴侣保护的男性本能。
土改斗倒麻五后,铁孩分得了麻五的堂屋,羊的主人也换成了群众。铁孩与麻五的生存空间、身份地位发生了逆转,铁孩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尝到了胜利的喜悦,生活的希望再次点燃了他对王引兰的情欲。但王引兰的突然改嫁,出乎铁孩意料。王引兰婚后,铁孩带着一张羊皮去看她,刻意地造访后情欲的再次落空,为二次的谋杀点燃火苗。铁孩走时说:“带来的羊皮,毛有点不大顺溜,隔日我给你弄一块羔皮来。”[6]39母羊的羊皮,羊羔的羔皮,曾经铁孩需要用十年长工才能换来的羊皮,如今只要死一只羊或杀一只羊就能得到,物质上的充裕更加助长了铁孩对情感和肉体的欲望,他在回窑庄的路上狠扇自己的脸,边走边踢着泥皮叫着羊羊羊。此时的铁孩已被体内的欲火折磨得痛苦不堪,情欲吞噬了他的良知。铁孩对麻五的杀害,既是地位低下的农民对地主的阶级仇恨,也是男性对男性的嫉妒,麻五依靠身份地位长年占有着王引兰,而铁孩在孤独的煎熬中眼看着麻五与王引兰快活,自己只能与羊媾合。铁孩对王引兰说:“羊让我尽兴,羊不是你,羊是畜生啊!”[6]61,在铁孩的潜意识认知中,“羊”是他的“王引兰”,王引兰是麻五的“羊”,麻五对王引兰的占有建立在麻五的男性权威之上。土改时,铁孩胁迫麻五往生殖器上坠秤砣,正是因为麻五的生殖器长久地占有着王引兰这只“羊”,而铁孩的生殖器只能去占有羊,性欲的长久压抑,与牲畜媾合对自尊的践踏,最终动物性的本能战胜人性,铁孩用最原始最残暴的方式杀害了麻五。新生出嫁后,铁孩用仅存的理智与王引兰进行最后的沟通,但王引兰的犹豫不决与突然出现的麻五的脸,彻底激怒了铁孩,他愤怒地捅死了在王引兰出嫁当天出生的羊羔,将先后杀害麻五、李三有的事实全盘托出。
畸形的情欲使铁孩像欣赏杰作般观赏着羊羔的死亡,而羊羔的死亡同时也造成了铁孩情欲和肉体的双重灭亡。在铁孩不同生命时刻被反复言说的“羊”,引起我们对“羊”与铁孩关系的关注,叙述频率上的反复,将“羊”与铁孩畸形的情欲进行了无言的联系,兼顾了表达上的隐晦与叙述上的真实。
本文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运用叙事学的相关理论,从叙事时序、叙事时距和叙事频率三个方面对《甩鞭》的叙事时间进行了分析。首先,在叙事时序上,《甩鞭》利用倒叙、预叙和无时性叙述的时间结构,叙述开始即引出贯穿全文的悬疑线,其中穿插着的诸多暗示对故事情节的发展进行了预示,叙述者的直接评述扩展了人物心灵空间的建构;其次,在叙事时距上,将《甩鞭》分为四个叙述单位,张弛有度的叙述节奏,由加速至和缓的叙事速度,推动文本内容由远及近逐渐贴近人物眼前的现实生活;最后,在叙事频率上,叙述者在对油菜花田、甩鞭、羊的反复言说中,赋予了它们独特的象征意味,增强了文本的“陌生化”效果,扩展了小说的叙事张力。《甩鞭》独具特色的叙事时间,使它有别于葛水平的其他小说,获得了多重的解读空间。“舒缓从容波澜不惊的叙述”[14],对倒叙、时距、频率的有效利用,使《甩鞭》具有了多元的文学价值,既保留了通俗小说的趣味性又兼顾了严肃小说的深刻性。
作为女性作家,葛水平对女性人物尤其关注,“她在她们身上发现和找到了真金一般的精神和品格”[15],但作为女性作家,葛水平并“没有献媚取宠,没有搔首弄姿,没有张扬跋扈,没有无病呻吟”[16],她对女性命运的书写让我们看到了她令人钦佩的女性力量与品格。但与此同时,也有部分研究者质疑葛水平的女性书写存在对男权意识认同的嫌疑。如何突破固有的创作经验,以推陈出新的作品打破评论界的质疑声,完成个人创作的再升华,可能是作家葛水平在新的创作阶段将要面对的一个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