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燕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成立破产审判庭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要求,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1月7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成立后,将主要审理除金融机构外,企业住所地位于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相关执行转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切实承担起改革赋予的使命,尽快形成破产审判可复制可推广的“浦东模式”,为浦东新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国破产审判制度的改革发展完善作出积极贡献。
发布十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1月10日上午,市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十起上海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十起典型案例主要聚焦民事审判领域,有此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男子为父奔丧遭辞退案” “消防通道停车劝阻猝死案” “19.9元写真升级2.6万元合同纠纷案”,以及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的“房屋堆放垃圾成山案”、倡导尊重邻里隐私的“可視门铃侵犯隐私判令拆除案”、运动比赛中适用“自甘风险”规则的“校内篮球赛碰撞致伤案”等等,分别从公序良俗、邻里和睦、诚信友善、孝老爱亲等方面体现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认同。
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通知精神,1月19日,市高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规定,全市法院受理的2022年1月1日(含本日)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全市法院院长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2月16日,市高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绍良出席全市法院院长会并讲话。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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