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正宏,刘文萍
(阜阳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7)
《尚书》有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表达了春秋时期先人的朴素民本思想。无独有偶,活跃于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的古希腊“智者学派”,基于人性本然要求提出了相对主义,其中的人本主义萌芽思想和中国儒家所坚持的“以民为本”理念有不谋而合之处。近世以来,德国哲学家路德维希·费尔巴哈提出了人本主义哲学观。但费尔巴哈没有区分人的社会性、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把人的本质视为生物学上的本质、用生物学的人代替社会人的思维,排除了人的思维的社会性,因而其人本主义哲学难免陷入形而上学。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批判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缺陷,科学界定了人的本质;他们坚持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肯定了“人民至上”,从而确立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价值观基础。
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思维和存在同一说的基础上提出了人本学,恢复了唯物主义在德国哲学界的权威。然而,其道德学说是植根在历史唯心主义的土壤之上,并突出反映了资产阶级的人性观点,这对当时及后来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产生了消极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对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道德学说乃至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核心即针对他们关于“人的本质”的抽象论证。基于存在决定意识的唯物论基本观点,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历史地、具体地、实践地理解人的本质,即“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35。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所作出的科学论断,把普遍意义上人的本质和决定社会形式的现实基础联系起来。
马克思之前的人本主义学说无法对人的本质作出科学的解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重大历史贡献,在于确立了实践观是考察世界历史发展的理论基点,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通过历史主体——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而存在并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人类通过生产劳动提高了实践能力和认识水平,促进了自身的发展。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决定性因素,正是人的不断发展——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并由此调节着与生产关系的相互适应性,在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这其中的“人”是历史的、具体的、活生生的个体集合,是在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中有选择地进行改造自然的社会主体,而非抽象的人。作为历史观的一个重要范畴,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人民”主要表述为一个集合性政治范畴,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公民”集合体,是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大多数人,因而,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群众”即指“人民大众”,它和“人民”一词基本同义。早在1844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提出了“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的基本观点。在其共同完成的《神圣家族》一书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且肯定地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2]287在他们看来,作为历史活动主体的“群众”,既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更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因此,人类的历史正是在人民群众改造世界和变革社会的实践中被创造出来的。当然,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669。人民群众在既有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在此基础上不断创造新的历史,从而推动社会发展。
列宁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史观。毫无疑问,马克思首先是从哲学意义上探讨“人”的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刻意界定“人民”或“群众”的具体内涵。虽然由于语言差别导致从德文中翻译的“人民”和从俄文中翻译的“人民”其语义学内涵会有所区别,但就马克思、恩格斯所生活的时代背景特别是从历史观意义上来看,他们所指称的“群众”或“人民”主要是指无产阶级大众,这也是列宁所理解的“人民”的内涵。列宁认为:“马克思说的是‘人民’。……马克思在使用‘人民’一语时,并没有用它来抹煞各个阶级之间的差别,而是用它来概括那些能够把革命进行到底的一定的成分。”[3]116-117即是说,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具有不同的历史内涵,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虽不尽相同,但都是历史进程的推动者。在沙皇俄国,“只有人民,即无产阶级和农民,才是能够取得‘对沙皇制度的彻底胜利’的力量,……并且把农村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也是‘人民’)分别算到了这两种力量中去”[3]38。在列宁看来,人民群众是指工人、农民以及那些参加无产阶级革命并积极推动社会历史活动的一类人,他们是人类中的绝大多数。1922年,列宁在《俄共(布)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中又说:“具有优秀精神品质的是少数人,而决定历史结局的却是广大群众。”[4]679正是“人民”或“广大群众”通过革命斗争和生产实践不断革新社会生产力,从而推动着人类社会历史向前发展。同样,斯大林也高度认同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历史的创造者。1933年,斯大林在全苏集体农庄突击队员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发表演说时指出:“现在民族和国家的命运不仅仅是由领袖决定的,而首先和主要是由千百万劳动群众决定的。工人和农民不声不响地建设工厂、矿井、铁路、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创造一切生活资料,供给全世界以衣食——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和新生活的创造者。”[5]228
应当肯定,“人民至上”的实践内涵是人民利益至上。因为物质资料的生产不仅是人类的第一个社会活动,同时也构成满足人的基本利益需求——生存的首要条件。马克思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它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158无疑,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必然会受到现实的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和思想文化状况等的制约,而“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6]604。因为人作为历史主体,是全部历史活动的发动者和承担者,也是实践和认识活动的行为者;同时,人的活动及其活动对象都是以自然界为前提的,必然受到特定自然和历史条件的制约;当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生产物质资料的同时,也生产出自己的社会关系,居于其中最核心的则是经济关系。当人通过劳动从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中获得某种需要,就形成利益;而在所有利益中,以物质利益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利益必然居于其他利益的基础性地位。所以,“人民至上”的基本价值取向理应是人民利益至上。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并不否认利益。他们站在世界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立场上,曾庄严宣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411他们认为,在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中,首先承认并强调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
“人民至上”更应该是人的自由发展至上。人的发展理应是自由、全面的发展,是基于物质利益需要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发展,这是“人民至上”的最终价值诉求。恩格斯曾研究并分析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他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社会化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7]670。这意味着,只有在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物质利益得到充分满足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且,马克思也指出:“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但是,要达到这点,首先必须使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成为生产条件,不是使一定的生产条件表现为生产力发展的界限。”[8]36当然,全面发展的个人并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社会既作为人类实践所必需的依托和载体,也为人的潜能在既有历史条件下得到充分和全面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因而,社会必然有助于“人”发展其“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9]104。正是生产力及其相应的社会关系形态的历史发展、为人的自由实践和全面发展拓展了日益增加的广度和深度,兼具历史剧作者和演员双重身份的自由自觉实践者的“人”,才历史地、具体地亦即“在其现实性上”,成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就在《共产党宣言》中构想了一个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社会形态,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们,实现了基于生产力高度发达前提下的物质利益需要、同时又作为实现了个体自由发展的具体的“人”,那就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422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把人民群众看成是创造历史的决定性力量。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10]1031毛泽东还明确解释了什么是“人民”:“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11]205基于唯物主义人民史观,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提出“为人民服务”,把“为人民服务”确立为根本宗旨并忠实践行,从而,为“人民至上”书写了恢宏壮丽的中国续章。
早在1934年1月,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报告中就产生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萌芽。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第一次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概念,要求文艺要变成中国革命的、为中国人民服务的文艺。1944年9月8日,毛泽东亲临张思德同志追悼会并作了《为人民服务》的著名讲话。毛泽东在讲话中提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10]1004无疑,张思德是践行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一个典范。后来,毛泽东在中共七大的开幕词中告诫全党:“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并进一步强调,我们共产党人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10]1094-1095。当年6月11日七大闭幕式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正式把“为人民服务”写进《党章》,第一次在《党章》中确认“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毛泽东的一系列科学论述和《党章》的规定,标志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已作为党的根本宗旨正式确立。
首先,把“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党的宗旨,是由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决定的。众所周知,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首先必须依赖物质资料的生产;而任何历史阶段的物质资料生产,都离不开劳动人民改进生产工具、积累生产经验、创造社会物质财富。所以,是广大劳动人民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发展,他们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尊重人民群众在推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在改造世界实践中的决定作用,并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社会的发展变革。基于此,毛泽东指出:“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都能克服。”[10]1096实践也证明,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人民群众都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其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由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决定的,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决定了必须把谋求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作为党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而,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人民的事业就是党的事业。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邓小平表示:“我相信,凡是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受到广大人民拥护的事情,不论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多少困难,一定会得到成功。”[12]142江泽民也说过,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足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奋斗,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实际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2003年7月1日,在中宣部等单位联合召开的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胡锦涛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均表明,只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相信人民,依靠人民,才能集中人民的意志,团结一致,把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推向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唯物史观、秉持“人民至上”价值理念,在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进程中,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周恩来长期佩戴写有毛泽东手体的“为人民服务”像章,他始终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勤务员,用毕生的鞠躬尽瘁为中国共产党人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做出了典范。周恩来多次表示,“我是总服务员”,强调:“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在逝世前他还交待说:“把我的骨灰撒到江河大地去做肥料,这也是为人民服务。活着为人民服务,死后也要为人民服务。”[13]像章上“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正是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生的写照。以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谛。
第一,党领导经济建设,为“人民利益”奠定坚实物质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在这两对矛盾关系中,通过“生产关系”建立起了内在的逻辑关联。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深刻分析并阐明了特定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现实基础,即经济基础;毛泽东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讲话中也明确指出,“所谓经济基础,就是生产关系”。从人类的生产实践和历史发展情况看,处于生产关系之中的经济利益及其利益关系,始终居基础性乃至决定性地位。因而,坚持“人民至上”必然首先坚持人民经济利益至上,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必然首先为人民谋取经济利益。中国共产党人深刻理解并实际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首先致力于发展经济。根据党的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到1952年底全面恢复了解放前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从1951年春着手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及其顺利实施,为新中国建立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后,党领导全国人民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始了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十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领导拨乱反正的同时又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幕。从此,中国经济呈高速度增长之势,到2010年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在保持了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同时也日益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到“十三五”时期末即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100万亿元,世界瞩目。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郑重宣告:“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14]8
第二,党领导政治建设,为“人民利益”提供坚强制度保证。作为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人的利益需要不仅仅包括经济上的,还包含精神上的以及其他社会性诉求。因而,“为人民服务”必然包含争取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民主权利。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新中国在健全民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已经迈出坚实的步伐。从此,新中国开始迈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日益坚定“四个自信”。
第三,党领导文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的自由与充分发展。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在领导建立并建设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过程中,党重视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全体人民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提倡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境界,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民至上”,把“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党的根本宗旨,同时也为中国共产党人确立了最高行动准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并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坚守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诠释了为人民服务的新时代内涵与方向,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新时代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基点是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实践基点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向中外记者发表讲话,充分肯定“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并强调指出“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15]5,明确表达了“以民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综观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思想文化包括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讲话,都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性的价值取向。在2013年8月19日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15]154进一步把人民性的价值取向具体表达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执政理念,突显其人民观的明确意识形态属性。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也是领导党,只有代表并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赢得民心、才能巩固执政地位。人心向背,既体现出人民群众对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政治认同,也反映了党执政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基础建设状况。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根本宗旨,这深刻表明了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及根本要求。所以说,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人民性和坚持真理的党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正是基于党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16]可见,习近平人民观的本质,是体现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在现代政党政治的制度条件下,执掌政权不能仅仅依靠国家暴力机器以及法律制度体系。一个执政党要维护执政合法性,还必须扩大其绩效基础和意识形态基础,要在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的同时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就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是党的执政理念,不断改善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2014年2月,在索契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表示:“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15]101因此不难理解,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民”二字出现了200余次、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讲话中“人民”出现了86次,都分明突显了“人民”在习近平总书记心目中的地位和份量。2019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很快蔓延到全球,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维护。2020年5月22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落实到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去。”[17]截至2021年7月3日,我国国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达12.96亿剂次,有效构筑起人群免疫屏障。正是基于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至上”的深刻理解与继承发扬,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执政赢得了广大人民最广泛的支持。2021年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郑重告诫:“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只有坚持以民为本,才能实现并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赢得民心、守好人民的“江山”;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维护并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筑牢党执政的社会政治基础和意识形态基础,守牢“江山”。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统治或者政党执掌政权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基础即执政合法性的绩效基础,那就是领导经济建设、发展国民经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深刻把握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让人民群众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随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以人民为中心”;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18]综观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均充分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生动体现出我们党执政为民的使命担当。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回答了新时代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为了谁、成果由谁共享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反映出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科学认识和继承发展。
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向中外记者郑重表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15]4明确了发展为什么人、由谁享有发展成果等根本性问题。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来的,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了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唯物史观。”[19]168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全党聚焦当前我国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与明显短板,回应人民的期待与诉求,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并据此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的共享理念,其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可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一同系统、深入地回答了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这一根本问题,包括怎样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方略更好发展生产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怎样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等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国经济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首次突破100万亿元,达1 015 986亿元,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20]这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结果。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我们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20]可以说,“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最新成果,其思想内核和实践旨归,就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通过领导并推动发展,不断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促进人的自由发展。
总之,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科学阐明了只有把“人”作为目的的发展——基于社会生产力大发展、满足物质利益需要基础上的人的自由发展,才真正体现“人民至上”。100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民史观,秉持“人民至上”价值理念、尊重人民群众在推动历史进步中的重大作用,把“为人民服务”确立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矢志不渝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并为之付出了艰苦但卓有成效的努力。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再一次用“江山”与“人民”关系的形象表述,深刻阐释了共产党人的最高利益和核心价值,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竭尽所能为人民谋幸福。完全可以说,“以人民为中心”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及其价值取向的理论升华,鲜明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新时代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