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认同视角下城市建筑遗产的情感价值与保护传承

2022-03-15 16:54秦红岭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遗产价值情感

秦红岭

(北京建筑大学,北京 102616)

文化认同既是城市建筑遗产情感价值的重要构成,也是城市建筑遗产保护传承动力的持久源泉。同时,城市建筑遗产作为城市文化表征和集体记忆最具象、可依凭的资源,作为城市生命历程的物质见证,也是文化认同的重要媒介和载体。21世纪以来,从联合国及相关国际组织通过的一系列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文件来看,其保护理念上逐渐重视文化认同的价值与功能,尤其强调场所精神和身份认同的独特价值。①参见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关于保护与管理历史城市、历史城镇与都市区域的瓦莱塔原则》(201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佛罗伦萨景观宣言》(2012)相关内容。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等编译:《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2006-2017)》,北京:文物出版社,2020年,第151、374页。有鉴于此,本文将基于文化认同视角,探讨城市建筑遗产的情感价值、叙事性阐释和保护传承问题,以期拓展建筑遗产保护的研究与实践视域,并为更好地建构城市文化认同提供新的思路。

一、文化认同与城市建筑遗产的情感价值

简言之,文化认同指的是对于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共同文化的认可,表现于个体层面就是一种文化归属感。乔纳森·弗里德曼(Jonathan Friedman)认为,文化认同在最强意义上理解,是用种族或生物遗传的概念表达的,是给定人群的一组有特征的属性即传统的族群性;“在较弱意义上,它被表述成传统,或者是每个个体都可以学习的文化遗产”。①[美]乔纳森·弗里德曼:《文化认同与全球性过程》,郭健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48页。本文是从乔纳森·弗里德曼所谓较弱意义上理解文化认同概念的,具体关注城市文化认同,强调市民作为城市文化空间的主体创造者和延续者,拥有对城市的集体记忆与归属感,能够感知、学习并认同城市传统和城市精神的意义与价值。

从城市文化和城市传统层面上看,每一个城市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都需要属于该城市的建筑遗产来承载居民的集体记忆和文化认同。“建筑物和共用的空间可以使不同群体通过共同的经历走到一起。共同的身份认知形成了,传统也创建了。”②[英]罗伯特·贝文:《记忆的毁灭:战争中的建筑》,魏欣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第10页。总体上说,城市建筑遗产可界定为具有一定价值要素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不仅包括文化纪念物、历史建筑群,也包括能够体现特定城市文化特征或历史事件的历史场所及城市环境。纳撒尼尔·利奇菲尔德(Nathaniel Lich field)提出“文化建成遗产”(Cultural Built Heritage,简称CBH)概念,实际上更宽泛地界定了建筑遗产的内涵。他认为:“CBH涵盖了一系列相互独立的对象,诸如考古学上遗址、纪念性建筑、单个的建筑物或建筑群、街道以及联系一个群体的方式、建筑物周围的场所、单独耸立的塔或雕像等,甚至还能扩展至本身具有遗产价值的整个地区,或者说,它们本身没有遗产价值,但因靠近具有遗产价值的地方而使其成为有重要意义的区域。”③N athaniel Lich field, Economics in Urban Conservation, 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p.66-67.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城市建筑遗产范围不断扩展,尤其是贴近居民日常生活与文化情感的记忆场所的保护开始受重视,折射出当代建筑遗产保护价值观的变迁,即文化认同的价值在建筑遗产诸多价值要素中突显出来。正如《关于建筑遗产的欧洲宪章》所说:“作为人类记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建筑遗产应以其原真的状态和尽可能多的类型传递给后代。否则,人类意识自身的延续性将被破坏。”④张松编:《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宪章与国内法规选编》,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67页。

建筑遗产呈现出多重性、多元化的价值要素。从当代我国建筑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对建筑遗产价值要素的认识,取得较大共识的是2000年国家文物局推荐、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发布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确立的“三大价值”,即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然而,“三大价值”还不能充分反映城市建筑遗产的独特价值属性,忽略了从市民的文化身份认同、情感需要、精神归属层面对遗产价值的认知。近年来,建筑遗产保护领域对情感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重视,反映了对建筑遗产价值要素认识的拓展。

城市建筑遗产的情感价值是一种极具包容性的价值要素,兼具精神价值与社会价值,也可视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认同价值,它对我们理解身份、记忆、地方感、参与动机有重要影响。贝纳德·费尔登(Bernard M. Feilden)说:“简言之,历史建筑就是一个能给予我们好奇(wonder)感觉,并令我们想去了解更多有关创造它的人们与文化的建筑物。……历史建筑最初给我们的冲击总是情感上的,因为它是我们文化认同感和连续性的象征──我们遗产的一部分。”①B ernard M. Feilden ,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 Oxfordshire: Routledge, 2003, p.1.贝纳德·费尔登认为,建筑遗产的情感价值主要包括好奇、认同感、延续性以及精神和象征价值,而建筑遗产的社会价值本质上是一种情感价值,与对一个地方或一个群体的归 属感相关。段义孚(Tuan Yi-Fu)虽然没有专门探讨建筑遗产价值问题,但在讨论“时间与地方”这一主题时,他以个体生命历程为参照,间接诠释了建筑遗产的情感价值。他说:“让我们先来看一个人的生命,然后再讨论城市的生命。人生活在同一屋里若干年,当他五十岁的时候,这屋子已经由于繁忙生活的累积而非常杂乱,它们会使他的过去有舒服的时刻,但有些却必须丢弃,因为它们现在和未来都妨碍屋子里的通道,所以他丢弃大部分而保留对他感到有价值的。”②[美]Tuan Yi-Fu:《经验透视中的空间和地方》,潘桂成译,台北:台北国立编译馆,1998年,第189页。什么是对他有价值的?段义孚由此提出“保存的热情依能支持认同感的需求程度而升温”③同上书,第 190 页。的观点,实际上确认了建筑遗 产保护的重要情感价值——强化认同感。萨尔瓦多 ·穆尼奥斯 ·比尼亚斯(Salvador Muñoz Viñas)认为,包括建筑遗产在内的文化遗产有很多意义,但使其成为保护对象的意义和价值主要有四个方面:“(1)高文化意义(hi-cult meanings);(2)具有群体识别性的意义(group identification meanings);(3)思想性的意义(ideological meanings);(4)情感意义(sentimental meanings)。”④[西]萨尔瓦多·穆尼奥斯·比尼亚斯:《当代保护理论》,张鹏、张怡欣、吴霄婧译,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5页。比尼亚斯重视保护对象所带来的群体认同价值,而他所说的情感意义指的是影响个人感受和记忆的意义,实际上仍然与强化认同感相关。

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先驱者梁思成于1948年以北京建筑遗产保护为例,阐述了建筑遗产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他以对中国传统建筑价值的认知为基础,强调了建筑遗产的特殊情感和精神价值。他认为:“历史的文物对于人民有一种特殊的精神影响,最能触发人们对民族对人类的自信心。”⑤梁思成:《建筑文萃》,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209页。林源将建筑遗产的情感价值与象征价值联系起来,认为“情感与象征价值是指建筑遗产能够满足当今社会人们的情感需求,并具有某种特定的或普遍性的精神象征意义”⑥林源:《中国建筑遗产保护基础理论》,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年,第83页。,他认为情感与象征价值包含文化认同感、国家和民族归属感、历史延续感、精神象征性、记忆载体等价值要素,其核心是文化 认同功能。

上述学者对建筑遗产的价值认识,都关涉情感价值要素,强调城市建筑遗产带给人们文化认同感、归属感这一重要的情感价值。具体而言,建筑遗产蕴含的体现文化认同感的情感价值,还有以下两方面特征:

第一,建筑遗产尤其是纪念性建筑遗产以物质载体、场所营造与象征手段,传达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主导性的文化价值信息,并成为激活民众的国家和民族荣誉感、自豪感的隐性公民教育载体,由此在建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层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弗朗索瓦丝·萧伊(Francoise Choay)认为,18世纪法国大革命时期是法国建筑遗产保护政策发展与历史性纪念物被正式认可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对建筑遗产价值的认识,主要强调其教育价值,尤其是作为“国家遗产”的纪念建筑所主导的国家认同价值,因其能够传递具有思想凝聚意义的情感力量。①[法]弗朗索瓦丝·萧伊:《建筑遗产的寓意》,寇庆民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64页。在美国建筑遗产保护历史中,“最早的保护对象是一些有特别意义的建筑,尤其是与爱国者相关的房屋。保护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国家的凝聚力与自豪感”②[美]凯文·林奇:《此地何时:城市与变化的时代》,赵祖华译,北京: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6年,第31页。。可见,提升国家认同感是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的重要推动力,建筑遗产价值、文化认同常常与爱国主义情感、公民自豪感紧密联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几乎被夷为废墟、85%的建筑完全被毁的波兰首都华沙,在成千上万的华沙市民送交老照片或讲述老城建筑记忆细节的支持下,用五年时间几乎复原重建了华沙古城,并于1980年作为特例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背后的价值依据就是其强大的文化认同价值,重建的老城是重拾民族自信心、传承波兰民族文化和身份认同的物质象征,它可以“巩固和加强自己曾差点消失的国家身份”。③[英]罗伯特·贝文:《记忆的毁灭:战争中的建筑》,第229页。

一般而言,建筑遗产所具有的国家认同、民族身份认同的价值属性越高,其保护价值越大,其公民教育功能也越高。大多数国家会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保护本国具有重要政治意义或民族身份认同的纪念建筑,主要因其突出的民族象征、国家认同的爱国主义伦理价值。例如,仅以2015年中国文物学会公布的首批中国20世纪98项建筑遗产为例,其中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建筑遗产具有突出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国家认同价值,如人民英雄纪念碑、北京大学红楼、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等。

第二,城市普通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的情感价值,主要不是体现在国家认同和爱国主义教化寓意方面,而是其作为城市文脉和场所特征的基本载体,能够承载和唤起乡愁,为人们提供重要的可识别性感受,有助于唤起人们的集体记忆、增强人们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这种城市认同感意味着与自己所处的建筑环境有一种类似“友谊”的关系,意味着人们对建筑环境有一种深度介入,是心之所属的场所,用段义孚提出的一个概念表述就是“恋地情结”(Topophilia),指的是人与物质环境的情感纽带,“当这种情感变得很强烈的时候,我们便能明确,地方与环境其实已经成为了情感事件的载体,成为了符号”。④[美]段义孚:《恋地情结》,志丞、刘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136页。例如,北京胡同四合院的价值,对于生于斯和长于斯的北京人而言,其承载的情感价值是最为割舍不掉的东西。笔者曾到北京前门街道草厂胡同调研,对出版有《昨日重现:水彩笔下的老北京》的赵锡山等五位老北京人进行访谈,他们一致认为,老建筑的情感价值最为重要,老建筑是他们集体回忆的依托,这些地方的存在让他们有一种稳定感和归属感。赵锡山老人几辈人都住在北京前门一带的胡同里,那里明清时期的建筑遗存丰富。然而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与更新,他眼看着一些老建筑和胡同景观在逐渐消失,于是他通过绘画的方式让北京“昨日重现”,以纾解和释放心头的那一抹乡愁,用画笔重建记忆中的北京老城景观。总之,城市建筑文化遗产所营造的地方感和独特环境意象,不仅成为城市文化特色的表征,同时也能唤起人们的归属感和集体记忆感,有助于建 立人与城市环境的情感关联。

二、文化认同与城市建筑遗产保护原则

1977年第一届世界遗产大会通过并持续更新的《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作为全球世界遗产工作最权威的指导文件,明确规定世界遗产保护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即真实性原则(Authenticity)和完整性原则(Integrity)。1985年中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以来,这两项原则也是中国建筑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当代城市建筑遗产保护工作无论在理念原则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是一个不断发展与创新的进程。如同建筑遗产的内涵和保护对象在不断拓展一样,对于何谓“保护”也有新的认识,“保护”日益成为一项综合性活动,而不仅是保存、修缮和环境整治,还包含保护性利用、阐释、复兴、活化等更宽泛的内涵。相应地,文化遗产保护原则越来越多样化,“从强调保护古迹遗址的原真性到保护历史城镇、历史城区和历史地区的整体性,再发展到保护文化遗产的独特性与多样性”①陈洁:《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历程演变(1931—2005年)——以ICOMOS相关文件为例》,《城市建筑》2021年第10期,第99页。。与此同时,当代建筑遗产保护价值观的变迁,一个显著表现就是认为建筑遗产不仅是一种与记忆相连、能够铭记过去的珍贵文物,同时还可视为一种服务现代生活和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现存传统文化的存活和与文化身份相关的价值观的再生,对许多国家都是一些主要关注点……现代保护不是要回到过去,而是需要勇气,结合现实和潜在的文化、物质和环境资源,承担起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任。”②[芬兰]尤嘎·尤基莱托:《建筑保护史》,郭旃译,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435页。在此背景下,本文提出建筑遗产保护的一个衍生原则——强化文化认同基础上的活化利用原则,旨在通过对建筑遗产的适宜性再开发和活化利用,挖掘和发 挥其蕴含的独特文化认同价值。

强化文化认同基础上的活化利用原则,主张不论采用什么样的保护方法,最重要的是能够清晰地表达和展示建筑遗产所在地区和城市最重要、最具文化软实力的特征,任何对建筑遗产的活化利用,若有助于提升而非损害遗产的文化 价值,则是适宜的。阿兰·马里诺斯(Alain Marrinos)认为,“在全球化加速发展的21 世纪,保护历史遗产不再是孤立地保护古建筑,更多的是保护一种文化认同,是一个与人息息相关的议题。人们需要文化根基来平衡现代化与全球化的冲击继续前行,这就是如今我们保护历史遗产最重要的意义”③[法]阿兰·马里诺斯:《白川村的故事:保护古建筑必须与人、与文化结合起来》,《人民日报》2014年12月4日,第23版。。马里诺斯的观点强调,不能仅仅保护一些孤立的历史建筑,建筑遗产保护的实质是保护一种文化认同,考虑如何让建筑文化传统在现代社会存续下去。建筑遗产与其他文化遗产相比,具有较强的社会价值和公共性文化意义,如何通过适宜性再开发和活化利用途径提升其公共文化效能,激发公众对建筑遗产的兴趣以及对其价值的认知和鉴赏水平,使之成为一个城市地方认同和文化认同的象征和源泉。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只要在遵循建筑遗产保护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的基础上,有利于增强公众对建筑遗产的了解、赏识和文化认同感的开发和利用方式,就是对建筑遗产最好的保护,换言之,这是一种作为文化认同和教育策略的建筑遗产保护路径。

强化文化认同基础上的活化利用原则有两个突出特征,一是在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中重视社区参与和公众参与。公共型的社区参与是公众参与的基本形式,是城市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表现。社区居民熟悉建筑遗产地的社会和文化特征,有意愿、有能力为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支持。当今国际建筑遗产保护领域,社区参与的意义日渐受到重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强调社区在实施遗产公约过程中的重要性,基本目标之一就是“让遗产走进社区生活”。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场所精神的保存(魁北克宣言)》指出,“唯有互动沟通与相关社区的参与,方能最有效地保护、利用与巩固场所精神”①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等编译:《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2006—2017)》,第57页。。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关于保护与管理历史城市、历史城镇与都市区域的瓦莱塔原则》指出,“保护身份认同需要公众参与,这是保护历史场所必要的策略。身份认同的本质在于空间与社区之间的关系,要求社会各组成部分之间有积极的行为”②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等编译:《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2006—2017)》,第267页。。社区参与有助于自下而上唤起社区居民对建筑遗产价值的认同意识,同时也是实现文化遗产生活化保护的最好场域。城市建筑遗产是动态的、社区或环境相互交融的产物,对建筑遗产的保护不应是博物馆式的、“冷冻式”的保护,最好的保护是找到合理的利用模式,让居民能够接触遗产并享受到遗产的社会价值,这是实现建筑遗产可持续性保护利用的关键路径。

二是在建筑遗产资源规划与开发利用方面,通过增强“可参观性”强化文化认同感。“可参观性”(visitability)这一概念由贝拉·迪克斯(Bella Dicks)提出,指的是一种具有互动性、体验性、主题性和综合性的文化展示方法,旨在使公共文化空间、自然及文化遗产、都市区域变成一个展示场所而能够被公众观赏、体验和消费。她认为,当代社会“遗产生产同时包括拯救过去和将其表现为可参观 的体验,两者相辅相成”③[英]贝拉·迪克斯:《被展示的文化——当代“可参观性”的生产》,冯悦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24页。。增强“可参观性”实际上是对遗产的二次“价值开发”,取决于对文化的展示程度,即如何使场所具有“可读性”(legibility),使文化价值被视为某一场所的独特身份,吸引市民的注意力,成为增强文化体验和文化认同感的路径。基于文化认同的建筑遗产保护,通过对建筑遗产和传统都市空间进行改造与再开发,在此基础上对建筑遗产资源进行整合性利用,介入阐释性公共艺术,使之成为具有可体验性、可参观性的文化空间,让建筑遗产更好地传递意义,使居民和游客能够轻松地“阅读” 建筑遗产、体验建筑遗产,以此激活建筑遗产的公共文化价值,培育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发挥建筑遗产展示与体验城市独特性的重要功能。当代一些主题性建筑遗产区域 以及注重文化与艺术需求相结合的历史街区、产业建筑遗产再开发模式,已成为保护和 活化建筑遗产的重要途径。一些再开发和活化利用较为成功的建筑遗产主题线路和历史文化街区,往往在保护真实的历史信息基础上,以城市地域文化脉络为主线,根据建筑遗产的不同特点,将其修复、营建成不同主题和功能的文化空间,探索建筑遗产与城市文化生活有机融合的路径,有效发挥其文化认同功能。例如,北京在中轴线申遗背景下,重视整体挖掘中轴线建筑遗产与历史场所、空间环境、历史事件相互之间的关联性,以关联性视角整合中轴线历史文化遗产,探索场景化的打造路径,建构感知和体验中轴线建筑遗产的“文化探访路”,让更多的人感受和认识中轴线的文化价值。基于文化认同的建筑遗产和历史街区再开发利用模式,不仅可以给予衰败的街区和建筑遗产以新的生命,还注重把相互关联的建筑遗产要素,用系统性、连续性的方法加以整合,通过其所营造的文化空间和文化线路,展示和传承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居民的文化认同感。

三、文化认同与城 市建筑遗产叙事性阐释和传承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遗产保护从文物保护转型为与公众生活有更多联系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阐释(interpretation)逐渐成为建筑遗产保护的必要环节,也是加深公众欣赏和理解建筑遗产的基本方法。被誉为“现代阐释之父”的弗里曼·提尔顿(Freeman Tilden)指出:“阐释与其说是事实上的信息传达,不如说是通过利用原始对象、直接经验或说明性媒介而揭示遗产的意义及其相互关系的一种教育活动。”①F reeman Tilden, Interpreting Our Heritage(Third Edition), C hapel Hill :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77, p.8.提尔顿认为,文化遗产需要通过阐释的方式让大众了解,阐释既是一种交流方式,更是一种教育活动,是根据遗产信息而建构的具有启示和教育价值的过程,重点是传达遗产的价值以及人与遗产的关系。200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的《关于文化遗产地阐释与展示的宪章》是专门针对文化遗产阐释的国际性文件,从较为宽泛的意义上界定了阐释的内涵,即“阐释指一切可能的旨在提高公众意识、增进公众对文化遗产理解的活动”②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等编译:《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2006—2017)》,第43页。。

当代社会,城市诸多建筑遗产由于过去连续性的记忆被打断,或者因其与民众日常生活疏离,如博物馆中的展品一样,需要阐释才能让公众 认知、理解进而认同其文化价值。戴维·洛温塔尔(David Lowenthal)认为,过去的遗产既是“历史上的他者”又是“文化上的他者”,遗产的真实性 既受制于时间又受制于文化变迁,“过去不确定又不连续的事实只有交织成故事才能被理解”。③D avid Lowenthal, 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p.218.劳拉简·史密斯(Laurajane Smith)认为,遗产是已经发生的事情,“包括记忆,纪念,知识和记忆的交流与传承,身份认定,社会文化价值、社会文化意义的认定和表达”④[澳]劳拉简·史密斯:《遗产本质上都是非物质的:遗产批判研究和博物馆研究》,张煜译,《文化遗产》2018年第3期,第67页。。为了让公众尤其是年轻一代认知、欣赏建筑遗产,一般的展示性和介绍性阐释是不够的,需要在此基础上融入具有故事性和参与性的叙事策略,才能更为深入地阐释建筑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中的情感、记忆,提升民众的城市 文化认同感,确保文化遗产有效传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指南》强调,“在展示和解释遗址的历史故事时,有必要选择性地找出那些最能令遗址吸引参观者兴趣的元素;关于人类意义的故事往往是最受欢迎的”⑤[美]费尔登·贝纳德、朱卡·朱查托:《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指南》,刘永孜、刘迪等译,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16页。。故而,作为 建筑遗产保护重要环节的阐释与传承,有必 要借助“叙事性阐释”加以强化,以 此 提升建筑遗产表达意义的能力。所谓“叙事性阐释”,简言之就是讲好建筑遗产故事,即通过叙事性的文本、讲述、展示和空间事件等方式,将建筑遗产的文化价值形象呈现和表征出来,激发公众的记忆、想象 和 兴趣,让公众获得一种文化认同感。“叙事性阐释”的主要目标并非传递建筑遗产的事实信息,或对其进行知识性介绍,基于强化文化认同的“叙事性阐释”,其 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叙事性阐释倡导多元主体共享建筑遗产话语权,共同运用形象化、情节化、生活化的讲述,传递建筑遗产多样性和复杂性的价值。以专家为阐释主体的权威化的建筑遗产保护话语,将遗产阐释视为一种专业化活动。在当代建筑遗产保护自下而上的多元参与复兴的背景下,建筑遗产“叙事性阐释”的主体日趋多元,既可以是专业人士,也可以是非专业人士。即便是专业人员对建 筑遗产的阐释,也应融入叙事策略,联系有文化温度的事件或故 事,否则可能无法达成有效的传播。正如伊塔洛·卡尔维诺( Italo Calvino)所说:“我可以告诉你,高低起伏的街道有多少级台阶,拱廊的弧度有多少度,屋顶上铺的是怎样的锌片;但是,这其实等于什么都没告诉你”,“因为构成这个城市的不是这些,而是她的空间度量与历史事件之间的关系”。①[意]伊塔洛·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张宓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8页。李娜针对历史街区保护,提出了“具有文化敏感性之叙事方法”,提倡共享历史话语权,从本地视角给居住在历史街区的人们机会,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解读他们熟悉的环境。②李娜:《集体记忆、公众历史与城市景观》,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7年,第3—4页。非专业的公众遗产阐释者一般是以个人生活叙事方式阐释遗产价值,注重建筑遗产与宗谱联系、个人生活史之间的关系,有助于还原建筑遗产的真实细节,呈现遗产价值的丰富内涵。如前所述赵锡山老人以绘画 的方式描绘北京老城的街巷胡同;或者如作家、艺术家以文学语言和艺术形象阐释遗产价值。柏右铭(Yomi Braester)基于城市历史记忆视角探讨老舍话剧《龙须沟》时提出,北京的都市规划景观需要鸟瞰才能欣赏到它的布局逻辑和文化价值,连龙须沟的龙须形也都只能在地图上或者在鸟瞰视野中才能感受到。③[美]柏右铭:《城市景观与历史记忆——关于龙须沟》,陈平原、王德威主编:《北京:都市想像与文化记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18页。开挖于明代的龙须沟原是永乐年间建天坛和山川坛时所做的排水沟渠,天桥即跨于龙须沟上,是中轴线和龙须沟的交会点。民间传说正阳门是龙头,天桥是龙鼻,桥下的水沟是两条龙须。如果说专家侧重阐释北京老城规划所体现的整体秩序,那么像老舍这样生长于北京的作家,在其文学作品中并没有对北京作大全景式展现,而是通过日常情境以一街一巷、一沟一水的改造变化刻画城市空间与市民生活的关 系,阐释建筑遗产深沉的情感价值 。

第二,叙事性阐释通过对建筑遗产所承载的故事和事件的情感追忆,通过历史场景再现、情境模拟与文化体验有机结合,使建筑遗产保护与传承活动本身也成为文化意义的生成机制。叙事性阐释从关注对建筑遗产“物”的阐释转向关注“物与人 的关系”,注重挖掘建筑遗产的情感价值,即建筑遗产及其场所发生的有意义的故事,建筑遗产及其场所与家族、特殊群体、历史事件(活动)的关联性,从而唤起人们的集体文化记 忆,产生一种身份认同感。作家邓云乡追忆老北京四合院时说:“丽日当窗,你在室中正埋头做 着你的工作,听得窗根下面‘嗡嗡……’地响着,是什么呢?谁家的孩子正在院子抖着从厂甸新买来的空竹。这又是四合院春风中的一首小诗。”④谢其章选编:《邓云乡讲北京》,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第49页。邓云乡并没有介绍四合院的建筑形制,却成功引 发人们乡愁般的四合院记忆。由此可见,叙事性阐释注重以集体记忆为主线置入本地视角,强调遗产之于个人、群体在情感归属和身份认同方面的作用,而非遗产本体的物理真实性。叙事不仅可以强化建筑遗产的追忆性解读,而且通过对建筑遗产的传记式叙事,有助于将建筑遗产的文化价值视为一个动态演变、持续发展的“故事”。借用奈杰尔·沃尔特(Nigel Walter)论及叙事对历史建筑保护意义时的观点,即“让我们不禁想知道,这个‘故事’接下来会走向何方。叙事使我们参与并唤醒我们的需要,甚至是责任,让我们把‘故事’向前推进”①Nigel Walter,“From Values to Narrative: A New Foundat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 Studies, 2014(6), p.645.。此外,建筑遗产展示中经常运用的历史场景再现和情境模拟策略,或者“活态博物馆”模式,也是一种叙事性阐释,它不仅可以还原历史原貌,让老房子活态展现老式生活,还可以通过游客和社区居民身临其境的参与,让历史与现实链接,从而激发文化的认同感。此外,还可以通过有叙事元素的场景设计、公共艺术的介入营建一种特殊的历史氛围,强化建筑遗产、历史事件与居民日常生活的联系。

第三,叙事性阐释是一种旨在建构主流文化认同、具有价值导向性的阐释。“叙事 化”本身是含有价值取向的意义生产系统,叙事主体会把价值性判断甚至权力关系和意识形态置入叙事文本,使之对遗产的阐释成为一种具有价值立场和教化寓意的活动。如前所述,弗里曼·提尔顿认为遗产阐释本质上是一种教育活动。与自然遗产相比较,建筑遗产的教育价值更为显著。在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运动的发展历程中,可以从被保护对象的选择上明显看出保护所承载的教化功能。当代建筑遗产保护中挖掘建筑遗产本身的价值意义并通过社会或国家层面的主导性叙事加以强化,是建筑遗产尤其是纪念性 建筑遗产的一项重要社会功能。

实际上,叙事性阐释作为一种建筑遗产传播策略,在建筑遗产文化旅游业中已得到运用,如遗产地导游往往通过 讲述遗产故事来吸引游客。需要强调的是,叙事性阐释虽然会融入一定的想象成分,但讲述遗产故事时应当建立在历史真实性基础上,不能将一些完全虚构甚至错误的意义附加到建筑遗产之上,如此只能引发人们的猎奇心态,无助于唤起人们真实的情感共鸣和文化记忆,更不利于建筑遗产文化价值的良性传播。因此,作为遗产保护基本价值准则的真实性原则,同样是遗产叙事性阐释的基本要求。

总之,城市建筑遗产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情感价值,它以实物证据和故事的形式“告诉”我们城市的历史和文脉,勾起人们对过往的集体记忆,维系人们对一个地方的依恋感,对提升居民的城市文化认同感有积极意义。文化认同建构与城市建筑遗产保护传承两者相辅相成,文化认同是城市建筑遗产保护传承的持久动力和基本目标,建筑遗产整体保护与传承是抑制城市文化和身份认同失落的重要路径。强化文化认同的城市建筑遗产保护、阐释和传承模式,有助于留住城市的乡愁,建构我们的城市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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