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丁戊奇荒”期间青州府的灾情与救济

2022-03-16 23:41阎允澜
关键词:灾情救济

摘 要:光绪年间的“丁戊奇荒”对青州府造成严重影响。这场大旱灾持续时间长、破坏严重,引发一系列诸如粮贵物贱、卖妻鬻女、公序良俗遭到破坏,社会动荡不安、大量民众外逃和死亡,人口减少等社会问题。“丁戊奇荒”不仅是天灾,更是人祸,吏治废弛、仓储空虚、战乱频繁、饮酒之风、人口增长造成的环境破坏等都加重了此次旱灾的破坏性。青州府在此次旱灾中采取的多样性的救灾措施,呈现出近代特点:首先是救灾主体多元化,实现从政府主导向政府、社会多方参与转变;其次是救灾方式多样化,实现从单一救灾向多样救灾转变,救灾手段愈加灵活,救灾经费来源更加多元;最后是救灾机制规范化,逐步设立专门的救灾机构,制定完善的救灾制度。

关键词:丁戊奇荒;青州府;灾情;救济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22)02-0019-06

“丁戊奇荒”是发生于光绪初年(1876-1879年)的一场特大旱灾饥荒,其中以1877、1878年为主,而这两年的阴历干支纪年属丁丑、戊寅,故名。这场灾害主要波及山西、河南、陕西、直隶、山东等北方地区,造成一千余万人饿死,另有两千余万灾民逃荒到外地,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灾害等级最高,死亡人数最重的一次自然灾害。山东是这次旱灾最早发生的省份,省内灾情尤以青州府为重。

一、青州府的受灾情况及引发的社会问题

(一)灾情概况

光绪年间,益都、临朐、临淄、博兴、昌乐、诸城、高苑、乐安、寿光、安丘和博山等十一县均隶属于青州府。早在光绪元年青州就已经出现旱情,八月份前数天青州还曾有几处得雨,“自八月以后则无一处有雨水矣”[1]。地方志中也有记载:该年安丘县“旱,菽不实,麦苗半枯死”[2],临朐县“冬恒旸”[3],昌乐县“大旱,菽不实”[4]。光绪二年时青州府受灾情况愈加严重,据地方志记载:昌乐“闰五月十八日始下大雨”[4],安丘“自春至五月下旬乃雨”[2],临朐“自正月不雨至于七月”[3],寿光“春大旱,瀰水涸,至七月始雨”[5]。到光绪三年,青州府属各县的旱情依旧十分严重,全年雨水不足,农民已无法按照正常时令播种,以致“室如悬磐,野无青草”[6],百姓怨声载道。到了光绪四年和光绪五年时灾情开始有所减轻。此次大旱灾致使青州府所辖十一县全部受灾,并且连年的大旱给人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不少书中用“鹄面鸠形”“赤地千里”这样的词来形容,足见此次旱灾之严重。

除了连年的大旱外,青州府属多地还遭受着其他灾害,更是加重了人民的苦难。光绪三年的春夏之交,乐安、寿光等县遭受了雹灾。在寿光“夏四月初六日,大雨,雹厚三寸,麦穗糜烂,树叶如霜,击死鸟雀蔽地,越二日,积阴尚有未消者”[5]。同年五月间,山东发生大疫,青州一带各村染病者居十分之一[7]。同年八、九月间,益都、寿光一带又发生蝗灾,庄稼被蝗虫食尽,一连串的打击使饥民生活更加艰难。

(二)灾荒引发的社会问题

“旱”是由雨量稀少造成的,属于自然现象,而“旱灾”则是雨量稀少引起了饥馑及农民破产,属于社会经济问题。“丁戊奇荒”时期青州府地区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

第一,粮价飞涨,物价失衡。长时间的大旱,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粮食歉收,继而粮价飞涨,物价失衡。光绪二年时,春夏大旱导致益都、临淄、乐安、寿光、临朐、昌乐、潍县等七县,全年收成不到十分之一。光绪三年,大旱导致“临朐全荒,寿光益都荒六七成,临淄、博兴、昌乐、乐安荒五六成。”[6]粮食连年歉收,粮食短缺,导致其价格一涨再涨,到光绪三年,临朐一斗高粱卖1100文(京钱),寿光卖1800文;光绪四年,临朐一斗小米卖2800文[7]。此时的粮价比平时上涨了近三、四倍[7]。这样高昂的粮价,灾民们是根本负担不起的,为了生存,灾民们不得不“将门窗梁檩拆劈,卖柴糊口,土地器用贱卖度饥”[8]“临朐房屋拆毁者达二分之一”[9]。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卖掉家产来换取钱财、粮食,这些家产也变得越来越不值钱,物价开始失衡。在临朐,灾民们把家里木质的门窗等物劈成柴火運到城里去卖,每斤可以卖大钱二文半,但是在乡下,这些柴火就不值钱了。靠近城镇的村落,每间房子拆下来大约可以卖大钱1500文,离城镇远的地方,每间房子拆下来仅能卖到一半的价钱。既便如此,想尽办法变卖家产所得的钱,连十日的花费都不够。甚至有的地方即使变卖财产却无人来买。随着灾情愈来愈重,粮食愈来愈短缺,粮价愈来愈贵,各类物品的价格被压的愈来愈低,有的甚至不及平时的十分之一二,以至于一些原本富裕的人也变成了穷人,更何况那些本就不富裕的人当是何等艰难。当灾民们可卖的家产越来越少,而粮价依旧高昂,青州一带高粱已食尽时,灾民们开始吃一切可以吃的、可以充饥的东西,米糠麦麸、树皮草根,甚至屋顶上的高粱楷子都成了灾民的充饥之物。甚至一些实在找不到吃食、饥寒交迫的灾民最终选择了轻生。

第二,卖妻鬻女现象严重。即便是变卖家产,吃树皮、草根、白土等依旧食不果腹,于是许多灾民把卖掉妻子、儿女换取钱财作为最后一招,“六、七岁的女孩卖一、二元钱,十至十二岁的卖三至五元钱。”[10]灾区市场上有公然插着草标等待出卖的人口,贩卖人口在这时变得合理、公开化。到光绪三年,仅临朐一县所售出的子女数目,已有十余万人[7]。

第三,公序良俗遭到破坏,社会动荡不安。有一部分灾民在穷途末路时,选择铤而走险,到处抢劫,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在益都,有一天官府接到的有关抢劫的报案可达十九起之多,这其中还不包括小案在内。直到山东巡抚丁宝桢到达益都,责令地方官员对这些抢劫案件仔细查究,对不法之人枭首示众,情况才稍微有所好转。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地方发生了小规模的起义、暴动。在临朐,“饥民马如喻、吴公仁等聚众牛山谋乱,知县李祜捕得诛之。杜来清等聚众大牟山,攻掠里社”[3],被青州官兵镇压。外国传教士李提摩太曾两次被灾民们邀请做暴动的首领。

第四,造成大量民众外逃和死亡,人口减少。当散尽家财,灾民们仍食不果腹时,外逃成了一种求生的出路。一开始逃荒者多是盲目出逃,以为很快就可以找到乞食、落脚的地方,然而没有想到此次旱灾如此严重,范围如此之广,到处一片哀鸿,后来“有很多人,在听说满洲的谷物非常便宜后,便渡过渤海湾移民到了那儿”[11]。于是与山东仅有一海相隔的东北地区和受灾较轻的江南地区成了灾民的主要流入地。仅临朐一县到光绪三年时人们迁徙流离已达十分之四[9]。出走逃荒者大多是青壮健康者,或父子同行,或兄弟相携,或夫妇携子而往,灾民们远离家乡只为寻得一线生机。即便逃亡他乡也不全是生路,“逃荒在外,因冻且饿以至于死者,不计其数”[12]。大灾过后,青州人口损失严重。其中1877年李提摩太对益都、临朐两县部分村庄的死亡、外逃、卖出人数做了详细的统计:

通过以上两个表格可以看出,这次旱灾对青州社会的破坏是巨大的,平均每一户都有灾民饿死,或被迫卖出,或为求生计被迫逃难,灾民生活之艰苦可见一斑。而且,灾民的外逃和死亡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政府的管理,减少了地方所收赋税等,产生一系列不良影响。

二、青州府受灾严重的原因

青州府受灾如此严重,既有自然环境的原因,也包含着深刻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因素,故可用“天灾人祸”来概括。

(一)自然因素

山东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夏季高温多雨,冬春晚秋酷寒干燥,全年雨量分配不均,降雨少的年份就很容易出现旱灾。因此青州府受季风气候的影响,每年都会有或大或小的灾情。然而,受厄尔尼诺与南方涛动现象的影响,东亚季风显著减弱,季风雨带的推进速度和降水特征发生变异,我国北方出现极端干旱气候,造成清朝二百余年所未见的大旱灾。早在光绪元年青州多地已出现春夏连旱,好不容易熬过冬天的弱苗全部枯萎,夏收无望,春旱导致谷子等作物无法播种,秋收又绝。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光绪三年。连年的大旱使庄稼颗粒无收,足见其持续时间之长,程度之猛烈,均为世所罕见。

青州府境内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多山地,道路崎岖,交通多有不便。这无疑会延长赈济物资运送的时间,而且当时运输主要依靠肩扛和畜力驮运,途中人和牲畜都需要食粮,因此赈济物资在运输途中就被消耗了许多,赈灾效率大打折扣。交通不便可能滞后了消息的传送,在山东旱灾发生之初的光绪二年十一月中旬到次年的一月末,这两个多月时间里灾区与清廷并没有消息联系,这也导致清廷无法准确获取灾区受灾情况,无法进行及时的赈济,也因此许多灾民还没有等到朝廷的救济就已经死去了。

(二)社会因素

第一,吏治废弛。在此次旱灾中,地方官员为突出政绩,对灾情故意隐匿不报。光绪二年六月,《申报》发表评论《论地方宜设善处灾民之法》一文,第一次对山东官方,特别是青州府、莱州府等重灾区救灾迟缓,提出批评[15]。《申报》又陆续刊载披露了益都、昌乐、临朐、寿光等地的严重灾情灾况,随后山东的报灾奏章开始增加,而清廷官方出版的《京报》上却迟迟不见山东巡抚申请拨发赈灾粮款的文章。光绪三年,文格继任山东巡抚后,山东灾情依舊严峻,但有关山东的报灾奏章却明显减少。由此可以看出存在官员匿报灾情的情况。此种隐匿最直接的影响是使山东的旱灾得不到重视,导致救灾不及时。早在光绪二年五月清廷就发出上谕救荒,却迟迟未下拨赈灾粮款,即使后来清廷意识到灾荒的严重性下拨了赈灾款,分给山东的款项却只有银四万五千两,与其他省比,这笔钱简直少得可怜。若地方官吏没有瞒报灾情,以山东灾情之重,怎会只拨给这点赈灾款?

第二,仓储空虚。“救荒之策,备荒为上”,而“备荒莫如裕仓储”[16]。清代已形成一套十分完善的仓储制度,但是,随着清王朝的没落,仓储制度的各种弊端逐渐暴露出来。以益都为例,该县原额仓谷1.2万石,灾荒之时,向饥民们发粮数按平常食用量的三分之一计算,1.2万石足够两万人一年的用度,更何况还有富绅捐款、朝廷拨款等所得钱款从外地购买的粮食,应可以保证全县的粮食供应,即便是受灾过重也应可以救济一半的灾民,或是救济全县的饥民半年时间。然而最后呈现出来的却是灾民们流离失所,饿殍载道,哀鸿遍野。可见益都的粮仓是不是有1.2万石就可想而知了。

第三,战争频繁,抗灾能力被削弱。咸同年间捻军作乱,青州府属益都、昌乐、寿光等多县受到波及。战火所到之处,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均受到严重威胁,原本平静的生产生活被打乱,庄稼被毁,水利设施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农民贫困不堪。又因战争频繁,军费开支巨大,军费大都是以钱粮或加征浮收的形式来自普通农民,这就这些使本就不富裕的农民更加贫困。此外人民还要承受沉重的兵徭征派,造成农民极大的负担。此间种种让本就生活艰难的农民们该如何应对“丁戊奇荒”这样的大灾巨馑?

第四,酿酒业兴盛,储备粮食减少。酿酒以生产高粱烧酒为主,“据估计,大规模的酿酒厂每日约消耗高粱十余担,小规模的约八担。”[17]可见酿酒是十分消耗粮食的,会使民众的存粮减少,备荒能力减弱,当大的灾荒发生时,极易形成严重的粮荒。

第五,人口持续增长,环境遭到破坏。青州府境内东北部多平原地区,从古至今都是重要的农耕区与居住区,耕种比重大,人口密度大。随着青州府人口的持续增长,每个人所占有的生产生活资源不断降低,限制了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增长,加深了民众的贫困程度,从而降低了民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人口的增长也使得环境破坏越来越严重,人们开垦农田、建造房屋、砍伐树木,森林覆盖率越来越低,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自我调节能力下降,自然灾害频发。“树木一年较一年减少,灾荒一次比一次冲盛。”[18]

三、青州府的赈灾工作

连年的大旱使青州府民不聊生,此时赈灾工作的开展显得尤为重要。然而与以往单一官赈不同的是,此次赈灾形式是多样化的,以传统的官赈为主,兼以民间组织、发起的义赈。此外,外国传教士也对中国的灾民进行了救济。

(一)官方赈济

赈灾恤民是官府的职能,因此在大旱灾爆发之后,清政府就做出了应对。

第一,祈雨。每逢久旱不雨,上自皇帝官员下至平民百姓都会向神灵祷告,祈求降雨,因此祈雨成了应对旱灾的一项重要的措施。光绪二年春夏,这场严重的大旱引起皇室的重视,年仅六岁的光绪帝多次到大高殿拈香祈雨。青州知府富隆阿为了祈雨,“发布公告,禁止人们吃肉,特别是牛肉。有一天他在脖子、手腕、脚踝上戴上锁链。步行穿过青州城,去城外最主要的庙里求雨。”[11]

第二,蠲缓。蠲缓包括蠲免和缓征,是清朝灾后救济的一项重要措施。例如,临朐县在光绪二年“蠲免正银八百十五两四钱”[3]。光绪帝还先后五次下谕缓征灾区州县的地租杂课及旧欠赋税,其中涉及青州府的有:光绪二年正月初四,缓征的山东33州县和三卫中有寿光县;光绪二年七月初一,缓征山东11县中有益都、乐安、昌乐、临朐、安丘县;光绪二年十一月初五,缓征山东74州县和3卫中有临朐、乐安、昌乐、章丘、益都、博兴、临淄县;光绪三年正月初三,缓征山东52县和4卫中有章丘、乐安、寿光、昌乐、临淄、益都、临朐、博兴县;光绪三年七月二十二,缓征山东7县中有博兴、乐安、寿光县。蠲缓赋税这一措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灾民的负担,安抚了民心,有利于灾后恢复农业生产。

第三,散发赈银。光绪三年,清政府共拨银四万五千两给山东受灾最重的八县,其中有青州所辖的临朐、昌乐、益都、寿光、安乐、博兴和临淄,每县可得六千两到万两不等。然而这些钱银在如此严重的旱灾面前实在是杯水车薪。

第四,设厂施粥,收养儿童。在光绪二年夏,昌乐县就“城乡各设赈饥分局”[4],应是青州官方主办赈济行动最早的县。据李提摩太统计,丁戊奇荒期间,益都县设有九个赈局,每个赈局间隔二三十里,一个赈局大约有六千人接受赈济,一人一天可领到十文钱的小米“近则减其半,而来者亦因力气不济,人数亦减”[19];临朐县设有十个赈局,每个赈局间隔二十里到五十里,一人一日可以领到小米粉三两半,小孩则要减半,“就赈人数今犹照旧”[19];昌乐县设有八个赈局,每五天发一次赈银;寿光就散赈两次,大人发十文,儿童发五文。“或称此县属境灾不甚重,然亦村落萧条,恐非确论也,乐安之赈局有四,临朐之赈局有六,博兴之赈局无闻。”[19]除此之外,面对在旱灾中无依无靠的儿童,青州府县收养儿童百余名,临朐县宪收养数十名,益都县宪收养八、九十名。

第五,劝捐。由于赈济的钱粮不足,地方官员多会以劝捐的形式来筹集赈济金。如光绪二年冬,益都“知府富隆阿、知县邓瑛劝富民出粟赈之。”[20]光绪三年春,昌乐县知县李玉珍“劝富民出粟赈饥”[4]。通过鼓励本地官绅捐款,调动了民间力量,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提高了赈济的效率。

(二)民间赈济

在此次大旱灾中,民间赈济兴起,其中有村民自发组织的,有本地乡绅组织的,有江南士绅组织的,还有外国传教士组织的。这些民间成立的诸多义赈组织对受灾地区的赈济起了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赈灾的不足。

第一,本地自救。从光绪二年春旱初就出现相邻互助性质的义赈,有钱的出钱,有粮的出粮,救济周边的贫困灾民。益都陈贵“办平粜,首输粟二百余石,为邑人倡”[20]当地绅富捐银两万两,派人在各交通要道处设厂施粥;诸城焦壎“出粟济贫乏,活人甚多”[21],杨书田“首倡出粟以赡贫者,合村赖以全活”[21];寿光张玉阶“捐积粟以赈饿者”[5];昌乐王思敬“籴米八十余石,赈村中贫乏者”[4];安丘王玉树倾囊“煮粥以食乡人”[2]。本地自救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这样的救济有地域与血缘的局限性,其救济的精力有限、范围有限,一地一乡的自保尚且艰难,更别说大范围的救助了。

第二,江南士绅义赈。光绪初年丁戊奇荒的灾害赈济开创了一种全新的赈济方式——义赈,即民间义士组织领导的大规模的跨区域的赈灾活动。义赈主要包括劝赈募捐、查赈、发放几个环节。劝赈募捐:旱灾发生后,义赈人士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劝捐书,号召人们关注灾区灾情灾况,为灾区捐款。查赈:义赈组织派专人到灾区进行调查,根据灾区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赈灾措施,尤其是对官赈不及之处进行重点赈济。发放:各地汇来的赈款由江南义绅亲自发放到灾民手中。除此之外,义赈人士还关注到灾区卖妻鬻女、典地卖田等社会问题,试图从根本上增强灾区的抗灾能力。光绪三年三四月间,以严佑之、尹德堃和靳文泰为代表的镇、扬士绅到临朐一带进行义赈,并得到山东巡抚文格的支持,他们在查赈后选择主要在临朐善乡一代发放赈银、收养遗孤,是第一支参与东赈的江南助阵力量。光绪三年三月,江苏无锡绅士李金镛联合上海绅商严作霖领导的助阵队伍,在青州设立江广助赈局,主要赈济青州府的益都、寿光、昌乐、临朐和乐安五县,他们还收养灾孩,号召各地绅商踊跃捐资。光绪三年六月,苏州士绅谢家福等人来到青州,随后加入李金镛的队伍开始散赈,主要主持益都县的赈济。此外果育堂也赈济过青州府的益都、临朐、临淄等地。

第三,教赈。光绪元年时英国浸礼会传教士李提摩太已定居青州,因此当光绪二年青州大旱时,李提摩太迅速展开对青州的赈济,救济范围主要是益都、临朐、昌乐、潍县一带。他四处筹集赈银,设赈局,发放药品,收养灾孩,开设粥厂,并利用报纸向外界传播青州灾况,邀请外国传教士参与赈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到光绪三年四月,李提摩太“统计归国捐项,并各西国士商捐赈。经第共收银一万三千八百三十五两,先后分赈益都、临朐、昌乐、潍县等四县,凡官赈不及之处,奇穷极苦之人约二万。”[22]此外,美国长老会的倪維思、郭显德,罗马天主教会的马西神父等都曾到过青州赈灾。可以说青州府是义赈最早、受益最多的一个地方,教赈在一定程度上确实缓解了灾民的苦难。

结语

光绪初年的“丁戊奇荒”重创了山东青州府地区,给青州人民带来深重的苦难,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此次大旱灾是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产生的,既有自然因素,又有社会因素,吏治废弛、仓储空虚、战乱频繁、饮酒之风、人口增长造成的环境破坏等都加重了此次旱灾的破坏性。在大旱灾发生后,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都积极展开了赈济活动,为抵御灾荒发挥重要作用,这种多样化的救灾方式最大程度地降低了损失,开启了传统救灾模式的近代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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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烟台被灾情形[N].申报,1976-07-19(02).

〔2〕马步元.续安丘新志[M]//中国方志丛书:第68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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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金岳,等.昌乐县续志[M]//中国方志丛书:第66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5〕宋宪章,等.寿光县志[M]//中国方志丛书:第65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6〕述山左荒灾情形来书[N].申报,1877-08-04(02).

〔7〕何汉威.光绪初年(1876-1879)华北的大旱灾[M].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0.

〔8〕西教士劝捐书[N].申报,1877-04-03(02).

〔9〕山东灾荒情形[N].申报,1877-05-26(03).

〔10〕顾长声.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来华新教传教士评传[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11〕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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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新正二十四日由青郡发[N].万国公报,1877-04-14(03).

〔14〕西教士劝捐书[N].万国公报,1877-04-14(5).

〔15〕論地方宜设善处灾民之法[N].申报,1876-06-23(02).

〔16〕寄湘渔父.救荒六十策[M].台北:文海出版社,1989.

〔17〕粮价渐贵[N].申报,1878-11-02(03).

〔18〕京报[N].申报,1877-03-17(06).

〔19〕译西教士述山左赈饥事来书[N].申报,1877-05-04(01).

〔20〕益都县图志校勘整理委员会.益都县图志[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6.

〔21〕乾隆诸城县志、道光诸城县续志、光绪增修诸城县续志[G]//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38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

〔22〕寓青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五月十七日来扎[N].万国公报,1877-07-28(03).

(责任编辑 赛汉其其格)

On the Disaster and Relief of Qingzhou Prefecture during

"Ding Wu Qi Huang"

YAN Yun-lan

(Department of History and Culture, Chifeng University, Chifeng 024000, China)

Abstract: The "Ding Wu Qi Huang" during the period of Guangxu had a serious impact on Qingzhou Prefecture. The severe drought lasted for a long time and caused serious damage, causing a series of social problems such as cheap food and precious goods; selling wives and wives; public order and good customs were destroyed, social unrest; a large number of people fled and died, and the population decreased. Ding Wu Qihuang is not only a natural disaster, but also a human disaster. The management of waste, empty storage, frequent wars, drinking wind, and environmental damage caused by population growth have increased the destructiveness of this drought. The diversified disaster relief measures adopted by the Qingzhou Prefecture in this drought show modern characteristics: firstly, the main body of the disaster relief is diversified, from government-led to multi-party participation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secondly, the diversified relief methods are diversified, from a single relief The shift to diversified disaster relief, disaster relief methods become more flexible, and the sources of disaster relief funds are more diverse; Finally, the disaster relief mechanism is standardized, and special disaster relief agencies are gradually established to establish a complete disaster relief system.

Keywords: "Ding Wu Qi Huang"; Qingzhou Prefecture; Disaster; Relief

收稿日期:2021-11-14

作者简介:阎允澜(1997—),女,山东省德州市人,赤峰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研究方向:文化遗产保护。

290150078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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