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 辉
(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在新型城镇化接续推进的背景下,城镇建设用地日趋紧张。资料显示,1990年我国城镇化率为26.44%,而在2020年达到了63.89%[1]。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宅基地被大量闲置,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为了满足城镇建设的需要以及集约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国家鼓励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为此陆续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学者们更是追随政策的脚步,积极探讨宅基地退出这一主题[2]。基于此,本文依托CiteSpace软件,以宅基地退出领域现有文献数据为样本,进行可视化分析,以便于充分了解该领域的研究进展,探析研究新动态和新趋势,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参考。
本文的文献数据均来自中国知网。首先,选用高级检索模式,检索条件设置为主题检索,检索词为“宅基地退出”,文献类别选用期刊文献,期刊来源选用“SCI来源期刊”“EI来源期刊”“核心期刊”“CSSCI”“CSCD”,检索时间不设限制,检索日期为2021年12月28日。最终检索到367篇期刊文献。经过二次筛选,剔除无作者文献、序言等,实际获得期刊文献330篇,其中,最早的文献发表于2009年。其次,以refwork格式将满足条件的330篇期刊文献从中国知网导出。最后,运行软件转换格式进行分析。
CiteSpace软件是由陈超美教授所研发的,是一款可以对文献数据进行处理和可视化分析的软件。该软件可以对科学文献进行识别与分析,并以“科学知识图谱”的方式将科学发展新趋势与新动态呈现出来,在学术界应用较为广泛[3]。本文以CiteSpace软件为依托,对搜集到的文献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梳理宅基地退出领域的研究轨迹,探析研究前沿。
如图1所示,宅基地退出领域研究成果呈现出研究时间短、高质量论文数量较少的特点。总体上,2009年至今,呈现出上升的态势。具体来看,2009—2017年呈现出上升的状态,并在2017年达到一个峰值,文献数量达到38篇。2018年出现回落。2018年后开始回升,发文量逐年增加。结合时代背景分析,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学者们开始关注宅基地退出这一研究领域。随后,国家针对宅基地陆续颁布各项政策,使得研究热度不减。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进行,使宅基地退出这一主题再次被加以关注,且保持着较高的研究热度。
图1 宅基地退出年发文量折线图
运行CiteSpace软件,得到发文作者共现网络图谱,如图2所示。图谱中,Nodes值为281,Links值为244,Density值为0.006 2。知识图谱中,文献作者与每个节点相对应,节点大小意味着该作者发表文献数量多少,连线表示文献作者间的协作关系。
图2 发文作者共现网络图谱
研究宅基地退出领域的发文作者有利于了解发文作者间的合作关系,把握宅基地退出领域的主要研究方向。观察发文作者共现网络图谱可以得出,学者间关系呈现出全局分布疏散、局部部分聚集的现象。发文数量最多的学者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赵凯,发表文章数量为14篇。其次是张勇(11篇)、吕军书(10篇)、孙鹏飞(9篇)、王兆林(6篇),这五位学者的发文量均超过5篇。初步形成了以赵凯、胡银根等为代表的合作网络,而大部分发文作者独自进行研究,并没有形成紧密的科研合作网络。
研究机构共现网络图如图3所示,图3中Nodes值为231,Links值为168,Density值为0.006 3。其中,节点越大意味着研究机构发文数量越多,连线则意味着机构间具有合作关系。
图3 研究机构共现网络图
观察图3发现,研究机构同样呈现出整体分布较散、局部聚集的现象。高校发文数量较多,是研究机构中的发文主力,其中发文数量最多的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表文章数量为18篇,其次是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3篇)、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1篇),这三个研究机构发文数量均超过10篇。初步形成了以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等为代表的合作网络。同时,公共部门对于宅基地退出领域也较为关注,存在公共部门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研究的情况,如河北省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与河北农业大学国土资源学院。总体上看,各个研究机构并没有形成关系紧密的科研合作网络,各个省份之间的研究机构缺乏联系,表明宅基地退出领域学术交流较少,知识共享程度较低。
运行CiteSpace软件对文献数据中的关键词进行共现分析,结果如图4所示,其中Nodes值为328,Links值为842,Density值为0.01。图谱中,关键词由节点表示,节点大小表明关键词出现频率的高低。
图4 关键词共现网络图谱
关键词是反映一篇文章主题概念最为简洁和核心的词语。通过对宅基地退出领域所涉及的关键词进行共现分析,可以准确了解领域中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由图谱可知,“宅基地退出”“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影响因素”等为领域中研究较为密集的关键词。同时,表明该领域重点研究内容围绕着这几方面进行展开。
利用CiteSpace软件的聚类功能对关键词进行聚类,得到关键词聚类图谱,如图5所示。其中,Modularity Q=0.836 6,Weighted Mean Silhouette=0.963(Q>0.3意味着聚类结构显著,S>0.5意味着聚类合理)。所以本图谱中,聚类结构较为明显,聚类准确。由图谱可知,共有#0宅基地退出、#1有偿退出、#2农村宅基地退出、#3土地管理、#4农村宅基地、#5乡村振兴、#6 logistic回归模型、#7宅基地、#8城镇化、#9农民工、#10退出意愿、#11结构方程模型、#12三权分置、#13《土地管理法》、#14退出模式15个聚类标签。
图5 关键词聚类图谱
聚类之间具有一定关系,通过对文献数据的整理和可视化分析,可以将宅基地退出领域的研究热点大致分为宅基地退出困境研究、宅基地退出实践探究、宅基地退出意愿与影响因素研究。
3.2.1 宅基地退出困境研究
1)宅基地退出的必要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不断推进,城市建设用地愈发紧张,但农村宅基地面积逐年增加,且伴随着面积超标、低效利用等问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则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4]。毕影等[5]认为宅基地的有效有序退出不仅可以进一步实现城镇化建设,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还可以进一步拉动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张勇等[6]从推拉理论视角切入,提出宅基地功能变化、宅基地经济价值实现、农村土地规划和高效集约利用的需要会对宅基地退出产生推力。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城镇建设用地的紧张态势、农户的“离土离乡”和对生活空间要求的提升会对宅基地退出产生拉力,深刻揭示了宅基地退出的必要性。
2)宅基地退出困境与解决办法。王贺强[7]通过分析宅基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宅基地退出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所欠缺、退出补偿资金短缺、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偏低等问题。余永和[8]深入分析农村宅基地退出改革试点现状发现,宅基地退出过程中不仅仅存在退出补偿资金不足和退出意愿不高的问题,还存在宅基地退出的长效机制并不完善的窘境。吕军书等[9]则分析了宅基地管理的现行法律,认为在宅基地能否流转、流转方式是否正确、“一户一宅”规定是否明确三方面存在问题。史卫民等[10]从城乡融合发展的视角分析得出,相关制度缺位、农户主体地位缺失、补偿标准不一和退出程序模糊是影响宅基地有序退出的问题所在。总体来说,宅基地退出中存在着法律法规缺位、宅基地退出制度与相关制度不健全、宅基地退出主体权益保障受限三方面的困境。
同时,学者们对如何打破困境进行了踊跃的探讨。首先,完善宅基地管理与退出的法律法规,为宅基地退出提供法律支撑。其次,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制度,明晰退出程序,统一补偿标准,保障补偿资金。最后,注重农户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制定激励机制,提高退出意愿。
3.2.2 宅基地退出实践探究
1)退出模式方面。卢艳霞等[11]通过对浙江省的实地调研,对“拆旧建新,限额用地”“易地搬迁,旧基复耕”“两分两换,安置退村”三种退出模式进行了分析与比较,认为在宅基地退出实践中应在整体谋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给予农户多样化的选择。刁其怀[12]分析了成都市“双放弃”模式、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地票交易模式、货币补偿模式和宅基地收储模式的问题所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魏后凯等[13]认为宅基地退出模式主要分为“宅基地换房”“宅基地收储”“市场化交易”这三种模式,并通过模式的对比,提出了相关的制度安排。梁发超等[14]通过对晋江市的实地调研发现,“资产置换”“指标置换”“货币补偿”是晋江市农村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的主要模式,并基于“结构-过程”这一框架对晋江市三种宅基地退出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优化路径。基于三圈理论,冯娜娜等[15]认为“城乡新社区聚集建设”模式、“旧村改造”模式和“新农村聚集建设”模式是义乌市宅基地退出中典型的三种模式。余永和[8]认为在宅基地退出方面,“平罗经验”的土地收储+以地养老、“余江样板”里的货币补偿+住房优惠和“义乌智慧”中的城乡新社区聚集建设到“集地券”的转换是三种最具代表性的退出模式。
2)补偿方式方面。罗伟玲和刘禹麒[16]认为,可以按照村民退出宅基地面积给予一次性的现金补偿,其余补偿可以通过房屋产权置换等方式给予。从解决农户合理需求的角度考虑,程春丽[17]主张农户自愿有偿放弃所占用的宅基地后,应当加以现金或者实物补偿。而孔东菊[18]则认为应创新退出补偿方式,基于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平等协商,给予农民以货币、房屋安置、养老、社会保障、就业等补偿。
3)补偿标准方面。欧阳安蛟等[19]认为按照市场定价制定退出补偿标准最为合理,同时制定标准时也应重视宅基地居住保障这一功能,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退出宅基地后仍有稳定的住房安置。庄开明等[20]主张宅基地退出过程中补偿标准最为重要,标准的确立必须以宅基地的功能价值补偿为前提。付文凤等[21]主张衡量宅基地退出的机会成本,以此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运用边际机会成本理论,周亚娟等[22]认为制定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时,不应把宅基地退出再利用后所得收益考虑在内,避免对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的补偿标准产生影响。
3.2.3 宅基地退出意愿与影响因素研究
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梳理发现,学者们对宅基地退出的退出意愿与影响因素进行了大量研究,侧重于定性和定量研究。在定性研究中,张秀智等[23]认为政府财政的投资在宅基地退出中起着重要作用。朱新华[24]认为,户籍制度背后隐藏着教育、养老保障等隐形的配置功能,是影响退出意愿高低的重要因素,户籍制度改革对于退出意愿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在定量研究中,陈霄[25]对“两翼”地区实地调查,构建了Probit模型,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进行了分析。杨雪锋等[26]认为农民工进城务工后,对宅基地的放弃情形较为普遍,则对不同代际农民工的宅基地退出意愿进行了探究。胡银根等[27]从宅基地“双有偿”视角切入,利用IAD延伸决策模型从“户主特征与家庭概况”“政策实施环境”“宅基地双有偿规则”“认知改革”四个方面分析了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影响因素。尹兵等[28]运用logistic模型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的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农户从事工作类型”“房屋建设时间”“合理的经济补偿”等对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有着显著的正向作用。
运行CiteSpace软件,得到关键词时间序列图谱和关键词突现强度图谱,如图6、图7所示。分析两张图可知,宅基地退出领域中的研究重点与热点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于宅基地退出宏观层面的分析,具体包括宅基地退出困境的分析等。第二阶段开始对宅基地退出实践进行研究,具体有宅基地退出模式、退出补偿等。第三阶段则从更为微观的方面进行探究,比如宅基地退出意愿,退出主体的个体行为等。分析可知,2009—2021年我国宅基地退出研究领域中,“影响因素”这一关键词突现强度最强,突现强度为4.13,其次为“退出意愿”和“土地经济”,突现强度分别为3.19和2.76。“三权分置”“宅基地制度”“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退出”是接下来研究的热点与重点。
图6 关键词时间序列图谱
图7 关键词突现强度图谱
1)基于宅基地退出领域的基本情况,本领域发文呈现出上升态势,高质量文章数量不断增加,表明宅基地退出问题将会成为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重点研究问题。但是通过对发文作者及其所在机构进行共现分析,发现发文作者大多各自为战,虽形成小部分的科研合作网络,但合作关系仍需加强。在研究机构上,高校是主力军,国家公共部门次之。虽初步形成了局部聚集的科研合作网络,但整体上分布松散,合作关系需进一步增进。
2)通过对可视化结果进行分析可知,宅基地退出领域的研究可大致概括为三个方面:宅基地退出困境研究、宅基地退出实践研究、宅基地退出意愿与影响因素研究。宅基地退出的困境主要从宅基地退出的法律、政策等方面进行分析。宅基地退出实践研究主要是从退出模式、退出补偿措施与补偿标准等方面进行的。宅基地退出意愿与影响因素研究主要围绕着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农户退出意愿等方面展开。
3)从宅基地退出领域的研究发展趋势来看,宅基地退出领域的研究热点与重点逐渐由宅基地退出政策、法律、制度等宏观层面的研究,过渡到宅基地退出实践中退出模式、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中观层面研究,再到宅基地退出因素、退出意愿、退出主体行为等微观层面的研究。同时,结合时代背景可以发现,宅基地退出领域的研究重点内容非常具有时代特点,紧跟政策发展的脚步。总之,研究内容逐渐多样化的同时也更为具体,研究方法逐渐多样。
1)研究主体与研究范围方面。通过对宅基地退出领域文献数据的可视化分析可知,宅基地退出这一主题逐渐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与重点,会有更多的学者投身于宅基地退出主题的研究。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希望学者们可以加强学术交流,增进合作关系。研究范围上,改变只针对某一地区的研究现状,扩大研究范围,探究不同地区的宅基地退出实践,在对比分析中进一步对共性问题达成共识,个性问题上因地制宜,精准化解。
2)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上。第二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即将进入尾声,应对试点地区的退出实践加以总结。不仅仅对宅基地退出实践过程中宅基地退出的困境、宅基地退出模式、宅基地退出补偿等方面加以研究,更应深入分析农户退出宅基地后福利变化等问题,同时,宅基地退出后,以何种方式方法盘活利用、如何评价再利用的效益等更应是研究的重点。研究方法上,不应局限于logistic模型、结构方程模型等模型的应用,更应创新研究视角,探索不同研究方法对宅基地退出领域中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提出灵活多样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