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宏敏 张友录
(1.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 杭州 310002;2.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52 )
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位于平阳县水头镇,分洪隧洞包括2条,从南向北分别为南线隧洞和北线隧洞,其中南线隧洞长6538m,北线隧洞长6563m,单洞衬后洞宽14m,单洞设计流量410m3/s。隧洞断面采用城门洞形,根据不同的围岩类别,最大开挖断面尺寸15.50m×15.25m(宽×高),最小开挖断面尺寸14.90m×14.45m(宽×高)。分洪规模为820m3/s。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分洪工程为Ⅲ等。
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单洞开挖最长2000m;分洪隧洞从进口段无压隧洞渐变到有压隧洞,分别下穿白岩寨公路隧洞、国安引供水隧洞后再渐变到隧洞出口无压段。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分洪隧洞线路长且断面类型变化加大了建设难度。
隧洞下穿白岩寨公路隧洞时,分洪隧洞洞顶距公路隧洞洞底只有14m,且白岩寨隧洞已经通车,作为萧江镇到水头镇的交通要道,车流量繁多。建设过程中如何避免隧洞开挖爆破振动对白岩寨隧洞工程本身安全和洞内行车行人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是项目设计和施工的一大难点。
项目建设涉及施工、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机电设备、房屋建筑、交通桥梁、景观绿化、智慧工地等较多专业的设计,且在建设过程中要将设计意图通过采购、安装、现场施工等环节实现,为此,建设前期通过多方调研、考察,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项目采取EPC总包模式的必要性,并最终获得县政府批准。
2019年4月,平阳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确定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为EPC总承包单位,合同总价12.31亿元,合同工期30个月。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通过内部小平台招标确定施工分包单位为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迅速组建总承包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于6月底进场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工程于2020年1月10日开工,顺利完成“2020年底隧洞贯通”和“2021年主汛期前具备应急通水条件”这两个节点工期目标,并于2022年5月27日顺利通过完工验收。施工期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优良、投资可控、工期提前。各项目标均完整实现。
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后,施工标、设备标、监测标、信息化标等各招标工作全部纳入总承包招标,建设单位只需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合同关系简单,责任明确,大大减少了建设单位的风险和招标工作量。根据合同,建设方只需要在工程完工验收时严格把关,其余工作均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由一个承包商全权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全面负责工程项目费用、质量、安全及进度,有效避免了平行发包后各分包单位相互推诿责任的不利现象。
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后,建设单位主要承担项目整体实施方向和完工验收把控工作,对建设过程的具体细节不过多干预,相关专业协调、招采、催交等工作均由总承包商负责,大幅减轻了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量及繁杂事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投入5名,有效缓解了建设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力资源较为紧张的状况。同时,通过合同约定将设计、采购、施工等大部分风险,合法、合理地转移至总承包单位,减轻了建设单位管理风险,也有利于承包单位发挥能动性。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后,总承包单位利用自身管理力量结合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先行、方案先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合理有度,事事可对照规范和方案进行全方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后通过智慧管理平台将问题分发给相关责任人。责任人收到信息后及时开展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将整改结果发送到智慧管理平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复查将问题销号,形成行之有效的闭环管理。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后,总承包单位利用自身设计优势,将生产区和生活区进行全面视频监控,有效地全面掌控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违章作业现象;总承包单位将施工超前预报、封闭作业环境安全监测、隧洞安全监测、施工地质服务覆盖施工全方位、全过程,使隧洞围岩发生变化时,通过施工超前预报成果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进行超前初期支护;通过封闭作业环境安全监测,发现空气中含氧量不足、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粉尘超标等情况时可第一时间停止现场作业,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采取固定总价,经招标充分竞争后选择了总承包单位,中标合同额12.31亿元,在发包阶段即进行了理想的投资控制。工程结算时,除政策性因素或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外,其他一般情况不调整合同额,避免了“投资无底洞”现象。
项目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单位依据合同要求,慎重分析项目成本、收益及风险,把设计、采购、施工作为整体考虑,从深化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和组织等方面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使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范围内。同时,采用固定总价后,总承包商将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设计变更,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杜绝“低标高结”等项目顽疾。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单位可依法直接挑选信誉好、实力强的分包单位和设备厂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完成分包,规避实力较弱的企业中标,从源头强化工程质量。本项目中,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通过邀请招标择优选取了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级企业)作为施工承包单位,通过资源整合和资源调配,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项目过程管理形成了总承包单位对项目进行整体调控,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的管理构架,深入融合设计、施工、采购三方,消除质量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将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结合在一起,更为严格地保障质量安全,使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控制在既定的目标值范围内。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单位充分把握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进展情况,统一管理设计、施工、采购三方,形成利益统一体,有效克服以往三方分立、相互制约、脱节的矛盾,优化交叉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各阶段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深度融合,在关键路径上狠下功夫,形成最优的工期计划,减少工程建设的总时差。本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即组织进场开始施工准备工作,实现了主体工程开工与初步设计批复同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影响工期因素,迅速做出判断与处理,杜绝相互扯皮、推诿,减少协调时间,保障项目高效建设。
对于具有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建设周期长、管理难度大等特征的项目,EPC总承包单位可发挥自身技术实力和集成优势,充分实现创新管理和工程增值。本项目中总承包单位充分利用物联感知、BIM、信息化等新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和推进“智慧生态工地”建设,全力打造水利工程标化工地升级版。“智慧工地”实现了以物联感知技术为手段,重要指标全面管控;以BIM数字模型为载体,推动工程建设精细管理;以统一信息平台为导引,全面提升建设管理效率。“生态工地”实现了办公现代高效、生活方便人性、生产智能生态。
工程自2020年1月10日开工建设,于2022年5月27日完工验收,中间克服政策调整、疫情防控、限电等不利因素影响,比合同工期30个月提前完工,超期实现工期目标。
工程实际施工月28个月,克服了大断面开挖隧洞爆破、支护等环节各种不利因素,及时排查了安全生产隐患,中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现了工程施工安全。
工程采用EPC总包模式,未有新增项目和额外增加投资的设计变更,实现了投资可控。
工程顺利通过完工验收,项目评定优良,下步将申报“瓯江杯”“钱江杯”“大禹奖”等奖项,实现工程优良。
EPC总承包模式,有利于对项目成本和风险进行控制,从项目的规模、功能、工艺流程、设备材料选型、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树立优化意识,在满足业主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优化方案,降低造价,提高效率,缩短工期,确保EPC项目顺利实现工程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